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取得了显著成效。20世纪80年代,我国曾提出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推进农村改革。进入90年代后,中央曾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1世纪以来,我国曾连续10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求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十七届三中全会“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始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通过以上描述能够得出,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的构建需要根据时间和发展程度的不同做出适时调整,以进一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梳理不同时期我国农业社会化发展相关政策文件,能够为我们准确把握和应对新常态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趋向。
(一)1978~1989年:“社会化服务”内涵拓展阶段
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逐步解体,生产力解放,商品生产发展,迫切需要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以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化服务”在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并经历了长期的内涵不断拓展和丰富的过程(见表2-1)。“社会化服务”“社会服务”“商品生产服务体系”“生产服务社会化”等相关提法相继在1984年和198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当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明,在农业生产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赖性愈加明显;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为解决技术、资金、功效等层面供不应求的问题,要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完善的商品生产服务体。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科研推广单位、农研院校及涉农企业可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接受相关委托项目,推动农业的“产、学、研”协同推进,共担风险,共沾利益”。1986年首次从服务供给方式和形式上,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根据农民当前的迫切需要,不断更新服务内容、开发服务形式、扩大服务规模等。
表2-1 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及主要内容
可以看出,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的背景下,这段时期内“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在农业生产中环节,这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内涵的丰富和深化、角色的定位以及农村生产力的激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尽管这一时期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这一概念,但未界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
(二)1990~2007年:“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完善阶段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农业经济开始发展,这也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新要求。1990年的《关于199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应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务院对此颁布了专门的文件,在文件中规定,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是农村地区进行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经济建设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1992~1998年,我国主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例如,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正式在法律上对农技推广机构作出了诠释,为公益性推广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制度基础。1999年,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见表2-2)。
表2-2 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主要内容
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更广泛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当中,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982~2007年连续4个中央“一号文件”对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再次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公益性、经营性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见表2-3)。
表2-3 2000~2009年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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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①《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华日报》2007年3月1日。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新华社,2007年12月31日。
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新华网,2013年9月6日。
④《力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人民网,2010年2月1日,http://paper.people.com.cn/gjjrb/html/2010-02/01/content_440564.htm。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速放缓,我国开始高度重视农民的增收问题,逐步意识到,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农业科学技术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国开始加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力度。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三农”问题摆在了战略的高度。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目标,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这一概念的内涵进行了科学界定。同时,在农业气象预警和防灾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等领域也做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自1991年起,国内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架构初步建立,自此我国开始步入基于体系实现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推动的新世纪,二十多年的摸索和发展,对国内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三)2008至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阶段
随着农村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已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建设新农村的迫切要求。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科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进一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因此,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实现新突破,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迈出新步伐,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迫切需要获得质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托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基于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涉农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首次被提出。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逐步推动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增强服务农村农业发展的能力。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促进家庭经营的先进技术和生产手段的普遍使用,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由统一经营向农户联合生产转变,加快构建多元、多层、多类的经营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见表2-4)。2011年,“一号文件”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自颁布“一号文件”以来,中央对农业科技创新愈发重视,并提出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并且借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形式来实现对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扶持和培养。
表2-4 2010年以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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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新华网,2013年1月31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1/31/c_124307774.htm。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新华社,2014年1月19日。
③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新华社,2015年2月1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并从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以及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和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以后,党中央指出要的推进农业进一步巩固基础地位,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然而,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农村农业生产力,建设和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地位作用、发展方向、依靠力量与保障制度作出了全新部署,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服务领域的拓展、服务机构的完善和服务体系的创新等方面。例如,从2009年开始,中央每年对农村金融服务作出部署,并要求加强气象服务、水利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逐步培育生产要素服务市场。一方面,大力发展各类乡镇或区域性的公共服务机构,政府向社会和企业购买服务,从而提高社会化服务的公益性地位;另一方面,注重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以及服务公司等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通过上述方式,诸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地融入农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以及服务体系当中。
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发现,伴随着农村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体系、体制、战略地位等凸显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在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新时期,我国将继续转变农业生产、发展方式,持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形式丰富的规模经营。因此,今后我国家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需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