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犯罪生态学与犯罪圈演化形态研究
犯罪生态学是生态学理论和实践在犯罪学方面的运用,它着重从社会生态、群体生态和个体生态之间的社会关系来解释犯罪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并努力遵循其生态关联规律来对犯罪现象进行生态调控,以便提高社会、群体和个体自身犯罪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因此,可以说,犯罪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方法的发展和完善为犯罪生态学的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它作为犯罪学的一个学科分支最基本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体系,而犯罪生态学则进一步从生态学范畴,特别是从人类生态学和社会生态领域深化和扩展了犯罪学的理论视野。
全球化在推进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的同时,把世界各国联系得更紧密。在社会生态领域同样存在着全球性的共同社会问题,如全球性的毒品走私、军火走私、人口偷渡、跨国卖淫、网络黑客、官员腐败、邪教猖獗和恐怖活动等社会犯罪现象日益突出。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危及和阻碍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侵害了人类的地球家园。控制和根除这些犯罪需要世界各国加强全球范围内的合作。这种合作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只要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人,都渴望拥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环境,个体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追求心理,是全人类携手合作打击全球性犯罪的主观动力;这种社会犯罪现象的复杂性、犯罪类型的多样性以及整体的有机联系性也决定了只有把犯罪现象放到全球这个大系统中来研究,才能最终找到铲除社会犯罪的切实有效的方法。
社会犯罪现象的世界共同性和全球危害性以及人类对社会安宁和持续发展的渴望和向往则为犯罪生态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犯罪的现象复杂性、类型多样性以及整体的关联性必然要求把犯罪现象放到全球这个大系统中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从宏观层面更好地理解犯罪生态的地域性特征和各种犯罪类型的演化,特别是它们之间的联系。社会犯罪现象的全球性特征和地域性特征则要求犯罪生态学从宏观层面把研究视野置于全球范围的社会大系统中去,从中观层面把研究重点转向犯罪生态的地域性特征和地域性关联度上,从微观层面把研究焦点调整到社会个体和群体,特别是罪犯的个体和群体。走全球性的社会可持续发展道路需要在全球范围里的社会生态自我调适和自我平衡的良性发展。同样,犯罪的全球性问题也需要着眼于通过全球性的社会生态调适和良性循环运行来进行防控和调节,从而在全球范围内提高社会的犯罪生态免疫力,减少社会犯罪现象。
尽管犯罪生态学还不够成熟,它的理论和研究也存在着较大的质疑空间,但是作为新兴的犯罪学研究前沿的犯罪生态学,其生命力及其发展前景则不容置疑,它必将对入世后中国犯罪形态演化规律的研究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