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论及可能的理论贡献
上文已经通过对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展示了当前农民集体上访的复杂逻辑。研究表明,农民集体上访的动力机制和组织过程都深受以家族为核心的地方社会结构的影响。国家与地方社会结构共同塑造出农民集体上访的地方性表达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仅仅基于农民民主权利意识提高、乡村干群关系恶化等角度而对农民上访问题做出泛政治化解读是远远不够的。上访的确是农民的一种利益表达方式,但它不一定就是经典意义上的维权行为。换言之,农民并非只在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才会踏上上访之路。这从一个侧面彰显出维权范式在理解农民上访问题上的局限性。地方性表达框架正是试图超越已有维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的一种初步尝试。同时,地方性表达框架跟民主维权范式对仅以社会为中心、偏重社会而忽略国家的研究取向进行了反思,将国家因素引入农民上访问题研究中。在这里,国家不仅仅只是作为一个背景或者衬托,而是被视为一个影响和塑造农民上访行为的重要变量。在研究中将家族等地方社会因素与国家关联起来,建立起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联,是地方性表达框架研究农民上访的重要旨趣。此外,地方性表达框架还拓展了应星从“气”的角度展开的农民集体行动研究,注重从地方社会结构角度去挖掘农民的“气”得以形成、演化和消散的深层逻辑,从而为中国农民抗争政治研究找到了一条可能更为恰切的本土进路。
同时,地方性表达框架还揭示出中国农民集体上访与西方社会运动之间的差异。在西方,社会运动已经发展到较高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这些都并非中国农民集体行动所能比拟。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见表2)。
表2 中西集体抗争行为比较
从表2比较可知,中国农民集体上访作为一种地方性表达行动,在动力机制、组织者身份、组织纽带和组织程度等方面都与西方社会运动存在明显差异。在组织层面,农民集体上访如应星所言,既无法跟西方高度组织化的社会运动相比,又不似印度那样丧失自主性的碎片化底层的毫无组织性,而是由作为家族“当家人”的乡村非体制精英发动并以家族为动员网络的强力动员。在动力机制上,农民集体上访既非纯粹的理性选择行为,又非单纯的情感性行动,而是基于地方性规范的考量和伦理共同体的支撑所做出的行动。在组织纽带上,农民集体上访主要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而非像西方社会运动那样主要以业缘和趣缘为连接纽带。决定所有这些差异的最重要变量,就在于血缘纽带及其主要载体——家族。我们还可以预见,在农村社会结构依然长期保持整体稳定的情况下,血缘和地缘因素将继续在农民集体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总之,地方性表达框架不仅可以如应星的研究那样超越西方社会运动精英动员论与印度底层无组织场域的对立,而且还有利于弥合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史上一直存在的理性论与情感论之间的张力。同时,地方性表达框架还对国内农民集体上访研究过于从民主、权利视角去思考问题,过于偏重社会而忽视国家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并拓展了“气”与抗争政治路径下的农民集体行动研究。
因循这一研究思路,我们还试图根据家族力量的强弱程度来建构一个中国农民集体上访特征的区域差异模型(见表3)。
表3 中国农民集体上访特征的区域差异
表3展示了家族力量层次不同的地区所呈现的农民集体上访的区域差异。在原子化地区,由于农民一致行动能力相对较弱,形成集体行动的难度较大。在家族碎片化地区(如华北),由于家族能在一定范围内达成一致行动(比如五服以内或者兄弟堂兄弟之间),且各个家族分支之间竞争激烈,因而常常容易引发集体行动,甚至形成派系而互相争斗。
宗族性地区的集体上访问题则呈现另一番景象。贺雪峰(2003)曾经提出,在宗族性地区一般很少发生针对村干部的集体上访。但我们调查发现实际情形不然。部分宗族性村庄可能难以发生针对村组干部的集体上访,这主要在于村干部(一把手村支部书记)威望高、处事公正,能够运用家族血缘纽带有效整合和治理村庄。同时,在这一类村庄中,尽管针对村组干部的集体上访较为少见,但很可能因为对地方政府的不满而团结起来与之对抗。而其他一些单姓宗族村落,如果缺乏颇具“魅力型权威”(韦伯,1997: 444)的村干部,那么很可能陷入房头之间的激烈竞争中,各方都会想方设法压制对方,不服气的一方则很可能选择通过上访方式将对方告倒。总体而言,处于前一种情况的村庄数量很少,因为宗族“对内没有团结的时候,对外没有不团结的时候”(肖唐镖,2010)。族内斗争可谓一种常态,使得宗族内部难以成为铁板一块,而总是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争斗,除非宗族领袖具有超强的“卡里斯玛权威”,能对村庄实施强力整合。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家族整体团结度的下降,第一类村庄将会越来越少见。但由于家族力量依然较强,各个家族和房头之间都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断竞争,故第二类村庄将长期持续存在。
当然,以上关于农民集体上访特征区域差异的分类和讨论只是一个理想模型,其内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且应有更多的经验材料来支撑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