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城乡发展与财政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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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村基层财政治理机制及其改革吴理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地方治理;李世敏,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领域:文化治理与地方治理;王前,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讲师,研究领域:公共经济与地方治理。

自21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基层财政体制主要受到农村税费改革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影响。随着“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的普遍推行,农村基层财政也从原来一级自收自支的独立财政转变为主要依赖上级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的名义财政,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建设等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也由农民自我供给逐渐转为由政府公共财政供给。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系列政策的实施,以及城乡之间人口和资源的快速流动,中国城乡社会发展日趋一体化。这就要求,中国农村基层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出适应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