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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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选择理论发展历史

公共选择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公共选择学派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之一。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用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的话来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从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吴良键、桑伍、曾获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缪勒也认为公共选择是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是把经济学运用于政治科学的分析。公共选择对非市场决策的分析思路是,做出与一般经济学相同的行为假设,通常把偏好显示过程描述为类似于市场,提出与传统价格理论相似的问题。缪勒:《公共选择理论》,杨春学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一般认为,现代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和政治学交叉融合而产生的一种理论。在“经济人”的基本假定下,其运用统一的微观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传统上被分开的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学科领域中的选择行为。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相同的,涉及国家理论、投票规划、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官僚机构等,但其方法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澳大利亚学者休·史卓顿和莱昂内尔·奥查德指出,大多数公共选择理论都依赖于如下四个假设:(1)个人的物质自利足以激发经济行为;(2)使用古典经济理论足以理解这些经济行为;(3)同样,个人物质自利足以激发多数政治行为;(4)使用同样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也能足以理解这些政治行为。休·史卓顿、莱昂内尔·奥查德:《公共物品、公共企业和公共选择》,费昭晖、徐济旺、易定红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现代公共选择理论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非市场的集体决策过程;对政治过程做出不同于传统政治学理论的解释;同时也改变了经济理论的传统的发展趋势,扩展了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应用领域。

一、公共选择理论渊源

公共选择理论的历史渊源可以上溯到200年以前,当时法国的两位数学家勃劳德和孔多塞就对投票规则的特性进行了研究。

19世纪在欧洲大陆流行的霍布斯、洛克等人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理论,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社会契约理论家们认为,人类曾经生活在一种没有法律和政府的自然状态之中,生命、自由与财产等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人们的活动受体现理性的自然法支配,人们彼此相互为敌。由于这种自然状态缺少一个公正的、强有力的裁判者而存在着许多的不便,于是人们便通过相互订立契约,把部分自然权力让给社会,从而产生了国家或政府。政府是不同于自然物体的人工物体,目的主要是保护私有财产和公民的自然权利。政府的权力不是无边无际的,它受宪法的制约或限制,统治者也必须遵守社会契约,否则选民有权推翻他。这种自然法思想和有限的政府学说构成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国家学说的潜在基础。

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和林达尔都企图用边际价值来说明公共行动的决定。维克赛尔甚至在《公平赋税的新原理》中提出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作交易的政治。他认为,传统的公共财政理论中的那种同一个人在一般经济领域(经济市场)和公共经济领域(政治市场)会按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行活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没有个人利益就没有任何利益,政治市场的交易同样是自愿的。政治是一种在个人之间进行复杂交易的结构,人们基于自身利益通过自愿的交易来形成所需要的政治过程。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做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极其重要的。改革的方向必须集中于改变决策规则,而不是通过对决策行为人施加影响来改善预期的结果。在维克赛尔看来,判断规则的改变是否有效率的标准只能是一致性原则,这对后来的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的经济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世纪初的意大利经济学家庞塔雷奥尼、德·马尔科、萨克斯等人的公债理论和国家学说对公共选择理论也有着重大的影响。意大利财政学派否认当时的民主秩序,提出总是要由一个小集团为集体做出决策的观点,这对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意大利学者试图把古典边际价值论分析的模式扩大到对决定公共行动结构的理解,他们的方法对布坎南和布莱克的公共选择观点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布坎南曾经在一篇题为《公共选择与财政理论》的论文中追述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过程时说:“毫不奇怪,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创始人都是一些受过欧洲财政理论传统训练的经济学家。”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罗根基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1页。“布莱克在他写的第一本书中严格地按照传统的财政理论论述了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布莱克阅读了意大利作者有关财政的著作和维克赛尔的书,并且由此写出了他论证委员会理论的经典著作,这个理论已经被广泛运用于解决财政之外的问题。我的情况也是如此。最初,我所受的教育使我完全成了财政经济学家。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维克赛尔的书,接着开始对意大利学者的著作进行了研究。这使得我的注意力从正统的财政学问题逐渐转移到了分析政治决策机构、研究宪法规则上。”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罗根基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1页。

说到公共选择理论,不得不提几个代表人物和他们的作品。

英国北威尔士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1908—1991年)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布莱克在这篇文章中提出,只要投票人的偏好都是单峰值的,简单多数规则一定可以产生出一个唯一的均衡解,这个均衡解和中间投票人的第一偏好正好一致,即中间投票人偏好的议案或公共物品会被通过。布莱克的这些观点后来被称作单峰偏好理论和中间投票人定理。

阿罗在1951年出版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提出了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他在多数票规则的研究中指出,如果我们排除效用人际比较的可能性,那么把个人偏好总合成为表达社会偏好的所谓最理想的方法必然是强加的,或者是独裁的。由于获取信息的差异和利益的多元化,每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因此,从个人偏好次序推导出一致的共同社会偏好次序是不可能的。

公共选择理论的领袖人物当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他因在公共选择理论领域中的建树而获得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在该年度的颁奖公告中指出,布坎南的贡献在于他把人们从相互交换中各自获益的概念应用于政治决策领域,他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弥补了传统经济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有助于解释政府预算赤字为何难以消除的原因。公共选择理论的学术阵地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戈登·塔洛克于1966年创办的《公共选择》杂志,这个杂志现在被列为全世界30个最重要的期刊之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学术大本营是“公共选择研究中心”,这个中心现在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大学,公共选择理论的追随者大多云集于此,布坎南和塔洛克是这个中心的学术领袖。布坎南与塔洛克合著的《同意的计算》,首次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详细地研究了为了促进共同利益而由市民设计的政治制度,证实了单纯多数规则导致政府支出的无限膨胀和效率的低下。这本书的出版也被看成是公共选择学派形成的一个标志。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唐斯的《民主的经济理论》、尼斯坎南的《官员与代议制政府》等一系列专著的出版,继续了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政治学的研究的思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奥尔森在1965年出版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提出,利益集团在政治领域里是主要的行为者,赖克与奥尔森的研究认为,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

唐斯则就在选举和政治有关的空间投票研究方面进行了论述。他指出,一个人的投票影响到选举结果的概率极小,加上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投票需要成本,个人的合理行动应该是不会特意去投票。在两党制的前提下,为了获得选票而展开竞争可以带来一种均衡。而在多党制下,寻求选票展开竞争的候选人与委员会的情形相同,很容易陷入循环。赖克进一步提出最小胜利联合假说,说明了由多党形成的议会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产生联合。

尼斯坎南在1971年出版的《官员与代议制政府》中运用官员供给理论来弥补公共选择理论只有代议制政府服务需求理论的缺陷。另外克拉克和格罗维斯分别在发表的论文中提出“需要显示过程”,蒂伯特提出“用脚投票”定理,哈丁和奥斯特洛姆对政府存在理由和政府形态的研究,豪尔塞和伯切丁对政府规模的研究也很有启发性。

丹尼斯·缪勒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作了系统的归纳整理并加以发展。他将直接民主制的一些投票规则,如全体一致规则,最优过半数、过半数规则,循环、互投赞成票等,代议制民主制的公共选择理论如中间投票者模型、最小获胜联盟假说、候选人行为等,都系统地纳入了实证性公共选择理论之中。在规范性公共选择中,缪勒将帕累托最优、阿罗不可能定理、罗尔斯的公正性理论都作了系统的整理和评价。他的《公共选择》先后发行三版,成为学习公共选择的经典教科书,广泛流传。布坎南于1986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可以说是西方经济学界对公共选择理论的最好承认。从此以后,很多经济学教科书在分析政府失灵等问题时,也都开始运用公共选择理论的工具。在有关学术文章中,也大量出现公共选择理论的论述。

专栏1-1

有关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自述

我之前曾写过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题目是《胜过耕田》。文中指出,我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主题,乃至对学术生涯、实证分析与规范性立场的态度,受到两个人的重要影响。其中一位是维克赛尔,他的影响完全在观念上。我曾在诺贝尔奖的受奖演说中,回溯在公共选择理论中维克赛尔的奠基与后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其中和我的研究有紧密关联的宪法经济学。

公共选择是一个总括性的名词,是指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部分经济学者只把市场单纯地视为一种配置机制,无关乎其在降低政治活动的种类与范围上所扮演的政治性角色,因此他们不大可能进行这种扩大分析。在此,我当然可以只陈述我个人的经验,但倘若不是先有奈特有关协调原理的教诲奠定了基础,我很可能根本无从认识维克赛尔的理论。

“社会选择”与“公共选择”这两项相关但又有清楚区别的现代理论,可以有助于说明我的观点。我曾界定公共选择理论的两项中心的要素:一是将政治视为交易的概念,二是所谓的经济人的模型。其中第二项基本上和社会选择理论有共通处,后者是在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价值上建立社会选择的基础。而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重大的差异在第一项上。社会选择理论并没有把政治化为复杂的交易;而在其模型建构中,纳入了一项由来已久的观念,即其中必然存在某些独特因而可察觉的“最佳”结果,政治的因素即有形或无形地纳入此观念中。从阿罗以来的社会选择理论,在这一项要素方面,是直接源自正统经济学的配置典范,此时社会福利函数的极大化,只不过是把标准的效率微积分扩大到整体经济而已。

资料来源:J.M.Buchanan, The Constitution of Economic Polic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77(1987), pp.243—250.

二、公共选择产生的背景

公共选择学派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勃劳德和孔多塞两位数学家在200年前就对投票规则特性进行了研究。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和林达尔都企图用边际价值来说明公共行动的决定。维克赛尔甚至在《公平赋税的新原理》中提出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作交易的政治。在维克赛尔看来,政府公共财政活动确实带有某种政治性质,公共财政学是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脱离对政治过程的研究来研究财政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问题的。政府公共财政活动不应是政治权力结构的结果,而应是人们在自愿基础上选择和交换的结果,政治权力结构本身也是如此。同时认为社会效用是各个成员的效用的加总。在政治过程中,个人按成本—收益原则来进行决策。政府官员总是从增进自身的效用出发来制定政策。他们不会一心一意地从单纯增进公共福利的愿望出发去制定提高全体成员福利的政策。官员们会从政府的财政活动中得到好处,不存在什么仁慈的君主。经济学家应该停止像他们是被一位仁慈的君主所雇佣那样地提供政策建议,应该关心在其中进行政治决策的结构。维克赛尔还很早就提出人人要在法律面前平等协作,尽管由于他所处时代的局限,他并没有把自己的分析结构发展到法制选择的水平,而只限于对当时的资源配置决策的评论,但这对后来的布坎南等经济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布坎南从维克赛尔的未被人们所知和未经翻译的论文《财政理论研究》得到了启发。他后来的理论观点有许多源于维克赛尔的财政学观点。同时代的林达尔和意大利的经济学家马尔科等也给后来的公共选择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的发表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唐斯认为,其主张,以及所有与其主张有关的设想和基础,与熊彼特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相比,差距甚大。(见Downs, 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Row,1957.)一般认为,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对政治学的影响远远超过经济学。由于公共选择理论的特点,所以他对公共选择的贡献不可忽视。有观点甚至认为这本书的发表开创了公共选择理论。霍特林对两个竞选者选举时的空间竞争的论述和勃文对于投票以及与公共资源配置关系的研究,也是对公共选择的大贡献。

但作为独特的学科领域,公共选择理论还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才得到充分的发展的。传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中坚持自由放任主义的各经济流派,是一种市场选择理论,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学说的派生。他们都认为仅靠市场选择就能使社会资源达到最优配置。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特大危机爆发,宣告了“市场神话”的破灭。事实表明了所谓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却始终伴随着周期性的波动和危机,这种危机甚至可能发展到引起严重的社会动荡。为了对付这场危机,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被迫采取若干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理论上,在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影响下,人们也逐渐地意识到了市场失灵的存在,意识到有必要运用行政政策来稳定产量、缓解失业、抑制通货膨胀、调节分配等。政府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逐渐加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种种弊病。这样,经济学家开始研究公共经济活动的理论,并开始反思非市场的集体决策为什么带来政府干预的失败。

在传统的理论中,假设政府制定政策时是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经济政策的制订被看作是外生给定的。宏观经济学理论虽然论述了政府各项财政政策及其效果,但是没有讨论经济政策的制订过程。他们没有走出“仁慈政府”的误区,没有把经济政策的制订过程看成是决定经济活动的内在因素,也就找不到失败的原因。这就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创造了舞台。

而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为公共选择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社会福利函数涉及如何将个人偏好加总为社会偏好次序,从而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函数。由加总个人偏好次序的研究,发展出了不同的投票方式,从而促进了投票理论的发展。而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解释和解决了存在公共产品和外部性条件下资源配置的问题,对研究公共产品的需求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正是在上述的背景下,公共选择理论和其他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一起,对凯恩斯学派发起了进攻,并直接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初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