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丝绸之路与中亚史地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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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方法及基本概念

(一)研究方法

我们从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研究汉籍有关西域记述的正确与否,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参照系,即以境外史料和考古材料来验证汉籍记述。长期以来,丁谦等前辈忽视了汉文典籍有关西域史地记载因袭抄补的情况,以汉籍互校的方法来考辨西域史地,有“以讹校误”之嫌;也有的学者(如周连宽)以汉籍记述为信史,仅以汉籍记述来验证中亚史地,削足适履,指证中亚考古材料之不确。

我在研究方法上,力图避免重蹈覆辙。对于《大唐西域记》、《新唐书·地理志》和《新唐书·西域传》的有关记述,我从怀疑汉籍所记的研究角度出发,以阿拉伯—伊斯兰舆地文献、中亚考古材料和前人研究成果来验证之。而对汉籍有关中亚诸胡朝贡的记述(主要保存在《册府元龟》中),由于缺乏境外资料可资验证,只能做文献意义上的研究。本书的研究原则是:“有疑则考,中外互证,其余从略。”对本人学识及掌握资料尚不足考辨者,只有留待来日和贤者了。

有关唐代中亚史地的域外文献资料,主要是阿拉伯—伊斯兰舆地文献。阿拉伯—伊斯兰舆地文献的史料价值很高,尤其是有关道里、方位的记述。这是因为,在伊斯兰世界宗教上的需要(穆斯林每日五次礼拜的朝向;赴麦加朝圣;寻求知识的圣训之鼓励等),征收赋税的需要,以及经商的需要。自8世纪中叶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内容丰富、记述翔实的阿拉伯—伊斯兰舆地学著述。这些地理文献既包括地理资料本身,又包含了许多历史资料。这些文献除了对边远地区的情况限于当时的知识水平或出于猎奇心理摭拾了奇异传闻因而流于荒诞之外,大部分事实记述是翔实可靠的,其关于伊斯兰世界道里的记述尤为可信。中亚的考古成果及各城镇的实际里程,充分证明了这些记述的可信性。这些舆地文献(如伊本·胡尔达兹比赫的《道里邦国志》)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外文史料,以验证汉文典籍的记载,而且告诉我们许多西域城镇变迁的情况。正因为如此,巴托尔德、马迦特、米诺尔斯基、张广达等名家无不强调利用阿拉伯—伊斯兰地理文献。这类文献的主要缺陷在于,后代作者经常随意抄袭前人记述而不予说明,以致有年代模糊不清之弊。汉籍记述年代学上的相对准确性,正可补伊斯兰文献之不足,两者相得益彰。

(二)基本概念

西域(Western Lands)

包括中国新疆地区(西域东部地区)和阿姆河、锡尔河流域地区(西域西部地区)两部分。

中亚(Central Asia)

本文所指“中亚”为狭义的。所谓“中亚”,主要指葱岭以西的西域地区,包括楚河流域及河中地区。铁门以南的吐火罗故地,不在本书讨论的范畴。

河中(Transoxania)

“河中”是Māwarā-al-Nahr一词的意译,又译“河外”地。Māwarā-al-Nahr一词最早见于9—10世纪的阿拉伯历史地理著述中,它是指从巴格达东望,阿姆河彼岸、阿姆河以东的地区。具体地说,它是指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地域。也有学者把它音译为“马维兰纳赫尔”之地。古代希腊人把阿姆河称之为奥克斯河或奥克苏斯河,把阿姆河彼岸(东岸)之地称之为Transoxania。20此词大致与“河中”相应。西辽曾在撒马尔罕设河中府,所辖大致上是撒马尔罕绿洲、布哈拉绿洲。耶律楚材称,河中乃“西域寻思干城,西辽目为河中府” 21。13世纪伊朗史学家志费尼(Juvaini)说:“河中包括很多郡邑、区域、州县、城镇,其精华和核心是不花剌(布哈拉)和撒麻耳干(撒马尔罕)。” 22中国学者一般称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地区为河中地区,但范围并不十分确定,一般是指两河之间的撒马尔罕(元代寻思干)绿洲和布哈拉绿洲,有时并含与其邻近的地区。23本书所论“河中”,是指布哈拉、撒马尔罕绿洲以及拔汗那地区。

九姓胡和中亚诸胡

“九姓胡”即指中亚昭武九姓国。据《新唐书·康国传》所记,在唐代,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世谓九姓,皆氏昭武” 24。陈寅恪先生把杜甫诗中的“杂种胡”皆视作“中亚昭武九姓胡” 25。实际上,唐人对“九姓胡”的界定也是不相一致的。杜佑《通典·边防九·西戎五》“康居”称:康国“枝庶各分王,故康国左右诸国,米国、史国、曹国、何国、安国、小安国、那色波国、乌那曷国、穆国凡九国,皆其种类,并以昭武为姓,示不忘本也” 26。上列九国,加上康国,已经超过“九姓”之数。

本文中所讨论的“九姓胡”,以《新唐书·康国传》为基准。但由于《新唐书》编撰者没有注意劫布呾那(西曹)与苏对沙那(东曹)的区分,把两地相混淆了,致使我们无法一一鉴别汉籍所记史事是西曹的抑或东曹的,所以我把苏对沙那也包括进“九姓胡”中。此外,由于《新唐书·康国传》把中曹与西曹同传,把“东安”记事系于“安国”条下,所以我把中曹、东安也归入九姓胡。这样归类的目的在于,我们尽可能地接近唐人的认识轨迹。

“中亚诸胡”是指九姓胡(康、安、东安、曹、中曹、东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和拔汗那。由于唐代文献置拔汗那于“九姓胡”之外,所以我在研究中亚诸胡与唐朝的关系时,有意识地把拔汗那与九姓胡相比较。

朝贡

在唐代,中亚诸胡往往向唐朝“贡献”和“上表”(请封、请求内附、请援等),这种“贡献”和“上表”,就是所谓朝贡。唐朝也往往对中亚朝贡国有赏赐、册封之举,这种赏赐和封册往往是与朝贡活动一起完成的,它们与朝贡活动构成了一种朝贡制度,但前者又不能说就是朝贡活动本身。此外,还有宗主国在蕃属国、羁縻政权当时没有朝贡的情形下,主动册封后者的。这种册封也构成朝贡制度的一部分,但它也不是朝贡活动本身。唐朝对朝贡活动的管理制度,也构成为朝贡制度的一部分。通过朝贡活动,朝贡双方结成一定的政治、经济关系。通过分析朝贡活动、贡使、贡品,我们可以了解朝贡国与宗主国之间以及朝贡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

册封

本书所指的“册封”,是指唐朝帝王以一定的方式(如遣使持册书前往,当朝宣册),把封爵授给中亚诸胡国;或者,中亚诸胡国新王继嗣,主动遣使来唐朝请求承认、求封,而且唐朝满足其请求之类的活动。在册封活动中,是否有封玺、册文并不是定性的标准。本书所讨论的“册封”,主要是《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所记的册封活动,以及其他汉籍所记唐朝对中亚诸胡的“封”、“册”之举。由于《册府元龟》把“册封”归之于《外臣部·封册》,所以我们一般并不严格区分“册封”与“封册”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