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脆弱的朝韩关系
地处东北亚敏感地理位置的朝鲜半岛两个主权国家——朝鲜和韩国(笔者认为朝鲜和韩国是过渡期的两个实体国家)自分裂半个多世纪以来因历史、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国际国内环境等诸多因素,相互间纷争不断,其间甚至发生过重大冲突和战争。
一直以来,人们对朝韩之间合作的困难印象甚深,所以人们常常将朝鲜半岛形势比作充满“敌对、纷争”的一种状态。综观战后的历史,相比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朝韩之间确实难以顺利实现合作,根本原因就是彼此之间缺少信任。
资料表明,自公元7世纪朝鲜半岛形成统一国家以后,没有出现过大分裂局面,长期保持稳定状态。朝鲜在历史上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统一,有其民族、地缘及传统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朝鲜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单一民族国家之一,从来没有出现过其他国家历史上经常看到的因民族矛盾而陷入分裂和动乱的局面。后来因西方势力和日本对朝鲜半岛的侵蚀使该半岛人民饱受分裂的痛苦。
二战结束本来可以成为朝鲜半岛自主发展的一个历史契机,但因大国固有的利益谋求最终使朝鲜民族的希望化为了泡影,导致朝鲜半岛的分裂。随着冷战格局的形成,朝鲜半岛便成了冷战格局的焦点。在过去的冷战与分裂时期,朝鲜和韩国互相孤立和封锁对方,阻碍对方的发展,长期维持了敌对关系。在整个冷战时期,因受大国强权政治的影响和制约以及朝韩追求各自的利益,朝鲜半岛长期充斥着紧张、敌视、对抗。尤其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韩国对朝鲜采取不接触、不妥协、不承认的政策,并主张韩国的主权可以延伸到造反政府叛乱团体窃据的朝鲜,且不时高呼“早日北伐拯救苦难北韩兄弟”的口号。对此,朝鲜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这就为后来朝鲜战争的爆发埋下了种子,也成为引发朝鲜战争的最根本原因。在此情形下,朝鲜半岛常常处于不确定状态,双方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信任,合作的机会也很少。
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朝韩双方抓住时机开始调整各自的外交和统一政策,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开展了交流与合作。这一时期双方合作的基础是朝鲜和韩国于1972年7月4日同时公布的《南北共同声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东西方关系的改善以及以雅尔塔体制为基础的美苏两极格局的逐渐崩溃,朝韩关系发生了新变化。1988年7月7日,卢泰愚(Roh Tae-woo)政府发表了南北“共存共荣”的《为民族自尊和统一繁荣的特别宣言》。在这个宣言中,卢泰愚主张世界正进入一个超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和谐合作的时代。该宣言声明韩国将在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基础上,和北方一道寻求共同繁荣,帮助朝鲜改善同美、日等国家的关系。宣言还指出韩国要努力实现同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正常化。宣言提出了卢泰愚政府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面和实施“北方外交”政策的行动指针,从而成为推行北方政策的转折点。该宣言将朝鲜看作合作伙伴而不是对峙的对象,认为朝韩关系的发展有助于形成南北共同繁荣的民族共同体,它也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捷径。为了形成民族共同体,卢泰愚主张首先要搞活南北之间的人和物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一时期,双方曾试图通过立法程序建立南北交流的法律保障制度。于是,1990年8月1日,韩国公布《对北方经济开放措施》,允许朝韩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并为朝鲜提供优惠政策,如免除关税等。经过近一年半的审议,1990年6月,韩国第150次临时国会通过了《南北交流合作法》。在此之前,1989年建立了用于支持南北交流与合作的3000亿韩元的“南北合作基金”,颁布了《南北交流合作基金法》。有了这样的法律、制度和财政上的保证,朝韩之间直接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成为可能。与此同时,1991年9月17日,根据第46届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朝鲜和韩国以同等的主权国家身份同时加入联合国,分别成为联合国的第165个和第166个会员国,这为朝韩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活动空间和彼此交流的机会。
此后,1991年12月13日,双方签署了《关于北南和解、互不侵犯和合作交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涉及面较广,包括互相承认和尊重对方的制度,在政治、军事上结束敌视与对抗,用对话和协商方法解决分歧与争端,把停战状态变为巩固的和平状态,并设立办事处和各种分科委员会,全面进行经济与开发、交通、科技教育、文化艺术、体卫环保、新闻出版领域的合作交流,实现离散家属的往来与互访等内容。同时,《协议书》重申了国家统一的三原则——“自主统一、和平统一、民族大团结统一”。1991年12月1日,双方在板门店签署了《关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成立了“南北核统制共同委员会”,并举行了多次会议。1992年2月19日,双方在平壤举行的第六次总理会谈上互换了这两个文件的正式批准文本,文件同时生效。同时,这次总理会谈签署、交换了《关于组建北南高级会谈小组委员会协议书》。由此,朝鲜半岛南北关系由紧张对峙转为分裂与共存、缓和与紧张、合作与冲突交织在一起的复合式的关系。
进入金大中、卢武铉政府时期,韩国先后对朝鲜实施包容与理解的“阳光政策”与“和平繁荣政策”,使朝韩交流与合作得到一定程度的进展,也开启了彼此建立信任关系的大门。在金大中、卢武铉政府执政时期,南北双方举行过两次首脑会谈,分别发表了《6·15南北共同宣言》和《10·4南北关系发展及和平繁荣宣言》,以此为基础进行了有限的接触并开展了金刚山旅游和开城工业园区的合作。通过这些合作,双方在经济上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收益。朝鲜方面认为,这些积极成果的取得源于双方贯彻落实上述的两个《宣言》。
然而,李明博上台后急于肯定美韩同盟的重要性,将美韩两国关系提升为“21世纪战略同盟关系”,围绕各种议题与美国开展全面合作。与此相反,在对朝关系上批评前两届政府,尤其是否定对朝“阳光政策”。李明博政府修改过去两届政府对朝所实行的政经分离、“援助先行”的融合路线,主张要在朝鲜放弃核计划的前提下提供援助,并提出“无核、开放、3000”的构想。很明显,这与朝鲜主张的“自主”“民族共助”“和解合作”政策格格不入。李明博政府上台之初,朝鲜一直采取观望态度,但后来韩国政府官员的一些话语进一步刺激了朝方,使朝鲜做出敏感的反应,逐渐发展成相互采取“强硬对强硬”的政策以致出现“天安舰事件”和“延坪岛炮击事件”。中国一些学者认为,由于李明博政府对朝采取彻底的“实用主义”政策,过分强调“互惠”和“收益”,致使朝韩关系陷入僵局。笔者认为,这种推理有一定的道理和说服力,但这只是说明了问题的表层原因,并未指出问题的本质。因为按照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解释,相对收益的重视并不一定导致合作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