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外代购模式:海外代购平台、朋友圈海外代购
海外代购模式简称“海代”,它是继“海淘”之后第二个被消费者熟知的跨国网购概念。海外代购,简单地说,就是身在海外的人或商户为有需求的中国消费者在当地采购所需商品并通过跨国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模式。
从业务形态上,海外代购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海外代购平台、朋友圈海外代购。
●海外代购平台
海外代购平台的运营重点在于尽可能多地吸引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卖家入驻,不会深度涉入采购、销售以及跨境物流环节。入驻平台的卖家一般都是有海外采购能力或者跨境贸易能力的小商家或个人,他们会定期或根据消费者订单集中采购特定商品,在收到消费者订单后再通过转运或直邮模式将商品发往中国。
海外代购平台走的是典型的跨境C2C平台路线。代购平台通过向入驻卖家收取入场费、交易费、增值服务费等获取利润,其优势是为消费者提供较为丰富的海外产品品类选项,用户流量较大。劣势在于:消费者对于入驻商户的真实资质报以怀疑的态度,交易信用环节可能是C2C海代平台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对跨境供应链的涉入较浅,或难以建立充分的竞争优势。
●朋友圈海外代购
每个人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几个亲戚、朋友、同学,用各种海外代购产品时不时刷一下屏。从老人养生到母婴用品,从商务办公到生活起居,也可谓应有尽有,令广大女性朋友痴迷的名牌包包、化妆护肤品等更不在话下,其中也不乏很多做得风生水起的。
小李是北京某知名外语学校的一名老师,因为工作原因,他经常往返于北京与欧洲各国。当时他刚用微信,就顺便为朋友做代购,只是想赚点旅行补贴。作为最早的微信代购族,小李每次出国前都会在朋友圈里发一条微信,询问谁要代购商品,而约定的佣金是商品价格的10%。以国内标价1万元的知名皮包为例,英国的标价大概7000元,代购的佣金是700元。而且到机场还能有700元的退税,而这笔退税也是归代购者的。仅这个皮包小李就净赚1400多元,首趟英国行程他轻松入账3000元。在当时,做代购的人多以商旅者居多,代购品以奢侈品、化妆品居多,质量也能得到保证。
尝到甜头的小李与妻子开了一家微信网店,兼职做起了海外代购,开启了微商时代。这时他们仍采用订购的方式:买家提出订单后,他们用海外关系购买,然后以礼品的方式邮寄到国内。在当时,他和妻子一个月就能净赚了1万元。
让小李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时间微商就星火燎原、遍地开花了。小李每次打开微信朋友圈,到处是海外代购的刷屏。而海外代购的商品也扩大到了电子产品、食品,甚至是药品领域,且要多少有多少。由于当时微商无法监管,大批高仿假货趁虚而入,而所谓的代购小票也多是假的。在假货的影响下,小李的微信小店倒闭了。
微信朋友圈代购是依靠熟人、半熟人社交关系从移动社交平台自然生长出来的原始商业形态。海外代购的参与者中,除了作为消费者的买家要有一双火眼金睛明辨真伪,避免上当受骗之外,作为卖家,同样也要小心谨慎,虽然社交关系对交易的安全性和商品的真实性起到了一定的背书作用,但受骗的例子并不在少数。随着海关政策的收紧,除了对代购的产品合法处理关税问题,还要注意鉴别所代购的产品是否是受到法律限制或者禁止的,千万不能抱着只要有人卖我就卖的心态,因为监管部门对朋友圈个人代购的定性很可能会从灰色贸易转为走私性质。在海外代购市场格局完成未来整合后,这种原始模式一定会被规范,否则难以为继。
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权威法律人士解读海外代购当然不等于“违法”,但也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对于一般普通人出国购买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一般是不缴税的。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自用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而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则不能免税。当然,对于专门做海外代购生意的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针对国内某些非常受欢迎的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以这种方式进行海外代购最终会在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由客户签收商品时补缴税款,这就没有法律风险。若网上代购者故意逃避海关检查,或者以自用的名义通过海关检查,但实质上用于销售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均属于逃避关税的行为,涉嫌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