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的法则:三世因果
“三世因果”纵贯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而其他宗教只谈现世,或只论及现在、未来二世;因此,三世之说可视为佛教教义的主要特色。
十二因缘
因缘是产生果报的根本原因和前提条件,十二因缘又名十二有支、十二缘起,佛教把一切有情生死流转过程细分为12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因与缘都在不断变化着,催促有情众生造不同的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果相随,进而影响下一世的生命历程。这十二因缘分别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12个过程前后无间断地连续,周而复始,至于无穷,使有情众生流转于轮回而不得出。
无明 是对过去世烦恼的总称,佛经也称为“见思烦恼”,即见烦恼、思烦恼,就会产生迷惑、蒙蔽本性,故称无明。
行 是于过去世所造的善恶之业,行要受无明、即过去世烦恼的支配。
识 在此处专指重新入胎时的意识、神识,受过去善恶之业的业力的牵引。比如前世为人的,因前世之业将转生为动物,那么他作为人的意识在入胎时也就相应地转变为动物的意识。
名色 名是心,色是质,即身体。名色是指托胎后至第五个七日,身体器官渐渐发育,但还没有产生知觉、没有精神活动。
六处 六处即六根,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认识外界的物质基础,使有情能够分辨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六处长成后,胎儿就明确形成了,假以时日便将脱离母体。
触 出胎以后至二三岁之间,藉由六根与六尘的接触,产生一定的感受,但还不知好恶,也未能有明确的想法。
受 指六七岁至十三四岁时,思维发展,开始识别好恶、苦乐。
爱 是指十四五岁以后,因为对世界已经有所认识,所以开始有选择地对外界附加自己的感情,对于喜欢的产生贪爱,成为这一世造业的原因。
取 从20岁成人以后,已经有了自主能力,对于不喜欢的要令其离开,对于喜欢的要努力追求,即是造“业”。
有是“取”的结果,因爱而取、而追求,产生的结果有善恶之分,这就成为下一世受业报的根源。
生 是指在未来受生,这一世所造之业决定是否还重入六道轮回受生,前世今生的恶业如果没有消除,一切有情众生就都无法脱离轮回。
老死 是有情由生到死的存续期间,身体逐渐衰老、最终寿命终止的这个时间,此时有情众生“五阴之身,熟已还坏”,重新进入轮回。
这十二因缘是有情众生的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它的流转并非直线式的,而是如同一个轮转,过去的无明造成现在的受,现在的无明(就是爱、取)又就是下一世的无明,如此推之。在十二因缘中,我们因迷惑而造业,造业之后就将要受到业报,循环不休,称之为十二因缘的流转。
十二因缘的因果律
关于十二因缘的因果律,佛教共有五种不同的说法:
(1)十因二果律:前十支为因、后二支为果;
(2)七因五果律:前七支为因、后五支为果;
(3)五因七果律:前二支为能引支,是因,次五支是所引支,为果,后三支是能生支,也是因,此三大支支配着一切有情众生的前世、今世和来世,又称为“三世两重因果”。
(4)三缘二因七果律:无明、爱、取为缘,行、有为因,其余七支为果;
(5)循环因果律:前一支是次一支的因缘,次一支又是下一支的因缘,循环不绝、无始无终。
三世两重因果
三世两重因果是将十二因缘从时间上划分为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三个阶段,这当中无明是过去的迷惑、行是过去造的业,这两支共同构成影响现在世的“因”。识、名色、六处、触与受这五支是承过去二因所得的“果报”,在此之上所建立起来的爱、取、有三支,又成为决定未来世的“因”,决定了生死二支是等外众生在未来世将要承受的果报。
业是推动十二因缘运转的根本动力,对此佛陀曾在经中以油灯作喻:业好比灯油,如果给油灯添油,它就会继续燃烧,反之就会熄灭。要想截断十二因缘的流转、出脱轮回,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停止造业”。
十二因缘:轮回不休的源头
佛陀自称:他与过去诸佛,都是由十二因缘而成正觉。其运行法则是“此有彼有、此生彼生”,一步步穷追,自无明的因缘而造成老病死等苦的因缘,有情众生如果不能消除无明,便会永远扣在这个因果链环之中,于六道之中不停轮回。
十二因缘表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起惑、造业、受苦的因果关系。因有“无明”烦恼,而于过去世造作诸业“行”,于是由“识”托胎,进而有“名色”、形成“六处”,出生时与外境接“触”,产生了种种感“受”,由此而起了贪“爱”、执着于“取”得,又复“有”了未来的果报,续而在来世受“生”,终至“老死”。众生因无明不觉,而生死相续,永无休止,称为“十二因缘生死流转门”。
追根究底,无明是生死流转的根源,所以要了生死、必须破除无明。无明若灭,其后相续而起之因缘亦随之而灭。所谓“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修行者要反观生死流转、方可得证解脱,故称“十二因缘圣道还灭门”,属于圣者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