第一节 传统社会的舆情传播
文化的差异,往往影响到语言表达的习惯。每个民族的语言中,都有一些民族特色的专业词语。这些特色词语,在别的语种里很难找到直接对应的词语,只能用相近的词语来替代。汉语里的“舆情”,就是这样一个充分体现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词语。在西方语言中,很难精准找到和其相对应的词。一般来说,英语里的“民意”,和汉语的“舆情”意思最为相近。这种解释,不仅源于英语里的“民意”和汉语里的“舆论”相通,还有着词源学的依据。
汉语里的“舆”字,具体出现的时间已不可考,通常认为出现在春秋末期。从字形结构看,“舆”是形声字,从车,舁(yú)声。本义为“车厢”。例如,《考工记》中有“舆人为车”的说法。“舆”为车厢,必然与车相关。所以,《说文解字》对“舆”的释义是“车舆也”。“车舆”、“车厢”,《说文解字》解释为“车中受物之处”。大抵“车”属于民间交通工具,“舆”字的词义逐渐扩大,有“舆士”(车夫)和“舆隶”(奴仆)等意思。再往后,“舆”的词性发生了变化,从名词兼具形容词,《广雅》中把形容词的“舆”字解释为“多也”。这样,后来才出现了“舆人之诵”、“舆人之议”等词语,表示一般百姓的意见、言论。
按照现在学界的说法,“舆情”这个词最早出现于公元897年。在唐昭宗的一封诏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朕采于群议,询彼舆情,有冀小康,遂登大用。”据研究者考证,《四库全书》中“舆情”这个词先后出现了1100多次。纵观这个词语的用法,“舆情”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舆情指民众的情绪,表现为“舆情欢载”、“舆情怡悦”、“舆情震骇”等。
·舆情指民众的意见和愿望,表现为“察舆情之向背”、“俯徇舆情”等。[1]
对“舆情”的词源学介绍,并非本章的主旨,这里我们重点关注的是传统社会[2]的舆情传播问题。
在互联网出现前,公众的言论表达形式、表达途径虽然千差万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就是公众对传播工具的运用缺乏主动权,他们只能间接利用社会机构的信息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诉求。所以,传统社会的舆情传播看上去跨度大,传播的规模和速度相对缓慢。这里,我们从观点表达、舆情传递和预警处置三个方面进行简略的概述。
一 观点表达
言论作为观念性的东西,发生于人的头脑之中。观点一经形成,必然在有所流露。观点由个体的观念变成外人所知的信息,在早期的人类社会要么通过嘴巴来实现口头的表达,要么通过肢体语言来间接表达。
在文学史上,学者考察诗歌的起源时,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用劳动说来解释。援引的例证,多来自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中的一段形象化比喻:
(我们的祖先)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
鲁迅所说的这个“杭育杭育派”,也适合用作舆情历史的起源。语言的形成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语言出现后,人们竞相使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则不该是虚妄的猜测。
语言的出现使观点表达成为可能。这一点,在中外的神话故事中可以得到验证。我国古代的神话故事有点像今天的电视连续剧,可以视作统一的整体,不同的神话故事情节基本上可以环环相扣。例如,著名的《共工怒触不周山》,就是“神话连续剧”中的一个分集。这个故事的梗概如下:
多年以后,黄帝的后裔颛顼登位。颛顼颁布了众多法典将华夏大地治理的很繁荣。法典给大部分人带来了利益,但是也侵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共工就是被侵害的最严重一人。于是,他纠结了很多人造反……
共工造反,源于他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一个人利益受损,不足以发动多人起来声援,更不至于和共工冒着生命危险去造反。共工是如何表达他的观点的,他的观点如何说服人们的,神话故事里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共工谋事前必然经历一番宣讲、动员和游说。这个过程需要他讲述自己的遭遇,表述自己的观点,用利益相关的方法劝说大家和他一起行动。他所做的这一切,对颛顼来说,则是非常重要的舆情。只不过神话故事的编撰者,还没有预料到这一点。
神话是口语文化的产物。没有文字,不等于人们没有表达的想法。那个时代,口语是观点表达的惟一形式,也是舆情最初的表达形式。虽然神话是虚构的产物,神话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当时的社会状态,应该有一定道理。
生活交际圈的扩大,人们的利益冲突随之增加。利益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也正是利益,准确地说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让人类变得更加勤奋和成熟。口头交流,阐述看法,并不能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于是,想方设法涂鸦就成了口语传播时代人们的努力方向。涂鸦从线条到图形到图画,与其说这些原始作品是艺术品,不如说是初民观点表达的产物。文字就是在群体性的涂鸦过程中,把得到大家公认的图形当作交流的范本,彼此进行摹写。文字符号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些符号不再是对实物的描摹,抽象的字(字母)一经出现,人类才真正踏上了文明的列车。
如果说甲骨文时期的文字,还是王公贵族的奢侈品,很难从中看到民间疾苦,以及由此衍生的诉说民生多艰之内容。那么,随着书写工具的完善,人们的表达形式日趋多样。现在,我们可以从《诗经》中发现不少具有舆情价值的观点表达内容。所谓舆情价值,指对社会治理部门的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在《诗经》的“国风”中,不乏这类有价值的信息。例如,脍炙人口的《诗经·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汝,莫我肯德。逝将去汝,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汝,莫我肯劳。逝将去汝,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西方有句谚语:愤怒出诗人。这个说法有道理,在于诗歌以言情为目的。这里的“情”是指诗人看待社会生活的感情。情感有温度,至于诗人情感“温度”数值的高低,在于他们对社会生活的感触深浅。《硕鼠》的作者已不可考,这首诗显然不是诗人瞬间的触景生情、脱口而出的产物。从“无食我黍”、“无食我麦”和“无食我苗”的描述,到“三岁贯汝”以及最终的“逝将去汝”,表明诗人对“硕鼠”官员经历了多年的观察和忍耐,最终才不得不决定背井离乡,寻找新的适合自己生活的地方。文学是人学,人学意味着文学作品是对人情世故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舆情更是人学,是比人学更宽泛的社会之学。了解舆情就是了解具体的人、具体的社会生活。
除诗歌之外,具有舆情价值的观点表达,当属民间流传的一些具有时政性质的段子。这样的段子因为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适合民众的口碑传播。这就是后世所说的民谣。民谣的句子短小,易于记忆,不如诗词精致,只是民谣虽“小”,其中包含的信息巨大,也是民心向背的风向标,由此可以管窥当时社会的舆论走向。
前面提到的《诗经·国风》,同样可以看作是我国第一部经过艺术加工的民谣专集。当然,《诗经》收录的作品,基本上可以看作诗,其和真正的民谣在形式还是有所区别。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早期民谣,通常散见于各种书籍之中,只是经过后人的发掘、研究,它们才从某个著作里被独立出来。随着这些微型作品不断被发现,现在基本可以断定:历代都有不少的民谣作品。例如,《后汉书·志第十三〈五行志一·谣〉》:
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案顺帝即世,孝质短祚,大将军梁冀贪树疏幼,以为己功,专国号令,以赡其私。太尉李固以为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诗悦礼,加又属亲,立长则顺,置善则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徵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毙于狱,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广封安乐乡侯、司徒赵戒厨亭侯、司空袁汤安国亭侯云。
再如,南宋时期,童贯、蔡京擅权,内外忧患频仍,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就曾记载了当时面见的一段民谣:
打破筒(童),泼了菜(蔡),便是人间好世界(注:音“盖”)。
民谣和舆情的关系,有研究者进行了论述:“民谣的生命力在于传播,而不在于它言说内容的真与假。在民众的背后往往活跃着立足于他者立场的少数人,运用民谣作为政治斗争的武器,制造和传播舆论。”
观点表达的形式是语言,通过口语和书面文字形成文章,阐述自己的主张。这些观点,自然是典型的舆情信息。不过,就现有的史料看,语言绝非唯一的舆情信息。在历史上,有些特殊的肢体语言,也曾充当过非常重要的民间“观点”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出来。遗憾的是,这类特殊的“观点”并非引起社会治理机构的重视,结果失去了作为舆情进行研判的机会。这里,我们仅以一个历史典故为例,来予以证明。这个典故是妇孺皆知的“厉王弭谤”(《国语·周语上》)。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
观点性的言论具有冲击力,因为一个看法包含着赞成或反对。对于社会治理部门来说,听到来自底层肯定性的评价,表明自己以往的工作顺应民意,功劳在自己,自然会比较欣慰。反之,那些批评性的观点,其实质是对社会治理部门以往工作的否定,尽管否定只是局部的,对于受责难的一方来说,依然会觉得不爽。对于这种不爽,并非每个社会治理部门的负责人都有唐太宗纳谏的器量。上面这个典故中的厉王,就无法忍受民众对他的批评。不过,也正是厉王拒绝民间的批评,才给民众以创造性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你不许我发表看法,我们在外面禁闭嘴巴总可以吧,但我们用目光来彼此交流看法,除非厉王的情治机构从业者具有“解读目光”丰富信息的超级本领,否则,民众的“道路以目”这种观点表达,就无法干预了。
当然,知识阶层(特别是士大夫),他们也有表达自己对时事看法的欲望。这些人所表达的看法,相对于民间的表达更具针对性,表达的逻辑相对清晰、使用的语言相对规范。在我国历史上,除了前面提到的诗歌民谣和肢体形体语言,还包括士大夫常用的奏疏、文章辞赋、传语时论、露布檄文,以及知识阶层常见的辩论、讲学游说、公车上书等。这些观点表达的形式多样,限于篇幅,无法逐一介绍。这里,我们仅以孟子的《孟子·公孙丑下》来说明知识阶层在其观点表达中所蕴含的舆情: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孟子的议论,并非无的放矢的清议和讲道理,他是针对当时社会的诸多社会问题,给社会治理者提出的建议。这段论述告诉社会治理部门:如果社会治理者能够站在正义的立场,以仁义善待民众,就会得到民众广泛的支持。相反,如果言而无信,以搜刮民脂民膏为能事,必陷于孤立境地。
二 舆情传递
观点表达只是舆情信息的存在形式。这些信息在民间传播,虽然也可以形成舆论,只是在信息传播不发达时期,对社会治理部门的影响就相当有限了。换句话说,民间关注的问题,社会治理部门无法在最短时间内获悉,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不论古今中外,社会治理部门希望自己的治理工作正常延续,这种心理应该具有普适性。愿望和事实之间总有不少的差距,预期的东西要变成现实,或者说既有的权力、职责不半途而废,就需要社会治理部门具有某种危机意识。毋庸置疑,历代的社会治理部门都非常懂得这个道理,并努力缩小愿望和现实的差距。采取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搜集民间对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的评价。如前所述,这个评价对社会治理部门来说就是舆情。设法把舆情信息及时传递到社会治理部门,不仅仅是出现重大社会问题后临时抱佛脚的应急之策,而变作了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制度。关于舆情信息传递制度,清代的学者早有研究。
清代著名思想家魏源系统总结了古代获取舆情的渠道,如:彻膳宰、进膳旌、诽谤木、敢谏鼓、师箴、瞍赋、诵、百工谏、庶人传语、士传言、遒人木铎以徇于路、登记歌谣、审议诅祝、查访谤议、太学之子上书、召见耆老等。梁启超在《中国前途之希望与国民责任》一书中说:及其立而为君,则有记过之史,彻膳之宰,进膳之族,诽谤之木,敢谏之鼓,瞽史诵诗,工诵箴谏,大夫进谋,士传民语;设为种种限制机关,使之不得自恣。盍遵吾先圣之教,则天下之最不能自由者,莫君王若也。犹惧其未足,复利用古代迷信之心理,谓一切灾异悉应在人主之一身,而告之以恐惧修省。及其祖落,则称天而谥,动以名誉,名曰幽厉,百世莫改。
舆情传递,有被动的传递,更有主动的信息搜集。因为主动搜集的事务往往具有隐秘性质,所以史料记载不多,倒是社会治理部门被动接受舆情信息的机会更具普遍性。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治理部门主动搜集具有舆情价值的各类信息。
汉语里有个成语,叫“谏鼓谤木”,就可视作社会治理部门主动希望公众传递有价值的舆情信息。这个成语的记载,见《淮南子》卷九《主术训》:
古者天子听朝,公卿正谏,博士诵诗,瞽箴师诵,庶人传语,史书其过,宰彻其膳。犹以为未足也,故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鼗,过若豪厘,而既已备之也。(东汉·高诱注:“欲谏者击其鼓。”)
虽然,最广为人知的,当属西周至春秋时期的采风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这个制度,就不敢保证《诗经》中那些诗歌能够被搜集、整理、保存下来。所幸的是,我们至今无从知晓当时官方的采风制度,这些诗歌中丰富的舆情信息给当时的社会治理部门提供了多大的参考价值,更无法判断决策者对这些诗歌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是否采取过相关措施,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作品至今却是研究舆情宝贵的素材,采风制度对今天的社会治理部门重视民间观点表达亦不无借鉴意义。
关于采风制度,古今学者记述、研究颇多。通常认为,在汉代典籍中,对“采诗”制度已多有记载: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询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墉户而知天下。(《汉书·食货志》)
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何休《春秋公羊解诂·宣公十五年》)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左传·襄公十四年》)
有论者认为:采风制度是周代设置专门机构对反映平民舆论的诗歌、谣谚进行采集、整理、呈现的一项制度,在上古时期诸多有关舆论和谏议的制度中,主要的当划归舆论采集制度。创设采风制度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补察其政”,因而也就可说是谏议制度的上游环节,从而形成了“诗谏”的特殊功能和意义。
任何制度都有兴衰的过程。就采风制度而言,随着春秋时代的结束,它也退出了历史舞台。[3]如白居易在《与元九书》就曾写道:“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顾炎武在《日知录》里借用孟子的话阐述道:“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西周之诗亡也。诗亡而列国之事迹不可得而见,于是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出焉。是之谓诗亡然后春秋作也。”
汉代的舆情传递,除了汉乐府制度,察举制度也有所反映。比如,汉文帝二年(前178),因日食下诏自省:“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虽然这是汉代皇帝选拔官员的一个标准,并非选拔官员的全部条件,这从一个方面可以看出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行政长官,汉文帝已经在考虑如何确保民间的舆情能够及时传递到宫廷里面。“直言极谏”四字,看似是一个官员基本的品质,实则包含了官员必须体察民情,及时掌握民间舆论的动态,并能够发现其中潜伏的危险。要不然,“直言”足矣,何必“极谏”。最高行政长官听不进去,作为下属已经没有隐瞒如实禀报,尽到了职责。要求官员“极谏”,足见汉文帝意识到个人也会有偏执的时候,又怕自己的这种偏执给社会带来灾难,故此才作此规定。
如果说谏鼓谤木、诗经采风、汉乐府和察举制属于社会治理部门设置的制度性舆情传递制度,在历史上自然也有大量的非制度性舆情传递方式。在我国传统的戏剧中,最常见的便是像秦香莲告状式的故事。告状,需要民众自己到官府击鼓鸣冤,递呈书面的诉状。例如,脍炙人口的豫剧《七品芝麻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明嘉靖年间,定国公副将杜士卿前往保定,查访奸臣严嵩之妹、一品诰命夫人严氏的罪恶行径。途遇严氏之子、兵备程西牛强抢民女林秀英,并杀死其兄林秀生。杜士卿拔刀相助,格斗中,程西牛的管家程虎误杀了主子。杜士卿救了林秀英,并写下一张柬帖,助她去县衙告状。
杜士卿离保定回京,严氏率众家丁来到林家逞凶,打死林秀英的父亲。清苑县知县唐成,为官清廉,他一上任,就下乡察看民情,林秀英拦路告状。因正逢巡按 在此地视察,唐成去按院秉报,诰命夫人接踵而至,颠倒黑白,大闹公堂。这时,林秀英也赶来告状,呈上杜士卿的柬帖。按院的官员们见双方各有后台,不敢审问,顺手把案子推给了唐成。
唐成决心为民做主,他在县衙内升堂审问,以确凿的人证物证,驳得诰命夫人理屈词穷。蛮横不可一世的诰命夫人终被唐成扣押,解赴京城复命。[4]
击鼓鸣冤之外,吏民上书也是舆情传递的途径之一。例如《战国策·齐策》载: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赏令一出,群臣进谏,门庭若市。
除了官府直接接受民间人士的投诉,通过这类投诉间接了解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旧时的舆情传递还通过教育机构间接实现。例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的“子产不毁乡校”,就是个例子:
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也: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
子产作为郑国的贵族,位居高位,执政多年。他能到下面考察,在乡村学校参与讨论,应该对当时的教育事业进行了支持。这个典故从一个侧面表明,当时的春秋时期的乡村学校,还起着广场论坛的作用。当时的学校和社会治理部门究竟是什么关系,并非我们考察的重点,这至少表明,既然高层可以到基层学校交流,也意味着学校的讨论内容,有办法传递到社会治理部门。其实,从孔子的私塾到孔子的多处游说,也能印证这个推断。后世的书院,也兼具这方面的功能。
除了上面的形式,朝议和官员巡查,也是古代舆情传递的形式。
据舆情专家刘毅介绍,朝议是官员们对政治的议论和对舆情的反映,因而是沟通皇帝与民众舆情的中介。朝议的目的在于“询访公卿,广求群意,令上应天心,下合众望”(《后汉书·李固传》)。两汉的集议参与者有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二千石诸大夫、博士等,议论内容有议立君、立储嗣、宗庙、郊祀、典礼、功赏、民政、法制、大臣任免等。东汉时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国家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临其殿。各官吏都会集殿上,每年州郡长官把官吏的政绩、民间疾苦汇报上来,叫“举谣言”,然后官吏们各自表态。至于官员巡查,刘毅也进行了考证:中国的巡查制度起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南北朝时期,至宋、元、明时期,巡查制度逐步发展完善。中国历代政府都会派遣专门官员“巡行地方,深入民间,探访民瘼,了解舆情,使天子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公羊传注·宣公十五年》),这是官方主动收集民间舆情的重要措施。秦以监御史监察诸郡,汉初丞相遣史分刺诸州,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职能。汉武帝元封五年(1082),初置十三州部刺史,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倾听民人呼声。风俗吏也是这类特派官员,他是指受皇帝派遣而行使有关整顿社会风俗职能的使者。汉代的风俗吏源于周秦的采诗制度,当时他们只是接受天子的派遣到各地观风览俗,记之于册,然后交给皇帝阅览。并没有其他的具体行政职能,他们也无权干涉地方之行政事务。
三 预警处置
信息的作用在于传播,传播不是信息的终极目的。信息的生命力在于对社会的有用性。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会产生大量冗余信息。然而,冗余具有相对性。再冗余的信息,也会有人觉得有用。即便是噪声,有些人依然可能将之“变废为宝”,关键在于如何处置这些信息了。对于观点表达类的信息,只要与社会生活、公共利益存在某种联系,对于社会治理部门而言,它们就天然具有研究的价值。当代社会,舆情研究成为一门学问,舆情信息的研判成了专门的职业,在这之前的漫长岁月里,绝大多数的舆情信息可能因无法找到归宿,最终失去了其存在价值。
舆情信息传递到社会治理部门之后,它们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是个饶有情趣的事情。当然,不论古今,社会治理部门对舆情信息的处置具有保密性,这方面的直接文献也难以寻觅。专门的文献获得不易,我们可以在普通的史料中间接了解历史上的舆情发出某种预警后,官方是如何做出相应处置的。例如,前面提及的“谏鼓谤木”典故,《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传》有这样一段记载:
震复上疏救之曰:“臣闻尧舜之世,谏鼓谤木,立之于朝;殷周哲王,小人怨詈,则还自敬德。所以达聪明,开不讳,博采负薪,尽极下情也。今赵腾所坐激讦谤语为罪,与手刃犯法有差。乞为亏除,全腾之命,以诱刍荛舆人之言。”帝不省,腾竟伏尸都市。
末尾这句“帝不省,腾竟伏尸都市”,在不少熟读史书的人眼里,只知道杨震直言的后果很严重,站在舆情预警研究的角度看,这何尝不是社会治理的最高行政长官对现场所获取的舆情信息做出的处置呢。众所周知,舆情信息以观点间接为主要内容,观点对于不合胃口的受众来说,知晓此类信息会产生某种刺激性的反应。有的决策者不喜欢自己的作为被批评,对于正确的批评言论不是闻过即改,反而会觉得这是在讽刺甚至是鄙视自己的无能。所以,古代谏官冒死劝说皇帝改变主张,这个“冒死”并非无中生有的捏造,而是有着太多血淋淋的教训。
舆情是一种信号,它在提醒社会治理部门,你身体的某个部位已经出现异常,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要带来更大的麻烦。当然,舆情信息自身不会说话,社会治理者如何读懂舆情里蕴含的意思,需要专门的知识。历史是一部社会变动史,变动伴随着起伏。社会变革往往始于社会的谷底时期,因为谷底期的社会,社会矛盾集中。社会矛盾越是集中,舆情信息就越是云集。社会治理部门在研判后若不能做出妥善的处理,甚至以极端方式进行报复,后果则相对严重。前面提到的“厉王弥谤”只是前半部分,后半部分的结果则是:
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弗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杨震至死,是舆情预警的向度发生逆转的结果;厉王失去统治权,被迫流亡别地,在很大程度是无视民意、不懂舆情关乎国家兴亡的道理。作为社会治理者,迷信权力,信奉权力万能,只能导致自己的越发任性甚至张狂。这类社会治理者,最终让自己成为悲剧式的人物。在几千年的漫长岁月里,类似的悲剧多次重演。《汉书·路温舒传》中有段话:“秦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可见,秦国的灭亡,就在于社会治理者将舆情当作冗余信息,把舆情预警当作刺耳的噪声。结果,自己在烦躁中告别了历史舞台。
假若历代的社会治理部门都像上述的事例,未免低估社会治理部门的智商了。事实上,反映社会问题的舆情信息并非不讨所有权力者的喜欢。《管子·桓公问》有这样一段话:“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訉矣;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吕氏春秋·卷二十四 审应览》也有类似的记载:
淫辞:惠子为魏惠王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献之惠王,惠王善之,以示翟翦。翟翦曰:“善也。”惠王曰:“可行邪?”翟翦曰:“不可。”惠王曰:“善而不可行,何故?”翟翦对曰:“今举大木者,前呼舆謣,后亦应之,此其于举大木者善矣,岂无郑、卫之音哉?然不若此其宜也。夫国亦木之大者也。”
社会的发展,舆情预警从处置,逐渐趋于制度化。在隋代兴起的封驳权,到唐代得到较好的继承。从某种意义上说,舆情处置的得体与否,关系到国家能否健康发展。唐代社会能成为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鼎盛阶段,固然有历史继承的原因,更与唐代社会治理部门的开明有很大关系。其中,以其言谏制度的完善和被较好执行,有着很大联系。有研究者写道:(唐代)谏官可就军国大政,甚至皇帝的个人生活,提出意见或建议。唐高宗正式设谏议大夫。唐太宗为历史上有名的“纳谏明君”,曾对公卿说:“人欲自照,必先明镜;主欲知过,必借忠臣。主若自愚,臣不匡正,欲不危败,岂可得乎?”“公等每看事有不利于人,必须极言规谏。”李世民平时还将奏谏“粘之屋壁,出入观看。”(《贞观政要》)贞观年间涌现出许多直谏、敢谏、善谏之臣,谏议大夫魏徵为其中杰出代表,被唐太宗誉为“明镜鉴形,美恶必见。”贞观初年,关中旱情严重,魏徵、王玉圭等谏言,“免关中租税二年,关东徭役一年。”太宗采纳。于是,“房、杜、王、魏等议可否于前,四方言得失于外,不数年大治。”可以说,“知人善任、从谏如流”正是贞观之治繁盛太平的精髓。相反,到了清代,社会治理部门对舆情预警的重视和以往不同,“重要奏折尽归军机处办理,由军机处直接颁发诏书,六科给事中的职权大为削弱。自雍正后,以六科隶属于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归由都察御史考核,科道合并,台谏完全合一。因此,时人讥笑道:‘吏科官,户科饭,兵科纸,工科炭,刑皂隶,礼科看。’谏官的封驳权完全被废除,谏官制度走到了自己的终点。”
预警处置由积极转向消极,是一个社会走向衰亡的标志。这里所谓的“消极”,并非指社会治理部门舆情信息不予理会,而是预警处置的方向错误,通过对这类信息的原作者进行打击报复,来避免类似信息的再度出现。可以想见,预警处置的这种“消极”,其手段在形式上绝非“无所作为”,多数是残忍地回应。预警处置最典型的是清代的文字狱。
关于清代文字狱,已经有很多的记述。在清代诗人龚自珍的《咏史·金粉东南十五州》里,有对“文字狱”的描述:
金粉东南十五州,万重恩怨属名流。
牢盆狎客操全算,团扇才人踞上游。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田横五百人安在?难道归来尽列侯!
文字狱表面上看是对文人的迫害,这种迫害好像与时政无涉,实则不然。在一个连作文都不能有半点讽喻时事的只言片语,如果不是社会治理部门主动去网络民间这方面的议论为己所用,试想谁还敢轻易抒发此类感慨,更不会把这类感慨记录下来。言论生态的好坏,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舆情预警处置的是否得体。
其实,文字狱并非清代社会治理者的专利。从历史的文献记载看,这种打压知识阶层的做法,在每个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契合舆情预警之话题,就历代的文字狱情况看,也许乌台诗案更适合作为例证。
“乌台诗案”的受害人是宋代大文豪苏轼,发生的时间是元丰二年(1079),办案的主角是御史何正臣。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后世称此案为“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本意是感谢皇恩浩荡,但因他对新政不满,后面夹上几句牢骚话: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这几句话尚不能让苏轼受到迫害。随后他写下的《汤村开运盐河雨中督役》诗句,留下更多的把柄:
居官不任事,萧散羡长卿。
胡不归去来,留滞愧渊明。
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
薨薨晓鼓动,万指罗沟坑。
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缨。
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
下马荒堤上,四顾但湖泓。
线路不容足,又与牛羊争。
归田虽贱辱,岂失泥中行?
寄语故山友,慎毋厌藜羹。
文人的一般抒怀,已经潜伏危险;苏轼直面时事,对盐官在汤村一带开运盐河公开表达自己的不满,并且站在民众的角度说话(“非农事而役农民。”“役人在泥中,辛苦无异鸭和猪。”),遭到别人的弹劾,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元丰三年(1080)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担任地方低级官职。[5]苏轼遭贬,显然是宋代社会治理部门对其诗作中含有针砭时政舆情信息的处置手段。这样的处置,相信给社会治理部门减轻了许多工作压力,因为舆情信息越少,让其忧虑的事情减少了许多。当然,社会问题不会因此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