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发展:苏州实践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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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江苏省的试点要求,结合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苏州市规划和部署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这些目标的确定,既坚持积极奋进,开拓创新,又实事求是,谨防冒进和急于求成。而且,随着情况的变化,苏州市及时对目标做出修改和完善。

苏州市“十二五”规划确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苏州农村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组织坚强有力、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力争在2010年的“整体推进年”与2011年的“全面提升年”基础上,加快建设步伐,率先实现城乡在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一体化新格局。在加快形成农民持续增收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制度环境、创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形成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体系的要求下,确立了“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与目标(见表2-3)。

表2-3 苏州市“十二五”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加工整理。

2013年,苏州市“一号文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具体为,到2015年,“三集中”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超过90%,工业企业集中度超过93%,农民集中居住率达到63%;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超过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8万元,力争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1.9以内;农业“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全面落实,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100万亩以上,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高效农业占比达到50%。

2013年9月,苏州市《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主要发展指标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万元;城镇化率超过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万元;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到95%;教育发展水平达到92%;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居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3%,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2.3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40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实现全覆盖;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99%;城乡居民收入达标人口比例达到50%,基尼系数控制在0.4以内;居民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到3平方米。围绕上述目标,要着力把苏州市打造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合作引领区和富裕文明宜居区。在城乡一体示范区建设中,苏州市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宅所有权等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力争到2020年市区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8%,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100%等。

2014年3月,在国家发改委决定苏州市成为全国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城市之后,苏州市重新调整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总的建设目标是,始终保持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领先优势,率先开展试点探索新境界,力争成为苏南地区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样本、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示范区;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城镇化率超过75%,初步实现新型城镇化,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2.8万元,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到90%等;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化率超过85%,基本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万元,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到95%,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2014年5月,苏州市制定了《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2014~2016年)》,提出到2016年,全市农民集中居住率要达到64%,城镇化率超过77%,农村集体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村均集体收入超过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万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不低于800元,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超过120万亩,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3%,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在90%以上,等等。

2016年3月24日,在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上,市委“一号文件”——《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公布,提出要以创新理念推动改革试点,以协调理念补齐“三农”短板,以绿色理念引领发展方向,以开放理念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理念增进农民福祉。会议指出了2016年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的工作重点,包括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持续建设美丽镇村,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等,市委“一号文件”谋划和勾勒了“十三五”开局之年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强富美高”新蓝图。

为了具体落实这些远期目标和中期目标,苏州市又把这些目标具体分解为年度目标。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都会对上一年度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年度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