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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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保险的职能

所谓职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则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长期以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时期,人们往往结合本地区或某一时期保险业在当地社会经济中的发展实际,对保险的功能提出了不同看法,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当代,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一般认为,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职能。

1.保障职能

保障职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它除了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以及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以外,其在保险制度中的核心地位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变迁而改变。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散风险。即用大家的钱来补偿一部分人的损失,将一部分人面对的风险分散给大家,从整体上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当一个人单独面对风险时,一次较大的灾难就可能将其摧毁,这时如果有人协助,他就容易渡过难关。风险分散包括时间上的分散和空间上的分散。

(2)经济补偿或给付。赔付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的目的,投保人买保险,目的就是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理赔。保险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补偿性保险合同以报销补偿为条件,大多按照实际费用的比例报销,不能重复报销。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以给付保险金的目的为标准,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如人寿保险合同都属于这类保险合同。

(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需求五个层次理论,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安全的需求包括物质上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安全、经济上的生活安定和未来保障、心理上的免于灾难威胁和安全感。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通过分散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因风险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能够弥补人们所遭受的不幸损失,消除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忧虑和恐惧心理,从而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2.资金融通职能

这是保险的派生职能之一,是在保险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作为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的资金融通职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现代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则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运用和分配功能。

(1)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和银行一样也属于负债经营的企业,其资金大部分是通过负债形式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积聚起来的保险基金。

(2)资金的运用。保险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是为了应对未来的风险损失,保费的收取和使用在时间上是不一致的,必然有一部分资金闲置,而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保险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要使其保值增值,必然要进行投资。

(3)资金的分配。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管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实现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3.社会管理职能

保险对社会的管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管理,也不是深入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专业的部门管理,而在于通过其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管理职能是保险的又一派生职能,是其基本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反映一国保险业融入该国社会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标志。

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增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也不断凸显出来,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四个方面。

(1)社会保障管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保险一方面可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利用积累的风险损失资料和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直接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防汛防洪等部门,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社会关系管理。保险公司介入灾害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有利条件,减少社会摩擦,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

(4)社会信用管理。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在培养和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来源,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它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均衡的。也就是说,社会总产品的物质流系统和价值流系统在这四个环节中的运动,时间上是连续的,空间上分布是均衡的。但是,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比如,一家大型钢铁厂因巨灾损失而无力及时恢复生产,社会正常的价值流系统和物质流系统因该厂不能履行债务和供货合同而中断,其连锁反应还将影响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均衡发展。保险经济补偿能及时和迅速地对这种中断和失衡发挥修补作用,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通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而在交换行为中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的资信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的障碍,保险为克服这些障碍提供了便利。比如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商提供了债权损失的经济补偿责任;履约保证保险为债权人提供了履约担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产品质量问题上的经济补偿承诺,而且还为厂商的商品作了可信赖的广告。可见,保险在推动商品流通和消费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各种经济生活中,采用新技术比采用落后的技术显然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当代的商品竞争越来越趋向于高新技术的竞争,在商品价值方面,技术附加值比重越来越大。但是,对于熟悉了原有技术工艺的经济主体来说,采用新技术就意味着新的风险。保险则可以对采用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壮胆,促进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

(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资金调控计划。相对资金运动来说,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是第一性的,所以,财政和信贷所支配的资金运动的规模与结构首先决定于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规模与结构。毫无疑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的每次破坏,都将或多或少地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和银行贷款归流的中断,同时还要增加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从而给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困难。在生产单位参加保险的前提下,财产损失得到保险补偿,恢复生产经营就有了资金保证,生产经营一旦恢复正常,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银行贷款也能得到及时的清偿或者重新获得物质保证。可见,保险确实对财政和信贷收支的平衡发挥着保障性作用。此外,保险公司积蓄的巨额保险基金还是财政和信贷基金资源的重要补充。

(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保险在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按国际惯例,进出口贸易都必须办理保险。保险费与商品的成本价和运费一起构成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三要素。一国出口商品时争取到岸价格,即由对方负责保险,则可减少保险外汇支出。此外,当一国进入世界保险市场参与再保险业务时,应保持保险外汇收支平衡,力争保险外汇顺差。保险外汇收入是一种无形贸易收入,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起着积极的作用,历来为世界各国所重视。

(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保险公司虽是集散风险的中介,但就单个保险公司而言,其所能集中的风险量(非寿险公司的承保总金额)总要受自身承保能力的限制,超过的就要向其他保险人分出(再保险),或对巨额危险单位采取共保方式。因此,再保险机制或共保机制就可以把保险市场上彼此独立的保险基金联结为一体,共同承保某一特定风险,这种行为一旦超越国界,即可实现国际范围内的风险分散,从而将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联结为一体。国际再保险是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的一种主要形式。

2.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条自然规律。但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发生、波及面有多广、受损程度有多大,都是不确定的,保险赔偿具有合理、及时、有效的特点。投保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就能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获得资金,重新购置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同时,由于企业恢复生产及时,还可减少受灾企业的利润和费用等间接经营损失。

(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之一,能够把企业不确定的巨额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摊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这是完全符合企业经营核算制度的。因为企业通过缴付保险费,把风险损失(甚至可包括由营业中断造成的利润损失和费用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不仅不会因灾损而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均衡,而且还保证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稳定。如果企业不参加保险,为了不因灾害损失而使生产经营中断、萎缩或破产,就需要另外准备一套风险准备金,这种完全自保型的风险财务手段,一般来说,对单个企业既不经济也不可能。

(3)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保险补偿固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除或减轻灾害事故的影响因素,但是,就物质净损失而言,仍旧是一种损失。而且保险企业也不可能从风险损失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防范风险于未然是企业和保险公司利益一致的行为。保险公司常年与各种灾害事故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不仅可以向企业提供各种风险管理经验,而且通过承保时的风险调查与分析、承保期内的风险检查与监督等活动,尽可能消除风险的潜在因素,达到防灾防损的目的。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束和保险费率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的积极性,共同搞好风险管理工作。

(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家庭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生活安定是人们从事生产劳动、学习休息和社会活动的基本保证。但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家庭来说同样是不可避免的,参加保险也是家庭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使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物质生活条件。当家庭成员,尤其是工资收入者,遭遇生老病死等意外的或必然的事件时,人身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补充,对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起保障作用。

(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人们在日常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不可能完全排除民事侵权或他人侵权而发生民事赔偿责任或民事索赔事件。具有民事赔偿责任风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交保险费的办法将此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为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顺利获得民事赔偿。有些民事赔偿责任由政府采取立法的形式强制实施,比如雇主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

(6)有利于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保险,尤其是人身保险,不仅是对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损失的价值补偿,更多的则是体现了储蓄的性质,即将现在的财富积累下来以满足未来经济上的需要,但是人身保险的定期交费和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使得人身保险比储蓄更好地解决了收入与消费间的不均衡问题。因为人的收入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波动幅度是比较大的,一般在青壮年时期收入最高,而人的一生都需要消费,为了保证年老时不因各种人身风险而影响个人和家庭的消费,就必须在年轻时利用收入的一部分交付保险费,购买养老金保险、其他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在年老、伤残、患病时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从而实现个人和家庭消费的均衡。

(7)有利于提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个人都有遭受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可能。通过购买责任保险或信用保证保险,可以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能力和信用,进而改善融资条件。

三、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作用

在家庭理财中,保险的风险规划功能和作用是任何其他投资工具所不能取代的。

1.保险是能够提供风险保障的财产

家庭投资要做到投资目标与人生风险相匹配。保险能够给家庭提供以下四大风险保障:

(1)人身保障(包括死亡和伤残)。死亡和伤残直接的后果是收入中断。投保人通过买保险的方式,把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让主要依靠他们生活的家人拥有有保障的生活,确保家庭经济的安全。这既是对家庭责任的承担,又是对资产组合的优化。

(2)健康保障。人一旦生病,仍需大量现金维持自己的生活,当这些钱是来自保险制度时,他不用将投资资产变现,也不用急着工作,仍可以继续安享生活。人身保险账户和健康保险账户的设立,是为了让他们在遇到人生风险时,由保险帮助他们的家庭从容化解危机。

(3)子女教育保障。子女教育保险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生长阶段的教育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金,充分体现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和关爱。如果投保人在缴费期去世,则以后各期保费可以豁免。

(4)养老保障。人的寿命越来越长,退休后还要生活几十年时间,而且一般到了五六十岁后身体状况都不会太好。若加上财务不安全,那么人生面临的风险很大。用保险金的方式解决养老问题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保单的收益不一定高,但保单的优点是确保收益。同时,保险是一种带有信托理财概念的金融资产,当被保险人过世后保险公司可提供给他的家人长期的生活保障。

2.保险是能够保障生命资产的财产

资产有两种,一种是现在实际拥有的资产,如汽车、房子、存款、股票等,一种是生命资产,也就是人在未来赚钱的能力。它是一份与生俱来、不断增值的资产,也是人们创造出其他资产的主要源泉。意外伤害、生病等都会让人们无法工作,而且会消耗大量的金钱,而对冲疾病和受伤这种对生命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情况的最有效的工具就是保险,保险是能锁定生命资产的金融工具。

3.保险是可以保值增值的财产

资产配置是指在不同投资产品间配置资产,通过构建较低的相关系数以平衡投资的风险与收益。保险不仅是一份单纯的保障,而且也是一份资产。过去老百姓的理财方式主要是通过最大化的储蓄来完成,后来发现仅仅靠储蓄的话,比如买房、小孩教育金、疾病保障金等,都要把这个钱攒到足够的额度才能使用。保险是一种保值增值的财产,一种重要的资产配置方式,它可以用最小的成本抵御最大的风险。现在有的保险,比如分红保险,投资连结险,投资分红功能非常强,这些险种不仅可以使资产保值,而且可以使资产升值。

4.保险是节税传承的财产

财产传承规划是指当事人健在时,通过选择遗产管理工具和遗产分配方案,将其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产或负债进行安排,确保在自己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能够实现家庭财产的代际相传或安全过渡等特定目标。

在许多国家,购买人寿保险的保费属于已支出的费用,不用列入遗产总额,所以通过保险的避税功能进行资产保全无疑是一种不错的财富安排。另外,保单具有的可更改、可控性,可以确保投保人把财富传给他认为最合适的人,这种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还可以避免遗产纠纷。保单是能把财产传承下去而不发生纠纷的方式,传递的是一份爱、一份责任,用保险传承,设置一种类似信托的方式,会让子女在特定的时间获得这笔钱,甚至让子女在每年领到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