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任研究的文献梳理
在国际关系中,国际合作和冲突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也许是两次世界大战的血腥和冷战的恐怖给人们留下太深刻、太沉重的印象,所以,战争与和平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永恒主题。为了避免冲突,实现永久的和平,学者们从不同视角探讨解决国际冲突的方案。随着对经济活动认识的不断加深,人们逐渐认识到信任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学者们纷纷从各自的学科领域研究信任问题,力图从理论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大多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基本假设,对国家间信任没有足够的重视。文献资料表明,对信任最早的系统研究来源于社会学领域。1900年,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发表了《货币哲学》一书,从信任的视角对金钱这种制度化象征物做了深刻分析,指出社会生活必须基于信任这个事实,从而将信任问题引入了研究者的关注视野。1979年,德国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出版了《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一书,在该书中,卢曼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为什么人类的生活需要这些简化机制?因为包围人类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太复杂了,必须找出一些简化机制来应对。卢曼认为,我们的生存需要很多的简化系统。信任也是这样一个简化系统。目前有关信任问题的讨论很多,却很少有从结构功能主义层面来探讨的。这本有关信任的大师之作,可为讨论奠定很好的理论基础。美国学者伯纳德·巴伯(Bernard Barber)在(发表于1989年的)《信任:信任的逻辑与局限》一文中从技术能力和信用责任两方面来研究信任的意义。他认为信任从来没有在社会关系中得到完全实现,并提出了“合理的不信任”这一概念。“合理的不信任”这一见解的提出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野。日裔美国学者弗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把信任问题与社会的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分析了美国、英国、德国及亚洲各国的文化传统及其经济活动的特色,指出文化传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因。他指出,一个国家的繁荣和能力取决于一种单一和具有渗透性的文化特性,即社会中所固有的信任程度。从长远来看,信任最终会带来收益,所有在经济上成功的社会都是相互信任的社会,相反,缺乏信任的国家,在经济上表现糟糕,并伴有严重的社会问题。信任来自对价值观念的认同,它所形成的道德约束能够促进人们的交易,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以上是对信任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主要学者,除此之外,心理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们也在自己的研究中涉及了信任问题,为信任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理论。
由于国际社会具有同国内社会不同的结构特征,信任成为国际社会的稀缺资源,国际关系中的信任问题研究也十分薄弱。纵观当代西方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三个主流范式对国家间是否可能存在信任有深刻的分歧。现实主义认为,在“霍布斯式”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由于国家对安全与他国意图的担忧,“安全困境”的广泛存在和国际关系永恒冲突的性质,国家作为理性、自利、自助的行为体,相互之间难以产生信任,因而用势力均衡的逻辑解释合作;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国家间难以产生信任,但在战后日益相互依赖的国际体系中,具有稳定行为预期、改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增加透明度、减少欺骗行为、提供服务和惩罚功能的国际制度能够有效地培育理性自利的国家之间建立信任,但其所提供的个案研究多在经济领域,而非政治安全领域;建构主义则强调国家在社会互动中首先确定敌友身份,信任产生于朋友之间,它们可以结成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安全共同体。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主导分析范式是理性选择理论、博弈论。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是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们留下了大量的“信”论,其中就包含丰富的国家信用与信誉以及国家间信任的思想。诚然,先秦时期的国家间信任思想是零碎的和松散的,大都属于一种规范性阐述,需要对其进行一系列完善和修复,才能使之成为真正的科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