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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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一、总体发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环境保护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深化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成果应用,电子政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环境业务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基本完成主要业务系统的数据整合集成,初步建立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平台,推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全新改版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环境信息服务;二是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全面提升,建成连接环境保护部、省级环境保护厅(局)、地市级环境保护局和县级环境保护局的“三层四级”环境保护业务专网,实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初步形成“一朵云,三个资源池”的“环保云”基本架构;三是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已编制完成53项环境信息化标准和技术规范,颁布实施30项,为规范环境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目前,正积极推进环保物联网等相关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数据资源体系

1.初步完成环境信息资源目录编制

按照环境要素(水、气、土、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业务(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政务、环境管理业务、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等)和组织机构(业务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三个维度编制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

2.基本完成数据整合集成

建立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平台,整合集成72个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数据50亿条,非结构化数据达120多万条,数据量约11T,其中67个系统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基于环境统计、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等各类污染源业务数据形成了覆盖78万家企业的污染源档案,初步建成环境管理业务基础数据库。

3.积极开展外部数据接入

拓展环境数据资源体系,积极接入其他部委数据。包括:中国气象局天气公报、气象站点、卫星气象云图、地面观测、气象预报等数据;国家工商总局六省市1900万家企业基本信息;国家电网六省市220万家企业2017年部分月份用电量数据。目前,正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进行对接,拟接入企业纳税信息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二)业务协同体系

1.大气污染减排措施调度系统建设

编制调度系统指标体系,开发大气污染减排措施调度系统,及时掌握全国重大减排工程信息,核对减排计划项目完成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变化趋势。

2.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建设

建设“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系统”,满足水环境质量考核与管理的需求;构建分析模型,对海量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分析,提高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

3.“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建设

在环保专网上建设和运行部、省、市、县四级应用的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包括数据的采集、上报、处理、审核、管理、统计分析等,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4.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对原有环境应急指挥平台进行升级,以满足面向各省的视频会议系统部署要求,实现相关信息的实时交互,统一接收各类相关数据,并实现实时音频、视频会议功能。

5.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建设

构建环评核心数据库,整合环境、经济、区域、行业等相关数据,构建分要素的影响——响应模型体系,搭建数据归集、共享、计算、管理、服务等平台。

6.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数据库建设和应用

建立面向全国的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动态采集和整合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及相关信息,实现数据综合关联分析、趋势预测、自动预警等功能。

7.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

接入19个省(区、市)环境监管执法相关数据,动态采集联网的环境监管执法数据;应用大数据分析与建模技术,实现全国环境执法相关数据的深入挖掘、分析与展示。

8.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等排污许可制度和技术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支撑制度衔接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三)政务服务体系

1.改版门户网站,推进网站群集约化建设

全面升级改版门户网站,新版网站包含中文简体版、繁体版、英文版、手机版、APP客户端,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用户体验和需求分析,秉承公众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同时增强了对社会热点、焦点事件响应的及时性,正面引导网络舆情。我部积极开展网站群集约化建设,编制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及网站群管理办法,组织召开网站群集约化建设运维培训,为网站群各子站提供技术运维指导,已完成15个子站建设与测试。

2.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我部相关业务互联网在线服务系统建设与运行状况、存在问题等开展调研,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已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建设方案》编制与评审。

3.探索推进信息公开与舆情监测

以建立全国统一平台权威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为目标,完成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企业填报发布信息、公众查询浏览信息、监管部门管理调度等功能。

目前,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集成了一万余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基本信息。开展环境信息舆情负面知识库建设,每周编制舆情报告。

(四)基础设施体系

1.环保业务专网应用效益显著

2017年3月8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建成覆盖部、省、市、县四级的环境保护业务专网,实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络互联互通,为环境保护业务运行、数据传输、网络通信、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等提供了网络平台,应用效益显著。2017年,对专网部—省—市—县连通率实施考核,其中部到各省级节点连通率达到99%以上。

2.“环保云”建设初见成效

2016年我部启动“环保云”建设工作,实现“环保云”底层网络基础设施全万兆互连。部署“环保云”——云管理平台,管理45台物理服务器,形成240颗CPU、14T内存和700T存储的云服务能力,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应用、“12369”微信举报平台等109个应用系统提供云服务。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以及云计算安全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环保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启动环境保护部“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建设,保障“环保云”安全运行。

3.推进基础设施统一运维

开展统一运维体系建设,实现运维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精细化管理,初步形成IT运维服务体系。建立统一服务台(呼叫中心),为全国环保行业提供统一运维服务入口,规范运维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制定《运维外包管理办法》《开发运维协作技术规定》等运维标准,规范外包商管理和应用系统建设。

(五)标准规范体系

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颁布实施30项国家环境信息标准,其中包括:总体框架标准2项,应用标准4项,信息资源标准15项,应用支撑标准4项,网络基础设施标准2项,信息安全标准1项,管理标准2项。完成《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指南》《环保物联网总体框架》等5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六)政策法规体系

印发《环境保护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统筹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果纳入“环保云”统一管理、统一运行,项目数据集成接入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平台。根据《“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环境信息化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送审稿)》。

(七)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通报机制

我部作为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以下简称通报中心)的通报成员单位,每季度向通报中心报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动态,实时接收安全事件通报并及时整改。为做好2017年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建党96周年及香港回归20周年等敏感时段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我部要求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通报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络安全联络工作微信群定时报告安全情况,及时通报安全工作动态,严格落实“零事件”报告制度。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指导

一是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环保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网络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高各单位、各部门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行业网络安全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网络安全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三是开展环保行业网络安全现场检查,对8个省级环境保护厅(局)及4个直属单位进行网络安全现场检查。四是督查环保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备案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法的宣传和落实。

3.做好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我部已完成《环境保护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初步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管理体系,加强指导部本级应急事件管理及演练部署安排。2017年上半年,我部及时处置整改系统漏洞、植入暗链、木马病毒感染、弱口令等网络安全事件32起,未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接到国家网络安全相关部门安全事件通报后,立即启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通过网络全流量回溯分析、规范上网行为、加强访问控制等多种技术手段及时处置安全事件。

(八)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为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成立以部长为组长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研究和审议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重点任务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大数据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协调落实大数据建设任务。

三、典型案例

2015年6月起,根据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及我部领导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指示精神,我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项目建设,在项目保障、技术管理、培训宣贯和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顶层设计情况

2016年3月,我部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总体建设目标。提出“一个机制、两套体系、三个平台”的总体要求。2016年10月,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同时,编制《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对技术架构进行了总体设计,为未来3~5年项目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导。

(二)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在2016年度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积极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和组织保障,统筹项目资金与建设成果管理。2016年度项目开展了数据整合与集成、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环保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评、监测、应急、执法和网站等大数据应用和地方示范试点。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环境监测数据、环评数据、全国环保举报数据采集,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相关数据汇聚,并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设计、统一管理,初步构建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平台。项目实施以来,数据采集汇聚进展显著,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开展大数据应用奠定基础。

(三)标准规范落实情况

2016年以来,我部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落实,各类信息化项目共采用标准94项,其中国家标准12项,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及技术规定65项,新编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大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规范》等17项规范及技术规定。

(四)数据整合和集成情况

一是完成部内72个业务系统数据整合集成,编制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二是接入外部数据,已接入中国气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电网3家单位的部分数据,拟接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相关数据。三是搭建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4类业务主题库、1个核心业务指标库和1个元数据库,为项目各项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服务。四是推进了数据应用,为中央环保督察、京津冀重污染天气网格化监管、土壤环境保护、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测预警、环境影响评估等业务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五)地方试点示范情况

2016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武汉市、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为试点单位。2017年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大数据交流会,6个试点单位就生态环境大数据工作进展和典型应用作了发言。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省、重庆市、四川省、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局)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等8个单位分别汇报了地方工作经验。在我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带动下,大部分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在大数据建设方面进行了规划设计,在数据集成整合、排污许可证管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大数据分析与预警平台建设、网格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问题和不足

环境保护部虽然在数据资源整合集成、基础设施集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部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能力。

(一)信息化统筹规划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分散,数据多头重复采集的问题仍然存在。由于前期系统建设网络不同、运行环境各异、数据标准不一,实现环境信息纵向联通、横向协同存在难度,需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能力。

(二)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有待加强

部分业务部门共享意识不高,部、省之间数据交换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整合集中、全面共享。另外,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后开发利用不高,相互之间缺乏有机关联,数据挖掘等信息资源深度分析手段不足,数据无法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与服务价值。

(三)网络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升

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环保系统还存在网络安全意识不足、安全防护技术力量不强等问题。同时,传统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已无法满足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环境下的网络安全工作要求,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亟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

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抓手,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率先将目前分散于各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和共享,研究制定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推动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统一共享和交换平台,加强跨部门之间信息资源联动共享。

(二)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综合利用分析

建议集中构建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数据资源转化为管理人员所需的具有分析和决策价值的信息。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推进政府购买信息化服务工作试点

建议开展政府购买信息化服务试点工作,将信息系统与网络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服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向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如各部委、各级政府信息化机构)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