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为什么坚持社会本体论的研究立场
任何一项研究所使用的概念都会影响到所研究的对象,并影响到事物是怎样被观察的。尽管欧盟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但是中欧关系实际上往往被假设为一种大国之间的关系。在国际政治领域,大国关系历来备受瞩目,因为大国之间的互动影响着国际秩序的安全与稳定。传统理论,尤其是现实主义理论,在解释大国关系的时候关注的是物质权力,是力量的转换或者平衡,这尤其反映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大国、极、力量中心在现实主义眼中都是物质实在,特别是以军事实力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物质实在,这种以物质实在为代表的权力和权力关系一直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分析的核心。
用传统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理论研究欧盟,显然存在着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欧盟并非国家行为体。“一个极必须是一个国家的看法,在处理欧盟时遇到无数的困难。尽管欧盟的行为体特征在日益增加,但是,在新现实主义的视角里,它却变得几乎是看不见的。”也就是说,现实主义理论没有为欧盟这样的新型国际行为体留下足够的研究空间。二是这个力量从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角度衡量,显得有些不值一提。因为从军事实力看,欧盟“依然还是一个纸老虎”。尽管欧盟开始发展军事能力,承担越来越多的维和任务,但其硬实力相对于美国和其他许多力量来说,还是乏善可陈。
但是,毫无疑问,欧盟在当前国际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建设性作用。首先,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地区一体化的成功模式,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欧盟通过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合作,形成了世界上最稳定和密切的区域联合。其发展模式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周边国家的追随和加入,也为其他地区合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成为它们发展的样板。其次,欧洲通过自身一体化建设重构了区域内国家之间的关系,摆脱了权力政治的逻辑,形成了地区安全共同体。欧洲次体系内部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两极格局的和平瓦解。最后,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一支软力量,对世界秩序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建设性作用。欧盟形成了“自成一体”的地区多层治理体系,确立了自己“强大的非军事力量欧洲”(civilian power Europe)的地位。战后法德和解,共同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更为世界树立了大国超越历史恩怨的典范。
因此,应该承认,欧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新型力量;对这一新型力量仅仅从物质上理解是不够的。而且,欧盟与世界的关系,包括与中国的关系,仅仅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去理解也是不够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变化,包括物质实力的增长和内在身份的变化,以及中国追求国际化进程和国际合作路线的做法,也是现实主义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对外政策上没有平衡超级大国的行为,没有意图取代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也没有挑起意识形态之争。在28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保持了积极进取的学习心态,与各个主要力量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都保持了联系、沟通、交流、合作的关系,并通过改变自己而影响世界。新现实主义,甚至新自由主义理论,将国际政治理解为国家之间不可避免的权力之争,并独立和外在于人类有目的的建构活动,以这样的解释框架来解释欧盟、中国以及中欧关系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中欧关系研究需要采取建构主义的社会本体论立场。这一立场强调,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并不是独立于我们的物质实在,而是我们活动的产物,也就是社会事实。建构主义认为,“客观存在的物质性因素因为人的互动性实践活动获得社会意义,社会事实因为人的互动性实践活动得以造就和确立。从这个意义上讲,‘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社会世界也是‘我们造就的世界’”。社会世界不同于自然世界。在社会世界中,社会实在具有主体间性和集体意义的性质。国际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身份与实践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行动者和结构之间是一种相互构成的关系。”和物质现实相比,社会现实只有在人们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存在,它更具有地域的而非全球的特征,更具有时间性。
对于研究欧盟和中欧关系而言,建构主义这种社会本体论的立场可以提供强有力的解释。首先,欧盟这个独特的行为体是战后欧洲一体化进程建构出来的。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它的存在与变化都依赖于欧洲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以及为此从事的各种实践活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处在深刻变革的进程之中。随着日益融入国际体系,中国在这一进程中不断重塑自身的角色和身份,定义自己的利益和追求。欧盟和中国都是在国际体系进程中具有自身意图和目的的行为体,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从物质力量角度可以衡量的,更重要的,它们还是一种在不断互动中建构起来的具有主体间意义的社会关系。探讨它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结构及其互动模式,对于深入了解中欧关系现状和预测其未来走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从本质上说,中欧关系的结构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从对手到朋友之间的身份结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伙伴关系”。中欧地缘上相隔较远,彼此的安全关切不突出,欧洲在亚洲的存在有限,中国在欧洲的优先次序选择上并不占据首要地位,因此,相对来说,中欧彼此对权力的相对收益敏感度不高,双方不易形成权力政治的对抗或者敌对关系。中国与欧共体建立正式外交关系虽然已经32年,但双方的密切关联只是近十多年的事情。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中欧关系发展迅速,2003年双方才表示中欧关系是一个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这十几年里,国际关系因为全球化的加速运转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它们之间的冲突和战争变得难以想象,国际制度和规范加速扩展。中国和欧盟自身的发展既是国际体系深刻变化的一部分,也是改造或建构国际体系的原因。由于身份和物质实力都发生着变化,中欧之间的互动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培育双方关系基础和规范的进程。再加上中欧两个行为体差异性较大,约束中欧关系的现存制度规范还不够完整和确定,因此互动中的沟通、劝说和矛盾的化解就显得特别重要。随着进程因素的发展,中欧伙伴关系可能不断走向密切的朋友关系,或者也可能从伙伴关系倒退到对手的关系。也就是说,中欧互动有可能在对手和朋友结构之间发生从消极到积极或者从积极到消极的变化。中国和欧盟在相互关系进程中,不仅会建构各自的利益和身份,同时还会造就中欧关系的结构。
最后,现阶段中欧关系互动的模式呈现出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难以解释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凸显了建构主义社会本体论研究立场的恰当性。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中欧互动密切,对话沟通活跃。近十多年来,中欧交往联系的发展势头极其强劲,互动深入而又广泛。中欧都致力于建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长远目标,以对话和沟通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欧盟从战略高度调整对华政策始于1995年公布的第一份对华政策文件,该文件强调“欧盟必须发展起能够与中国在世界及地区范围内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力相适应的长期关系,将对华关系作为‘欧盟对外关系,包括对亚洲和全球关系的一块基石’”。此后欧盟又连续出台了五份对华政策文件。中国政府自2003年公开发表《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以后,也不断强调建设与欧洲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自1995年以来,中欧共举行了9次领导人峰会,发展了13个正式对话渠道。从高层战略对话到不同问题领域里的中下级官员对话,从思想库到公民社会之间的交流,中欧双方赋予对话沟通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含义,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中欧双方对于发展与对方的合作关系存在着良好的预期。
(2)互动进程呈现动态摸索特征。中欧之间在不断寻求合适的关系框架,“中国方式”和“欧洲方式”在不断地碰撞和协调,因而使互动进程极具动态性和探索性特征。中欧互动密度自20世纪末开始加强,互动频率不断上升,双方发展关系的持续动力来自迅速变化的形势下双方各自的变革。高频率的互动带来的合作与摩擦同时增多,再加上双方历史关系并不久远,制度化建设相对较差,所有这些因素导致了互动进程的可变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不断摸索尝试,不断定义合作框架和规范原则。与此同时,中欧之间因发展阶段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而的确存在不对称性,这导致双方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与对方的关系。“中国方式”更多表现为未来取向、表达善意和寻求理解等内容。“欧洲方式”则表现为结果取向、试图主导和寻求改造对方等内容。二者方式上的差异,一方面导致中欧关系进程充满矛盾;另一方面,差异碰撞产生的调整需求,也使得具有互主意义的中欧双向互动实践有可能出现集体身份的转变。
(3)进程规范表现为软性约束特征。这里的软性约束是指互动关系不以法律条约为基础,而是以政策文件和政策宣示为指导;不以刚性规范相约束,而是以目标追求来管理;不以对抗性施压相威胁,而是以对话谈判作为首要政策工具。当然,在互动规范原则上,中国和欧洲方式也有矛盾。在刚性规范到软性约束的光谱上,欧洲更加倾向前者,而中国则倾向后者。但到目前为止,中欧互动关系仍然以软性约束为主。
冷战结束后,中国对发展与其他大国包括欧盟和欧洲大国的关系给予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发展大国关系的重要原则,即“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超越意识形态差异”。具体到中欧关系,中国总理温家宝曾这样界定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所谓“全面”,是指中欧双方的合作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既包括经济、科技,也包括政治、文化。既有双边,也有多边;既有官方,也有民间。所谓“战略”,是指双方的合作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不受一时一事的干扰,也不针对第三方。所谓“伙伴”,是指双方的合作是平等、互利和共赢的,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努力扩大双方的共同利益。温总理的讲话,既是对中欧关系发展的目标定位,也是中国发展与欧洲关系的基本原则与规范。这些原则规范是以政策宣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其目标管理的特征十分突出。
欧洲发展对华政策同样也有规范要求,体现在欧盟对华的六个政策文件中。从总体上看,“发展伙伴关系”是欧盟对华政策的目标。在此目标下,保持“接触”进而“帮助”、“援助”、“支持”和“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欧盟发展对华关系的重要原则。最新一份对华政策文件中,“平等或对等”又成为欧盟对华关系新的原则规范,这一原则要求“已经崛起的中国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的来说,在规范原则上,中国强调的是平等、互利、共赢,欧盟强调的是接触、影响、对等。两者之间有相通之处,但也有不同侧重。相通的地方在于中国和欧盟都非常重视对话和沟通的作用,中国强调和平谈判解决争端,欧盟也偏好多边主义、对话和调停等手段。不同的是,中国侧重双方平等对待,相互尊重,特别是尊重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之间的差异,要求精神上的平等;欧洲侧重的是影响和规范中国,平等规范更多强调的是责任、义务以及利益的对等,在精神实质上追求中国向欧盟看齐。
(4)中欧互动具有复杂性和可变性。它体现在中欧关系的多层次、不对称和多变化几个方面。中欧关系的多层次,体现在欧盟内部层次多、主体多,再加上国际体系的分层化,中国和欧洲处于国际体系的不同层面,使得这一关系异常复杂。处于后现代进程中的欧洲,不论是在文明程度、经济与社会关系,还是对权利的保护和对利益追求的优先次序等方面,与处在现代化进程之中的中国都有所不同,因而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对称现象,问题和矛盾比较多。中欧互动的多变化,主要体现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造成这种不确定性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中欧关系的发展没有基础扎实的制度环境,体现为一种进程建构过程,易受到外界干扰。在外界干扰因素中,体系层面上主要是美国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欧盟制度因素也是原因之一。欧盟决策体制复杂,决策过程变量较多,其制度的权力范围和决策工具仍然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因此,“欧洲这个多国的、多层的、变化中的、时分时合的政治行为主体”与快速发展变化中的中国的互动,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是可以理解的。
上述表明,建构主义社会本体论的视角,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探讨中欧关系的互动进程,发掘中欧关系进程中的互动模式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而这些是现实主义等物质本体论视角难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