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践: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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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践的特点

青岛实践之所以值得关注,在于它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及普遍的启示意义。

以城市发展带动农村发展

城市是带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青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战略,带动青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青岛“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空间布局的提出,表明青岛城市规划不再囿于传统的“中心城区”,而是第一次站在全市11000多平方公里的陆域和12000平方公里的海域范围内谋篇布局,让人们首次触摸到了“大青岛”的轮廓。

通过发展中心城市(都会区)—次中心城市—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以城带乡,以及通过新农村建设、城乡产业均衡布局、公共服务统筹发展等,将历史遗留下来的“四个青岛”,即南部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青岛,北部工业化的青岛,东部新城,西部农村,凝结为一个南北东西、经济社会、城市乡村一体化发展的新青岛。

农村社会建设的重任之一,就是持续地建设和发展农村。

农村不能解放自己。也就是说,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如果不借助于城市的力量,没有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带动,将走不出几千年来低水平重复的历史循环。无论人们愿不愿意,无论这个过程如何曲折,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都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近年来,青岛新型生产力发展强劲,成为农村社会建设最有力的驱动器。

根据《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县域科学发展评价报告》公布的2010年全国百强县名单,青岛下属5个县(市)全部入围。2012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决定对青岛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按照国务院的批复意见,撤销青岛市市北区、四方区,设立新的青岛市市北区;撤销青岛市黄岛区、县级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黄岛区。但为尊重调研时期的区划状况,本书对青岛市区划的表述仍沿用2012年12月调整前的说法。

青岛从全域统筹着手,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12年,青岛市城镇化水平已达69%。青岛一手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一手抓农业现代化,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建立起了“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互动互促机制,使农村的社会建设水平迅速提升。

以社会建设支撑社会管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目前,要加强社会建设,就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方式和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社会行为的规范,决定着人的社会关系、行为准则和社会运行。”魏礼群:《社会体制改革是长远的战略发展要求》,《社会科学报》,2012年6月25日。


近年来的青岛实践,核心就是对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会体制改革的探索,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联合党委的建立,“政经分离”,农村集体经济改制,农村“两委”干部半公职化,政府下乡,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等等。通过扎实的社会建设,青岛有效地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强政府、强市场,双轮驱动

青岛实践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强政府、强市场,双轮驱动。换句话说就是,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和坚强有力的政府作为共同促进青岛发展。

这个特点也可以归结为以政府为主导,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措施,大力推进青岛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不过,在政府和市场间划一条清晰的界限的希望,只有在书斋中才能完成。

“乡村生活是浑然一体的,这使所有把经济学和社会学区别开来的努力,在这儿比在其他领域更为徒劳无益。”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0页。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产品或服务是单纯由政府提供的,如婚姻登记服务;有些产品或服务是单纯由市场提供的,如电脑、手机。但是大量的产品或服务,却是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的,大到道路交通、教育、医疗、住房,小到蔬菜、馒头。

“强政府、强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市场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强势互补,使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市场规律得到更多尊重。

在青岛这样率先发展的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从过去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到现在的粮食、种子、化肥、农机、设施农业补贴,社区干部工作补贴,农家书屋、社区文化活动支持,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内道路、绿化、路灯建设维护,垃圾收集处理,电力、水利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农民经适房补贴,医疗、教育、养老保障,就业创业帮助,社区调解员的聘任,等等,几乎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所有方面。

与此同时,市场也在不分昼夜地高速运转,并日益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力量。

政府和市场联合,才能使公平和效率最大化。

社会建设需要一个高效能干的政府。毫无疑问,在农村社会建设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不是做得太多,而是“缺位”,作为不够。政府应该在人员、资金、资源方面,加大对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支持与领导。“小政府”论并不符合中国农民的需求和利益。

因此,政府需要下乡。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农村社会建设、任务也日益繁多,村居干部实际上承接着大量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村民的职责。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在青岛,由政府给村居干部发补贴,对村居干部实行“半公职化”管理,就是政府下乡的有益探索。

目前的青岛,政府治理已经有效地延伸到了乡村。农村的公共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民不出村、不出镇,就能享受到各种便捷的公共服务。这里面固然有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只争朝夕”的精神,是改善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生活的自觉担当,是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干劲。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政府几乎从不停歇。

强政府、强市场,共同推动了青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以强健的基层党组织为引领

青岛的实践表明,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必须坚持和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社会建设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而是现实和必须。

所有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态文明的村镇,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在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

农村建设中必须强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青岛农村像全国农村一样,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强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这种提法本身,可能会使某些人感到不快。在这些人的认识论里,农村基层政府、基层党组织应该撤离,撤得越远越好。他们喜欢的说法叫“乡村自治”,甚至县级以下的镇、街道最好也撤销,把县以下的乡村交给地方乡绅治理。

事实上,他们没看到,从管仲时代齐国“制国以二十一乡”,到大清王朝编联“顺天府五城所属村庄暨直省各州县城市乡村,四乡村落各若干户”的保甲制度,都是希望把政府管理延伸到乡村,惠及每位村民。只不过由于地域广阔,交通、通信不便,加之生产力落后、管理手段匮乏,实施效果一直不甚理想,才不得不把乡村交给地方乡绅治理。

“没有人在创造乡村一级的新秩序上取得成功。”费正清、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王建朗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7页。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在研究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后发现。

而1949年中国革命成功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完整的乡村组织,并且直接同国家权力相衔接,成为乡村生活的组织者、动员者和管理者——兴修水利、整修道路桥梁,普及文化知识,实行合作医疗,照顾孤老,推动农业技术应用,使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遗憾的是,20世纪80年代各地农村相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民公社解体,在释放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农民的集体观念却变得越来越淡薄,农村基层组织自身也越来越涣散,对农村社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大降低。

而在青岛,我们却看到了积极的变化。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农村基层党组织逐步健全,能力日益提升,带动整个青岛农村恢复了勃勃生机。

青岛的实践表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组织健全、领导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经济落后村要实现由乱到治,更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

因此,强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是理论研究的结果,也不符合某些西方理论范式,但这却是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证明了的成功之路。

青岛农村正处在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农业走向工业,从原来封闭的乡村社会走向日渐开放的公民社会的转型时期。

当绝大部分民众已经拥有越来越多的私有财产,并被日渐多元的利益所分化的时候,更需要强健的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发挥核心凝聚和引领指导作用。

激发群众与社会多元力量的参与

参与式发展正在青岛广大农村变为现实。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也是公众参与、自我服务的过程。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就要从政府的单打独斗,转到注重激发群众与社会组织的参与上来。

大量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管理,全部由党和政府来管,既不可能,也不需要。

从青岛的实践看,近年来,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参与者日趋多元,社会管理服务日益开放,公众与社会组织担当起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

青岛农村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种合作社、协会,它们在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涉农社会组织有农民自办,政府牵头、涉农政府部门或乡镇农业站(所)承办,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主办、农民与涉农企业联办,等等。运行模式有“协会+企业+农户”“协会+合作社+企业+农户”“协会+企业+基地+农户”“村委会+协会+农户”“协会+研究院(所)+企业+农户”等。业务涉及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绿色食品等涉农领域的产品开发、种植/养殖、产供销等环节,产品远销全国各大中城市及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社会组织活跃在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流通等领域,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在提高农业现代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类推进各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通过对青岛各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进行深入观察研究,我们不难发现,

“分类指导,试点推进”,是青岛各级党委、政府普遍运用的一种工作方法。

无论是乡镇合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是社会保障、医疗改革等,青岛都是采取这种方法,稳步推进,少走弯路,取得成功。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为防止农民“被上楼”,维护和促进农民利益,青岛采取的方针是: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整合、示范带动、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立足实际,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率先示范,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

目前,青岛全市5633个村庄,正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即:借势大沽河综合治理,沿岸村庄适度集中;建设生态文明社区;以城镇化带动周边村庄向镇驻地适度集中;以工业化带动周边村庄向工业聚集区集中;以经济社会发展强村带动弱村集中建设;中心村联合附近村庄集中建设;就近小村整合建设;等等。

按照分类整合、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青岛各地形成了多种各具特色的村庄改造模式。

城阳区实行统筹规划、组团开发;黄岛区按照“捆绑开发、就地安置”“政府投资、异地安置改造”“政府主导、社区主体改造”“街道主体、企业代建”四种模式,推进村庄改造;胶南市以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启动村庄改造项目;胶州市在村庄集聚整合改造中,统筹解决村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除农民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