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保险大国和保险强国的一个重要差异体现在规模和深化指标的不匹配。从保费规模上看,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排名第四的保险大国,但是,正如理论界用金融深化指标来测度金融发展水平一样,如果从保险深度来看,我国还远不能称作保险强国。如表1所示,虽然自2012年起,我国的保险深度不断上升,但是,尚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更是远低于发达市场的水平。进一步看,2012~2014年,我国非寿险深度上升了0.24个百分点,而寿险深度仅仅上升了0.04个百分点,寿险的深化速度远慢于非寿险。与全球和发达市场相比,2013年我国寿险深度是非寿险深度的1.21倍,而同期全球和发达市场的寿险深度分别为非寿险深度的1.26倍和1.34倍。所以,在我国保险业总体的深化水平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和发达市场水平的同时,我国的寿险较非寿险又更为弱一些。
表1 全球和中国保险深度比较
数据来源:瑞士再保险,CEIC。
在讨论如何加快保险深化的速度、促进我国从保险大国转变为保险强国之前,我们先来考察一下近30多年全球保险的发展趋势。我们发现,这里存在一个显著的拐点:1980~2002年,全球保险深度不断提高,但此后就一路下滑。进一步看,全球保险深度的拐点主要是寿险造成的:全球寿险深度在2000年达到4.7%的顶点,此后即一路下滑1.3个百分点,至2013年为3.4%;与此同时,非寿险深度基本保持不变,2000年和2013年分别为2.8%和2.7%。如果分区域和国家类型看,2000年后全球保险深度和寿险深度的拐点又同发达国家和区域有关:在区域上,北美和欧洲的寿险深度都发生了大幅度下降;在国家类型上,发达国家的寿险深度下滑得远较新兴市场国家为快。不过,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非寿险深度都没有出现显著的变化。所以,这里就有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会发生寿险深度乃至总体保险深度的拐点?第二,在寿险深度下滑的过程中,为什么非寿险的深化水平能够保持不变?
图1 1980~2013年全球保险深度
数据来源:瑞士再保险。
就发达国家寿险深度的下滑而言,分析起来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第一,这是全球资本市场大周期的结果;第二,这是其他金融产品和机构竞争的结果;第三,这是人口结构变化的结果。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到2000年的二十年长期牛市中,美国寿险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从其资产中不足10%上升到近30%,这直接带动了寿险产品的回报率,提高了寿险产品的吸引力。2000年以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开始进入下行周期,即使是2008年全球危机后的量化宽松政策也没有从根本上重振市场。与资本市场大周期的影响相比,其他产品和机构的竞争影响更大。从美国家庭部门的金融资产结构看,养老和保险资产的占比不断上升,至2014年已经达到全部家庭金融资产的1/3以上。但是,在养老和保险资产中,寿险准备金的占比不断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功能类似的养老金(见图2),至2014年养老金已经相当于家庭养老和保险资产的90%,而寿险准备金只有不到2%的份额。第四,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发达国家对养老金等长期储蓄产品也实施了税收优惠,寿险产品丧失了独特的避税优势。例如,美国401k计划和欧洲养老金项目的需求上升,挤占了消费者对长期寿险产品的需求。
图2 美国家庭部门养老和保险资产的分类比重
数据来源:美联储资金流量表。
在寿险深度下滑的过程中,为什么非寿险的深化水平没有受到影响呢?这里就涉及保险的基本功能。在去年出版的《转型与发展:中国经济与中国保险业》中,我们已经指出:“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既担负了其他金融中介所具有的跨期资源配置功能,又具有其他金融业态所短缺的风险保障功能。”寿险深化水平之所以受到影响,就在于寿险的基本功能——跨期资源配置功能——与其他金融中介存在交叉和重叠,因此,金融自由化的推进和政府税收政策的改变会使得寿险受到较大的竞争冲击。相反,非寿险的基本功能则是其他金融业态所稀缺的风险保障功能。尤其是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较为清楚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发挥了政府和社会组织所无法替代的社会管理作用。此外,对于财产险等短期险种来说,保费和理赔之间的时间周期很短。这类险种通常可以每年重新定价,其对利率等主要市场指标的波动敏感性可以忽略不计。可以说,功能的差异是决定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无法替代非寿险的根本原因。当然,对风险保障的具体需求却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发达国家,财产险市场已趋于饱和,火灾险与责任险业务规模趋于上升,但不能填补车险业务的下降空间。技术进步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措施的加强也正在使车祸数量和危害程度大幅降低,从而降低了发达国家消费者对车险的需求。
在分析了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保险深化水平的变化趋势后,就我国如何从保险大国升级为保险强国,我们以为还是归于去年报告中的那句话:“基于大数定律的风险保障功能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而跨期资源配置功能则是保险业发展的动力。”也就是说,我国的保险业尚需继续大力推动非寿险业的发展。为此,在今年报告中,我们用接近一半的内容讨论了我国非寿险的发展问题,即第一章的责任险、第二章的商业健康保险、第三章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第七章的财产保险。同时,寿险业的发展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如先前指出的那样,我国寿险业的发展相对弱于非寿险。在今年报告的第四章,我们探讨了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除了寿险本身之外,需要强调的一个事实是,发达国家寿险业在面临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竞争时,并非在那“坐以待毙”。相反,发达国家寿险业积极应对竞争,顺应了养老金在居民金融资产组合中不断、快速上升的势头,积极发挥跨期资源配置的功能,充当财富管理的领军者。例如,在美国寿险业的资金来源中,寿险准备金的占比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60%左右持续下降到90年代以后的30%。与此同时,养老金的比重则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不足30%上升到90年代以后的50%以上。换言之,美国寿险业不仅仅是寿险的展业者,也成为管理养老金的财富管理者。所以,在今年的报告中,我们再次讨论了保险财富管理的内涵和实践(第六章)。
除了对寿险和非寿险业发展的讨论之外,今年我们还特别讨论了一个时髦的话题:大数据(第五章)。我们以为,如同几百年前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和新大陆上令人垂涎的金矿资源一样,大数据是信息技术革命后的新金矿。在所有人和物都可能被网络化、并在数字空间留下数字足迹的时代,我们需要始终记住的一个基本观念是:数据是资产。与以往以有形的实物资本积累推动的资本深化和“实物资本表现型技术进步”不同,信息技术革命的“革命性”集中表现在数据能够被大规模、迅速地转变成信息和知识的过程,或者说,是数据资产大规模累积、并变成能够直接加入到生产函数中的数据资本的过程。谁拥有数据资产,谁能够将数据资产变为数据资本,谁就拥有21世纪。最后,保险业监管和立法改革也是我国能够从保险大国转变为保险强国的根本保障。为此,在第八章和第九章,我们分别讨论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和我国保险法第四次修订的问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是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与中国保险业协会第二次“握手”,希望此次合作的成果在质量上能够较上次更为精进,更加希望我们的成果能够为我国从保险大国跃升为保险强国提供些许智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