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经济史(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满铁”对东北经济的操纵

一 “满铁”在九一八事变中的作用

九一八事变爆发初期,尽管“满铁”总裁内田康斋表面采取了观望日本政府的态度,却在铁路运输方面立即紧密配合,使关东军顺利地执行其作战计划。 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428页。1931年9月18日夜,“满铁”组织军列将关东军司令部转移到沈阳。18日夜23时40分,“满铁”从沈阳站发出军列,载日本守备队前往柳条湖增援,随后,“满铁”将铁岭、抚顺的日本守备队运至柳条湖,日军才于19日零时50分完全占领北大营。为占领沈阳,以19日1时30分由抚顺运往沈阳守备队兵员400名为开端,至20日10时左右,从各处开往沈阳的军列多达17次,平均每两小时一次。据不完全统计,运至沈阳的步兵达2140人。 〔日〕《满洲事变记录》第2卷,第13~14、17~19页;转引自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436页。少数“满铁”职员应关东军的召请主动参加了抢占中国东北铁路、银行、电台、电厂、兵工厂等活动。

1931年10月6日下午,“满铁”总裁内田等到沈阳的关东军司令部造访本庄繁,本庄向内田明确表明建立伪满洲国政权问题,内田表示甘愿充当关东军的代言人去说服日本政府的决策者,全力支持关东军。其后,关东军立即以其司令官的名义,提出了《对满铁会社的请求事项》,要求“满铁”迅速做到以下几点:①将四洮、洮昂、吉长、吉敦各线由“满铁”公司管理;②把张学良政府方面的铁路沈海、吉海、呼海、洮索和齐克各线改为日中合办形式,并委托“满铁”公司经营;③迅速铺设吉会和长大铁路;④中国方面无视条约而铺设的铁路,根据满铁中心主义,进行部分修改;⑤收买官银号和边业银行,统一币值;⑥设置北满特产收购机构,以代替过去的中国官商;⑦在主要城市之间开辟航空线;⑧用资助方法大规模开发水田,改良羊毛和栽培棉花等;⑨帮助发展日本人在吉林、鸭绿江、海林等地的林业,或重新让旁系公司经营;⑩促进大石桥附近的菱土、复州的黏土、青城子的铅、本溪湖的煤铁等矿业的扩张和新兴。 赵东辉、孙玉玲主编译《侵略——已破灭的“满洲梦”》第四卷,东北沦陷十四年史辽宁编写组,第72页。还提出,除苏联的中东铁路、英国的京奉铁路外,对其余的铁路全部加以占领,以“满铁”为中心进行经营。由“满铁”掌握发行银行和统一货币,垄断北满的大豆买卖,垄断航空事业、水田农业、大林场、重要矿业。这些条文相当于将东北资源打包卖给“满铁”,这反映出关东军当时迫切需要“满铁”的经济援助和政治支持。不但关东军在行军作战上一刻也离不开“满铁”的支持,在财政和经济上没有“满铁”的支持也寸步难行。

“满铁”首先在财政、金融方面派人活动,支持关东军的政策。特别是由于内田的作用,日本政府同意由“满铁”贷给关东军机密费300万日元;其次,建立军事运输指挥机构,侵占中国铁路,组织了大量军事运输。

“满铁”根据关东军的要求,全力投入军事运输中,协助关东军设立军事运输的临时指挥机构。1931年9月20日,派奉天事务所铁道课车务长和5名“满铁”社员,在关东军领导下,组成临时铁道线区司令部,直接指挥运输。次日,又协助关东军在营口、锦县等地设立铁道线区司令部支部。铁道内部也于9月19日在大连设立临时时局事务所,受理事变后的军运业务。同月23日,以“满铁”铁道次长、车务课长与两名技师为核心,在沈阳设立了临时铁道部奉天出张所,指挥“满铁”线和各邻接铁路的军运业务。

同时,对其他“满铁”以外的铁路也强制办理其军运业务。截至1932年3月底,“满铁”实际派出人员7676人、144758人次,每日平均740人。1932年更有所增加。〔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三十年略史》,第67~68页;转引自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435页。总之,自九一八事变到1932年3月,“满铁”的军用列车运行4056次,平均每月达676次,每天达22次多;运送军需品197980吨,平均每日运送1000多吨;在南满铁路的军用客车行走里程达34万多公里,军用货车更达157万多公里。前引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438页。因此,连日本学者都认为“满洲事变的确是军铁一体的作战行动”, 〔日〕浅田乔二、小林英夫编《日本帝国主义对满洲的统治》,时潮社,1986,第680页。充分证明侵略为掠夺开辟道路,掠夺为侵略提供动力和帮助。

“满铁”对华侵略活动是多方面的。1907年4月和1908年9月,“满铁”根据日本政府命令先后建立了庞大而复杂的情报机构——“满铁调查部”和“东亚经济调查局”,对中国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广泛调查,为日本决策机关提供情报,作为制定侵华政策和军事行动的依据。关东军在发动九一八事变武装行动之前,已经根据“满铁”提供的情报,完全掌握了东北当局政治、军事、经济等所有情况。总之,“满铁”长期在中国东北的经营活动,既搜刮、掠夺东北人民的物质财富,为关东军发动侵略战争奠定了物资基础,又搜集和掌握了关东军发动这场罪恶战争所需要的一切情报,为关东军发动战争做好准备,解决了关东军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

早在九一八事变前,“满铁”即控制了东北的大部分铁路。事变后,“满铁”根据关东军的要求,全面协助关东军侵占全东北。首先,霸占东北铁路以及其他水路交通设施。1931年9月下旬,日军占领了沈海铁路的抚顺站和沈阳站,关东军与“满铁”策划,拼凑了一个以汉奸丁鉴修为维持会长、日本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为监事长的伪“沈海铁路保安维持会”,窃取了沈海铁路的路权。同年10月10日,关东军向“满铁”发出了《关于铁路委托经营及新线建设的指示》,要求“满铁”抓住时机攫取东北各铁路的经营权,并着手修建它觊觎已久的各条铁路。在关东军的支持下,“满铁”进行了一系列攫取路权的活动。设立伪东北交通委员会,以丁鉴修(沈海铁路局局长)和金碧东(吉长、吉敦铁路局局长)为副委员长,十河信二(“满铁”理事、商事部长)为主席顾问,金井章次(原“满铁”铁道部次长)等为顾问。伪东北交通委员会成为东北铁路新的统治机构和日本攫取东北铁路路权的重要工具。从1931年11月1日至1932年1月,关东军与“满铁”相勾结,先后攫取了吉林省的吉长、吉敦、吉海及四洮等线的经营权及吉敦延长线、长大线及其支线的修筑权;将黑龙江省的洮昂、齐克两路合并,委托“满铁”经营,并修建延长至海伦、黑河、海拉尔和满洲里的铁路,夺得了呼海铁路的经营权。

在攫取原东北铁路路权之后,“满铁”又把矛头指向中国与外国合办或合资的铁路。1932年1月,关东军命令伪奉天省公署日本顾问,通过伪东北交通委员会接管有英国借款关系的北宁路,设立奉山路局,由“满铁”派人把持了该路局的实权。1932年2月,关东军认为建立伪满洲国的时机成熟,遂改变其“满蒙”铁道政策,将东北铁路(“满铁”线除外)全部委托“满铁”经营。关东军与“满铁”秘密“磋商”后,于3月10日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与“满铁”总裁内田康斋签订了《关于铁路、港湾及河川委托经营及新设等事宜之协定》,规定由关东军将伪满洲国的铁路、港湾、河川(包括附带事业)委托“满铁”经营,“满铁”承担这些交通设施的新建和扩建。就在这个协定签订的当天,刚刚就任伪满洲国执政的溥仪致函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在这个卑躬屈膝的函件中,除将伪满洲国“国防及维持治安”委托日本关东军外,还将东北“已修铁路、港湾、水路、航空等之管理并新路之布设,均委托给关东军及其所指定之机关”《溥仪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交换文》,载前引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1)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90,第409页。。8月7日,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又签订了《关于满洲国政府铁路、港湾、航路、航空线等的管理和铁路线的敷设、管理的协定》,将上述出卖路权、航权的内容,“名正言顺”地以条约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日本侵略者攫取了除中东路以外东北全部的铁路、港湾、航路、航空的控制权。

日本攫取的东北最后一条铁路是中苏合办的中东铁路。日本采取一系列破坏手段,迫使苏联自1933年6月与日伪举行谈判,直至1935年3月23日,双方才正式签订了关于让售中东铁路的协定。该协定规定日伪以14000万日元的代价,从苏联手中强行收买了全长1789公里的中东铁路及附属财产。另付苏联职工退职金3000万日元。1935年末,“满铁”派2100余人接管了中东铁路的全部业务。至此,“满铁”攫取了东北全部铁路。

1933年1月3日,“满铁”设铁路总局于沈阳,经营所谓伪满洲国国有已成和新建铁路、港湾、水运及其所有附属事业,侵占了原来分属9个中国铁路局的18条铁路,总长2930公里,并侵占葫芦岛港和营口的港口码头。1936年10月1日,“满铁”将其各铁路机构合并,在沈阳设“铁道总局”,统一经营铁路、水运、港湾和汽车运输,成为管理整个东北水运交通的总机关。1936年10月,“满铁”把沈阳铁路总局改为铁道总局,将“满铁”经营的“社线”与伪满经营的“国线”全部划归铁道总局经营、管理。

在垄断东北原有铁路的同时,根据日本军部和关东军的需要,修建了一批铁路,实现所谓的“满蒙铁路网计划”。“满铁”新筹集的绝大部分资金用在新建铁路上,新建的铁路首先考虑军事上的需要。如敦化至图们的铁路,这条铁路建成后,日本能够以最快速度从朝鲜北部将军队直接运到长春和北满,这就大大增强了日本在东北亚的军事地位,同时有利于掠夺东满、吉林一带的物资资源。到1937年底,“满铁”在东北修建的铁路共28条,总长度达到3500公里,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殖民统治的军事铁路网已经基本形成。由于新线的修建,使得“国有铁路”的货运量在1936年达到1865万吨,比1933年增长了4倍多。赵东辉、孙玉玲编《困苦与斗争十四年》上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第441页。

“满铁”在关东军和伪满殖民统治政权的支持下,实现了对东北铁路、公路、港湾、河川的统一经营,垄断了东北的地面交通。

二 发展“关系会社”垄断东北经济

“满铁”本来就在东北处于垄断地位,经济统制政策的实施,又被授予诸多权力,使“满铁”处于特殊地位。在伪满初期,日本财界对伪满的经济统制怀有疑虑,它们先向“满铁”投资,“满铁”再向伪满各部门投资。伪满前半期的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大部分是“满铁”的关系会社,“满铁”则通过它们垄断了东北经济。1937年以前,日本以“满铁”为中心进行投资,垄断东北经济,这就是日本所说的“满铁中心时代”。

1936年底,伪满有特殊会社19个、准特殊会社10个,它们的数量不到新设立的伪满法人173家公司的八分之一,而其资本总额却占三分之二。在特殊会社中有“满铁”“关系会社”13个,“满铁”投资额占这些会社实收资本的60%以上。〔日〕满铁总裁室监理课:《满铁关系会社调书》,第6~7页;转引自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652页。除伪满法人外,在日本关东州厅直接管理的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还新设了282家日本法人会社,其中有“满铁”“关系会社”8家,总计全东北新设公司455家中,“满铁”“关系会社”为29家,在数量上只占6.4%,而这29家会社却占全部新设公司公称资本总额的52.57%,实际资本总额的54.4%。〔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第三次十年史》,第2581页;转引自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0,第653页。

1932~1937年,日伪推行的经济统制政策,是以“满铁”为中心进行的。“满铁”以大量新设“关系会社”,增加外部投资的方式,成为这一阶段日伪“经济开发”的主角和实行经济统制的骨干,出现了所谓“满铁”“关系会社”大发展的时代。“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多为直系会社,被纳入日本军部的扩军备战计划,以增强日军的作战能力。“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的主要特征是:以伪满洲国出土地、矿权和厂房等,由“满铁”利用日本的技术、资本和人才创办和发展日本政府急需的,具有国防意义的各种工业。1931年前,“满铁”直接经营和有投资关系的公司有57家,其中在辽宁的占77%。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66页。

截至1937年3月末,“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有32个,其中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就占了21个,而且都是资本在四五百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辽宁地区的主要有:“满洲”航空、“满洲”化学、同和自动车、锦州市场、抚顺水泥、“满洲”大豆工业、奉天工业、“满洲”铅矿、安东市场、“满洲”火药、兴中公司、“满洲”轻金属、“满洲”畜产工业等。这些新设的会社,在各个行业或部门处于垄断地位,“满铁”就是通过其“关系会社”网垄断了东北的经济命脉。

“满铁”为适应日本军事扩张的需要,将东北变为日本侵略战争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大力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的一个特点,就是从属于日本军部扩军备战计划,开办日本军阀急需的“具有国防经济意义的工业”和化学工业。1933年“满铁”在鞍山设立昭和制钢所,实行钢铁联营。到1937年8月钢铁产量达到70万吨、钢材28.5万吨,成为东北军需工业的基础和核心。1934年2月设立了资本为1600万元的“满洲”碳矿株式会社,成为伪满煤炭的统制会社。1935年5月,“满铁”设立资本为1200万日元的“满洲采金会社”,垄断了吉林、黑龙江两省和内蒙古的金矿开采。1935年又投资设立“满洲铅矿会社”,垄断了锦西杨家杖子铅锌矿开采权。同年设立的“满洲矿业开发会社”更独占了国防重要矿产资源的矿业权。1936年在抚顺设立的资本2500万日元的“满洲轻金属制造会社”,年产4000吨铝,加强了日本的军需工业。此外,1933年设立了“日满镁工业”, 1934年3月设立的同和汽车、“满洲电业会社”(“满电”),“满铁”均有较多的股份,从而垄断了制镁、汽车及电气事业。由“满化”发展与军需生产有密切关联的基础化学工业,资本为2500万元,年生产能力为18万吨硫胺。1935年又设立了年产苏打3.5万吨的“满洲曹达会社”,同年“满铁”又参与了“满洲盐业会社”开发。这样“满铁”以其资本和技术,发挥其综合经营的优势,对东北各种资源开始了系统的掠夺,在煤炭、钢铁、轻金属和化学工业等方面开展了大规模的经营活动,进而形成了垄断这些行业的局面。

“满铁”在日本对伪满的投资中所占比重是相当大的。1932年高达67%,而较低年份亦占50%以上。“满铁”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44000万元增为80000万元。“满铁”的总资本,1929年为103459.4万元,1937年增为211940.2万元。日本满史会编《满洲开发四十年》上册,第263页;转引自王承礼主编《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第149页。“满铁”的固定资产也逐年增加,1931年为916009000元,到1937年增至1630067000元。这些数字明显地说明,“满铁”对东北的投资在整个日本资本对东北投资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满铁”的资本,半数为日本政府的资本,它的活动代表了日本政府的意志。在东北经济殖民地化的进程中,“满铁”起了特殊的作用,也可以说是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满铁”将东北经济纳入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体系中,使东北经济沦为殖民地经济。

三 由“核心”到“助手”——“满铁”在东北政治地位的变化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由日本驻东北各机关的“卫士”一跃成为东北地区的太上皇、日本政府的全权代表。以前的“四头政治”被关东军的独揽大权所代替,确立了它在执行日本对“满”政策上的指导地位。随着关东军地位的变化,“满铁”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掌握东北军政大权的关东军,唯独在经济上必须依靠作为日本政府代行机关的“满铁”。然而关东军只在委托经营伪满洲国铁路、港湾、河川方面对“满铁”有监督权,对于“满铁”原来本身的业务却很少有发言权。按照官制,对“满铁”的业务监督权,在地方属于关东厅长官,在日本政府属于拓务省,而关东军无权过问。为了控制“满铁”,实现“一元化”统治,从拓务省手中夺取对“满铁”的监督权就成为关东军的首要目标。

1933年关东军特务部抛出一个“满铁”改组方案,这个方案的实质是将“满铁”的各种事业分离出去,分别成立独立的会社,完全置于关东军的直接监督之下,把对“满铁”的监督权从拓务省手中夺过来。“满铁”本身只作为持股公司保留其形式,使它的任务仅限于资金的筹集。关东军欲改组“满铁”的消息一经泄露,日本国内舆论哗然,纷纷反对。一时出现“满铁”的债券滞销、股票价格下跌、日本对“满”投资出现危机的局面。由于日本拓务省、大藏省、一些垄断集团以及“满铁”社员会的反对,使“满铁”改组方案未能实现。为此,关东军打消了改组“满铁”的念头,但军部对“满铁”的发言权却从另外的方向来加强,这就是1934年12月的所谓“对满”机构的统一。

随着日本法西斯势力的抬头,在军部的策动下,1934年9月14日,日本冈田内阁决定,将日本驻“满”机构改为“二位一体制”,废除关东长官,在关东州设置州知事并置于驻“满”大使管辖之下;关东军司令官仍兼任驻“满”全权大使,对“满铁”“满洲电信电话会社”“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行使监督权,在驻“满”全权大使手下主持行政事务的行政事务局(关东局)局长由关东军参谋长兼任,行政事务局长属下的监理部长由关东军交通监督部长兼任,警务部长由关东军宪兵司令官兼任。这样,对“满铁”的监督权实质上由拓务大臣转归关东军司令官。

随之,“满铁”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由事变前“经营满洲”的中枢地位下降到关东军助手的地位,其业务活动也被置于关东军监督之下。但这种变化并未改变“满铁”的性质,也不妨碍其发挥侵略掠夺作用。恰恰相反,“满铁”依靠关东军的军事行动和政治统治,扫清了扩大经济侵略和掠夺道路上的障碍,不仅将其活动范围扩展到包括原东北三省、热河及内蒙古部分地区的伪满全境,而且进一步实现了对东北经济的全面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