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辽宁民族工业的兴起
民国初年,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东北和辽宁的工矿业有了快速的发展,出现了一个短暂的黄金时代。其原因:一是辛亥革命的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后,发布了一系列的鼓励民族工矿业发展的政策;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帝国主义列强忙于混战,无暇东顾中国,暂时放松了对我国的经济压迫,加之战争期间,需要大批工矿业产品,这就进一步刺激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投资国内工业。
辛亥革命爆发后,由于时局动荡,加之日本殖民资本在辽宁加速扩张,对原本基础极为薄弱的民族资本造成沉重打击,在经历了清末民初的短暂繁荣后,辽宁地区的民族资本从1913年起每况愈下、日渐萧条。1913年,原奉天省7人以上的工厂、手工业工场比上年减少了251家。到1914年原奉天省7人以上的工厂、手工业工场只剩下735家(包括新开业的),关闭了345家,减少32%,到1917年,虽然有部分新开业的,也才达到921家,其中100人以上的工厂只有15家(见表3-1)。
表3-1 1917年原奉天省民族资本7人以上工厂规模
资料来源:参见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111页。
其后,局面逐渐趋于稳定和好转,辽宁民营资本对日本的经济侵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斗争。它们不断向中央政府呼吁提高关税,强烈反对日资所享有的特权,要求保护本国企业,抵制日资势力的扩张,并开始在若干工业领域中创办新厂,与日资进行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当时的民国政府适时发布了一系列保护工商政策,对辽宁民营企业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奉系军阀统治时期,辽宁民族资本主义企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关内各省的情况相比较,辽宁地区的工矿业发展尤为突出,特别是矿业在全国的地位举足轻重,轻工业发展也很快,榨油行业继续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此外,纺织、建材、陶瓷、制盐、卷烟、火柴、皮革等行业也有很大发展。生产方式也由手工业作坊向机器生产的现代工厂转变。军工企业由于时局原因发展的更加迅速,初步奠定了当时辽宁工业的基础。
1921年,奉天市有117家工厂,到1929年4月发展到623家。其中:织染业由1家发展为33家、缫丝业由2家发展为52家、皮革业由2家发展为65家、肥皂业由2家发展为7家、榨油业由10余家发展为17家。1929年,据奉天等18个市、县统计,由民族资本办的工厂2142家。棉纺织工业位居首位,有684家,占总数的31.9%。在各行业中家数居第二位的是木材及其制品工业,有391家,占总数的18.3%,主要生产木制家具、车辆等产品,但其生产额、资本金额、从业人员数很少,分别仅占总额的4.2%、3.2%和10.7%,分别居第五位、第六位和第三位。在各行业中家数居第三位的是食品工业,有284家,占总数的13.3%,其生产额在各行业中居首位,主要是生产油、酒、米面及粮米加工等,资本金额和从业人员数分别占总数的22.6%和12.9%,均居第二位。在各行业中家数居第四位的是金属制品工业,有206家,占总数的9.6%,其生产额占总数的3.7%,资本金额占15.2%,从业人员数占9%,分别居第七位、第四位和第五位。这时的铁工厂已经出现了少数的近代化机械厂,除有沈阳兵工厂外还有大亨铁工厂、东北大学铁工厂等。
辽宁工业在这个时期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第一,大量股份公司开始涌现。1931年辽宁5人以上的工业中,有限公司和合资公司资金占70.6%(见表3-2)。即便个人独资经营的手工业工场,也不同于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更不同于自产自销的手工作坊,其雇佣的工人、所购买的原材料均通过市场交易,是商品生产的初级形式,是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大生产的中间形态。
第二,机械动力操作明显增加。在总户数中,使用电力、蒸汽机动力生产的有458家,占总数的20.5%, 而1918年只占4.0%,使用动力总数44884马力,平均每家98马力。这表明辽宁加工工业机械化程度提高了。其中传统的手工纺织、榨油、碾米等行业的一大批工场手工业都转为机械化操作,在行业中所占比重很大(见表3-3)。
表3-2 1931年辽宁地区民族资本5人以上工程经营的形式
资料来源:参见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128页。
表3-3 1931年辽宁民族资本经营的纺织、油坊、粮米加工业中机械操作情况
资料来源:参见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129页。
第三,建立了一批具有影响,在全国居领先水平的近代官办和民办军工、民用企业。这些奉系官僚以官办、官商合办形式成立的工矿企业,其建设速度和企业规模均为全国所罕见,形成辽宁近代以军事重工业为基础的产业格局。而民办新企业的大量涌现,使得工业门类趋于全面。如1922年成立的八王寺汽水啤酒有限公司,是辽宁第一家啤酒厂。还有奉天肇新窑业公司、奉天惠临火柴厂都具有行业代表性。这就使得过去完全依靠进口的洋货消费品,大部分可以自己生产了,像蜡烛、卷烟、罐头、医药、染料、玻璃器皿等产业都是这一时期建立的。民营经济在机械、金属制品工业方面也有发展,沈阳兴泰铁工厂从1920年以后也可以生产机械器具和建筑五金以及修理车辆船舶。
第四,在电力、交通领域,奉系官办经济与日本殖民经济竞争加剧、矛盾日深。奉系军阀主政东北时期,在对待东北的经济利益方面,与日本帝国主义既妥协又抗衡,在电力、交通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日本利用抚顺的优质能源发展电力,进而向东北当局提出合办电力企业,向沈阳送电的要求,被东北地方当局拒绝后,单方面向辽宁各地送电。辽宁地方当局鉴于日本电力的迅速扩张,于是扩建奉天电灯厂,从1912年的1500千瓦增加到1931年的9900千瓦,1930年又在沈阳北大门新建发电所一处,装机容量5000千瓦。与此同时,各厂矿也都兴建备用发电厂,如奉天纺织厂(1000千瓦)、奉天兵工厂(10000千瓦),辽西八道壕煤矿自备电厂可向周边城镇送电,民营资本也进入电力领域。1919年由地方绅士集资在锦州设立锦星电灯公司,装机容量200千瓦,1920年又办了6家电厂,总装机容量730千瓦。
1915年,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二十一条”苛刻要求,大肆掠夺南满各项经济权益,攫取长大铁路经营管理权和奉天省煤矿、铁矿的开采权。1927年以后,日本帝国主义疯狂实行其东方会议上炮制的灭亡中国的“积极政策”,加快了把东北变为它的殖民地侵略步伐,在辽宁经济中逐渐全面居于操纵者的地位,使辽宁民族工业不断衰败和破产。
主政东北的张学良面对经济窘境,大胆改革并扶持和发展了一批新的骨干军、民企业,积极尝试进行军工企业转产民品,1931年6月,生产出旧中国第一辆小汽车,取名“民生汽车”,在全国居领先水平。他同时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特别是铁路运输系统,力图创建东北自营铁路网,同日本掌控的“满铁”竞争,给日本造成巨大的压力,张学良主政东北时期,辽宁的工业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
据“满铁”地方部各地事务所不完全统计,1931年前后,辽宁民族工业中,5人以上的工厂、手工业工场2239家,拥有资本4796万日元(不包括官办、官商合办、官僚私人资本),平均每个企业有资金21420日元。这些工厂大部分分布在辽宁沿海城市的大连、安东、营口等地,工厂单位数占全省32.4%,资金占全省39.1%,另有一部分集中于沈阳,工厂数占34.7%,资金占14.3%。
表3-4 1931年辽宁部分地区民族资本经营5人以上工厂情况
资料来源:参见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第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