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化结构变迁
今天,上述管理体系的结构和行为惯例未变,但其面对的社会已经变化,结果是在基层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和公共组织(政府)之间的制度化连接发生中断。
这种中断,和两个事实有关:劳动力的广泛流动和单位角色的不断收缩。一方面,广泛的流动意味着劳动力自选职业,这些选择随着市场机会转移,无法长期固定在同一单位及同一辖区。另一方面,在效率的压力下,生产单位的职能朝向单一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不再招收永久员工,正式单位成员的编制减少,同时过去单位作为“政府代理”的若干责任——回应成员需求、分配公共福利、兑现权利、调解纠纷、联系上级等也在大幅度收缩。不少生产单位逐渐减少部分政府代理职能的承担,将公共责任的“担子”卸给市场、社会和政府。这意味着单位原来的社会政治功能在萎缩,遍地的“政府代理”状况已经发生改变。
这些变化虽然发生在市场领域,但是在社会政治方面的影响亦显而易见:原体制下公共责任的分包和执行角色、个体和公共制度的连接角色、组织化的代表和协调角色,都不同程度地失去效应。这自然引发公共关系的困局,表现在个体和公共连接的结构性阻塞广泛发生。很多社会成员和政府的联系不再畅通,失去了单位成员身份,他们无从接近公共组织,难以依赖公共制度顺利处理事务,大量的社会成员成了被排斥在公共制度保护之外的孤立个体。比如,申请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办理;重要公共机构没有单位介绍信不能进入;个人向街道社区投诉得不到回应,没有单位出面权威性不够;很多国家政策没有单位办理就无法兑现,因为没有办事机构;大量公共事务没有单位,或不在管辖区就得不到处理,因为没有责任机构;不少人处于有事不知该找谁,有纠纷没人管,有求没有组织应的状况,因为没有角色承担这一任务。总之,没有单位出面,这些人面临没有组织向自己负责的局面。
这说明,在我们的社会中,出现了个体和公共连接通道和应责实施的中断。一些人逐渐被排除在公共组织的关照之外,失去了依靠公共制度的有效途径。今天到处可以看到,凡保留传统职能多的地区,上述“中断”的问题就不那么突出,这和基层社会形成巨大反差。由于传统上组织化更强的地域有制度惯性,所以中断的状况在基层社会更加严重。
社会成员的广泛流动加剧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但这不是流动错了,而是原有的责任体制没有进步。面对社会变迁,旧结构中成长起来的工作惯例以及公共角色、体制的局限对新形势的不适应,正在广泛发生。在新的社会现实下,重要的社会政治机制——通道、应责、代表、协调、执行的格局依然如旧,它的不断萎缩失效,日益生产着社会对公共组织的不满。因为社会失去了制度化通道来发挥上下连接、传递信息、协调差异、修复欠缺的作用,这等于失去了制度化的社会平衡器,势必“促进”社会差异向政治不满的方向转化。
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始的问题,为何社会情绪日益政治化?为何这种政治化主要发生在基层社会,而且在不同地点、不同事件中显示差异?因为在公共连接体系中的位置缺失,越来越多的人无法有效依赖公共制度解决问题。比如,当他们遇到社会不公,如何依靠公共制度进行仲裁?当他们深陷困境,如何寻得公共机构的救助?当他们缺少资金,如何通过公共制度获得支持?当他们面临纠纷,怎样获得中立机构参与协调?当他们认为政策不对,谁能代表他们去影响政策?如果所有这些都难上加难,他们的不满目标,自然会从事件本身——具体对象转移到更大的对象——公共机构和制度,因为后者和所有的事件解决有关。显然,哪里个体和公共的制度化连接中断严重,哪里的社会不满就更容易转化成对公共组织的不满,因为个体无法利用制度化途径引起公共制度的应责和反应。
人们和公共制度的组织化联系中断,造成的后果是政治性的:公共组织的内聚力弱,其获得社会认同的中心地位建立不起来,因为它和人们的切身利益缺少关系,用百姓的话说,就是“不管用”“指望不上”。人们自然希望改变这些公共制度,使其管用,指望得上。这是社会情绪政治化的来源。如果公共组织和回应公共需要、利益诉求无关,不能成为公众的依靠和保护力量,人们就难以对其产生归属感,进而不得不寻找其他途径建立公共关系的自我保护,这是笔者对宗教活动活跃的解释;甚至于,人们不得不建立发达的私人关系来满足其需要,这是笔者对私人关系活跃的解释;在极端无奈的情况下,人们开始用个体裁决——比如“报仇”来处理纠纷,这是笔者对个人暴力冲突频发的解释。道理很简单,如果公共制度难以依靠,人们就会采用其他途径解决生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