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城乡发展与财政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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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创新基层财政体制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

如前文所述,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造成农民负担问题日益加重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生产和供给由农民承担,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通过向农民收取税费既要维持自身运转又要投入农村基本公共建设。单从农村税费制度上来看,当时的乡村社会似乎是“农民自治”的。很显然,将看问题的视野仅仅局限于农村基层是不够的。事实上,农民负担问题还跟一定历史时期实行的“城乡分治”体制相关联,国家通过农业税收、工农产品“剪刀差”等方式从农村社会汲取大量资源,将它投放到城市和工业建设上。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系列政策的实施,以及城乡之间人口和其他各种资源的快速流动,当下中国正在朝着城乡一体化迈进。这就要求,中国基层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作出相应的改革。

(一)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财政体制

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中国城乡社会一体化的需要,有关机构必须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财政体制,无论是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的人民都能均等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换言之,应当将城乡基本公共产品生产、公共服务供给和城乡人民的社会保障纳入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之中,确保城乡人民都能平等地分享改革“红利”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只有如此,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性和普惠性才是公共财政的根本精神。因此,公共财政不但是一项财政制度设计,还是一项政治制度设计,其基本目标是保障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外,中国正在步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关键历史时期,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财政体制势在必行。

(二)建立城乡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民主决策机制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有关机构还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人民民主参与机制,促进城乡人民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有序、有效参与,推动公共服务和民生建设项目与城乡人民基本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民主理财制度

在乡镇一级,在总结完善参与式预算制度的基础上,有关机构仍需不断扩大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民主理财制度。

在村一级,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包括村民小组、农村社区和行政村在内的立体式村民自治机制,确保广大村民多层次、多维度、多方面地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管理中。

(四)建立农村公共财政投入资金整合机制

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主要是针对目前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相对分散的状态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即把由不同渠道获得、由不同部门管理的支农资金进行深度整合,统筹使用,使原来分散的资金形成合力,发挥更大和最优效用。张力维:《河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农业大学,2010。首先,修订完善现行农村公共财政投入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农村公共财政投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抵触和彼此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持。李玉萍:《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途径》,《现代农业》2010年第5期。其次,理顺资金管理机构,归口统一管理。把同类项目的资金归口到一个机构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同类资金多个部门管理和一个项目的资金由一个部门或多个机构管理的局面。再次,建立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整合协同机制。以县为基本单元,成立一个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农口部门一把手参加的高规格的协调工作机构,创新部门分工配合机制,形成统一协调互补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制度。杨颂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最后,以公共财政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当地公共服务。

(五)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奖补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奖补机制需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首先,通过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具体的政策优惠及申报程序。其次,适当简化“一事一议”流程。“一事一议”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村民自治的规范化运行,因此设置了很多具体的要求。然而,过多的流程有时在农村很难真正执行,同时也不利于农民完全了解这项优惠政策,因此在规范化操作的范围内应该适当简化程序。再次,修改筹资规则,拓宽筹资渠道。按照“一事一议”制度的相关规定,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20元,每个劳动力一年筹劳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显然这样的筹资规模根本无法满足村级公共品建设的资金需求。如果能采取筹资加捐资方式,或允许“代筹”,在完全自愿前提下,富裕者多筹(捐)、中等户标准筹、低收入户少筹或不筹,只要是在本村范围内村民筹资,也能按筹资额得到财政奖补,相信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议事易、筹资难”问题陈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绩效及评价研究——以福建省为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9期。。然后,提高筹资和奖补标准,增加投入资金总量。最后,建立多村联合申报机制。按现行政策,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属于一事一议奖补范畴,这样的规定不利于农村公益事业统筹发展。道路、水渠等几个村可以共同受益的项目,应在乡镇政府协调、受益村协商、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允许联合申报项目。孙仕林、班喜春、韩志东:《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建议》,《中国财政》2010年第12期。

二是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进一步扩展到乡镇一级,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公共财政奖补机制。对于那些能够充分调动乡镇范围内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建设、建立了民主理财制度的乡镇政府,给予一定的公共财政奖补激励。

(六)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例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覆盖、公路“村村通”,“农家书屋”全覆盖等。但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仍然很大,有必要通过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发展。首先,要制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明确哪些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以及提供的水平。其次,要建立各级政府间明确的责任分摊机制。要根据财政能力明确各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层级以及政府层级间的投入责任分摊。最后,要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部门协调、目标考核和第三方评价等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