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山洪灾害防治的目的与意义
我国山洪灾害点多面广,成因复杂,影响范围大、人口多。为了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从2002年底开始,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住建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006年10月国务院以国函[2006]116号文正式批复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要求“要以近期规划项目为重点,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抓紧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试点,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构建群测群防体系。”201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2010年11月,水利部、财政部等四部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启动会议,全面启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针对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目前山洪灾害防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山洪灾害防治措施立足于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因此,为探求各地防御山洪灾害因地制宜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有效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防办在部分区域开展了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试点经验,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山洪灾害防治经验和做法。
为切实搞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快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国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总结和借鉴试点经验,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关键技术研究,为扎实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