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几个问题的考虑
我就中原经济区如何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谈三个问题,供领导参考。
一 争取政策,不宜搞“总集成”,而要打“特色牌”
几个月来,我们“中原经济区政策研究小组”一直是按照“既全方位比照,又全方位创新”的思路工作的,试图搞一个融比照与创新为一体,即“人有我有,人无我有”的“总集成”式的研究文本。
现在,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这个问题。向中央要政策,确实有一个“怎么要”的问题,也就是“要”的艺术。并不是我们要多少,就能给多少,或者开口越大,狮子大开口,给得就越多。恐怕不是这样。我认为,我们应当认识中原经济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政策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
国家对区域发展采取“普惠性”政策。类似中原经济区这样的“牌子”已经遍地开花,我们有,人家也有。国家“十二五”规划同时要求:“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中部6个省份,无一遗漏。
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已经发生变化,由区域性倾斜向产业性倾斜方面转变。这是国家发展的大局需要,也是区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类似当年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那样的区域性特殊的财税政策支持很难再有了。我们提出比照这个、比照那个,有点一厢情愿。
新的区域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存在“后发劣势”。正所谓此一时非彼一时,现在“先行先试”的含金量与过去也不可同日时而语。中原经济区是地方发展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末班车”,存在“末班车效应”。中原经济区建设“后发劣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先行先试”选择性缩小。“先行先试”权具有排他性。现在,城乡一体化、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生态经济方面的“先行先试”,都已经“花落他家”,中原经济区建设只能在其他符合自身实际又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领域争取“先行先试”权,其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二是争取优惠政策的难度加大。最早获得改革开放优先权的地方,中央给予的条件和政策比较宽松,地方探索的灵活性较大,地方的要求一般容易满足。现在,中央陆续批准了多个经济区,有了参照、经验和教训,对新申报的经济区,可能会提高政策门槛,提高审查标准,减少通融的余地,三是实践中的“灰色”地带减少。在“先行先试”初始阶段,摸着石头过河,在地方发展上存在着一些“灰色”地带,出现了所谓“先发展后规范”“先生孩子后起名”的现象,有了所谓“干了就干了,不干就算了”,以及“守规者吃亏,违规者沾光”等潜规则。随着经济转型和有关秩序的完善,“灰色”地带在减少,后发地区希望“讨巧”的空间和余地也大为减少。
3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原经济区建设财税政策研讨会”上,省财政厅介绍情况时提出9个方面需要财税政策支持。国家发改委财税司司长张东生在发言中提出,“总的感觉是点多、面广、内容比较散、特点不够鲜明”,并针对提出的政策建议,分十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多数不可行。其他与会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多数认为应当突出河南的特色和优势,如粮食、交通、人力资源、新型城镇化等,不要面面俱到。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副院长王一鸣在发言中说:我们非常理解河南希望国家加大投入的愿望,但我个人的理解,国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一定是有全国意义的东西。河南有哪些是具有全国性意义、有外溢性效益支持的东西?我觉得有四个方面:第一是粮食和农业,第二是交通枢纽,第三是人力资源开发,第四是产业转移。要围绕这些来制定政策。现在列的东西太多了,而且制定这些关键性事情的时候最好不要比照。高培勇研究员指出,现在谋划中原经济区发展,有两件事情要看得非常清楚,第一个变化是这种区域性特殊的财税政策支持往往是很难再有实施的可能了,已经转到了以产业为重要线索的政策优惠上来。第二个变化是现在类似于中原经济区这样的概念,在全国是遍地开花的,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有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武汉城市圈等。建议一定要深挖河南自己所具有的特殊优势,而且这种特殊优势一定对全国的发展具有作用,寻求中央给予特殊的支持。
以上情况说明,要站位于全国思考问题,不搞“总集成”,要打特色牌。要围绕破解全国性难题,在推进“三化”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几个方面,突出中原经济区的特色,争取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牌子、项目和资金支持。其他方面,如人力资源开发、文化保护与传承、资源环境保护等,可以按照内在逻辑,纳入以“三化”协调发展为核心的主体框架内。
二 要坚持以“三化”协调为纲,统领其他方面的内容
我们在争取中央政策支持的主题选择方面,要突出“三化”协调一个主题,不要搞成多个主题。可以考虑突破《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框架,在四个定位里更加突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仔细想一想,如果把“三化”协调的内涵搞清楚、说明白,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作用和效果,可以把我们想要的东西巧妙地贯通起来,放进去。所以,我们对“三化”协调发展的内涵和外延,要深化认识。
(一)实现“三化”协调,就是要要努力达到“五个协同”
一是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相协同。在国家千亿斤粮食增收计划中,河南省将承担155亿斤,占近1/7,可谓责任重大。但现实的情况是,粮食主产区农业增产并不一定能带来农民致富,河南的种粮大县多数是财政穷县,这与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有关,也与各方面对农业的支持扶持不够有关。只有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有效地衔接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使粮食生产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二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相协同。工业化与城镇化应当是一致的、同步的、不可分离的,但由于我国多年来推进工业化靠政府力量和行政手段,不少工业项目是“嵌入式”安排的,与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并不吻合,由此导致工业化的“过度”,以及与城镇化的脱节。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协同,关键是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市场调节的功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三是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与保护耕地“红线”相协同。工业化、城镇化都需要占用土地甚至耕地,而我国的耕地保有量十分有限,耕地“红线”不能突破。怎样使工业化城镇化与保护耕地“红线”相协同,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一方面改变过去粗放式工业化城镇化模式,实现内涵式发展,发展节地形工业、紧凑型城市,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土地特别是耕地的占用;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措施增加耕地供给,盘活土地资源。四是同步推进“三化”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同。同步推进“三化”,要有资源与环境的支撑。五是城市繁荣与农村进步相协同。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是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制度性原因,也是坚持“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从制度安排着手改善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是城市繁荣与农村进步相协同的不二选择。
(二)实现“三化”协调,要实现“三个互动”
一是产业互动。三次产业之间要互动。一、二、三产业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三化”协调,首先是产业要协调。河南省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农业“长入”工业,即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实现工业农业两篇文章联手做,食品工业已经成为河南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有限地带动了农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也要以第一、二产业的发展为基础。二是产城互动。没有产业的集聚,就没有现代城市的发展。从全国全省工业化的进程看,一个重要教训是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的脱节,譬如20世纪80年代后一度出现的工业“村村点火,四处冒烟”现象,就没有对城镇化产生什么推动作用。建立产业集聚区,是实现产城互动的有益探索,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三是城乡互动。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是通过计划手段使农村支援城市,导致了农村的衰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本的趋利性偏好,农村仍然可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所以,要通过转移支付、税收优惠等措施,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
(三)要建立“三个长效机制”
一是粮食持续增产的长效机制。譬如,建立粮食生产核心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设立粮食生产专项基金,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建立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扶持,对农业机械、良种培育、农药化肥生产的税收优惠,建立粮食调入地对调出地的补偿机制,等等。二是工业城镇反哺农业农村的长效机制。这涉及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需要进行系统的研究。三是“三化”联手联动、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三 代拟稿要写出高度,写出亮点,写出新意
学习了几十个类似的文件,感觉好的文件是需要理论创新的,要站在应有的高度思考问题,从大的方面确立总体框架。目前的代拟稿,基础很好,最大的不足是平淡,给人感觉零碎。之所以平淡,零碎,是因为没有贯穿全文的主线,缺乏魂魄。所有方面,是平列的,没有立体感。所以,我认为,一定要先把概念搞清楚,框架搭起来,不急于去修饰文字。我认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要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起到统领作用。
我建议用“一、五、八”为主线,搭建这个框架。
“一”,就是一个主题。坚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为主题。
“五”,就是实施五大战略。第一,实施以粮为基、统筹“三农”战略;第二,实施“三化”同步、“三区”(核心区、主体区、合作区)联动战略;第三,实施“调结构、保格局、保民生”(一调两保,保格局就是城市化战略格局、农业战略格局、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战略;第四,实施“一个载体、三个体系”总体开发战略;第五,实施“提升核心、强化主轴、整体推进”(核心:郑汴新区;主轴:沿陇海发展轴和沿京广发展轴)区域发展战略。不再一般性地讲开放带动、科教兴豫、可持续发展,人才强省、城镇化带动。
“八”,就是提供八大保障。即枢纽建设保障,人才开发保障,资源环境保障,开放带动保障,体制机制保障,社会管理保障,政府效能保障,思想文化保障。
另外,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也不一定用现在的写法,像是社论的语气,缺乏针对性、地方性、可操作性。譬如,基本原则,可以换成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处理好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保护耕地“红线”的关系,处理好保持城市繁荣与促进农村进步的关系,处理好“三化”同步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