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合约的信息机制:来自改革后温台地区民间金融市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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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典当商行本节根据应健雄先生提供的原始资料和张震宇、毛春华(1993)等资料整理。

1988年2月9日,温州开设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二家典当行——温州金城典当服务商行,个人股东11人,个人股本22万元,此外,温州市鹿城区城郊工业公司入股20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统计,到1988年8月底温州市审批了42家典当商行,其中34家已开业,约占当时全国典当商行总数的1/5。这42家典当商行分别经市工商局(1家),鹿城区计经委(17家),各县工商局、公安局(19家),温州市分行(5家)等部门批准并登记发照。

已开业的34家典当商行中,1家系温州市服务公司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余33家为股份制企业。34家典当商行共拥有货币资本金1578万元,其中集体股337万元;资本总额最高的150万元,最低的5万元。截至1988年8月31日,34家典当商行累计发生额达11765.609万元,余额为6129.089万元。规模最大的金城典当商行1988年8月底余额达1011.53万元。34家典当商行的营运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①向金融组织借款3608万元(其中各家银行3094万元,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社5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9%; ②“内部集资”、向主管单位以及一些企业单位借款9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4%; ③自有货币资本金15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7%。

典当商行的从业人员中,有待业青年、集体或街办工商业企业改行的,以及少数有一定特长的人,如金银鉴别专家、会计、律师(仅一人)。新中国成立前从事过典当行业的人员寥寥无几。

典当商行的经营范围分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不动产主要是房屋;动产类以日用品、家电、金银饰品、有价证券、富余原材料、企业闲置设备及交通工具等为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的调查,不动产质押占质押物金额的75.77%,其中一家典当商行不动产质押占质押物金额的94%。

典当商行的典当期限一般规定为:起当期为10天,不到10天提前回赎的按10天收费,典当期为3个月;期满不能回赎的可在期满前3天提出延赎申请,延赎期为15天;延赎期满仍无力回赎的,做绝当处理。绝当物品由典当行拍卖,起当金额为100元。

典当商行的综合费率,包括服务费、仓管费、保险费等,一般每月为2.5%~3.6%。如金城典当行每月收取当金的2% ~3%作为服务费,视物品体积、保管要求,按月收取当金的0.6% ~1%仓管费、保险费。三项合计月费率约3%,高于城市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持平。

典当商行对典当物品的估价方法:不动产一般按市价的50%左右估价,动产质押物则视市场价格而定,如黄金饰品一般是按照市价的70%~75%估价。

198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对市区5家典当商行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典当商行的资金投向以生产经营为主,占97.9%,用于解决生活临时急需的仅占2.1%。

一份起草于1988年9月22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报告认为:从温州市30多家典当商行半年来的经营情况看,可以说它是旧形式赋予新内容……①典当业的服务对象不同。“无钱衣衫送当铺”的现象不复存在,典当业在业务方面以解决个体、家庭工商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资金急需为主。②典当行在质押物的估价及费率、绝当物品的处理等方面,基本能体现公平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与旧中国当铺那种乘人之危、高利盘剥等有质的区别。③以融资性为特征,盈利主要来自利息(即服务费)而不是借绝当物品的拍卖获取。据调查,到1988年8月底为止,全市34家典当行仅发生三笔绝当业务,计2240元。

从以上报告可以看出,温州市典当商行的主要业务是以财物质押发放短期贷款。

温州市政府于1988年9月、11月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典当行业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我市典当业的通知》,但贯彻不力,对典当商行的管理实际上处于自流状态。

1991年末的一项调查显示,34家典当商行关闭了15家,剩下的19家经营困难。

1993年以后典当业又“东山再起”。1993年全国共有3013家被批准营业的典当商行。至1994年末,温州市鹿城区典当商行的数量增加到31家。但是因为包括温州在内的很多地方的典当商行被发现非法从社会上高息吸收存款,1994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典当业。

199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清理后温州市重新批准设立21家典当商行。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整顿非法金融机构,全国只有1304家有中国人民银行许可证的典当商行被保留下来。1996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向省分行提交《关于温州市典当行清理整顿情况的报告》称:6月上旬,温州市组成了由市公安局、工商局和人民银行有关人员参加的典当清理工作小组,对全市25家典当行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整顿……其中市分行审批14家(含1995年市区经清理整顿合并后,经省分行授权由市分行审批的10家),工商局审批4家,计经委审批5家,公安局审批1家,商业局审批1家。此外,温州大酒店下设一个“典当拍卖商行”,作为大酒店的一个部门办理典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典当行都已领取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余的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个别典当行还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25家典当行资本金总额8259.8万元,其中集体股5289万元,占64%,个人股2970.8万元,占36%。截至1995年5月,典当余额为7594.16万元,从业人员241人……当期:一般为10天至3个月。……当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动产类为通信设备、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等;不动产主要是房屋。……折当比例:不动产一般按市价的30% ~60%估价,动产一般按市价的70%~80%估价。……全市典当业的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典当行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如市区10家典当行……其余典当行在资本构成、人员素质、内部管理、资金投向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一)多头审批,多头管理……(二)资本金不足或未到位,结构不合理,个体股占比偏大。除市区、龙湾区等13家典当行资本金基本符合规定外,其余12家总资本才1664.87万元,平均每家138.7万元,最小的一家仅20.5万元。资本金结构不合理,12家典当行中有7家实收资本金完全由个体股组成,金额计1241.82万元,另外5家个人股占35% ~90%之间,这与人民银行1996年《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股本金下限是500万元、个体股占25%以内相差甚远……(三)业务不合规,超范围经营屡有发生。①吸收或变相吸收高利率存款。有两家典当行至1996年5月底对外公开吸收存款达1058万元,另有7家典当行通过集资方式,变相吸收存款达1314.92万元。②高利率发放贷款。至1996年5月底有4家典当行发放信用贷款达518.67万元,贷款利率一般高达25‰,其中乐清一家典当行贷款中的90%属于信用放款,另有两家典当行超业务范围进行拆借,5月末余额为165.6万元。③当金费率不统一,随意性大。月费率由18.3‰至30‰不等。(四)当物投向不合理,潜在风险较大。如龙湾区三家典当行当物中动产占25%,不动产占75%;不动产多数为房屋,发生“死当”很难将当物拍卖收回当金,经营风险较大……(五)内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处理意见。①对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14家典当行(市区10家,永嘉2家,平阳1家,苍南1家),三证齐全,要求保留机构……②……撤销3家,另外撤销温州大酒店下属的“典当拍卖商行”。

1999年8月国务院通过决议,典当业改为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特殊工商企业”。2000年8月,此项规定正式实施。

2001~2003年温州市典当商行有17家,2004年有19家。2005年温州市累计发生典当业务2.8亿元,平均每笔当金2.23万元。2006年中统计有典当商行22家,注册资本金1.4亿元。

按照规定,典当商行不能吸存,而笔者目前收集到的关于温州市典当商行超业务范围进行吸存方面的资料很有限,因此本书将不详细讨论这一民间金融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