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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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崖教授序

台湾东吴大学杨桢教授的《英美契约法论》在北京出版,对于中国大陆法学界,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杨桢教授是一位法学家,对于普通法有很深的造诣。他早年在澳大利亚蒙纳西大学法学院深造。其后多年执教于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普通法课程,其间还曾到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英美契约法论》是他十几年来教学和研究的成果。本书从理论上深入分析了普通法的核心部分——契约法,并且引证许多案例,使全书内容丰富、充实。

东吴大学法学院素以教授普通法而闻名于国内外。现在,在台北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坚持这一传统,使普通法教学得以延续下去。杨桢教授这本书被列为《东吴大学法学丛书》第一号,足见东吴大学法学院对普通法的重视。

普通法起源于英国,后扩展至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原英联邦成员的其他国家,是当今世界主要法系之一。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与普通法系不同,但二者无论在立法或在司法方面均可相互借鉴。这一点对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以后的中国法制建设与发展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香港现行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普通法。一国之内有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如何处理两种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解决因法律制度不同而产生的问题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加强对普通法的研究和认识,对于中国大陆法学界来说,是很必要的。

近年来,我曾两度访问台湾,参加会议和讲学,因而有机会与杨桢教授相识,十分钦佩他在普通法方面的学识。在我的建议下,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吴志攀教授正式邀请杨桢教授来校开设英美契约法一课,并商请北京大学出版社将《英美契约法论》一书在北京出版,作为该课的主要教材。该课深得听课学生们的热情赞赏。听课的学生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既有法律系的学生,又有外系的学生,人数之多,出乎意料。此举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今后正式开设普通法课程作了有益的尝试。

两岸法学界应该加强交流。东吴大学前校长章孝慈教授曾为此做了很多工作,尽了巨大的努力。近年来,这种交流还在进行中。像杨桢教授这样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正式开课,并将其著作作为教材在北京出版还是第一次,堪称两岸法学界交流的硕果。对于杨桢教授所作的贡献,我表示钦佩和衷心感谢。

王铁崖

1997年4月28日

于北大中关园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