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信用工具
3.3.1 信用工具及其特征
1.信用工具的定义
信用关系最早通过口头协议方式来表现。口头方式对双方约束力松散,时常发生毁约现象,于是人们将债权债务关系记录在账簿上,账簿是一种有形方式,比原来的口头承诺前进了一步,实现了有据可依,但它无法流通,接受范围有限,为此,人们又创造出更加完善的书面信用工具。这种书面信用工具将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反映在一定格式的书面凭证上,并规定了借贷金额、偿还日期、偿还条件等,且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能转让流通。所谓信用工具,就是直接或间接的各种有价证券的总称。直接证券包括非金融机构如政府、企业乃至个人所发行和签署的公债、国库券、股票、抵押契约、借款合同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借据;间接证券是指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钞票、存款、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及各类衍生信用工具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为了促进经济有效运行,推动经济发展,必须不断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有效利用各种信用工具。
2.信用工具的特征
各种信用工具都有自身特点,但从整体来看,所有信用工具都具有下述共同特征:
(1)具有货币性或流动性。各类信用工具都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货币,所以说它们都具有货币性或流动性,不过这种转化难易有别,成本有大有小,速度有快有慢。一般说来,流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与债务人的信誉能力成正比。
(2)偿还性和收益性。大多数信用工具都有到期还本付息要求,但股票和永久债券只付息不还本。所有信用工具都能给持有者带来收益。收益可通过收益率来反映,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示方法:
①名义收益率。是规定的利息与票面金额之比,如某债券面值100元,年息6元,名义收益率为6%。
②即期收益率。是规定的收益与一定时期市价之比,如上述债券某日市场价格为95元,某人以95元买进,即期收益率为6.3%。
③实际收益率或迄止期平均收益率。它是实际收益与购买价格的比率。如上例中,某人以95元购买了还有4年到期的该债券并持有到期,他除获得6元年利息,每年还获得资本利得1.25元,因此,实际收益率为7.63%。
④持有期收益率。它是测算投资者在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买卖信用工具所得到收益率。它是;如某信用工具利率为10%,面值100元,投资者以90元买进,两年后以98元卖出,则收益率=。
(3)风险性。持有信用工具既有收益,也有遭遇损失的可能性。这类风险一是债务人违约,也称违约风险;二是市场价格变动,即因市场利率上升导致信用工具市场价格下跌风险。一般说来,风险性与偿还期成正比,与流动性、收益性成反比。
3.3.2 信用工具的种类
1.信用工具分类
种类繁多的信用工具可以按不同标准或从不同角度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发行者性质不同,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前者是由企业、个人和政府直接发行的融资工具,如商业票据、股票、企业债券、国库券、抵押契约、借款合同等;间接信用工具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钞票、银行券、银行本票、存折、保单、基金、可转让存单等组成。在这里,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信用活动的中间环节,连接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使两者不发生直接债权与债务关系,所以称这种融资为间接融资。
(2)按信用工具接受程度不同,分无限可接受性信用工具与有限可接受性信用工具。前者指能为社会公众在任何场合都接受的交易手段和支付手段,如货币,银行活期存款;后者指接受程度和范围受到一定限制的信用工具,如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债券及股票等。
(3)按偿还期限不同,分为短期信用工具、长期信用工具和不定期信用工具。短期信用工具也称货币市场信用工具,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本票、汇票、支票、信用证、信用卡、大额可转让存单、国库券等;长期信用工具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也称资本市场信用工具,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政府公债等;不定期的信用工具是指没规定信用关系存续期限并且可以长期循环使用的信用凭证,主要指银行券。
2.主要的信用工具
(1)商业信用工具。包括:
①应付账款。是一种最典型、最常见的商业信用形式。在这种方式下,买卖双方发生商品交易,卖方允许买方在购货后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主要运用于赊购商品交易。
②预收账款。是指卖方向买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形式。预收账款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如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收取预收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等均属于商业信用筹资方式。
③应付票据。是购销双方按照购销合同进行商品交易,因延期付款而签发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信用凭证。根据承兑人不同,应付票据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是一种期票,是应付账款的书面证明,对于付款方而言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④票据贴现。指持票人把未到期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利息以取得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票据贴现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它实为一种银行信用。
(2)银行信用工具。主要包括:支票、本票和汇票。
①支票。支票见票即付,故支票仅仅是支付工具,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信用工具。支票涉及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方。在西方国家,支票经背书后可流通转让,代替货币发挥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支票与汇票的区别:第一,支票出票人仅限于银行存款客户,付款人是银行,汇票没有这种限制;第二,支票见票即付,不用承兑,而汇票则不同。
支票按支付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保付支票。现金支票可以从银行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完成对存款户之间的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因这种支票上有两条平行线,又称划线支票、横线支票。保付支票是银行保证支付款项的支票,不会因为客户账户上无资金而退票拒付。支票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按是否记载收款人姓名,分为记名支票和无记名支票。记名支票又称“抬头人支票”,银行只能对支票上指定的人支付款项;无记名支票也称“来人支票”,银行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
②本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到期无条件支付债务的支付保证书。本票有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又称一般本票或商业期票,是企业为筹措短期资金,以自身信用担保发行的票据,它与银行本票相对而言。我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可见我国只承认银行本票,不承认其他任何企业签发的商业本票。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大量流通着非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融通票据。商业票据没有票面利率,按面额的一定折扣比率发行,折扣率就是收益率。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其适用范围是单位、个体户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结算。银行本票根据不同标准划分若干种类:按支付形式划分,有转账银行本票和现金银行本票;按结算金额划分,有不定额银行本票和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内容:表明“银行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上述内容缺一不可。
银行本票与支票的使用范围基本相同,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信用程度高。银行本票与支票不同,是无条件支付票据,而支票只有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开户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签发的款项时,才能足额支付。
第二,入账时间快。银行本票为见票即付的即期票据,因此,银行本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本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只要票据要素齐全合法,在有效提示付款期内,应立即将款项划入收款人或持票人账户,或按有关规定支付现金。支票只有在出票人支付款项的情况下,才能准予收款人或持票人入账,他行票据需经过同城票据交换收妥后方能入账。
第三,安全可靠,容易审查辨别真伪。银行本票因采用先进的印刷工艺进行处理,有防伪标记,容易识别,避免受理假票据造成资金损失。
第四,能促使商品交易成交。因银行本票有即付货款的特点,销货方容易接受使用银行本票结算,购货方不仅能提高商品交易的成交率,还能享受现金支付的某种优惠。
③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两种。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特点是:签发时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和贴现,在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概念表述上的区别:
第一,银行汇票是“见票时”支付,商业汇票是在“指定日期”支付。一个是即期票据,一个是远期票据。
第二,银行汇票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而商业汇票按“确定的金额”支付。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大于票面金额,而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就是支付金额。
第三,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其次,从使用范围看:
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既可用于转账,也可用于支取现金。商业汇票局限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付款人开户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与承兑银行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和可靠资金来源等条件。
再次,从汇票签发和记载事项进行分析: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银行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各项缺一不可,否则无效。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则无效。
其四,从汇票付款及提示付款分析:
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没有付款期限。而商业汇票是远期票据,其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其五,从汇票背书、承兑和保证来分析: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关于汇票的承兑,银行汇票不需要承兑,而商业汇票需要承兑。关于汇票的保证,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的债务都可以依法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汇票还有其他形式。如按照发票地与付款地不同,分当地汇票、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按照收款人不同,分记名汇票和不记名汇票;按付款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跟单汇票和光票汇票等。
汇票到期前可以转让,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称为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按其附带的记载划分为有限制性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有条件背书、质押背书和部分背书五种方式。同商业票据一样,汇票也没有票面利率,因此,汇票转让时根据持票人的意愿按照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行为就是贴现。面额与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支付给票据买方的利息,也称贴息。如某票据持有者要将4个月后到期,面额30000元的商业票据出售给银行,银行按照5%的利率计算,贴息为500元;银行支付给对方29500元。票据贴现是短期融资的一种典型方式,广泛运用于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债的发行等。
(3)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付款承诺。这样,信用证便属于银行信用,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成为第一付款人。由于银行信用比商业信用可靠,所以与汇付、托收等方式相比,信用证结算更方便、更安全。
信用证的特点:
首先,它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开证行就必须承担首先付款的责任。开证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付款责任。
其次,它是一种自足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信用证开立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一经开出并被受益人接受,便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以外的独立契约,不受贸易合同约束。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对贸易合同没有审查和监督执行的义务。
再次,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信用证有以下种类:
①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②以开证行所负责任为标准,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③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④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⑤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⑥议付信用证。包括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⑦承兑信用证。
⑧按照循环形式不同,分为按时间循环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信用证。
⑨对开信用证。
⑩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
另外,还有预支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等形式。
(4)信用卡。信用卡最早起源于美国的一些百货商店、饮食店和加油站。这些商店、饮食店为了招徕顾客,扩大营业额,有选择地发给一些顾客一种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顾客可以在发行这些筹码的商店及其分店进行消费或赊销,约期付款。后来信用筹码演变为塑料卡,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1952年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很快在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盛行起来。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也开始发行信用卡。信用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人士的一种特制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持卡人凭卡在发卡机构指定的商户购物、消费,也可在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取现金,所以它是一种集结算和信贷功能于一身的业务。银行信用卡是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银行信用卡是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信用卡分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卡;准贷记卡是银行发行的,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卡。我们所说的信用卡,一般是指贷记卡。信用卡的使用涉及持卡人、发卡银行和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卖方。持卡人先消费,然后银行与卖方结算,持卡人定期再与银行结算。信用卡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按发卡机构不同,分为银行卡和非银行卡。非银行卡又可以具体分成零售信用卡和旅游娱乐卡。零售信用卡是商业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卡,旅游娱乐卡是服务业发行的信用卡,用于购票、用餐、住宿、娱乐等。
②按发卡对象不同,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公司卡的发行对象为各类工商企业、科研教育单位。个人卡的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卡是以个人名义申领并由其承担用卡的一切责任。
③根据持卡人的信誉、地位等资信情况不同,分为普通卡和金卡。
④根据清偿方式不同,分为贷记卡和借记卡。贷记卡是发卡银行提供银行信用时,先行透支使用,然后再还款或分期付款。借记卡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先存款后消费的信用卡,一般不允许透支。
⑤根据信用卡流通范围不同,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国际卡是一种可以在发行国之外使用的信用卡,全球范围内通用。境外五大集团分别发行的万事达卡(Master Card)、维萨卡(VISA Card)、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 Card)、JCB卡(JCB Card)和大莱卡(Diners Club Card)多数属于国际卡。地区卡是一种只能在发行国国内或一定区域内使用的信用卡。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大多数属于地区卡。
(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商业银行发行的面额较大、可流通转让的存款凭证。它每年支付固定利息,到期按照购买价格偿还本金。它首创于美国,是美国的银行为逃避法律管制而进行的金融创新。
19世纪60年代,由于“Q条例”的限制,当时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也规定最高利息限制,因此,一些客户纷纷将存款从银行提出购买收益率更高的有价证券,这使银行资金来源受到很大限制并影响其资产业务开展。为回避“Q条例”限制,花旗银行于1961年2月率先推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这种存单与定期存单相比,其区别有:
①普通存单是记名的,而该种存单不记名。
②普通存单面额不固定,而大额存单面额固定而且较大。
③普通存单到期前支取利息会受损失,而该存单到期前可以转让从而收回投资,利息不受损失。
④普通存单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而该种存单主要由大银行、企业等购买。
⑤普通存单期限可以超过一年,大额存单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⑥大额存单利率一般高于相同期限的普通存单利率。
可见,大额可转让存单兼具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双重优点。
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后,适应了金融市场形势和投资者需要,获得了迅速发展。1968年英国开始发行这种存单,日本在1973年也开办该类存单业务。现在西方国家的银行都已经开展了此类业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曾发行过大额可转让存单,不过1997年暂停。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6月2日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大额存单。其中,个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起点金额为1000万元。大额存单在期限上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比普通存款期限的7个品种多了9个月和18个月两个品种。大额存单的发行使银行定期存款明显增加,为开拓资产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使银行在经营思想和经营策略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开创了银行经营管理新阶段。
(6)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其大多数是国库券。发行国库券的目的主要是筹措短期资金,解决财政性困难。1877年英国首次发行国库券,1929年美国也发行国库券。由于国库券系中央政府发行的,因此其信誉高,风险小,流动性强,有理想的收益,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
国库券按发行时间不同,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发行一般采取折价发行,到期按面额偿还,面额与发行价格之差就是投资者获得的利息。美国国库券一般采用招标发行方式,即每次发行时,要求投资者在规定规模约束下,分别报出拟购买数量和价格,在众多的投标者中,出价最高者先中标,由高到低,依此配售,这就是“竞争性投标”。另一种就是按投标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价购买,这即是“非竞争性投标”。对于参加非竞争性投标的投资者来说,投标时必须按所要购买的国库券面额付款,到国库券发行日才能从联储收到一张退还差额的支票。在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被严格控制,2009年经国务院同意,发行总额2000亿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给各省市地方政府,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这标志着冻结了16年之久的地方政府债券开始破破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按照国家审计署2013年6月发布的地方债务数据,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其他或有债务规模约有17万亿元,其中需要政府直接偿还的债务大约在10万亿元,从债务率来看全国平均水平是120%,偿债压力普遍较大,须引起高度关注,潜在风险极大。
(7)公司债券。包括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它是筹资者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到期支付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债务凭证,体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债券是由信誉卓著的公司或银行发行的长期债券,一般都按期支付利息。公司债的特点:一是风险大,收益确定;二是持有者无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公司亏损的责任。
(8)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表明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凭证。股票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有票面金额股票和无票面金额股票,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等。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则被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企业管理,他不能要求公司退股,但可以在需要时将股票转让从而收回投资。
另外,保险单、基金等也是一种较好的信用工具。
3.金融衍生工具
20世纪60年代,在金融市场上从事经营的个人和机构发现,通货膨胀和利率不断上升,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使传统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不能满足人们盈利和吸引资金的需要,因此,寻求新的金融工具,并规避金融监管的需要导致了金融工具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是在传统金融工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常见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互换协议等。
(1)金融远期合约。金融远期是相对简单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是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确定时间按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金融资产的一种合约,又称金融远期、金融远期交易。
金融远期具有以下特征:
①合约规模和内容按交易者需要制定,不像期货、期权那样具有标准化合约。
②金融合约代表了货币或其他商品的现货交付,不像期货、期权那样只需在交割日前进行反向交易即可平仓了结。远期合约90%以上最终要进行实物交割,因此,其投机程度大大减少。
③合约本身具有不可交易性,一般不能像期货、期权那样可以随意对合约进行买卖。远期合约一般由买卖双方直接签订,或者通过中间商签约。合约签订后,要冲销原合约,除非与原交易者重新签订合约且订明撤销原合约。因此,远期合约流动性较小。
④合约交易无须交易保证金。金融远期主要在银行间或银行与企业间进行,不存在统一的结算机构,价格无日波动限制,因此无须支付保证金。
⑤买卖双方易发生违约风险,从合约签订到交割期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金融远期合约的类别。根据基础资产划分,常见的金融远期合约包括四大类:
①股权类资产远期合约。它包括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一篮子股票的远期合约和股票价格指数远期合约三个子类。
②债券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单、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商业票据等固定收益证券的远期合约。
③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在交换协议期间内,在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的金融合约。其中,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支付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卖方支付以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
④远期汇率协议。远期汇率协议是指按照约定的汇率,交易双方在约定未来日期买卖约定数量某种外币的远期协议。目前,金融远期交易主要有远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利率交易两种。
(2)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某种金融商品的交易方式。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其合约标的物是金融商品,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
金融期货交易的特征如下:
第一,交易标的物是金融商品。这种交易对象大多是无形的、虚拟化了的证券。
第二,金融期货是标准化合约的交易。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和标准性,对货币币别、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不确定的是成交价格。
第三,金融期货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决定买卖价格。它不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场,而且透明度好、可信度高。
第四,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会员制度。非会员要参与金融期货交易必须通过会员代理,而会员同时又是结算会员,交纳保证金,因而交易信用风险小,安全保障程度较高。
第五,交割期限规格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最长二年。
第六,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可在交割日之前采取对冲交易结束期货头寸,无须进行最后实物交割,即大多数期货都是通过平仓来结清头寸。
第七,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清算制。每日交易结束后,清算公司都要根据期货价格升降对每个交易者的保证金账户进行调整,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今天,金融期货的重要性已经超过商品期货。
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的区别:
第一,有些金融期货没有真实的标的资产(如股指期货),而商品期货的交易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如农产品、大宗商品等。
第二,股价指数期货在交割日以现金清算,利率期货可以通过证券的转让清算,商品期货可以通过实物所有权转让进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是固定的日期。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货适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货要长,美国政府长期国库券的期货合约有效期限可长达数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将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满日需要的成本费用包括三项:储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各种商品需要仓储存放,需要仓储费用,金融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所需的储存费用较低,甚至不需要储存费用,有的还产生收益。
第六,投机性能不同。由于金融期货市场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敏感,因此,期货价格波动更频繁、更大,其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3)金融期权。金融期权是一种赋予期权的持有者在未来一定时期或此日期之前按照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工具的权利。这种约定的价格叫许可价格、执行价格或结算价格。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费用(期权费或称期权价格)后获得该买卖权。当合约的买方有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一笔资产的权利时,此期权称看涨期权或买入期权。反之,当期权合约的买方有按照一定价格卖出一笔资产的权利时,此期权称看跌期权,也称卖出期权。
期权是一种权利,不是一种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根据对自己有利的价格行使权利,也可以根据需要放弃该权利,这时他损失的仅仅是期权费。期权的卖方只有应期权买方要求进行交易的义务,而没有要求期权买方进行交易的权利,可见双方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称的,期权费正是对这一不对称性的弥补。期权费一经支付,无论买方是否行使权力,均不退还。如某人和房地产公司达成买卖协议,前者愿意支付20万元期权费给房产公司以获得在3个月内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栋别墅的权利,随后该楼房价格上升至1200万元,则购买方仍可以按1000万元购买,从而获得利润18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20万元]。反之,如果该楼房价值跌至800万元,购买者放弃权利比较有利,其净损失20万元,房地产公司净得20万元。
金融期权最早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但直到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后,才使期权交易进入规范发展时期。按期权合约的标的资产划分,金融期权有股票期权、指数期权、外币期权(货币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互换期权及复合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以单一股票作为标的资产的期权合约,也就是说,它赋予期权买方以一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指数期权的买卖对象是各类指数,大部分指数期权是股票指数期权。一般说来,每一份指数期权合约购买或出售的金额为特定指数执行价格的100倍。期货期权的标的资产为各种期货合约,期货合约的到期日通常紧随着相应的期货期权的到期日。利率期权是指以各种相关利率资产作为标的资产的期权。外币期权是指以各种货币为标的资产的期权。互换期权是以互换协议作为标的资产的期权。复合期权是期权的期权,即期权标的本身也是一种期权。
(4)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合约有效期内交换标的物的合约。互换市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货币交易商为了逃避外汇管制而开发了货币互换。其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类。
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交换期限相同的两种货币的等值本金和利息。在货币互换中,双方先交换本金,互换利息,在期限结束时,通过互相行为再换回本金,结束货币互换过程。利率互换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根据两笔同种货币、金额相同、期限相同的本金来交换利息现金流的活动。在利率互换中,双方并不交换本金,只交换利息差额,因此,其风险很小。利率互换常见的形式是一方以固定利率与另一方的浮动利率交换。
互换是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具体运用。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进行互换:一是双方对对方的资产或负债均有需求;二是双方在两种资产或负债上存在比较优势。只要存在比较优势,双方就可以通过适当分工和交换使双方共同获利。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衍生信用工具的创新。
(5)可变利率抵押贷款。1975年美国储蓄贷款协会开始发放可变利率抵押贷款,即贷款利率随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动。这种贷款能使贷款人因市场利率上升而获得好处,或使借款人因市场利率降低而受益。因此,这是一个受借贷双方欢迎的金融创新工具。
(6)资产证券化。它是指将原先不能流通的金融资产(如居民的抵押贷款)转换为可流通证券的过程。通过证券化一方面分散了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实现了资产流动性。证券化不只限于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和商业性租赁等也可以进行证券化。
(7)可转让提款通知书账户(NOW)和自动转换储蓄账户(ATS)。
可转让提款通知书账户(NOW)实际上是支票存款账户的别称。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律规定对活期存款不能支付利息,因此使银行的资金来源大大减少,给银行带来较大损失。但通过把支票账户称为可转让提款通知书账户(NOW),就可以规避法律限制,可以对账户支付利息。
自动转换储蓄账户(ATS)是支票账户的另一创新形式。在这种安排中,支票账户中超过一定金额之上的存款会自动转换为支付利息的储蓄余额。当对自动转换储蓄账户签发支票时,必要的资金又会自动从储蓄账户进入支票账户。这样储蓄账户实际上成为支票账户的一部分,但在法律上它是储蓄账户而不是支票账户。
3.3.3 信用工具价格
在金融市场上,人们买卖金融资产,实现资金从盈余部门向短缺部门转移。金融资产也称金融产品、金融商品、金融工具或信用工具。信用工具在市场上买卖时形成价格。不同的信用工具其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1.票据贴现价格
(1)票据的含义。这里的票据主要指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由工商企业签发的以取得短期资金融通为目的的信用工具。它包括交易性商业票据和融资性商业票据。交易性商业票据与商品流通相关,有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两种。融资性商业票据是为融资而形成的票据。
(2)票据贴现价格。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后取得流动性资金的一种业务。
贴现利息=票据面额×贴现利率×票据剩余时间
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商业票据发行一般采用贴现方式,其发行价格可表示为:
发行价格=面额-贴现金额
贴现利息金额=面额×贴现率×期限/360
如某公司发行面额10000元、贴现率为6%、期限为60天到期的商业票据,其发行价应定为9900元。
另外,某些债券,如国库券的发行价格也可以由贴现公式计算:
大额存单一般是平价发行,其流通价格受市场利率影响,流通价格确定是:
2.股票价格的确定
股票的价格有票面价格、账面价格和市场价格。
(1)股票账面价格。其表达等式是:
账面价格=(公司资产净值-优先股总面值)/普通股总股数
(2)股票交易价格。股票交易价格是股票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时的实际成交价格。从理论上说,交易价格取决于股票预期每股股利收益与当时的市场收益率之比。其公式为:
股票交易价格=预期股利收益/市场利率
假设一张股票面值100元,预期每年股利为10元,现行市场利率为5%,这时若将该股票卖掉,其交易价格应为200元(10÷5%)。也就是说200元存入银行每年在利率5%时获得10元利息与持有该股票获得的股息相等。可见,股票的市价与名义价格并不一致,因为,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交易价格高低变化既受供求关系影响,也受各种政治、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
3.债券价格的确定
债券价格分为发行价格和流通价格。发行价格通常有三种情况: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1)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主要取决于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当票面利率高于市场收益率时,为避免筹资成本过高,可以提高发行价;当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为避免因收益过低而无人问津,可以降低发行价格;当两种利率大致相等时,将按平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2)流通价格。流通价格的确定有一个理论公式,其基本公式是:
债券转让的理论价格=债券面额×(1+票面利率×实际持有期限)
假如一张债券面值100元,票面利率5%,实际持有期三年,则转让的理论价格是115元[100×(1+5%×3)]。
4.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马科维茨的证券组合理论开创了降低风险的新方法,也即通过分散投资,使组合投资的风险得以降低。如果每个投资者都运用证券组合理论管理其投资,并在有效边界线上进行最优的证券组合,那么这对证券定价有什么影响呢?由夏普(W.F.Sharp)、林特纳(J.Lintener)等人提出并发展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回答了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对其投资所预期的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
(1)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由全局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利率、经济周期变化和通货膨胀等,这些因素对所有公司都产生影响,所以又称市场风险或有规律风险,这类风险不能通过投资多元化消除,用σm来表示该种风险。非系统风险是由局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即由公司自身因素造成的风险,也称特有风险。如工人罢工、诉讼、经营失误等。由于上述事件在本质上是随机的,一个公司的不利事件不一定也是另一个公司的不利事件,因此,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多元化来消除对证券组合风险与收益的影响。
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共同组成了总风险,证券组合风险可以用σp来表示,它与所投资证券规模之间的关系是:随着证券组合规模的扩大,证券组合的风险逐渐下降并趋于一条直线,但是系统风险仍然存在。这一关系可以见图3.1所示。
图3.1 证券组合规模大小与风险减少的关系
(2)市场风险的度量。市场风险是衡量各种股票或证券组合对一般市场波动的反应程度,这一波动程度常用字母β表示,在统计学中它等于一种股票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协方差除以市场收益率的方差:
式中,cov(rj,rm)为资产j和资产m的协方差为市场组合的方差。按照上述公式,如果某种证券的风险与整个市场的风险程度一致,那么该种证券的β系数就等于1,与市场风险一样;如果某种证券的β系数大于1,说明某种证券的风险大于市场整体风险,对市场风险较敏感;小于1时则正相反。
(3)风险与收益的关系。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一方面说明了风险分类问题,另一方面说明了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即风险与收益相联系。根据模型,一种资产的收益率应等于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补偿程度,用公式表示为:
ri=Rrf+ββirm-Rrf)
式中,ri假定为股票收益率;Rrf为无风险收益率;rm为市场证券组合的收益率;βi为某只股票i的系统风险系数,那么,rm-Rrf为市场风险补偿程度。
如果Rrf为8%,市场风险补偿为4%,股票i的β系数为2.0,则该股票的应得收益率ri=8%+8%=16%。由ri=Rrf+βi(rm-Rrf)形成的曲线称为证券市场线。
其他衍生信用工具的定价在此不再阐述,可以在专门的课程中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