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注重生活和整体:萨姆纳关于民俗的理论
“Folklore”作为一个概念和一门学术被学者们倡导,已有近150年的历史。可是,如前所述,这个概念至今没有得到一个合理而可行的解释。那么,这门学术的境况又如何呢?在这门学术的历史上,有许多满腔热情的学者倡导建立民俗学的理论体系,并且,也确实有一些朴素的理论卓有成效地指导了民俗研究,例如,人类学派民俗学家以“遗留物”为理论基石的学说,但是,它们远远称不上理论体系。我们对于民俗学理论体系的建设一直只有一些倡议和设想,并没有什么切实的、可观的建树。这就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民俗学史。
然而,当我们如此看待民俗学史时,忽略了一个美国学者关于民俗的一系列真知灼见。他就是威廉·格拉汉·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1840—1910)。萨姆纳于1863年在耶鲁大学的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后,曾到日内瓦学习法语和希伯来语,到哥廷根学习古代语言和历史,到牛津大学钻研英国国教,后回国担任神职。他在1872年开始在耶鲁大学担任政治和社会科学的教职,直到去世。在19世纪90年代以前,他是一个在全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论家;从90年代开始,他逐渐把精力转到社会学上。结果,成绩卓著,成了美国社会学的创立者之一。奠定他在社会学上的地位的是两部书:在他生前问世的《民俗》,在他死后出版的《关于社会的科学》。
他的《民俗》(Folkways)一书的副标题是“论惯例、风度、风俗、德范和精神的社会学意义”。他研究民俗的着眼点是社会生活,而不是像当时在欧洲流行的民俗学那样,把着眼点放在文化上,因此,他关于民俗的理论没有受到民俗学家们的广泛重视。今天,我们也开始参照社会生活来研究民俗时,再去读他的大作,我们十分惊喜地看到,他对民俗的理论处理是很有体系性的。虽然他没有使用“民俗学”这种术语,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论述中整理出一套民俗学的理论体系,并且是迄今最富于理论性的体系,更是近百年来理论民俗学方面唯一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