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研究论丛(第27辑/2014年第1辑)(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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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任的含义

何为信任?信任有哪些作用?学界关于信任的定义多种多样,反映了学者们对信任理解的较大差异。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营销学等众多领域,许多学者从人际关系、组织行为、商品交换、社会制度等不同角度对信任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其研究取向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个人层面、人际关系层面、社会层面。在个人层面,一些心理学家或将信任理解为对情境的反应,认为信任是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行为,或将信任理解为个人人格特质的表现,是一种经过社会学习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人际关系层面的研究则将信任理解为人际关系的产物,是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计算和情感关联决定的人际态度。社会层面的研究将信任看作社会的重要维度,认为信任是与社会结构、文化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刘斌:《信任问题研究综述》,《理论前沿》2004年第4期。1998年丹尼斯·罗素(Denise M. Rousseau)等人提出了信任的广义定义:信任是建立在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的正向估计基础之上的不设防的心理状态。Dennise M. Rousseau, Sim B. Sitkin, Colin Camerer,“Not So Different After All: A Crossdiscipline View of Trust”,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3(1998): 393-404.

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学者也对信任进行了界定。莫顿·多伊奇(Morton Deutsch)首先将心理学中的信任概念引入了国际关系研究中。多伊奇在国际关系学的专业期刊《冲突解决》上撰文提出了一个基于囚徒困境模型的信任概念,他认为:“信任就是指一个人期待某件事发生并据此采取行动,这种行动的结果与其预期相反时会带来负面影响,并且超过了与预期一致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Morton Deutsch,“Trust and Suspicio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2(1958): 265-266.多伊奇的信任概念是相当狭隘的界定,主要是为他设计的囚徒困境模型服务的,而且仅限于“某人某事的信任”。然而,这一概念对后来国际关系学中的信任研究带来了方向性的影响,即信任开始被认为是一种冒险、赌博和概率评估的弱式乐观主义预期。王日华:《中国传统的国家间信任思想及其启示》,《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3期。安德鲁·基德(Andrew H. Kydd)提出:“信任是关于另一方更愿意相互合作而不是利用一方的合作的信念。”Andrew H. Kydd, Trust and Mis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p.6.保罗·布鲁尔(Paul R. Brewer)等人提出了“国际信任”的概念,将“国际信任定义为是否与正常的预期一致。……是一种给予他国怀疑好处的固有信念,假设大部分国家是善意的,动机良好”。Paul R. Brewer, Kimberly Gross, Sean Aday and Lar Willnat,“International Trust and Public Opinion about World Affair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48(2004): 96-97.研究表明,无论作者的学科背景怎样,大胆的期望和不设防的意愿都是信任定义中的关键词语。向长江、陈平:《信任问题研究文献综述》,《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而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学者一般将信任直接加以使用,并未细致地探讨信任的具体概念和含义。这些观点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将信任看作解决问题的手段,而非将信任本身作为一个问题来探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是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信用机制的核心要素。正如前文所述,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们留下了大量的“信”论。在先秦典籍中,大多数概念表述都是使用单一的“信”,有时使用“诚信”或“忠信”的概念。“信”原指诚实不欺,严守诺言。在先秦时期,“信”是指人们在祭祀上天和先祖时所说的诚实不欺之语,后经儒家整理,将言行不悖、严守诺言作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加以提出。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将“恭、宽、信、敏、慧”作为体现“仁”的五种重要道德品行。孟子将“朋友有信”视为五种人伦关系之一。就其内涵而言,先秦思想中的“信”主要是指抽象意义上的“信用”和“信任”,有时也指“信誉”。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的“信”论并不完全等同于当代的“信任理论”。从解释范围上看,中国传统的“信”论更宽广,它包含了信任、信用、信誉和诚信等思想。从内涵上看,当代“信任理论”也隐含着以诚信、信用和信誉为基础的含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联系更加密切,特别是在经济领域里,不但交易的时间和空间不断拓展,而且交易的手段和方式,交易的规模和程序都比过去要复杂。信任是基于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而产生的。在人类为了自身的需求而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只有彼此信任相互间的合作才能够长期进行下去。同理,国家也基于自身的需求,需要与他国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合作需要彼此信任。

那么,国家有什么需求?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和美国耶鲁大学行为学家克雷顿·阿尔德弗(Clayton Alderfer)关于需求满足规律的理论,上述两位教授提出的观点是需求层次研究最重要的两个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Masiow's hierarchy of needs)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他将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一理论是他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一文中提出的。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共同规律。他从人的需要出发探索人的激励和研究人的行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马斯洛指出了人的需要是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这一趋势基本上符合人的需要发展规律。1969年,阿尔德弗在《人类需求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修正了马斯洛的观点,将需求层次进行重组后提出了三种人类需求,即生存需求(Existence)、关系需求(Relatedness)及成长发展需求(Growth),即提出了新的人本主义需要理论(ERG需要理论)。阿尔德弗对需求层次的最大贡献是总结了需求层次的三个规律:愿望加强律、满足前进律和受挫回归律。愿望加强律强调各个层次的需求得到的满足越少,则满足这种需求的渴望越强;满足前进律指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越多的满足,则该需求的重要性就越差,满足高层次需求的渴望就越强;受挫回归律认为当较高层次的需求遭受挫折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退而求其次,对较低层次的需求渴望就越强。可以说,马斯洛的需要层次是一种刚性的阶梯式上升结构,即认为较低层次的需要必须在较高层次的需要满足之前得到充分的满足,二者具有不可逆性。与此相反,阿尔德弗并不认为各类需要层次是刚性结构,即使一个人的生存和关系需要尚未得到完全满足,他仍然可以有成长发展的需要,而且这三种需要可以同时起作用。阿尔德弗的理论在需要的分类上并不比马斯洛的理论更完善,对需要的解释也并未超出马斯洛需要理论的范围。这两个理论可以是互补的。尽管这两个理论都有其局限性,但仍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分析线索。

根据马斯洛和阿尔德弗的需求层次理论,可以将国家行为体的需求层次分为生存需求、安全(即追求政权稳定的内外安全)需求、获得国际承认的需求、参与国际社会(或融入国际社会)的需求、获得国际威望的需求、施展国际影响力的需求、实现价值观的需求等。当然,各个国家的需求结构和强度是各不相同的,需求层次的顺序也不那么严格,优势需求也不一定那么突出,大多数国家是多层次需求同时存在的。一言以蔽之,国家需求层次是动态的。为了满足和实现国家需求,各国通过自身的力量,也通过与他国的合作不断地增强自己的实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