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居民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虽然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逐渐减缓,但GDP增速仍进一步放缓,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也随之放慢,但仍然快于人均GDP增速,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环节居民收入均稳步提高,宏观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改善。从居民、政府与企业三者分配关系看,居民收入占比依然有上升的空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收入分配领域长期形成的一些结构性矛盾还需要在改革与发展中进一步化解。
(一)居民收入在宏观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仍有提高的空间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政策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收入决定机制,提高劳动收入比重,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自1998年以来持续下降,已经累积了比较大的降幅。2009年,这一下降趋势得以逆转,但回升速度比较缓慢。根据资金流量核算结果,2015年全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60.9%,比2014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1.6%,比2014年提高1.0个百分点。根据目前数据估算,2016年我国居民收入在宏观收入中的比例还会有所提高。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占比与加拿大、德国等国比较接近,但明显低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见表1-6),仍有提升的空间。提高居民收入对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优化经济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继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比重,依然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应该坚持的政策目标。
表1-6 世界各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
注:数据来自OECD数据库。
(二)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
根据基尼系数判断,目前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距依然比较大。2016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5,虽然自2008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持续下降,但下降幅度很小,仍然处于偏高的区间。国际上通常认为,当基尼系数在0.3~0.4时表示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在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目前,我国基尼系数为0.465,处于收入差距过大的区间内,反映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收入差距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业收入差距大,一些具有行政性垄断特征的行业,如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工资及隐性福利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仍然偏大,农村居民收入仍然远低于城镇居民;三是区域差距明显,东北及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居民收入水平与东部地区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
(三)税收调节和社会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再分配是调节居民收入,特别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但长期以来,居民转移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比重偏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不明显,政府再分配调节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突出表现在:一是个人所得税制需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收入以流转税为主,对收入分配具有很强调节作用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规模偏小。2016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0088.98亿元,仅占全国税收收入的7.7%。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对象为征收相对容易的工薪阶层,对于许多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相对较多,弱化了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二是对中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不高。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居民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顾虑很多,抑制了居民消费增长。此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养老金收支有可能会出现缺口,需要政府未雨绸缪,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