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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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2016年以来,财政部紧紧围绕财政“十三五”规划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以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为根本,以推进财政信息化一体化整合和信息共享为主线,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为保障,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在支撑财政业务管理、促进财政改革深化、助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总体发展情况

(一)统筹规划,为信息化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2016年4月,结合近年来财政信息化工作出现的短板、系统性不强等问题,部党组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在兼顾现有建设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顺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驱动,对财政信息化核心建设内容及其交互关系进行了梳理,对财政信息化架构进行了重新勾画,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讨论,提出了通过推进统建统管、统一核心要素实现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发展的构想,形成了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并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找出了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发展的统一共性,确定了统筹推进的工作抓手。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分析了财政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对新时期财政信息化总体思路、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

(二)顶层设计,为全国信息化建设绘制发展蓝图

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以统一基础数据规范、统一财政业务数据标准存储、统一应用支撑平台总账结构、统一纵向层级交换机制、统一信息安全体系五大核心要素为重心,持续深化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和整合,着力推进核心系统统建统管与集中部署,积极开展财政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对横向全业务、纵向各层级的全方位覆盖,形成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全国系统化的财政信息化发展格局,实现财政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并从以统一核心要素为重心实现全国系统化、以整合和共享为着力点实现横向一体化、以统建统管为手段实现纵向集中化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了《应用支撑平台2.0升级实施方案》《统一基础数据规范实施方案》《统一纵向层级间交换实施方案》《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方案》,从平台升级实施、基础数据规范、纵向交换和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部署,确定了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三)措施得力,为信息化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明确信息化工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参与部门协同工作,建立了职责分明、运转顺畅的信息化工作机制。省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强对下级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确保“统建统管”落到实处。注重财政信息化宣传,营造信息化氛围、普及信息化理念,提高信息化意识。同时,着力抓好财政信息化组织管理,依托财政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平台,在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之间建立互相支持、配合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和落实,确保了信息化建设既能紧跟业务管理发展要求,又符合整体建设规划。严格执行财政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范内控风险,消除了各类风险造成的影响,确保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

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推进财政数据资源建设和共享工作,完成财政部本级数据资源清查,编制形成了《财政部本级数据资源目录》。目录内容主要包括数据资源名称、资源说明、共享类型、共享条件、资源密级、共享方式等。为方便数据资源的查询使用和共享,在部内涉密网网站开通了“财政部本级数据资源目录”专栏,部本级在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二)积极推进业务系统建设和整合,提升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

根据部党组确定的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全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不断提高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一是升级完善应用支撑平台。组织完成应用支撑平台2.0版本的升级研发工作,在加强已有组件对一体化系统建设支撑的同时,增加了服务总线组件,为系统间横向的信息共享提供了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了平台作为构建和整合业务系统底层工具的作用。同时,基于平台交换组件构建了财政部与36个省级财政部门间的纵向交换通道,目前多个系统已通过统一的交换通道实现了中央与各省市间相关业务数据的交换共享。二是推进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完成新版国库支付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国库支付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推动统一报表系统建设,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报表类系统多头建设问题;建设和部署涉密网门户系统,实现了各系统整合集成与单点登录,改善了用户体验。三是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支撑服务能力。改造完善预算管理系统,有效支撑了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要求;升级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部机关全部司局行政业务的在线办公;完成新版非税收入系统建设和新旧版本切换,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的电子化管理;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印发了《专员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完成了新版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全面支撑了专员办工作转型;全方位做好社保、资产、债务、政府采购等业务系统的功能扩充与运维工作,切实保障业务管理不间断开展。

(三)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网站建设。以服务财政管理与改革大局为宗旨,认真做好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新闻”“政策发布”等近30个栏目及“放管服改革”“PPP”等热点专栏,设立政府服务大厅,提供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等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规范服务,连续多年当选中国互联网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在部内信息网开通国研网、中经网信息频道,丰富信息渠道和内容,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紧跟国家时事、财经热点及部内各单位、地方财政部门最新动态,提高信息发布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在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不断提高采购公告时效性和规范性;策划发布“公车改革进展篇”“G20杭州峰会”等专题,提升网站内容的深度和精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实行网站内容日常监测机制,确保网站内容质量和安全。二是做好行政审批系统建设与维护。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要求,完成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财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实现与评估事务所管理系统、会计行业管理网的衔接,开通系统短信提醒,丰富信息公开、流程时效控制等功能,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信息化基础保障设施建设,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一是优化网络性能。对财政部互联网出口进行了带宽扩容,为财政业务稳定高效运行提供了带宽保障。积极推进基层预算单位联网工作,为相关财政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二是建成新机房。建成了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A级标准的新机房并投入运行,解决了机房空间严重不足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机房运行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进基础资源集约化。按照资源池化、集中管理调配原则,完成了数据库集群、虚拟化环境的升级扩容,统一了规划和配置,实现了基础资源的动态管理,改善了系统运行环境,提升了资源利用率。四是完善运维服务管理。进一步升级改造IT运维监控管理平台,优化IT服务管理流程,实现了IT运维系统与新机房大屏展示、环控管理的紧密衔接,形成了服务一体化、监控可视化、管理集中化的运维服务体系。

(五)强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财政信息化规范发展

一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以现有标准规范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标准化建设行业经验,研究制定了《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明确了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总体框架和明细表,内容涵盖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应用标准、业务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安全标准、运行维护标准、管理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9个大类,为规范全国财政信息化标准建设提供了框架和指导。制定印发了《财政部本级统一门户系统集成技术规范》《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服务总线接口规范》《基于应用支撑平台2.0数据交换技术规范》,为部本级统一门户集成、基于平台2.0服务总线的系统间信息共享、基于平台2.0交换组件的纵向层级交换通道建设应用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技术遵循。二是推进基础数据规范统一。建设完成基础数据规范交流平台,建立了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的在线注册、动态扩充、下发同步和版本管理等机制;同时,根据财政业务改革发展,以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2.0为基础,统筹考虑各省市基础数据规范扩展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系统基础数据应用情况,组织开展基础数据规范基准版本的编制工作。

(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推动财政信息化工作高效运转

近年来,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各项工作建章立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2016年以来,结合部三定方案修订、内部控制要求,修订完善《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调整了信息化各参与方的工作职责,优化了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规则,规范了工作流程。研究制定的《财政部信息系统涉密数据安全管理业务专项内控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内控管理,不断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

(七)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整体防护水平

充分认识新时期网络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安全建设。一是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和制度制定。研究制定了《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方案》,提出了“两个加强、三个统一、四个提升”的全国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加强网络安全组织和监督管理、加强应用系统和数据安全建设;统一网络安全总体策略、统一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和应用安全技术架构;提升财政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能力。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研究拟定了《财政系统网络安全总体策略》,明确了财政行业的总体安全目标、原则和具体要求,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抓好财政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和公安部有关要求,部署实施了2016年全国财政网络安全检查,排查了财政系统网络安全风险,摸清了网络安全防护家底,增强了未来财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了“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三是积极推进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尚未定级的信息系统,完成各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对重要应用系统和网络进行了渗透性测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整改有效、到位。四是积极推进国产化进程。按照“成熟先用、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开展国产化应用工作,硬件设备购置优先采用成熟的国内产品,加大国产系统软件的应用探索力度,确保国内产品应用率逐年提高。对全国财政身份认证系统密码算法升级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中央部门中率先完成了部本级国产密码算法的升级,确保重要领域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

(八)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化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财政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

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司局参与信息化工作的范围与职责,理顺了信息化工作业务与技术的关系。切实落实信息化归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办平台作用,促进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典型案例

(一)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系统

根据财政部党组关于“构建覆盖全部流程、整合统一、交互贯通的业务生产系统,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和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要求,2015年底启动了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系统建设。该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完善财政收支管理运行机制。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全部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采购订单为预算执行的主要控制机制,以支出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资金的有效调度为特征,以实现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完善财政收支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建立财政核心生产流程。以国库支付系统为主体,以预算指标系统为龙头,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和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和管理闭环,提高财政核心生产系统一体化水平,为构建覆盖全部流程的完整业务生产系统奠定基础。三是优化财政生产系统。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优化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操作、管理流程与控制逻辑,实施财政支付电子化,建立全链条管理,推进无纸化应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运行的信息保障水平,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四是适应财政网络体系建设。按“大业务专网、小涉密网”的财政信息化建设网络规划,提升财政资金收支运行的网络化水平,建立集中式系统,实现财政业务在线办理。

系统将按“先试点、再推广”的策略投入运行。该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对于提升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水平、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系统采用了基于应用支撑平台开发高度集成统一的一体化技术路线,涵盖指标管理、用款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账务管理、年终结余管理、现金管理、财务报告、监控管理等资金支付的全部业务流程,将目前各个分散独立、技术架构各异的不同系统进行了统一重构,实现了资金支付管理的一体化管理。该系统采取大集中部署方式,实现了各中央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和财政内部(含专员办)共同在线处理资金支付业务的架构,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员少跑腿,减轻了预算单位的工作负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实现了中央本级财政业务基础数据编码的统一,进一步推动了财政业务规范化管理,减少了系统间的编码对照和转换,有利于财政数据共享和利用。

(二)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

为进一步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基础,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发挥电子化的技术优势,2011年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国库支付电子化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开发国库支付电子凭证库;支付电子化制度建设,建立电子化条件下的信任体系;健全完善支付电子化标准规范;研发和部署安全支撑控件;组织代理银行建立自助柜面业务系统。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现已全面推广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是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它的推广实施,在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国库支付业务运行效率、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一是提升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水平。实行支付电子化,在业务上实现了链条式管理,在技术上引入了安全支撑控件,建立了更科学的信任体系,从根本上实现了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防抵赖和防篡改。大量工作由计算机控制并完成,减少了人工干预,也降低了故意违规的风险。二是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支付电子化改变了以往半电子、半手工的处理方式:逐步取消纸质凭证流转,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降低了行政成本,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进一步深化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支付电子化,有效解决了“集中式管理”所带来的“效率”和“区域”的限制;最大程度上实现了从人工核对到计算机自动控制的转变;有效消除了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加强了财政财务监管。通过全面推行支付电子化,进一步深化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是提高了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电子化管理的推广实施,有效促进了全国收支信息自动化汇总,为信息加工、分析和再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普遍开展了支付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引入CA身份认证机制,完善授权管理体系,提升了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了异地灾备系统建设步伐,完善了机房保障设施,购置了安全保障设备,提高了信息化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