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最大的地主?
在美国,最大的地主就是美国联邦政府。是土地国有推动了资本积累。
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是经济增长的三个投入要素。在迈向帝国的征程中,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控制着土地这个生产要素。
为什么土地那么值钱?
土地是最稀缺的生产要素。土地这个要素同实物资本要素不一样。土地的稀缺性,在于我们的生活和生产都离不开土地。人口可以增加,人力资本可以培养,资本可以积累,技术可以创新,专利保护可以失效,然而我们却无法制造另外一个地球,土地是无法制造的。而且,资本和劳动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而某块特定土地的可替代性是非常低的,因为土地要素的一个重要属性是它的位置,这是很难替代的。
土地的最稀缺性决定了它的拥有者在分配中占据主要的支配地位。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有一个著名的“稀缺原则”。大意是,经济增长带来的增加值倾向于由生产中最稀缺的要素的所有者获得。而土地就是最稀缺的要素。按李嘉图的“稀缺原则”,土地所有者将获取经济增长的主要好处。如果土地完全私有,那么经济发展的大部分好处将落入少数人手中;如果土地公有或部分公有,那么经济发展的大部分好处就回归社会。
李嘉图的这个理论可以在今天看到。比如,我们可以区分一下实物资本和土地。固定投入(实物资本)将随时间的流动而磨损消失,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减值淘汰。土地则不一样,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而增值,从而变得更加稀缺,甚至寸土寸金。现在建一个楼盘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征地的成本,在美国也是这样。房子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地段(比如学区房)。为什么?就是那个地段的级差地租。你在纽约周围的好社区买房,土地价格要占房价的大部分,其次才是土地上面的“房子”。
在农业社会,这个“稀缺原则”比较好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会有这个“稀缺原则”呢?这取决于土地的供给特点和市场上供求关系的特点。同其他货物不一样,土地的供给具有垄断性。比如某个商业地段的一块特定的土地,供给就那么一块,没有竞争,具有垄断性质。而对那块土地的需要则不止一家,彼此激烈竞争,具有完全竞争的性质。垄断的供给和竞争的需求这种不对称性,决定了土地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需求竞争的激烈程度,决定了这块土地的拥有者能够在经济增长中获取多大的份额。有时候,由于(公共)工程的需要,对某一块土地的需要是刚性的,这个土地拥有者就有极大的获利机会。李嘉图的“稀缺原则”就发生作用了。土地拥有者可以利用垄断地位,利用需求竞争最大限度地获得地租。土地是卖方市场,土地拥有者在经济利益分配中具有最终的支配地位。
土地应该私有吗?
某种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私有是市场竞争的基础。就算我们不质疑这种理论是否荒谬,它也不适用于土地市场,因为土地市场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供求双方势均力敌的竞争市场。私有产权的普遍性不适用于土地制度。
从级差地租的形成来看,土地产权也不应当私有。土地是如何升值的?土地升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比如两块土地,其中一块位于新建的高铁附近,一块位置一般。由于高铁的开通,人财物流动的大幅度增加,商业开始发达,位于这附近的那块土地的商业价值开始火箭般地上升。而另一块,依然躺在寂静的睡梦中。这个级差地租或土地升值,就是土地这个要素获得经济发展好处的表现。这两块土地的价格差别是谁带来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是社会大规模投资带来的。如果因此而形成的级差地租完全私有,那对另外一块土地的所有者是不公平的。在私有土地制度下,公共工程变成了财富在土地所有者之间再分配的手段,这个再分配的形式是级差地租。土地价值的大幅度上升,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产品,应当大部分归于社会;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也必须大部分回归社会。而这个回归的保障就是土地公有。
土地私有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障碍。在时间维度上,土地的价格不断上升,而其他实物资本的价值则不断下降。捂地是最明智的投资。明智的有钱人一捂地,土地私有就必然导致土地集中。
土地的集中必然导致财富的集中。在土地私有而且集中的制度里面,按照“稀缺原则”,社会经济发展的大部分收益,以土地增值或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形式,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这不仅会造成贫富悬殊,而且级差地租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成本。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用地,必须向土地私有者支付更高的级差地租(土地成本)。比如,以前建一所学校,盖一个工厂,土地费用可能是1000万;经济发展后土地增值了,征用同等土地的费用可能就是1亿了。如果土地完全私有,这些都落入了少数人手中。如果土地公有,(1)政府可以直接投入土地;(2)卖地的收入由社会共享。由于稀缺原则,土地成本将随经济的发展而呈指数级增加。完全的土地私有必然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拉美的教训似乎证明了这一点。不仅如此,我们把印度和中国作一比较,也会发现这个巨大的制度差别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土地国有是美国的制度经验
美国经济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制度经验就是土地国有。
有人声称,市场经济建立在产权基础上,而最核心的产权是土地产权,因此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土地完全私有的基础上。这不仅是理论上的误区,而且也不符合美国的历史和现实。许多经济学者应当认真看看美国经济的历史和现实。
美国不是一个土地完全私有的国家,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可能比中国中央政府还要高许多。在早期,同欧洲土地私有不同,美国选择土地国有。当时联邦法律规定最初13个州的新拓展的土地和后来新加入的那些州的土地,都由联邦政府所有、管理和支配。长期以来美国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土地国有——联邦(中央)、州和地方拥有大量的土地。在过去200多年里,为了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筹集资金,美国联邦政府投入或卖掉了大量土地。即便如此,在2015年,美国政府依然拥有国土的28%强。(我们在这里只讨论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如果考虑到教会(美国的摩门教拥有大量的土地)、社区、各级政府的建筑占地和其他公共设施(公立的大中小学、医院、公园,等等),美国土地的非私有程度非常高。)大家算一下。在200多年前,这28%的土地值多少钱,今天值多少钱?如果考虑到美国联邦政府的这笔土地财富,尽管它负债累累,其实它还是非常富有的。美国早期的领导人都是有远见的投资者。他们选择为子孙后代捂地。这一捂就是200多年,捂出了天大的财富。
这一捂,就使经济发展成果的相当大一部分,没有完全流入私人腰包,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低成本的道路。土地这个有限供给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被国家管理起来了。如果硬要说美国历史上有“供给侧管理”的话,那么土地这个要素就是一个例子。
美国在全世界支持私有化。但是,它没有告诉你,美国联邦政府是全世界最大的地主。那些到处挑战中国土地公有制的经济学家们,对此保持了长期的、一致的沉默。提倡土地私有化的中国经济学家们,有谁提到过美国的土地公有?那些批判中国土地公有制的人们,有谁批判过美国土地的公有?那些为土地私有化煌煌说教的人们,有谁指责过美国联邦政府这个大地主?不仅如此,他们的大多数都公开撒谎,说美国立国选择了土地私有。读者可以问问他们,看看他们如何自圆其说,看看那些崇拜洛克思潮的人如何解释真实的美国经济史?
美国政府不仅是世界最大的地主,而且依然打算继续做最大的地主。美国国会研究司(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于2017年3月出版了一份名为《联邦政府土地所有权:概述和数据》(Federal Land Ownership:Overview and Data)的报告。这篇报告没有随私有化起舞。它说:
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和资源在美国历史上的作用一直非常重要,它增加了联邦政府的地位和力量,为新(移民)定居点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吸引力和机会,为学校、交通、国防和三级政府的其他需要提供收入来源。
这段话有下面这些意思:
(1)联邦政府拥有土地是历史和现实的事实;
(2)联邦政府拥有土地是非常重要的;
(3)联邦政府拥有土地是增加中央权威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因素;
(4)联邦政府拥有土地对吸引移民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5)联邦政府拥有土地对学校、交通和国防的发展作用巨大;
(6)联邦政府拥有土地构成了各级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
同那些认为土地公有会障碍经济发展的观点相反,这份报告认为公有土地在美国迈向超级大国的路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美国迈向超级大国的重要阶梯。在全世界提倡私有化的美国政府,可没有为自己的大地主身份而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反而是那么理直气壮,那么名正言顺。美国联邦政府绝对不认为它直接拥有土地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不认为直接拥有土地导致了产权虚置,不认为直接拥有土地妨碍了美国土地市场的竞争机制。它没有打算改变现状,或者把这种直接拥有变成虚拟资本的间接拥有。
联邦政府拥有土地这个制度,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1.在20世纪以前,美国没有所得税,国家岁入依靠关税、烟酒税和土地财政。土地财政的基础是土地国有。从建国至1862年近百年间,美国联邦政府主要依靠“土地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占联邦政府收入最高年份达到48%。
2.在19世纪,为了鼓励西部移民和推动经济发展,联邦拥有的大量土地被免费转移给新移民,得以实现“耕者有其田”。
3.土地国有在美国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联邦政府依靠土地推动大规模的基建工程。以修建跨大陆铁路为例,美国19世纪修建跨大陆铁路是地道的政府行为。1871年,美国开始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在此之前美国大约共有45000英里的铁路。当美国跨入20世纪的时候,铁路总里程达到215000英里。美国通过国会立法、政府债务和政府土地三种方式推动铁路建设。难以计数的联邦土地被赠予铁路公司。每修一英里的铁路,就可以在沿线获得12800英亩的土地。这些土地可以用来铺路,做抵押贷款,也可以卖掉以筹集修铁路的资金。
这种模式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修建跨大陆高速公路的时候,也扮演了重要作用。
后来美国许多社区的公园、公共学校都建立在国有土地上。
在这些建设中,土地国有减少了征地的建设成本,加快了工程进度。在国家缺乏财力支持的时候,政府的土地投入,成了推动基本建设的重要手段。
美国联邦政府对资源的拥有不限于土地,还包括其他重要资源,比如盐。
4.土地公有带来的另一个巨大好处,就是政府可以少花钱多办事,或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美国在19世纪迅速修建跨大陆铁路,在20世纪50—60年代迅速修建跨大陆高速网络,如果不是国有土地的投入,根本不可能。土地国有把不可能的建设项目变成了举世瞩目的奇迹。没有土地国有,单就征用地皮的费用就会耗尽大部分建设资金。罗斯福新政中的大规模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拜土地国有之福。当时所有的公共项目都是联邦出钱,地方出地,或联邦既出钱又出地。由于没有征地费用支出,上述项目开支就主要花在用人和原材料上面。由于较低的土地成本,同样的一笔支出可以带来更大的乘数效应,对经济起到更大的刺激复苏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能够迅速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国有。
比如,基建投资1000亿元。第一种情况,土地私有而且集中。假定征地费用是500亿,它落入了少数人的腰包,对消费和投资的贡献非常小。真正的建设投资只有500亿,如果乘数效应是2的话,1000亿投资对经济的实际拉动可能只有1000亿。第二种情况,土地国有。比如罗斯福搞许多工程都是联邦政府出钱,州和地方政府(也是大大小小的地主)出地。假如也是1000亿基建投资。由于征地费用为零,实际用于基建的是1000亿。如果乘数效应也是2,那这1000亿投资,对GDP的拉动就是2000亿。在反危机的时候,在出现大量生产过剩的时候,在经济面临巨大下行压力的时候,这种财政投资加土地国有,具有非常大的放大作用,能达到少花钱多办事,或花同样的钱达到更大的刺激作用。第三种情况,土地国有的情况下也花费了500亿征地费用,这笔钱由地方政府、集体和个人一起分享。地方政府和集体的收入也大多成为土地财政,它们同样有一定的乘数效应。这种共享也比单纯的土地私有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大。而且,土地国有,免去了漫长的征地时间,可以迅速提高财政刺激的时效,间接缓解了总需求不足的压力。
总之,通过上述种种方式,美国土地国有保证了经济发展带来的地租增值或级差地租,有很大一部分属于社会或国家,没有完全落入私人手中,没有完全为那些圈地的人和大土地所有者独占,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共享。它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美国能够后来居上。
如果没有土地国有,上面那些历史事件都不可能发生。
如果我们把美国同拉美其他国家作一比较,就知道土地国有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有多么重要。拉美土地为大地主垄断。它不仅导致贫富悬殊,而且同美国相比带来许多其他的负面效应。比如拉美政府搞不成土地财政,政府没钱办不成事情;比如由于土地私有,它的基础建设成本过高;比如它就搞不成罗斯福新政那样的大规模公共工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