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犯罪生态学的产生、形成和发展
犯罪生态学是一门正在完善中的新兴前沿学科,它是在犯罪学思想的历史演化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现代生态学理论研究的进程及其学科的观点、理论和方法不断成熟,特别是其分支学科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犯罪生态学学科的现代发展。犯罪生态学学科的发展同样也是伴随着犯罪学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成熟以及相关犯罪学分支学科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其现代发展与完善离不开其他相关学科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推动和辅助。近现代社会工业化革命和工业化的发展则是犯罪生态学产生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基础,而工业化所提供的科学的分析工具和实证工具以及知识经济时代不断更新的理论和信息大大促成了现代犯罪生态学的完形。
回顾犯罪生态学的创生离不开对西方犯罪学史的反思。犯罪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起源于18世纪后期。自犯罪学产生以来,西方国家许多重要犯罪学文献对犯罪乃至犯罪学概念的定义就歧义丛生。这本身反映了犯罪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特别是犯罪作为一种科学文化视角的生态多样性。犯罪学概念、定义上的差异和各国各地的历史地理状况、人文制度都有较大的关系。特别是和各国各地的犯罪学理论思想渊源密切相关。而犯罪学思想总是基于一个国家、地区的社会制度、宗教制度、社会道德习俗、自然资源、经济技术的状况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自然、社会、人文等环境因素的差异导致了各地“同类异形”犯罪现象的不同景观,也使得各地的犯罪学思想出现不同的特点。生态学更强调用生态关联和生态调适的功能原理来分析社会犯罪现象,其产生除了有古代西方学者对原罪思想的论述之外,现代生态学也对其产生、形成和发展起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犯罪学思想与生态学的理论是犯罪生态学共同的理论思想,为犯罪生态学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共同的理论基础。同时,犯罪生态学的产生、形成和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工业革命后,世界各国先后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巨大变迁、社会结构的剧烈分化导致原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和习俗的规范失去了运行的基础。而法律本身存在的滞后性弱点,使其在社会突变的无序性状态下,显得更加软弱无力。社会发展与法律制度的不协调产生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必然导致社会犯罪现象的恶化。除了犯罪率的猛增外,其中一部分犯罪现象由传统犯罪向现代犯罪演化,其明显表现是犯罪中的高智能、高科技含量增加了。社会的变迁与新型的犯罪现象使人们认识到,社会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生态系统,只有通过社会的良性运行所产生的自我调控机制,才能抑制和消除犯罪现象,整体性地提高社会生态系统的犯罪免疫力。
一、朦胧犯罪生态学思想萌芽
虽然现代犯罪学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犯罪学思想却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古希腊、古罗马的思想家、哲学家就曾对犯罪与刑罚问题作过研究和论述,他们朴素的思想和观点,启发引导人们对犯罪与刑罚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其中,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其著作《理想国》中把人的灵魂分为善和恶两部分,每个人到底是善的部分战胜恶的部分还是恶的部分战胜善的部分取决于他所受到的社会教育:如果一个人受过良好的社会教育,那么他灵魂中善的部分就会控制住恶,他也就成了一个受人赞扬的人;反之,他就成了受人责备甚至惩罚的人。他认为,人都有像野兽那样的恶性,人人都有不应该具有的欲望,当他对自己的控制放松时,兽性便活跃起来,引起各种邪恶的行为,即使好人也难免如此。柏拉图还认为:恶性的发展既受个人控制的影响,也受外在条件的影响,金钱常常是许多犯罪的原因。因此,法院的审判活动应该公正,监狱应该注重拯救犯人的灵魂。柏拉图对犯罪思想的论述已涉及社会教育,注重从教育社会化来防范和消除犯罪。而作为柏拉图弟子的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更为系统的犯罪学思想。他分析了犯罪产生的原因,尤其对犯罪心理的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论述。他在其撰写的《政治学》一书中认为,犯罪既有生活条件方面的原因,也有人类本性方面的因素,许多犯罪的原因都在于人类邪恶的本性。他特别指出,人们的争端或城邦的内讧并不能完全归因于财富的失调,名位或荣誉的不平也常常会引起争端,世间重大的罪恶的起因往往不是饥寒,而是产生于放肆。亚里士多德还根据犯罪原因的不同将犯罪划分为三种类型:因贫穷而犯罪、因寻欢作乐而犯罪和因追求无限权威而犯罪,并针对这三种犯罪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认为对第一种应给予适当的财产和职业来消除其贫困;对第二种应培育其自制的本能;对第三种应实施道德教育。可见,古希腊的犯罪学思想很注意犯罪同社会环境的关系,阐述了犯罪同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阐述了犯罪人的内在动因和外在条件互动过程根源。同时还提出改善社会环境以利于对犯罪进行防控和调适以及教育与改造潜在犯罪人的精神和思想的观点。这种着眼于社会环境和社会化手段去调控犯罪的思想已成为犯罪生态学的思想来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类似古希腊,作为诞生过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的古罗马对犯罪学思想更加倾向于以法律制度来控制犯罪,特别是古罗马著名政治活动家西塞罗在《法律篇》中认定人应当是有“理性”的,犯罪是个人的心理原因造成的一种理应受到良心的折磨和刑罚的制裁的行为。而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维吉尔则从经济条件与犯罪的关系问题的角度着重论述了经济条件是引起犯罪的重要原因。古罗马犯罪学思想不仅全面阐述了犯罪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而且系统地论述了作为遏制犯罪、维护人类社会生态的法则,以通过法律来对人的精神世界进行调控和规范,并对人的精神生态进行分类和调适,强化社会化,崇尚并强调法律的威慑作用。这些已是一种朦胧状态的犯罪生态学思想的萌芽。
二、窒息犯罪生态学思想的历史氛围
到了中世纪,由于基督教神学家对于“原罪”说的拷问和以世俗观点对犯罪问题的探讨使犯罪学思想得到继续发展。基督教神学作为一种宗教在欧洲兴起的标志是一些神学家用宗教教义来解释犯罪与刑罚问题,这几乎成为当时基督教徒信仰的重要内容。这样一来,其他方面有关犯罪与刑罚问题的探讨则理所当然被视为异端,这显然严重阻碍了犯罪学思想的整体发展。新兴的基督教教会利用宗教作为统治工具,把世俗的国家政权神化,从而实现了神教与王权相结合的统治。其思想特点是用基督教教义解释犯罪。如《圣经》中的《旧约全书》前5卷中规定:世俗的君权是神授予的,神权才是最高权力。神规定了世上的道德次序和自然次序,并对违反和破坏人类秩序的人进行惩罚,由此而强调世人必须忍受与生俱来的苦难,听从神对世人堕落的惩罚。而《新约全书》则把人视为生来就是有罪的,因此人应该忍受上帝安排的一切痛苦和惩罚,并以此来向上帝赎罪。尤其是在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影响下,犯罪行为被看成是魔鬼附体的结果,犯罪人被看成是在某一方面和魔鬼有不正常关系的人,足见中世纪神学对犯罪学思想的介入所产生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对犯罪生态多样化思想的扼杀,它过于强调神学的大一统思想,对其他研究和探讨采取一律封杀的态度。宗教的教义教规只能在局部社会领域和个人的精神世界起到对犯罪的防范、调控和约束作用,它本身只能作为一种思想信仰和社会道德范畴,而不能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种理论学说。它实际上侵袭了社会生态领域的多样化发展,特别是过于人为地推崇并把它作为唯一的真理准则而替代其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和风情、习俗,因而将会造成社会生态领域的窒息和畸形变态,导致社会发展的停滞,在很大程度上这本身就是对社会生态发展规律认识的一种扼杀。
神学统治下的犯罪论造成中世纪人们精神生态失调和社会畸形发展,钝化人们活跃的思想,愚化人们的才智。在中世纪后期,一批勇敢的哲人突破了神学的桎梏,他们着重根据个人的社会环境以及自身特点来探讨犯罪原因。其突出代表人物有《乌托邦》的作者,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他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认识犯罪,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是社会本身,是对社会状况的一种反应,主张采取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政策,反对政府使用不合时宜的法律以及横征暴敛,并由此设想了没有犯罪状况的乌托邦社会。虽然这是对理想社会的一种凭空构想,但这一行为本身已打破了神学的禁锢,启发了人们对真理的追求,为社会领域生态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某种理想模式。特别是其反对不合时宜的法律,认为犯罪本身是社会造成的,是社会的一种不良现象。这些观点冲击了神学的思想,表现出“异端”的强大的生命力,已将犯罪学思想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为犯罪生态学奠定了比较系统的思想理论基础。托马斯·莫尔所构建的“没有犯罪的理想社会”虽然忽视了现实的社会条件的可能性与成熟性,但就单纯学术理论而言,则正是“社会调适运行”这种犯罪生态学原理层面思辨的现实化结果,值得犯罪生态学家深入探讨和研究。另一位突出代表人物是意大利自然哲学家波尔塔。他在其著作《观相术》中提出人的身体形态与犯罪类型密切相关,这实际上已涉及对犯罪人生理特征和体型特征的研究,同时也为以后的人体基因研究和心理气质研究奠定了基础。这其中虽然不乏主观臆测,但也隐约含有一些概率性的真理成分。此外,中世纪还有一位被称为对18世纪以后精神病犯罪学产生作出过开创性贡献的启蒙思想家、瑞士著名的医生霍海姆,他探讨了人的心理与犯罪及精神病的关系,斥责了宗教神学对精神病人毫无人道的摧残迫害,指出精神病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是可以治愈的。他的研究启发人们从精神病现象方面去研究犯罪,为个体精神生态的研究提供了思想来源。上述这些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冲破了宗教神学的束缚,为犯罪生态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并提供了珍贵的思想资源。
三、自然法学派的犯罪生态学思想
17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以及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掘地派运动的著名领袖温斯坦莱两位自然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的犯罪学思想,堪称为西方犯罪思想史发展上的第一个里程碑。其中霍布斯在他的著作《利维坦》中,论述了人生来本性就是恶的,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即国家和社会产生之前的原始状态)时会因为自私而处于争斗和恐惧之中,他认为犯罪、战争都是在人的邪恶本性推动下产生的,要结束这种状态,只有在人们之间确立契约,建立国家和政权,制定法律来产生威慑。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还归纳了一些与犯罪问题有密切关系的自然法规则,主要有:(1)要宽恕有彻底悔改之心的罪犯;(2)对犯罪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让其改过自新,并让其他人有所儆戒;(3)每个人都应当承认他人与自己生来平等;(4)必须秉公裁断纠纷,不能滥用职权偏袒一方;(5)任何人都不能在自己的争讼案件中充当公断人。霍布斯除了从自私自利、残暴好斗等人类邪恶本性来论述犯罪根源外,还从犯罪产生的具体原因来展开论述,如:(1)由于不理解自然法或不知谁是保护他的主权者或不知刑律而产生理解上的缺陷所导致的犯罪;(2)由于不分是非,仅以胜败定英雄而用非正义的行为进行犯罪,或由于听信异端鼓吹者的教唆而犯罪或由于推理上的缺陷而从正确的原则中推出错误的结论所导致的犯罪;(3)由于某些不良的激情,如虚荣、高傲、仇恨、淫欲、野心、贪婪或畏惧而产生的犯罪。他还论述了根据犯罪行为中所含的恶意、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等构成条件和情形的不同来衡量和裁定罪行的轻重。这些论述已构成犯罪学科学的定罪量刑的法学基础,为法律的完善奠定了科学思想。说明自然法学派已经注意公众契约性法律的重要性和科学性,这是法制社会到来的思想先声。以科学的立法和执法的精神,并通过区分犯罪主观的动机、意图和犯罪情节来对罪犯进行裁决,这也是犯罪生态学对犯罪现象治理的科学量化关注的表现。自然法学派也注重分析犯罪现象产生的不同原因,并提出对罪犯惩罚的社会目的问题。但是其犯罪学思想过于偏重法律预防,忽视了犯罪生态学的最本质的东西:通过社会良性运行这一生态系统自我调适的途径来进行根本性的预防。
西方犯罪学思想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式的代表人物可能要算是孟德斯鸠,他在其最重要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其犯罪学思想,主要有:(1)刑罚原则。强调法律应明文规定,反对告密等取悦统治者的做法,主张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重要,指出刑罚对人们的影响力是有限的,刑罚的轻重应根据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而相应协调,反对专制制度下的严刑拷打和滥用处罚,明确地提出法律惩罚的应是犯罪行为本身,而惩罚犯罪的目的在于恢复秩序。他还论述了有关惩罚犯罪的证据和审判等方面的问题。(2)犯罪分类。在“依犯罪的性质量刑有利于自由”的前提下,对犯罪作了分类,把犯罪分为直接侵犯宗教的危害宗教罪、破坏社会道德及风俗习惯的危害风俗罪、单纯以扰乱公民的生活安宁为目的的危害公民安宁罪以及危害公民安全的犯罪。(3)法律体系。除了以大量的篇幅论述了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与法律的关系,还论述了社会、宗教、历史传统、民族等与法律的关系。这其中,孟德斯鸠认为气候影响人们的身体特征与道德风尚,进而对犯罪产生影响;论述了虚荣心、欲望、羞耻感、品德等个人心理特征对犯罪的影响;分析了奢侈淫乱和相互告密的社会风气所导致的犯罪,人口过分稠密导致犯罪,不文明的政治制度以及严苛的法律导致犯罪。孟德斯鸠对犯罪学的论述较前人系统而全面,为犯罪学、社会学和法学的发展都开辟了研究视野。他认为犯罪与自然环境有关,为犯罪生态学对地域性的犯罪生态圈研究提供了研究思路。他反对告密,强调对犯罪的预防,反对专制的严刑拷打,强调量刑的根本标准是犯罪行为本身对社会的危害性等,为资产阶级法制的建立奠定了最根本的基础。可以说,《论法的精神》是现代法学和犯罪学的重要法理学说之一。
四、犯罪学学术流派的犯罪生态学观
法国另外两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和卢梭的犯罪学思想可以视为西方犯罪学思想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此外,同一时期其他一些思想家的犯罪学思想也颇有研究价值,主要有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英国的诗人塞缪尔·约翰逊,还有法国的摩莱里和马布里两位思想家的犯罪学思想。他们共同为犯罪学思想的发展、为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产生过历史性重要影响,也为犯罪生态学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来源,拓宽了研究视野和充实了科学方法。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然要经历它成长的不同阶段,也必然会因为历史、地理、宗教习俗、社会制度以及人群特征等不同而相应产生出不同的流派。而不同犯罪学流派的发展必然推进犯罪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犯罪学科在建设和发展中渐渐地趋向成熟,学科的研究视野必然逐渐开阔,从而产生其他研究分支,如犯罪社会学、犯罪生理学、犯罪精神病学、犯罪行为学和犯罪生物学等。而犯罪生态学则是犯罪学发展的一个新分支,也是犯罪学发展走向成熟的一个历史性时代标志。它启发人们以生态学的观点来分析社会犯罪的原因。自犯罪学逐渐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以来,人们根据犯罪学家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的不同,运用的知识和方法的不同,经历的历史阶段和理论基础的不同,把犯罪学分成不同的流派,主要有:
(1)意大利精神病医生和犯罪学学者龙勃罗梭创立的犯罪人类学理论。他从人类学的角度,根据犯罪人头盖骨的定型、人体差异以及精神状态等把人分为天生犯罪人和机会犯罪人。认为天生犯罪人身体或精神上具有某些变态的特征,他们一出生就具有犯罪人的性格,将来必定犯罪,对他们应实行隔离或无期拘禁。而机会犯罪人则由于一时的偶然机会而陷于犯罪,所以这种偶发犯罪或激情犯罪并不是真正的犯罪者,对他们应处以罚金或缓刑或实行感化教育。
(2)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学者胡顿提出的犯罪生物学理论。他对犯罪人和正常人的生理特征作了一些比较之后,得出了犯罪人的一些共性的心理生理特征。此外,他还认为,犯罪是下等人屈从于逆境引诱的结果,因而以改善环境来使这些有缺陷的人们在社会竞争中获得成功是不可能的。犯罪生物学理论还有威廉·H.谢尔登将胚胎学和发生机理学移植于性格类型而形成的体形性格学;以奥地利的兰兹为代表的从生物基因出发,研究犯罪遗传倾向的犯罪遗传学;从犯罪者多因性染色体变异的生理现象出发所形成的性染色体异常理论;以萨立姆·沙尔为代表的揭示人的内分泌失调可能引起犯罪的产生,所形成的内分泌失调理论;以美国芝加哥化学工程师沃尔为代表,认为人体内的各种微量元素含量的高低和变化与犯罪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所形成的物质代谢异常理论。
(3)从精神病态的角度解释和分析犯罪的理论学说,认为犯罪是由精神病、病态人格、智能不足以及其他麻醉剂、酒精等中毒所引起的各种精神障碍造成,据此而提出犯罪精神病理学理论。
(4)20世纪30年代,心理学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繁荣,许多心理学的研究被用来研究、解决犯罪问题。这样,从心理学的角度对犯罪进行研究的犯罪心理学理论得到迅速的发展,并逐渐成为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理论主要研究犯罪心理实质、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犯罪人格结构特点以及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犯罪社会学与上述流派的观点形成较大的差异,它主要从社会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来分析犯罪的原因,关注的是个人如何受到他人以及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实施犯罪。强调社会地位、政治条件、经济制度、人文地理环境等人类个体的社会因素的重要性,认为个体差异的变化是次要的,个人的行为只有依据其所在的社会环境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即个体的差异只有和社会外在因素相结合,才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由于学者提出的犯罪社会学观点之不同,犯罪社会学经历了:(1)早期社会学理论,主要有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塔德提出的个人行为系在后天受社会风气、风俗习惯等因素而形成,这些个人行为影响因素通过行为人的模仿表现出来,西方犯罪学史上谓之模仿理论;(2)法国里昂大学的法医学教授拉卡沙尼以“社会是犯罪的培养基,犯罪人是细菌”这一独特的、迄今仍不乏新意的论点而创建的被称为犯罪环境论的学说;(3)意大利学者菲利认为犯罪的原因有三:一是年龄、性别、气质、心理状态等个人原因,二是人种、气候、地区、季节等自然原因,三是人口密度、宗教、政府组织、经济状态等社会原因,其中社会原因在这三种原因中起的作用最大。许多犯罪学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更多新的理论,主要有萨瑟兰的异化交往理论、芝加哥社会学家伯克等人的犯罪生态学理论、美国学者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迪尔凯姆所倡导的社会紧张理论、美国社会学学者艾伯特·柯恩为主要代表提出的社会标签理论以及美国学者特拉维斯·赫尔为代表所提出的犯罪控制理论,等等。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丰富和繁荣了犯罪社会学学科理论及其分支。
自犯罪学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社会科学学科以来,它不断发展、创生的许多理论观点和研究领域几乎无不涉及生态学方面的知识,都可以用生态学的原理加以深入剖析和透彻的解释甚至予以系统整合。这意味着犯罪生态学在现代犯罪学体系中已不仅仅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且还可以成为它的新的综合型基本理论内容。18世纪生态学的建立、19世纪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以及20世纪系统生态学的创生,使生态学理论不断地渗透于犯罪研究的社会学分析。尤其是20世纪20—30年代,由美国伯克、伯吉斯、麦肯齐等人形成的芝加哥犯罪学学派,标志着经典式犯罪生态学的形成。
五、芝加哥社会学学派的犯罪生态学经典学说
20世纪20年代以来,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教授、研究人员、毕业生以及其他受其影响而在芝加哥从事犯罪研究和预防工作的人员形成了芝加哥社会学家群体的一部分,他们的研究理论被称为芝加哥学派的犯罪学学说。其代表人物主要有罗伯特·帕克、欧内斯特、伯吉斯、克理福德·肖、亨利·麦凯、弗雷德里克·思雷舍等。在帕克、伯吉斯等提出对城市进行人类生态学研究之后,肖和麦凯等将生态学的方法引入犯罪研究,特别是少年犯罪的研究当中,创立了犯罪生态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其特征是注意对城市的“犯罪区”的研究,在研究中使用制图方法,即用“部位图”(spot maps)标出少年犯罪人、逃学者的情况及低标准住房的肺结核等疾病的发生率和分布情况。有关这些情况的部位图,使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犯罪区的情况。帕克对芝加哥学派的主要贡献,是最先将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入对人类社区的研究之中。他认为生态学本来是研究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非生物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生物学学科,而人类社区,特别是那些围绕着自由市场经济和自由政府而组织起来的人类社区,实际上也类似于生物的生态群落、系统。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社区中,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规律在这里同样适用。克利福德·肖和亨利·唐纳德·麦凯通力合作着重对少年犯罪生态进行研究。他们合著的《少年犯罪中的社会因素》和《少年犯罪与城市区域》被誉为标志犯罪生态学形成之经典性著作。在这两本代表作中,肖和麦凯充分使用了绘图研究方法,绘制了一系列“部门图”来表示处于刑事司法系统不同阶段上的那些少年的居住区域以及其他相关的不同特征;绘制了“比率图”来显示不同区域卷入刑事司法系统的少年人口的百分比;又绘制了“区域图”来显示少年犯罪在不同区域的发生率。同伯吉斯的同心圆理论学说一样,他们发现少年犯罪等社区问题集中于城市中心的趋势。肖和麦凯根据他们的统计分析推测在城市中确实存在着一个少年犯罪率很高、少年犯罪数量很多且累犯比率相当高的少年犯罪区。他们通过研究发现少年犯罪区具有在自然地理上毗邻或位于重工业区或商业区;在社会经济状况最差的地区少年犯罪率最高;少年犯罪区一般是国外移民或黑人高度集中的地区等一系列特点。肖和麦凯由此而认为少年犯罪同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经历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肖编写的《杰克·罗勒》和《少年犯罪生涯自然史》以及与麦凯合编的《犯罪兄弟》的书中,他们详细地论述了少年犯罪和其他社会问题,诸如与城市发展中的侵入、统治和接替过程密切相关,而这种过程决定着城市同心圆的发展模式。当城市某一特定区域被新移民(国内或国外)“侵入”时,就将那些把该区域和自然区域联系起来的已经形成的共生生态关系破坏了。当这个特定区域被新居民统治和接替后,他们就演变成为新的自然区域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平衡在被破坏之后又重新恢复或又得到新的平衡。同时,该区域的自然组织会被严重损害。他们认为处于有组织的自然区域之间的“间隙区域”由于其人口的急剧替换会产生各种社会问题,特别是在该区域内,居民的频繁流动也意味着当地学校儿童、少年的频繁转学。因此,这种区域便会变成入侵文化和隐退文化之间的战场,在社区中造成许多冲突,这些冲突可能会表现为奉行两种不同文化的青少年个体及群体之间的冲突。
肖和麦凯的著作在犯罪学中产生过重大影响,但也有人对他们的理论以及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提出过批评。1938年,阿利汉在《社会生态学:批判性分析》一书中,就批评了肖作为其经验性调查的基础的人类生态学理论。阿利汉尖锐地指出,这种人类生态学是以对植物生态学的一系列不正确的类推为基础的,而生态学领域已经否定了植物群落有自己的有机单位,自然平衡是一种超有机体的观点。此外,阿利汉还认为肖的著作并不是真正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的。1950年,鲁滨孙也用有关种族群体扫盲情况的资料,精确地证实了肖和麦凯的研究中存在着生态学谬误,他用个人和亚群体居住的区域的资料,推翻了个人和亚群体中存在的一些生态关系。他认为,“生态相关确实不等于相关的个人相关”。尽管如此,肖和麦凯在其实地调查研究中首先将生态学的方法和理论应用于少年犯罪的研究之中,并据此发表了一些较有影响的经典著作,这确实可以认为是标志着犯罪生态学的产生。
六、犯罪生态学的现代构建
尽管犯罪生态学远未成熟,它的理论和研究也存在着较大的疑问。但是犯罪生态学的发展前景却相当诱人且不可限量,特别是随着系统生态学研究的创新与进展及其理论成果在犯罪学方面的应用,将会使犯罪生态学日趋成为社会学领域的一个十分富于学术活力的边缘交叉生长区。而越来越多的人对犯罪生态学的重视和认可,也会促进犯罪生态学进一步成熟与完善。社会持续发展的现实环境则为犯罪生态学提供了社会需求的推进动力。
17、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世界各国先后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成员的阶级成分出现更替。资产阶级跃升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封建贵族和地主阶级的特权地位动摇,农民阶级和小手工业者中的大多数人在社会竞争中沦为无产者并被迫成为雇工。阶级关系和统治权位的变化影响到社会阶层的分化,从而打破了原来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使旧的社会结构解体,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开始形成和发展。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也随之改变和受到调整。例如,工业革命导致生产要素集中于城市,造成城市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城市地价的上涨和费用的上升。城市的发展也打破了原来的社会生态环境。因为城市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劳动者,不同的劳动者由于受教育的程度、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出身阶层等的不同,造成了文化的碰撞和冲突。特别是诸如宗教文化的冲突,往往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动荡,原有社区的社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尤其是住宅与居住方式由原来的“四合院”、胡同、坊、巷迅速突变为楼盘公寓和别墅,空间的封闭与隔绝也使得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和势利。同时城市里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成为一种社会矛盾的险象,这些都造成现代化城市中犯罪现象激增。许多人甚至因此感到家园的没落和衰微而萌生自暴自弃的世界末日情绪。
殖民地对被殖民地以输出资本、技术、价值观、文化、宗教习俗等手段而进行的殖民扩张,一方面造成殖民地社会经济的畸形发展,另一方面又导致其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和生态过程遭到严重的破坏。殖民式的侵略打破了殖民地已经建立的社会关系与当地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状态,这将导致这些国家犯罪不同恶化程度的长期存在。如果把社会看成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那么工业化过程中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运行的不成熟性和社会制度本身的弊端、社会机制体系与法制规则的相对落后性,就会导致新的犯罪类型与形态的形成,并最终破坏社会这个新生的有机大生态系统。人们期待通过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的良好运行所产生的自我调适功能,来减少和消除犯罪现象。
工业化的影响不仅局限在某一个国家,而且扩展到全世界范围内。工业化产生的社会分工,也突破了国界,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分工。社会行业分工所产生的特有的经济地带或经济区域由于运行障碍或运行不良就会成为特有的地域性犯罪生态圈,并产生潜在主导性的犯罪致因。全球化在加快经济贸易的同时,也加快了全球性范围的文化整合和各种社会价值观的交流和对话。然而,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舞台上推崇文化、价值观、社会生活和生产方式等方方面面的单边政策:在政治上借人权发难,搞和平演变;在经济上实施不平等的国际贸易规则和将淘汰性的重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文化上则用强大的资金、先进技术等制造影视音像制品,强占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市场。这一西方强势政治、经济、文化的侵袭和“西风东渐”过程,其综合性作用、影响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发展中国家和民族的许多古老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消亡,大大破坏了文化的生态多样性,使得本来与其社会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文化、价值、道德体系遭到空前的破坏,致使人们在西方文化价值观与现有社会文化体系的冲突、碰撞中感到迷茫困惑,一些本来维系社会生态系统局部地域运行的文化体系失去应有的社会生态调适作用。其恶果是大大地削弱了社会机制对犯罪现象的生态调控能力。更有甚者,在西方文化的传播、输出过程中,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而全然不顾给对方社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把一些容易取悦观众耳目和麻醉观众精神的色情文化、暴力文化、迷信思想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肤浅的文化产业、制品大力地向外推行,导致其文化审美观的滑落和伦理价值观的混乱,极为严重地侵害了是非判断能力较差而又善于模仿的特殊社会生态群体——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是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此外,人口的加速流动在加快世界性范围的社会生态有机体的共生关系和社会广泛动态联系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世界范围的人文生态的交融和冲突。偷渡现象的泛滥就是大量人口无序流动的产物。在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人才的流失以及区域性的社会发展不平衡,又导致了区域性犯罪的社会生态圈特征。人口的加速流动也强化了社会的异质性,使之与社会分工一起繁衍出更多、更细的社会生态小体系,这也大大地突出了社会生态调适的必要性,为犯罪生态学的创新发展激发了社会需求和重构的动力。
发展中国家在社会生态方面不仅受到西方国家的消极影响,不可否认的是,其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社会矛盾和生态失调现象。如社会制度的不完善性、社会体制的矛盾、经济发展速度的滞胀、社会成员两极分化拉大、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人口暴涨、城市化发展过快、自然生态环境恶化、道德衰微,这一切都程度不等地波及社会犯罪现象激增。面对这些生态运行中的障碍,发展中国家更需要走经济增长与生态发展的可持续之路,协调社会生态各系统的关系,才能使生态结构系统和谐,从而促进社会系统的整体发展。犯罪生态学正是基于社会持续发展过程中良好的生态调适来达到抑制犯罪这一思路而产生、构建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犯罪对社会生态协调运行和持续发展的破坏性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安全,为犯罪生态学的重建提出了新的现实需求与目标。
七、犯罪生态学发展的新视野
全球化在推进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的同时,把世界各国联系得更紧密,现代时空距离使得整个地球犹如一个村庄,因此犯罪问题和环境问题一样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也成了全球共同关注的难题。由于全球性的污染严重,自然生态失衡,物种消亡迅速,森林大量减少,资源日益衰竭,使加强环境保护、保持生态平衡和物种的多样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社会生态领域存在着的突出的全球性共同社会问题则是犯罪,如全球性的毒品走私、军火走私、人口偷私渡、跨国卖淫、网络黑客、官员腐败、邪教猖獗和恐怖活动等一系列社会犯罪现象日益突出。从宏观的、历史性的考察目光作跨国、跨地区多维向的综合透视,当今时空交变发展的犯罪活动,其产生形态与发生机制与如下全球问题又无不息息相关:世界范围的主流文化与各种亚文化的交融,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的冲突;价值观念体系性的宗教矛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差距的问题,以不平等贸易为基础的新殖民体系存在以及发达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问题;各国之间以及各国国内的民族矛盾、领土纷争和军事冲突等政治性问题。社会犯罪现象的世界共同性和全球危害性以及人类对社会安宁和持续发展的渴望、向往都为犯罪生态学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契机。社会犯罪现象的复杂性、类型的多样性以及整体的有机联系性也要求把犯罪现象放到全球这个大系统中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在宏观层次更好地理解犯罪生态的地域性特征和犯罪类型、形态的演化,特别是它们之间的联系。
犯罪生态学的丰富与发展其内容已表明,在全球范围里建立世界性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需要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社会生态环境特点,不断调适和变革自身社会生态运行方式,以便社会生态运行所依赖的物流、信息流、能量流、人口流和资金流畅通无阻,使社会生态系统发挥最佳的整体性效能。在持续发展中优化社会生态循环质量,提高社会有机体的犯罪免疫力,以使社会生态机体通过自身机能来抑制、减少和消除犯罪。
八、犯罪生态学与关联学科的互动
犯罪生态学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需要进行跨学科研究,特别是离不开社会学、法学、生态学、犯罪学、心理学、人类学、医学、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所提供的理论支持、实证方法和实践经验。近现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学科分支的发展,特别是应用社会学的发展为犯罪生态学的丰富与完善提供了理论工具和实证方法,使犯罪生态学不仅可以对社会整体生态运行进行宏观分析,而且可以对社会生态群体以及个体进行微观研究。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发展,特别是社会统计方法和社会调查方法的发展以及因特网的全球范围的联网都为犯罪生态学提供了科学的方法体系;而现代生态学理论的发展,把研究重点由近代的微观生物圈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转向宏观层次的生态系统中的各组构成分之间的关系,不但研究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深入到人类生态、社会生态、精神生态的不同层次、尺度进行广角度研究。由此可以看出,现代生态学已由着重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构成的整体这一自然生态系统,进入到研究不同类型层次生态系统的组成、属性、结构、功能、调控以及由此构成的形形色色的生态运行过程。生态学的研究方法也一直在发展,从实地观察到实验室观察和系统分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方法和技术、卫星通信和遥感技术的研发、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以及分子生物学技术和相关物理、化学技术等的发展及其在生态领域的运用,大大拓新了生态学的视野,促进了生态学的发展,特别是应用生态学广泛而深入的创新与发展。
现代生态学已大体上形成了理论生态学与应用生态学两大部分所组构的整体。理论生态学侧重运用生命系统、环境系统和社会系统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建立相应的生态关系模型,并据此预测和分析生态系统未来的发展变化;应用生态学则将理论生态学研究所得的基本规律和关系应用到生态保护、生态管理和生态建设的实践中,以检验人类社会实践是否符合自然生态规律,使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生态学和社会学的交叉研究及其应用的发展为建立社会生态关系模型从而对犯罪现象进行现代系统的分析提供了基础和框架,使犯罪生态学的发展有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崭新的发展视野。而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哲学和人类学等传统科学学科的生态学化发展方向也充实了犯罪生态学的观点、理论和方法(特别是社会运行理论、社会有机体的良性循环研究),提高了整个犯罪学研究的现代性品味,拓展了其实践视野。这说明犯罪学注重将传统生态学中的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生态循环系统研究成果及其科学结论移植到自身的学科领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运行的生态过程以及自身内在机制的调控等所达到的完美程度仍然是人工生态所无法比拟的。包括社会学、法学、犯罪学在内的任何现代社会科学的细分化和具体化和朝生态学化方向的发展,实际上意味着该学科在朝完整化、现代化、系统化方向发展,而且是在朝符合社会运行规律的完善化方向发展,这为犯罪生态学的发展提供了前瞻性思路。而现代医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发展则为犯罪生态学进行微观的群体和个体研究提供了理论工具和实验方法,并有利于从生理、心理的精神层面探索犯罪生态学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思路。
转型期的社会生态结构分化剧烈,社会生态结构功能的作用范围和作用方式也一直在演变。社会生态领域的这一变化也引起社会犯罪结构的分化与繁衍,从而导致社会犯罪形态的演化。因此,犯罪学自身深入发展应追踪社会犯罪发展的这一现实轨迹,遵循这一发展的基本规律,建立犯罪学的现代科学理念、观点和理论方法以不断满足控制和防御犯罪的现实斗争的社会需求。现代犯罪生态学正是这一社会需求的时代产物,是生态学理论和实践结晶在犯罪学领域的运用。作为犯罪学和现代生态学边缘交叉结合所创立的一个新型学科分支的犯罪生态学,着重从个体生态、群体生态和社会生态领域之间的关系来解析犯罪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并立足于在严格遵循其生态关联规律的前提下,对犯罪形态演化进行生态调控,以提高个体、群体和社会对社会犯罪的免疫力、抵抗力和防控力。因此,犯罪学和生态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方法的发展和完善为犯罪生态学奠定了基本理论和方法体系基础,犯罪生态学则深化和扩展了犯罪学研究的理论视野和探索深度。犯罪生态学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依赖犯罪学研究理论的重大突破,而犯罪生态学及其他犯罪学分支学科的发展又为犯罪学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观点、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发展视野和运用领域。可见,现代犯罪学与犯罪生态学正处在一个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互馈式发展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