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法律与政治(近代法律史研究(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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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结:公羊学——由学术到政治

清代公羊学的复兴,一开始的契机在于对汉学的反动(或者说是与汉学的竞争),其学由常州学派创始人庄存与启其端,刘逢禄最终完成。但是随着民族和社会危机的日益加重,公羊学中内蕴的变革思潮和解释多元性被日益纳入“致用”的环节上,从而开始逐渐偏离学术的轨道。正如有些学者所谈的那样:


经学一旦强调“致用”,对经典所注重的就不会是陈旧的本义,而必然是溢出经典字句以外能“致用”于当下社会的新义,经典及经学的价值取向就不会拘泥于固守“德性”范围,而必然会指向认知新知识、打造新观念的方向。汪茂林:《晚清文化史》,人民出版社,2005,第45页。


故而,晚清公羊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由学术研究到政治应用的过程。继刘逢禄之后,立足于公羊学而持变革主张者,逐渐由对经典的重新诠释深入到追寻经典背后的多重意蕴,到最后,经典只是被他们作为一个幌子,而其真正的目的是“经世”乃至“变革”。这当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龚自珍、魏源时代,虽然他们也主张变革,但是危机似乎还未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所以他们所揭橥的公羊学,停留在对旧制度的修补之上,构成一种温和的变法理论。而到了康有为的时代,国势江河日下,变革之势客观上显得极为紧迫之时,康已经不满足于阐发传统的公羊之义了,而要求一种更为激进的变法理论。然而在当时的语境下,传统经史子集仍是士人普遍的知识框架,若一味用西法西籍来号召变法,效果可想而知。且“事实上,晚清变法家若无传统学问之素养,便难以发挥其言论之效力。新思想若无本国语言之词汇,不能表达;若无本国历史文化之例子作譬,新意思亦不能表达”。汪荣祖:《晚清变法思想之渊源与发展》, 《晚清变法思想论丛》,第80页。且限于康自身的知识框架,他也不可能开出西式的药方。于是剩下的途径,就是改造传统的公羊学,将之改造成适应变法之需的形态,可是这样一来,其离开原本的学术面貌便越来越远。所以公羊学的复兴,端赖一“变”字,而公羊学最后式微,同样在一“变”字。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无须为公羊学唱挽歌,公羊学在历史上的盛衰,本就应时而变,且没有哪一种学问能够永远显达。何况,晚清的公羊学虽然最后退隐,但它可能是开出现代化道路的最大的一门本土学问,它使得人们的视野摆脱了传统儒家“天下”观,而进入到“世界”的范畴,它所揭橥的“变法”之义鼓舞了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为国家的现代化、富强而努力奋斗,有此因缘,又何憾焉!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