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非基督教运动重要文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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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中几位学者对于基督教的态度

周作人 张东荪 高一涵 胡适 钱玄同

编者按:非基督教运动甫一发端,气势汹涌,基督教界为之震惊。同时,面对众多指责,颇有“一肚子委屈”,于是,教会中一些贤达人士,开始请求一些教外人士说些公道话,这组文章便是刘廷芳邀请新文化运动中几位有影响力的学者所作的针对基督教的短文,它们发表于1922年的《生命》之上。形式上,这些文章虽为应付性质的“命题作文”,但各位学者的观点在这些短文中表露无疑。周作人的文题为《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文章肯定了基督教所具有的高尚精神,尤其指出其人道的精神是近代文艺上人道主义精神的源泉,同时基督教在改造中国人心、发达民智方面有其特殊的贡献。文章同时认为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基督教的神的观念不可与中国固有的神的观念同化,同时亦避免造成妨碍思想自由的教阀。张东荪在同名文章《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中,直言宗教是不必要的,但如若必须选择一种宗教,那么他会倾向于基督教,因为它是扩大生命以跨越人生的痛苦的,而不像佛教是以打消生命以避免生命的痛苦。佛教本身的思想虽至高无上,但无法通俗化,儒家则缺少点奋斗的精神,对比起来,基督教在很多地方可以矫正中国的习惯。高一涵在《我对于宗教的态度》一文中,极力主张用科学取代宗教,他认为基督教在历史上,虽然有过很大的成绩,但近代以来却多表现为政治改革的障碍,它只能适用于野蛮世界,而非文明国度。胡适的《基督教与中国》首先肯定了宗教的必要性,同时认为宗教含有道德教训、神学理论、迷信三个部分。进而认为迷信是无知的愚民附会出来的传说,应该抛弃,神学理论是一班中古僧侣和学究胡诌出来的,也不宜保留,反倒是它的道德教训是一个社会革命的先知宣传出来的,它完全可以脱离神学、迷信的桎梏,去掉两者,基督教的道德教训格外光明,否则,则被它们拖下水去。另外,文章呼吁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对基督教抱容忍和了解的态度。钱玄同在1922年3月23日给刘廷芳的回信中,谈到他对基督教的六点看法,中心意思是耶稣是古代一个具有高尚精神的人,他主张博爱、平等、牺牲,这些精神是不可磨灭的,对于当时的中国尤其是必须实行的,但耶稣毕竟是一个历史人物,他的思想具有历史、地域局限性,他的思想不能支配现代的社会。所以对于耶稣和圣经,应该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千万不要存“放诸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世而不惑”的观念。

这一组文章与前面我们所辑录的陈独秀的《基督教与中国人》一文均刊发在1922年的《生命》之上。作者虽来自新文化运动阵营,但很明显其观点不似非基阵营那样激进,在某种程度上是客观中肯的,在基督徒与非基督教人士之间起到缓冲作用,其中有很多观点对于当今中国社会仍具借鉴价值。其中各位作者的简要背景如下:周作人(1885~1967),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之一。张东荪(1886~1973),浙江杭县(今杭州市)人,现代哲学家、政治活动家、政论家,中国国家社会党、中国民主社会党领袖之一,亦曾担任燕京大学哲学系主任。高一涵(1885~1968),安徽六安人,曾留学日本明治大学攻读政法,1916年回国后与李大钊同办《晨报》,经常为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撰稿,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力军之一。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人。现代著名学者、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为新文化运动领袖之一。钱玄同(1887~1939),浙江吴兴(现浙江湖州市)人。著名思想家、文字音韵学家,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


周作人:《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载《生命》,1922年3月,第2卷第7期。

张东荪:《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载《生命》,1922年3月,第2卷第7期。

高一涵:《我对于宗教的态度》,载《生命》,1922年3月,第2卷第7期。

胡适:《基督教与中国》,载《生命》,1922年3月,第2卷第7期。

钱玄同:《钱玄同的回信》,载《生命》,1922年4月,第2卷第8期。

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

周作人

我对于基督教,不曾有过精密的研究,所以不能下什么批评。但是平常翻阅圣书,觉得基督教的精神是很好的,曾经在几篇文章上说起过,现在摘录于下,以备参考。

一九二〇年十二月在燕京大学的国文学会讲演,题为圣书与中国文学,有一节说:


在新约里这“人道的”思想更加显著,马太福音中登山训众的话,便是适切的例:耶稣说明是来成全律法和先知的道,所以他对于古训加以多少修正,使神的对于选民的约变成对于各个人的约了。“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他们,不要与恶人作对”(《马》第五章三八至三九)。“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同上四三至四四)。这是何等博大的精神!近代文艺上人道主义思想的源泉,一半便在这里,我们要想理解讬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奇等的爱的福音之文学,不得不从这源泉上来注意考察。“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约》第八章七)。“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事,他们不晓得”(《路》第二三章三四)。耶稣的这两种言行上的表现,便是爱的福音的基调。“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林前》第十三章八)。“上帝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约一》第四章一六)。这是说明爱之所以最大的理由,基督教思想的精神大抵完成了。……


一九二一年九月,在《北京晨报》上发表的山中杂信第六中间,有一节说:


我觉得要一新中国的人心,基督教实在是很适宜的。极少数的人能够以科学艺术或社会运动去替代他的宗教要求,但在大多数是不可能的。我想最好便以能容受科学的一神教把中国现在的野蛮残忍的多神——其实是拜物——教打倒,民智的发达才有点希望。不过有两大条件,要紧紧的守住:其一是这新宗教的神切不可与旧的神的观念去同化,以致变成一个西装的玉皇大帝;其二是切不可造成教阀,去妨害自由思想的发达。这第一第二的覆辙,在西洋历史上实例已经很多,所以非竭力免避不可。


以上两节,虽然是以前所写,但现在的意见还是一样,所以录成,作为我的对于基督教的一种表示。

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

张东荪

友人刘廷芳君为生命杂志嘱我对于基督教略述感想撰一短文。我对于基督教没有甚么研究。讲基督教的书本来是汗牛充栋。即非基督教徒而从历史方面或其他方面讨论基督教的也就不少。甚至于有人说并无耶稣其人。还有人说就是圣经也是后人改写的。要详细考究这些事情非深切的研究不可。我现在也不愿讨论到这些地方,而只说几句我对于基督教的普泛的感想。

我觉得在中国不提倡宗教则已,如其必须提倡宗教,恐怕孔佛耶三大宗教比较起来还是耶教适宜些。因为佛教的性质诚如梁漱溟君所说,是向后的。而孔子的思想太缺乏奋斗的精神。所以比较起来,耶教或有可以矫正现在中国的地方。西洋文化的根本精神是向前的。换言之,是扩大生命以越过生命的痛苦而不是打消生命以避免生命的痛苦。果真如此,则基督教似乎也分占西洋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基督教传到中国来,并未起何等恶影响。他不像佛教。佛教的本身我虽认为是至高无上,但他对于一班社会却只有流毒不见救济。所以佛教只可以有高深知识的人来谈,而不能通俗化。耶教似乎不然,很有许多地方可以矫正中国的习惯。所以专从实用上讲,我以为基督教比较适宜些。

以上是我就假定必要宗教的前提而推论的,但我个人的立脚地方却以为宗教是不必要。至于何以不必要宗教则非本篇的范围了。

我对于宗教的态度

高一涵

我个人平素不信宗教,所以也不高兴谈宗教。我所以不信宗教的理由——见于民国三年甲寅杂志第四卷——如左:


论事在求其征,说理贵推其故。宇宙既形此显象,悬示吾人之前,断非徒有象而无理。事有象而理难征者,乃吾之有涯,不得谓彼为神秘。……佛家言“不可思议”,即是佛家怠惰。……斯宾塞曰:“学之道出于思,由明而诚者也;教之道本乎信,由诚而明者也。”然则守漠然之信,何如由厘然之思;信为当然,何如推其所以然;信此不可知者为愚哲祛疑之资,何如悬此不可知者作万众钻研之的?


这一段话就是我对于一切宗教所以不相信的理由。至于基督教我却承认他在历史上奏过很大的成绩,例如尊重劳动阶级,打破奴隶天生的见解,使条顿民族得到政治团结的能力等,都可以说基督教的大功。可是到了十六七世纪以后,宗教势力便处处为政治改革的障碍;宗教的专制主义和政治的专制主义结合在一块,便酿成法国的大革命。故我常常说:基督教在野蛮国中虽然很有贡献,但是一入文明世界便有许多地方妨害造化的动机。我敢断定科学发达必有能够代替宗教的那一天。所以中国人现在应该极力讲求欧洲的科学,倒不必生吞活剥的去崇拜欧洲人所崇拜的宗教。

基督教与中国

胡适

若说中国人是一种“不宗教的”民族呢,我也不很以为然。我们睁开眼睛便可以看见许多反证的事实。到过普陀九华天台的人,或是研究过佛教史的人,都可以否认这话。

一个宗教含有三个部分:一是他的道德教训,二是他的神学的理论,三是他的迷信。中国人的大部分,因为教育上的缺乏,最容易接受迷信。至于道德的教训,也还有在中国拓殖的机会。至于理论的神学,完全与中国人的民族性不相投,就很少流行的机会了。

基督教在中国的历史,也可以证明这三点。罗马旧教在民间的势力,与各派新教在中等社会的势力,都是不足惊怪的事实。但中国基督教徒对于基督教的神学问题的不经意,也是很明显的事实。还有一层,中国的智识阶级对于基督教的种种迷信与仪式,大都存一种藐视或忽略的态度。这也是不可讳的事实。

基督教的将来全靠他能否了解这些事实的涵义。基督教的迷信是二千年前的产物,现在应该抛弃了。基督教的神学理论是中古时代的产物,现在也应该抛弃了。基督教的道德教训,虽然也是二千年前的产物,但因为人类行为上的进步远不如知识进步的快,故还有一部分可以保存。这种道德的教训本不靠迷信与神学的帮助。因为这些道德的教训是一个社会革命的先知宣传出来的,而那些迷信是无知愚民附会出来的传说,而那些神学的理论是一班中古的僧侣与神学究胡诌出来的。去掉后二者,前者格外光明;舍不得后二者,前者也要被他们抛下水去了。

这是我对于基督教徒的忠告。至于中国智识阶级对于基督教,我以为应该有两种态度。第一是容忍(Toleration)。第二是了解(Understanding)。承认人人有信仰的自由,又承认基督教徒在相当范围以内有传教的自由:这是容忍。研究基督教的经典与历史,知道他在历史上造的福与作的孽,知道他的那一部分是精彩,那一部分是糟粕:这是了解。

十一,三,十五。

钱玄同的回信

钱玄同

廷芳先生:

先生问我对于基督教的意见,我现在用最老实的话奉答如左:

(一)我认耶稣基督是一千九百年以前一个倡导博爱,平等,牺牲各主义的伟人,他并且能自己实行。但我只相信他是一个木匠——约瑟——的儿子,绝对不相信那“圣灵感生”的话。

(二)基督教义中最精要之点,我以为是《马太福音》第五章的“山上垂训”。讬尔斯泰把他定为——勿愤怒,

勿奸淫,

勿起誓,

勿以暴制暴,

爱你的敌人。

五大教律,用文艺——戏剧和小说——来详细说明此理,已将基督教的根本要旨发挥尽致,更无馀蕴。

(三)凡《新约》中种种不合科学的话,我认为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的知识,我们现在不可再去信崇遵守他,但也不必去谩骂排斥他,——因为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只能有如此的知识,——尤其不可用近代新发明的新科学去附会他。

(四)《新约》中对于道德的见解,有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我们也不可再去信崇遵守他;因为道德不是固定的,是应该“因时制宜”的。新约中的道德见解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规定的,正如《论语》中的道德见解是两千五百年以前的人规定的;拿现代的眼光来评判他们,虽未必一无可取,但决不是完全适用的。

(五)耶稣基督虽是一个能实行博爱,平等,牺牲各主义的伟人,但千余年来的基督教徒能实行基督教义的却很少很少。其故由于他们只知道崇拜基督,遵他为“上帝之子”,而不敢以基督自居。我以为基督的可佩服,是由于他有打破旧惯,自创新说,目空一切,不崇拜谁何的革命精神;基督教徒不学他的革命精神,却一味去崇拜他,这真是基督的罪人!

(六)我对于旧约,认他是古代的历史和文艺,与基督没有多大的关系,正如中国的六经,也是古代的历史和文艺,与孔丘没有多大的关系一样。

总而言之,我承认基督是古代一个有伟大和高尚精神的“人”,他的根本教义——博爱,平等,牺牲——是不可磨(原文为“摩”)灭的,而且是人人——尤其是现在的中国人——应该实行的;但他究竟是一个古代的人,是一个世界尚未交通时代的人;他的知识和见解,断不能完全支配现代的社会。我们对于新约,应该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不要存“放诸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世而不惑”的观念。

我的朋友陈独秀先生做过一篇《基督教与中国人》,登在《新青年》第七卷第三号中。我对于他这篇文章的话,句句都以为然。现在抄他最重要的几段:


我们今后……要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在冷酷、黑暗、污浊坑中救起。

中国社会麻木不仁,不说别的好现象,就是自杀的坏现象都不可多得,文化源泉里缺少情感至少总是一个重大的原因。现在要补救这个缺点,似乎应当拿“美”与“宗教”来利导我们的情感。离开情感的伦理道义,是形式的不是里面的;离开情感的知识,是片段的不是贯串的,是后天的不是先天的,是过客不是主人,是机器、柴炭,不是蒸汽与火。“美”与“宗教”的情感,纯洁而深入普遍我们生命源泉底里面。我主张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就是因为这个理由。

基督教的“创世说”“三位一体说”和各种灵异,大半是古代的传说附会,已经被历史学和科学破坏了,我们应该抛弃旧信仰,另寻新信仰。新信仰是什么?就是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

我们应该崇拜的,不是犹太人眼里四十六年造成的神殿(《约翰传》二之二十),是耶稣心里三日再造的、比神殿更大的本尊。我们不用请教什么神学,也不用依赖什么教仪,也不用借重什么宗派;我们直接去敲耶稣自己的门,要求他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与我合而为一。

耶稣所教我们的人格、情感是什么?(1)崇高的牺牲精神;……(2)伟大的宽恕精神;……(3)平等的博爱精神;……这就是耶稣教我们的人格,教我们的情感,也就是基督教的根本教义。除了耶稣的人格,情感,我们不知道别的基督教义。这种根本教义,科学家不曾破坏,将来也不会破坏。


我的朋友周启明先生做过一篇《宗教问题》,登在《少年中国》第二卷第十一号中。他这篇文章是泛论一切的宗教,但我以为拿他来再论基督教,更觉切合。现在抄他几句结论:


将以上的话总起来看,觉得文学与宗教确是相合的。所以觉得宗教无论如何受科学的排斥,而在文艺方面仍然是有相当的位置的。这并不(是)赞扬宗教,或是替宗教辩护,实在因为他们的根本精神确是相同。即使所有的教会都倒了,文艺方面一定还是有这种宗教的本质的情感。至于这些仪式,当然不在我们论断之列。


我因为陈周二先生这几段话,字字都是我要说的,可是我的文笔太坏,不能说得那样精细,而且二先生已经先我而说了,我所以就把他们的话抄来当作我的主张。

我还有几句要忠告中国现在的基督教徒的话:你们礼拜上帝和举行种种的教仪,在我个人的主张虽然认为这是“莫须有”的,但你们既受洗礼,既做教徒,当然服从教仪,就这一点上论,我是不来反对的。可是我要讲你们千万不要再拜那宗法遗毒的祖宗牌位!千万不要再拜那主张忠孝的孔丘!千万不要再拜那杀人魔王的关羽和精忠报国(君的国)的岳飞!(此外如拜灶君,拜土地,拜兔儿爷,拜吕纯阳,拜济颠僧,……这种蒙昧下愚的举动,我想基督教徒决不至于干出来的。)有人说:“基督教徒做了民国的官,应该服从民国的法律,就应该祀孔祀关岳。”这是什么话!请问民国的约法上曾经规定要祀孔祀关岳吗?什么“丁祭”“戊祭”这类鬼把戏,都是国贼袁世凯等人的非法行动!基督教徒真要守民国的法律,那就绝对不应该去祀孔祀关岳!

一九二二,三,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