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研究(2018年春季号/总第3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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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之间:辛壬之际江北改省问题探析

纪浩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提要 江北、江南的差异既是一个现实状况,也是一个历史事实。明清以降,江南地区由于内部发展的张力加之海通后带来的与海外接触交流的机遇,在经济实力方面远远超越江北地区。而江北地区由于运河的衰落、战乱以及自然环境的恶化等原因,与江南的差距不断拉大。江南、江北原本在风俗、语言、习惯等多个方面就存在较大差异,而经济及生活质量的差距更加加剧了江南、江北的对立,一方面是江南人对于江北的歧视在增加,另一方面是江北的离心力在加强。江北改省问题自清季新政时期就已经浮上台面,并曾经短暂得到实践。辛壬之际,江苏特殊的地理及政治环境使得江北改省问题再度得到关注。虽然江北地区早已具备成为一个单独政区的要素,但是江北分省涉及的包括江北、江南,苏省以及南京和北京政府等几个相关方在此过程中进行了复杂的博弈和交涉,最后江北改省未能付诸实践,江北省也成为一个夭折的政区。

关键词 辛壬之际 晚清省制 江北建省

一 前言

江北建省并不是辛亥鼎革之际社会失序的骤然产物,江南江北长期存在的差异使得江北士绅的离心力随着江南江北差距的拉大而逐渐加强,江北建省即是这种离心力慢慢扩大的结果之一。

天京陷落,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四川道监察御史陈廷经鉴于当时江淮形势,向清廷提出以长江为界,将安徽北部与江苏北部合并为一省,安徽南部与江苏南部合并为一省。《敬陈管见由》,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藏军机处档折件,转引自《曾国藩研究》第6辑,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第232页。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闻讯立即表示反对,曾国藩认为“古人经画疆里,具有深意……论形势控扼之道,守江南者必须先固淮甸,弃淮则江南不可保”,进而向朝廷提出:“疆吏苟贤,则虽跨江跨淮,而无损于军事吏事之兴;疆吏苟不贤,则虽画江分治,而无补于军事吏事之废。此等大政,似不用轻改成宪。”《奉旨分条复陈折》,《曾国藩全集·奏稿》下册,河北人民出版社,2016,第398~399页。清廷最终也认可了曾国藩的建议,否决了陈廷经在江北建省的提议。《清穆宗实录》第113卷,中华书局,1987,第504页。

清季新政时期,江北建省之议再度浮出水面,并且在朝野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1904年,张謇就提出了著名的《徐州应建行省议》,在其中第一次完整系统地提出了一个以徐州为中心的建省计划。张謇首先指出了徐州的重要性,认为徐州“控淮海之襟喉,兼战守之形便,殖原陆之物产,富士马之资财,其地为古今主客所必争者,莫如徐州”,而在彼时,列强在华争夺势力范围,如张謇所描述的,“英之兵舰梭织于长江,德之铁路午贯于山东。谋蔽长江,则势力必扩而北;谋障山东,则势力必扩而南。南北之际,徐为中权。平原荡荡,广袤千里。俗俭而僿,民强而无教。犯法、杀人、盗劫、亡命、枭桀之徒,前骈死而后踵起者,大都以徐为称首。近数十年,复有会匪之勾结,教士之浸权,设不早计,祸发一隅,牵动全局。将欲因时制宜,变散地为要害,莫如建徐州为行省”。《徐州应建行省议》,张謇全集编纂委员会编《张謇全集》第1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第83页。

1905年,张謇的构想得到初步实践,1月27日,清廷发布上谕,以江宁布政使所属之江、淮、扬、徐四府和通、海两直隶州划归江淮巡抚管理,仍由两江总督节制,新设江淮巡抚驻节清江浦。李吉奎:《旋兴旋废的江淮省》,转引自张文范《中国省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第540页。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彼时苏省籍京官共推都察院左都御史陆润庠为首,联名力争,请求朝廷收回成命。《江淮巡抚》,胡思敬:《国闻备乘》,中华书局,2007,第58页。时任翰林院侍读的恽毓鼎又紧接着向朝廷上奏了《敬陈苏淮分省四弊折》,反对江北单独设立行省,其理由包括:其一,一旦江苏分省,对于苏南、苏北都无益处,江淮离开了苏南则会易富为贫,苏南离开了江淮,则会由强变弱,且分省后,督抚一旦耽于畛域,则会动摇大局;其二,苏省摊派本已甚巨,如若江南江北分省,则对于江北来说,摊派之数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其三,苏淮一旦分省,则水陆各营势必也会各自分立,其结果会导致在缉拿盗匪等问题上互相推诿,从而不利于江淮地区的治安;其四,易生国际事端,若江北单列一省,则各列强势必要于江北增设领馆、教堂、通商口岸等。《敬陈苏淮分省四弊折》,恽毓鼎:《恽毓鼎澄斋奏稿》,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第61~62页。

同年4月21日,清廷又以“苏淮分立行省,治理不便”为由,裁撤江淮巡抚。时任两江总督周馥以江淮省弊病太大,遂奏请裁撤淮扬镇,设立江北提督,以节制徐淮。汪志国:《周馥与晚清社会》,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第223页。江北提督设立后,江北单列一省虽已成为历史,但江北的省制因素得到进一步加强。1905年,因江北刑名之事纷繁,淮扬道兼理刑名狱讼力不从心,江督遂电奏朝廷,请求设立江北按察司,以达到“既可免淮扬道之辛劳,又可免各书差之向隅,庶几两得其益云”的效果。《江督奏请添设江北按察司》,《大陆》第3卷第5期,1905年。按照清朝省制,“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赵尔巽等编《清史稿》第12册,中华书局,1977,第3348页。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江北设立按察司,实际就是赋予了江北以单列行省的地位,至少是带有行省的特征。

江北与江南作为两个相对应的名词而存在,对于江南区域的定义,古今中外学界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而对于江北区域的界定,相关研究较少。本文所涉及之江北概念,按照其历史背景,即沿袭了清朝时期的江北三府两州的含义,属于江宁布政使的辖区。《清高宗实录》卷615,中华书局,1986,第918页。实际上,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仍然有江南五府、江北三府的说法。《改革江苏司法之计划》,民国时期文献保护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民国文献类编·法律卷》第373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第118页。学界目前对于近代以来江北地区改省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清末新政时期的“江北建省”问题,对于辛亥鼎革之际的“江北改省”问题关注不够。相关研究参见李细珠《试论清末新政时期政区变革的几个问题》,《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2期;谢世诚《晚清“江淮省”立废始末》,《史林》2003年第3期;李巨澜《张謇与清末“江北分省”探析》,《历史教学问题》2007年第1期;冀满红、吕霞《清末新政时期江北地方官制的变革与因袭(1901~1905)》,《历史档案》2010年第4期;吕霞《江北提督研究(1905~1911)》,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10;邵德沛《近代“徐州建省”论析》,硕士学位论文,扬州大学,2017。

二 江北改省之议再起与各方反应

辛亥清江浦光复后,江淮地方绅、商、学等各界代表人物宣告江北独立,同时推举蒋雁行为江北都督,杨慕时为民政总长,大有欲视江北为单独一行省的势头。《清江光复之风云》,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江苏人民出版社,1961,第339页。考诸当时实际情形,江北都督所辖之地仅为清江浦、淮阴、海州一带,同样地处江北的扬州、徐州等地则分别掌握在徐宝山、张勋等人的手里。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初建,清帝尚未逊位,江北正处于南北对峙的前线,鉴于江北的重要性,适逢蒋雁行身体微恙,孙中山致函蒋雁行,希望蒋“执事身当前敌,勋望在人,为民国屏蔽,断不能以此时息肩,尚望黾勉从事,并加意珍摄为荷”。《致蒋雁行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2011,第55~56页。南京临时政府陆军总长黄兴对蒋雁行也是颇多倚重,黄兴在1912年1月发给蒋雁行的函电中嘱咐其“非敢为不情之责备,以江北关系重要,非公不足资镇慑也。公矢志报国,乞仍留驻,请维珍重”。《复蒋雁行电》,刘泱泱编《黄兴集》第1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第177~178页。蒋于江北镇守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在实际行动中,蒋雁行也积极配合南京临时政府,譬如蒋雁行在1912年1月下旬曾经受南京临时政府委托,核查淮北灾情。《令江北都督蒋雁行核办张惠人请赈文》,《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9页。

1911年11月21日至28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在苏州拙政园召集江苏临时省议会,选举张謇为议长,蒋炳章为副议长。江苏临时省议会在开会期间通过了《江苏暂行地方官制》和《江苏临时议会章程》。《江苏暂行地方官制》第二条规定,“州县民政长,直隶于都督府,受都督之监督指挥,处理各该州县各项民政事宜”,根据《江苏临时议会章程》规定:“临时议会以本省谘议局议员组织之。”《辛亥江苏光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编印《江苏文史资料》第40辑,1991,第259~261页。江苏省临时议会选举议员时,江北籍议员由于苏州兵变未能及时与会,因此对于由江南籍议员主导选举产生的江苏省议会,江北士绅并不承认。于是,江北籍议员便在清江浦成立了江北议会,此举也得到了江北都督蒋雁行的支持。王家俭:《地方自治》,台湾“教育部”编《中华民国建国史》第3编,台北,“国立编译馆”,1985,第738页。

彼时甫任苏督的程德全对于江北士绅的请求,也提出了折中的方案,其中包括增设江北副都督,归江苏都督节制;增设江北民政、财政总长各一人,由苏省都督和江北都督同时节制;江北增设陆军若干,若省内调遣可由江北副都督节制,若进行省外派驻则由江苏省都督节制;增设江北议会,同时由江北议会议员中互选1/3加入江苏省议会,以示苏省行政、立法之统一。《再上程都督简明条件》,《申报》1911年12月21日,第20版。

程德全的方案在当时的情况下考虑了各方关切,并且充分照顾了各方利益,避免了苏省的分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其可行性则需要时间来检验。遗憾的是程德全很快辞去了江苏都督一职,养疴沪上,程的方案遂被搁置。

江北议会的突然召开,因时值程德全在南京主持召开江苏省议会,大有与江苏省议会互别苗头之势。张謇作为民初苏省统一的倡导者,在成功推动了宁苏合并以及沪军都督府的撤销后,致电时任江北都督的蒋雁行,以“果有要事,尽可议于省议会。各地方人谋各地方公益,集议原所常有”为由,反对江北人士单独成立议会,认为江北议会“与县议会、市议会迥乎不同,直以辖境为一邦,其形迹似乎离江苏而别成一体”。虽然张謇在函电中语气颇犀利,但对蒋雁行还是抱有期待的,其引用了见诸报章的传闻,即“士绅中有徐姓等,实主此事”,意图给蒋雁行台阶下,并向蒋言明:“彼地方之为此,未知其命意所在,而先陷公于嫌疑之地。”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江北江南行政上的统一。《致蒋雁行函》,《张謇全集》第2卷,第331页。

《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议员选举,全国22行省,每省分配员额5人。《致江北蒋都督电》,《临时公报》(北京)第2卷第14期,1912年3月27日。在获得中央及江苏省议会同意的情况下,江北参事会及各民众团体集会议决,江北所属29县于议员选举时,亦单独选举5人与会。蒋雁行将江北参事会议决结果致函北京政府,《江北都督蒋雁行来电》,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19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第669~670页。名为争取议席,实则为江北士绅欲以此作为变更江苏省制的先声,并以此来测试北京政府的反应。袁世凯于蒋来函次日即致电蒋雁行,以“事关《约法》,苟条文未经改正,即办法断难两歧”为由,委婉拒绝了江北单独选举议员的请求,认为“若于一省之内独以二十九属另选五人,则与每省五人之制不合”。同时,为免致江北士绅的激烈反弹,袁就此事仍然留了一定程度的余地,饬令江北士绅:“电商庄都督,协定分配员数,交由省议会议决选定,总使全省不越五人,以符约法。”《复江北都督蒋雁行电》,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19卷,第669页。

袁世凯彼时已经不再是南北对峙时期的北方诸省的领袖,而是经过正式推选的中华民国的元首,在袁世凯的眼中,地方势力越少越符合其中央集权的需要,一个统一的江苏省有利于袁世凯推行中央集权,因此,袁世凯政府对江北分省的反对是其来有自的。为进一步阐明江北不能建省的事由,袁世凯旋于数日后的3月30日再度致函蒋雁行。相比前函,此次袁世凯细致胪列不可建省理由,包括“参议员分省定额,早有规定,若特许江北添派,则如浙之浙东、豫之河北,纷纷效尤,何以待之”;“各省类此电请者,均经驳回,无非为尊重法律起见”等,以理相劝导,旨在不伤害江北士绅意愿的前提下,能够以足够的理由打消江北士绅建省的念头。《复江北都督蒋雁行转江北参事会电》,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19卷,第680页。

鉴于分省建省问题关系行政区划变更,并事关《临时约法》之执行,而民国初创,地方利益格局错综复杂,大有牵一发动全身之势,袁世凯旋即责成国务院讨论相关议题。《江北分省与约法》,《社会世界》第4期,1912年。国务院在经院会讨论后,决定依从总统意,江北暂不分省,并特制说帖,并在说帖中言明:“江北分省关系领土变更区划,于约法应加修正,现在各省因此次政变,主张分治者甚多,若一开端纷纷援请殊非易易,拟俟永久政府成立后,规划全国行政区划时再行议定谨呈。”《大总统国务会议议决江北暂不分省说贴》,《政府公报》第58期,1912年。

蒋雁行在收到袁世凯政府关于反对江北建省的函电后,再度致函袁世凯,详陈江北建省的历史和现实原因。清政府推行地方自治后,各省建立了谘议局,江苏省谘议局也于是时建立,而组成江苏省谘议局的议员以江南人士居多,江北人士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地位,因此给江北人士留下了“动以多数压制少数,江北议案,十九不得通过”的印象。因此,为了保护江北人民的利权,建省势在必行。另外,江北江南的差距也使得江北士绅产生了脱离江南而独立的想法。如辛亥年“江南尚庆丰年,江北已经道馑相望,又如上年灾民之乞食昆山者,被昆山之人焚死七百余名”,恰逢各省组织临时省议会,清朝资政院和谘议局议员资格被民国政府宣布无效,于是更加坚定了江北人士独立建省的决心,其方式就是通过自荐五名议员来参与选举。《请建江北为行省》,《法政杂志》(上海)第1卷第12期,1912年。其间,江北士绅也配合蒋雁行,就江北改省问题进行了舆论鼓噪,认为以“江北五属财力,足敷改省之用”。《清江浦电报》,《民立报》1912年3月21日,第3版。

袁世凯政府在4月下旬也终于同意允许江北公举代表五人列席参议院会议,会议期间可以陈说江北改省之理由,以待参议院最终公决。《清江浦电报》,《民立报》1912年4月21日,第3版。江北所举之代表陈士髦等于参议院会议期间向参议院提交了江北分省报告,参议院负责审查议案的议员基于江北分省系江北民众之众意及前有大总统交付讨论之西蒙古先例,因而准予江北代表的提案付诸大会讨论,但提案遭到了众多参议院议员的否定,第75号参议员否定的原因为:第一,其他各省部分区域在风俗历史上相异者情况众多,并非江北一例,如浙东、皖北等,如江北开有先例,则易引起各省效仿,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第二,近来国家财政竭蹶,如新设一省,则财政支出必然增加,无形中会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等。第30号议员认为“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今江北分省则为二十三行省,确系变更约法,欲讨论此案,须得照约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其中也有少数议员表示赞同江北分省之议,认为分省如若涉及约法变更问题,可由大总统提出修改约法之议案以为变通办理之法。李强选编《北洋时期国会会议记录汇编》第1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第251~252页。在未得到参议院许可的情况下,江北代表转而请求“先在清江设立民政司财政司各一,为淮徐海之机关,直隶于都督并留蒋雁行维持一二月”。《江北人之分省热》,《申报》1912年5月25日,第3版。

而蒋雁行也并非完全没有理会袁世凯政府的要求,对于江北士绅的请求,蒋雁行也再三进行了劝导,并认为江北各代表欲江北独立建省的主张“实亦为江北地方大局安危所系,不仅为争此议员之举,诚有万分迫不得已之苦衷,其中情形非一言所能详尽总之”。对于江南江北省界,实即江南江北能否分立的问题,蒋主张“自有国会议院执中定议,断非江南北所可互议”。《江北都督府电》,《申报》1912年4月20日,第2版。

当时已经有谣言称江北建行省,实为蒋雁行为扩张个人权力而主导的事件,蒋雁行为了辟谣,特地在报纸上登出声明,表露心声,蒋称自己“非江北人,江北都督也并非其私产,争之何益”。《清江浦电报》,《民立报》1912年4月19日,第6版。从蒋雁行就任江北都督的实际行动来看,也颇能体现其一心为公、无私利,如蒋因江北向无交涉专员而民初江北外事纷繁向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争取交涉专员即是一实例。《江北都督蒋雁行为江北向无交涉专员,现拟派参谋官宋镇涛兼办事致南京外交部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南京临时政府遗存珍档》第5册,凤凰出版社,2011,第1696页。

蒋在江北都督任上,对苏督并没有完全忽视。1912年1月,江北民政总长一职空缺,蒋雁行并没有自行决定人选,而是在各县代表投文江北军政府后,与彼时江苏都督庄蕴宽进行商榷:“再行投票公举,以符各县渴望共和之心。”《蒋雁行致孙中山、庄蕴宽电》,桑兵等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1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263页。这些举措都说明了蒋本人并非主张江北独立建省,只是身在其位谋其事,但蒋的主张和活动在客观上坚定了江北士绅建省的决心。

张謇彼时也正积极推动苏省的统一,张、蒋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私谊,张謇以其对蒋雁行的了解,认为蒋雁行并不是江北分省建省的始作俑者,而是被别人操纵而不得不为之。对于蒋的行为,张謇认为“宜由洹上或段君密电纠正之”。《致王潜刚电》,《张謇全集》第1卷,第331页。蒋雁行在此期间,身体也抱恙,自光复之后曾多次请求辞去江北都督一职,但未获允准。3月中旬,蒋再度向孙中山和候任大总统袁世凯提出辞呈,请求“准假调养,病愈再图报效”。《蒋雁行致孙中山、袁世凯电》,桑兵等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2卷,第111页。

江南对江北的歧视也是导致江北离心力不断加强的一个重要原因。4月下旬,江北各主张独立团体再度致函袁世凯,认为“江南北风俗习惯不同,且长江中贯,截然分裂为二,万不能强使之合……江南人对江北素存轻视之心”。《江北改省之问题》,《民立报》1912年4月21日,第8版。

袁世凯在4月中旬也回函主张江北独立之团体,认为骤然改变中国的行省体制恐引起外交干涉,因而反对江北分省。《江北改设行省之争执》,《大公报》1912年4月17日,第5版。江北分省的强烈呼声使得拥护苏省统一的江南士绅开始考虑用有效的办法来应对,有人主张在江苏省制未变、都督暂不驻宁的情况下,由南京留守兼任江苏都督一职。《江宁自治商农教等会请明定南京留守兼任都督致袁世凯等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第148页。

5月初,开府于清江浦的江北议会和江北都督蒋雁行再度请求北京政府改江北为一单列行省,脱离江苏省,与江南一分为二,并否定了江苏省议会所提出的代表资格问题,认为江苏省议会不具备代表江北的资格。鉴于此,除以张謇为代表的苏省在地士绅明确表示反对外,旅京宁苏政界要人,如唐文治、曹汝霖、许鼎霖等也在京集议,反对江北建省,认为“江北实难独成一省”。陆阳:《唐文治年谱》,上海三联书店,2013,第164页。民初规制未备,社会上暗潮汹涌,苏省又是革命的大本营所在,一个统一的江苏比分裂的苏省更有利于士绅增产兴业。

值清江浦方面于江北改省问题与苏省以及北京政府紧密交涉之际,以徐宝山为首的扬州军政分府于4月向南京留守府自请取消,这给江北政界投下震撼弹,袁世凯政府也相机表彰徐宝山“深明大局,殊堪嘉许”,并饬令扬州军政分府撤销后,“所有嗣后一切行政事宜,即由该司令将分文办法协商江苏都督”。《取消扬州军政分府令》,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19卷,第733页。

徐宝山于扬州军政分府撤销后,适时发出通电,拥护北京袁世凯政府的决策,支持苏省统一。在通电中徐宝山分析了江苏自辛亥革命后的省情,“江苏一省,有军政府三,苏州上海清江是也,有分府二,扬州常州是也,有留守府一,南京是也”。同时,徐宝山还陈述了自请取消扬州军政分府的原因:“一省如此,他省可知,各省如此,全国可知,而犹日望统一,临时易耶。宝山眷怀时局,忧心如祷,谨先自请取消扬州分府,以为中央统一先从省治统一倡之。”《扬州电报》,《民立报》1912年4月18日,第3版。

北京政府的“醉翁之意”已经传达给了清江浦方面,但清江浦方面买不买北京政府的账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孙中山彼时也正在积极推动琼州改省的问题,在与广东旅京同乡会的谈话中涉及江北改省的问题时,孙中山则认为江北“与江南仅隔一扬子江耳,改省与否,无关紧要也”。《与广东旅京同乡的谈话》,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第454页。而后又进一步说明,由于江苏面积狭小,不类广东,如若江北改省,则江苏必受其影响,而琼州改省,则广东不会出现类似情况。《琼州改设行省理由书》,《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66页。

民初各方对于江北改省大多持反对意见,江苏省在民初又有着特殊的政治地位,因此苏省的统一问题在民初引起了各方关注,这对江苏的省制也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宁苏合一,撤销沪军都督府的呼声日益高涨,江苏统一的另一个环节,即江北江南的统一也势在必行。

三 蒋雁行之去留与省制纠结

就在蒋雁行任江北都督的数月之内,江北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而民初特殊的政治环境使得江北灾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赈济,张謇在致函袁世凯寻求中央政府的赈济时称:“江皖灾民待赈,死亡相属。”《致袁世凯电》,《张謇全集》第2卷,第323页。彼时忙于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盛宣怀也致电袁世凯,希望“但求捐拨江南工振项下开支,得一分民捐,即可省一分国帑,谅必无分畛域也”,甚至表示愿意毁家纾难,捐银元100万元为国民捐,以助力江北赈灾。《盛宣怀致袁世凯函》,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第273页。

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赈灾不力使得江北改省问题进一步发酵。蒋雁行在江北乞赈过程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并借江北赈灾之机向袁世凯政府详细解释了江北改省问题的来龙去脉,以争得袁世凯政府的理解和体谅。其间,江北还发生了严重的匪乱,蒋雁行领导江北革命军对镇压江北匪乱、维持江北的地方治安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江北革军剿匪之公电》,《大公报》1911年12月18日,第5版。

5月1日,蒋雁行接到赴京另有任用的通知,并被告知江北军政府即行裁撤。《调江北都督蒋雁行来京令》,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20卷,第1页。张謇于蒋雁行的去职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江苏光复后,张謇一直为苏省的统一而奔走,因而建议袁世凯将蒋雁行调任他职,委任程德全颇倚重之刘之洁为师长驻扎清江浦。《张謇为调蒋雁行他职并委刘之洁为师长致袁世凯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147页。张謇也因此被主张江北独立之士绅骂为“破坏江北大局之罪魁”。周育民:《辛亥革命时期的“江苏统一”——兼论辛亥革命时期的苏沪行政关系》,《近代中国》第12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北京政府同时任命刘之洁为江北护军使兼第十九师师长,负责在江北地方灾歉后,“督帅军队,妥筹防缉”。《任命刘之洁职务令》,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20卷,第2页。

为进一步向蒋雁行说明中央的用意,北京政府国务院于5月7日致函蒋雁行,条陈缕析,语颇恳切,一方面称赞蒋雁行治理下的江北“自光复以来,赖执事剿匪安民,整军筹饷,用能闾阎安堵,商旅不惊”,另一方面欲通过蒋雁行向全体江北绅商说明取消江北军政府的原因在于,“惟是大局统一,江北军政府实有不得不裁并之势”,因此希望蒋雁行“所有军民政务,望即遵照大总统令,交江苏都督接收,仍迅速来京,以副大总统倚用之意”。《国务院致蒋雁行电稿》,《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150页。北京政府在民初谋求国家统一,从而促进江苏省政统一,于情于理无可厚非,而江北士绅能否领北京政府的情则不是北京政府抑或江南名流所能左右。刘之洁于5月17日到清江浦就任江北护军使,同日,蒋雁行向刘之洁交接相关事宜后,即行离浦,赴京就任。《前江北都督蒋通告卸任离浦电》,《浙江军政府公报》第97期,1912年。

对于蒋雁行的去职,张謇和程德全从中谋划甚多,张謇欲以张绍曾继之,张绍曾本人也颇有意愿,但程德全则认为以刘之洁继任为稳妥,原因在于程德全认为刘之洁“品学早在洞鉴,雪老既极倚重,黄留守亦表同情,且与蒋君本系旧交,接洽更易”。《致北京袁大总统电》,《张謇全集》第2卷,第333页。蒋去职后,所遗之江北军政、民政按照北京政府的指示悉归江苏都督管辖,而江北军政府则不复存在。《大总统电令》,《浙江公报》第84期,1912年。至此,北京政府认为苏省统一已经完成,袁世凯特地致电程德全,期许程德全能够在苏省政权渐臻统一时为民造福,其无涯量。《致江苏都督程德全电》,骆宝善、刘路生编《袁世凯全集》第20卷,第39页。蒋既去,江北军政府业已取消,则江北所存之行省特征至此已荡然无存。因此,围绕蒋之去留,江北士绅进行了一系列请愿活动,俾使中央能够收回成命,实则为江北士绅在江北改省问题上并不甘心。

江北各界挽留蒋雁行的主要理由即是江北自光复以来,灾害频仍、兵匪横行,江北人民被祸甚巨,非蒋雁行不足以震慑。如清江浦统一党支部在向袁世凯及国务院陈情时说道:


江北当光复时,秩序紊乱,公举蒋都督振慑一切,军民渐安。然土匪时思蠢动,军心常有煽惑。上月敬日人心惶惶,几于朝不保暮,正法造谣者二人,人心稍定。顷闻蒋督调京,刘之洁为江北护军使。刘之智略未必不如蒋护军使,保护地方未必不如都督。惟当伏莽未尽,新旧交替之际,难免不乘机窃发,扰害地方。大总统首建共和,无论利国利民福为前提,断不忍置江北人民于危险之地。现外官制尚未颁布,行政区域尚未厘定,拟请暂留蒋督数月,以资抚循。俟外官制颁布,行政区域厘定后,裁并增设,自有规定。《拟请饬留蒋督以资抚循俟各官制厘定后裁并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政府国务院档案,档案号:1002/176。


其他有代表性的陈情如淮安民人汪承萱致袁世凯电。在函电中,汪称赞蒋雁行“由去年九月清江抢劫后,军士涣散,民命倒悬,市面糜烂,土匪四起,公举我蒋都督收拾军心,竭尽心力,以至呕血,犹复扶病操持民事,筹画军饷,半年于兹,民命赖以保全,地方赖以粗定”。对于中央政府遽然调蒋雁行赴京,汪则认为是中央政府“不俯念江北已受之如何痛苦,复不念江北现在之如何困难,更不念江北未来之如何隐患,忍将我蒋都督迁调北京,致使我江北千百万生灵如婴儿失乳”。汪承萱在函电中也言明挽留蒋雁行并非为了江南、江北分省而赞一词,只是希望大总统能够体谅下情,俾使蒋雁行能够暂留江北。《汪承萱等致袁世凯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150页。这至少也说明了蒋雁行的去留是与江北的省制问题纠结在一起的,中央和地方都刻意回避江北省制,而欲单纯以人事调动和挽留作为相互博弈的内容,实际则是围绕江北改省问题进行的上下交涉。

为了避免与中央的决定直接冲突,清江浦方面的清江浦商会欲顺从北京政府之意,一方面同意撤销江北军政府、江北议会,改之以江北护军使,但对于江北护军使的人选,则请求由蒋雁行暂时代理。《拟请饬留蒋督权护军使》,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政府国务院档案,档案号:1002/176。北京政府对清江浦商会的请求也进行了回应,一面称赞蒋雁行“蒋督才德声望,本所深知”,一面赞誉继任人选刘之洁“品学尤为众推,此次受带,必能相得益彰,毋庸过虑”。《致清江蒋都督转商会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政府国务院档案,档案号:1002/176。

当时舆论中,也有认为江北各团体争留蒋雁行,并非完全出自对于蒋雁行个人的留恋,而是“纯以分治之观念出之,其致总统电谓请留蒋雁行数月,俟分省问题由参议院解决后再议可知”,各团体的最终目的,是于省制问题上取得突破,“挟一都督以与江南成对立之势,冀达其分省之计划耳”。《论江北各团体争留都督事》,《民立报》1912年5月5日,第2版。当然,蒋雁行本人在任江北都督期间如果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在离开之际,也不会获得这么多人的挽留,蒋雁行除负责清江浦、淮安、海州等地的治安与防务外,对附近的淮北、沭阳等地也多有关注。《致徐宝山电》,刘泱泱编《黄兴集》第1册,第302页。

相比徐宝山,时任南京留守的黄兴在江北的治安问题上更加倚重蒋雁行。蒋雁行本人对于江北各团体和个人的挽留,没有过多表态,在其离开清江浦之前,蒋通电各团体,表示请勿挽留,以免滋生忧扰。《清江浦电报》,《民立报》1912年5月9日,第3版。蒋雁行还公开袒露当时愿意就任江北都督的心路历程:“去年光复之时,雁行所以勉副诸君厚意而暂任都督者,原为促进共和保全地方起见,今南北已成,统一政府完全成立,地方幸得安全,军民尚无恶感,则雁行原抱之目的已达,自维德薄能鲜、治事多愆。”《江北蒋雁行电》,《申报》1912年5月7日,第2版。蒋雁行的心路表白和实际行动使得之前关于蒋雁行假借江北改省而谋取政治资源的各种阴谋论不攻自破。即便在蒋雁行去职,江北军政府撤销已成定局的情况下,江北议会仍然就江北分省问题积极活动,于5月10日依然派出代表赴南京商议江北分省问题。《清江浦电报》,《民立报》1912年5月10日,第3版。

为安抚江北民众,自江北军政府撤销、蒋雁行离开清江浦后,有苏籍参议员致电苏督程德全,提出于江北可仿旧例设一民政总长,以纾江北民众因地远灾重而造成的贫困、不安。《江苏参议员致程都督电》,《时报》1912年5月29日,第3版。江北分省之议虽然最终随着江北军政府和江北议会的取消而逐渐被人淡忘,但江北分省的呼声却在当时与另一种废省设道的呼声产生了共鸣,即舆论界有人欲借江北分省之机提倡废省、广设道府。《行政区域问题》,《民立报》1912年5月6日,第7版。至5月中旬,江北分省之议基本结束。《江北分省事之结束》,《大公报》1912年5月14日,第9版。

四 结语

辛壬之际,江北改省问题的重新讨论,在舆论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江北改省问题在当时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问题。江南对江北的歧视长久以来即存在,在清季民初政权更替的过程中,江北民众的离心力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加强。江南、江北在风俗习惯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江南大部分地区在语言上属于吴语区,而江北大部分地方则属于北方方言区。

辛亥、壬子年间,江北遭遇了罕见的灾害,而袁世凯政府和苏省并没有及时给予必要的赈济,这就更加坚定了江北士绅脱离江南而独立建省的决心。民初的江北除自然灾害外,还存在诸如溃兵、盗匪等严重威胁地方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江北民众迫切希望在江北地区能够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人物和地方政府的强势存在,而蒋雁行恰恰很好地扮演了这一角色,虽然蒋本人并无使江北脱离江南而单列为一行省的想法,但是蒋在实际行动中的诸多做法则客观上调动了江北士绅欲争取江北独立的积极性。

江苏在辛亥鼎革之际,就有三个都督府同时存在,分别是位于上海的沪军都督府,位于苏州后来迁址南京的江苏都督府以及位于清江浦的江北都督府。张謇等苏省名绅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积极开展苏省统一运动,与南京临时政府以及后来的北京袁世凯政府在地方行政区划的立场上保持一致。扬州军政分府和沪军都督府的撤销,使得辛壬之际江苏统一运动接近成功,江北军政分府和江北议会最后没有像扬州军政分府那样自主申请取消,而是由袁世凯政府明令取消,代之以江北护军使,江北士绅离心力之强可见一斑。

江北改省运动自清季至民初,虽然最终归于失败,但是江北民众在几个关键的时间点成功表达了自己的心声,获得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注。虽然在离合之间江北成为一个单独的政区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但是江北地区却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会一度迁址镇江,再度引起了舆论界对江苏省会问题的讨论,江北与江南的差异性再度被提及。《论江苏之新省会》,《人地学论丛》第1集,钟山书局,1932,第13~14页。

时至今日,江南、江北之差别也会偶尔被提及,江南对于江北之歧视,江南、江北发展之差距依然存在,但是江北在交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都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江南对于江北的发展也给予了必要的帮助,心理隔阂也许依然存在,但是裂省为二的故事恐成过去。


专家荐语:

纪浩鹏所撰《离合之间:辛壬之际江北改省问题探析》是一个非常有学术价值但目前学界尚乏研究的论题。作者以江南、江北在长久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地域差别作为立论前提,首先简要回顾了同治时期至光绪末年关于江北建省问题的讨论,接着重点分析了在辛亥鼎革的特殊历史背景下,江北建省问题讨论再起及最终未果的具体情形。最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充分考虑到了影响当时各方在江北建省问题上形成不同认识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因而对相关问题分析深入到位,说服力较强。推荐人认为,无论是选题还是具体内容,该论文均具有创新性,并且论述逻辑严密,论据充分可靠,符合学术规范,达到了发表水平。

推荐专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尚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