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解释
在分析和解释表格中的数据之前,必须先解决评论本书者开始就肯定会提出来的一点,即气候变动和灌溉活动兴衰之间的关系问题。英国作家布鲁克斯(Brooks)研究了包括竺可桢在内的不同权威关于亚洲气候问题的著作,得出结论说:
近些世纪的总体趋势是,相对于旱灾的次数,洪灾次数日益增多;四、六、七世纪以及后来的十五、十六世纪,干旱现象非常突出;二、三、八、十二和十四世纪雨水较多。总体上,与欧洲类似表格的结果非常一致。
将这段文字与印在本章开头的表格对比会发现,这两组事实之间完全没有关联。假如有任何关联,从这个表格也无法看出。它所展示的是一个地区的治水活动与政治经济重要性之间的关系,这也正是本书研究的问题。气候变动也许会影响一些灌溉工程的效果,但是这无法抵消灌溉的必要性,因为即使平均降雨量很大,也不一定会使降雨量的年际变化减小,也不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因此,气候变动最多只能当成一个复杂化因素,不会严重影响本研究结论的总体思路。
通过观察表格,比较15个省在不同朝代的治水活动,就会注意到其中有些数字(表中的粗体字)特别突出;这些数字合在一起,会给我们带来重要启示:
(1)表格显示,春秋(前770—前475年)、战国(前475—前221年)两个时期修建了大量水利工程。山西记载的一项工程,修建于公元前676年到公元前652年之间。据推测,安徽著名的芍陂是由楚国大臣孙叔敖在公元前606年到公元前584年之间修建的。他在河南还修建了另一项工程,西门豹和史起也修建了著名的工程。
江苏的邗沟,是最早连接长江和淮河的运河,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凿的。范蠡在江苏修了一座湖,在浙江修了一座陂塘,伍员也在这两个省修建了工程。范蠡和伍员都是战国时期的名人。吴都的另一条运河,大家认为是春申君(名黄歇)在公元前314年到公元前256年之间修建的。江苏省有一条小河,据说是(周文王长子)太伯挖掘的,并且以他的名字命名。在河南,据说周武王的兄弟周公组织修建了一条小型灌溉水渠。
这些记载是否真实,难以确定。除芍陂外,西门豹和史起的工程以及下一章要讨论的邗沟,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其他的工程是否存在,肯定值得怀疑,而且不值得认真考虑。
(2)汉朝(前206—220年)时期,陕西与河南的工程数量最多,前者有18项,后者有19项。其次是直隶,只有5项。这两个省所辖领土的经济重要性毋庸置疑。它们分别被称为关中与河内,共同构成了汉朝的基本经济区。
(3)三国(220—280年)、晋朝(265—420年)和南北朝(420—589年)时期,治水活动在南方各省有所增长。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北方各省治水活动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湖北和福建两省首次出现在记载中;江苏省在南北朝时期记录了8项,这是它当时的最高纪录,这个数字很有意义。同样重要的是,三国时期曹操的基地河南记载了10项,而安徽则记载了3项,这也是该省当时的最大数字。当时,魏国把安徽开辟成战场,征服了吴国。
(4)值得注意的是,唐朝(618—907年)时期,除了河南以外,其他各省的治水活动都获得空前的增长,特别是在除云南之外的南方各省,都有大幅增长。
南方浙江省的数量是44项,超过了北方各省,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陕西是唐朝的首都,山西是唐朝的“老家”,自然都备受重视,因此两省的记载都是32项。但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江流域下游的所有省份,包括福建省,都超过18项。浙江从4项增加到44项,增幅很大,江苏从8项增加到18项,福建从4项增加到29项。甚至安徽也从4项增加到12项,湖南从2项增加到7项,湖北从1项增加到4项。
综合各省的情况看,南方在唐朝似乎终于赶上了北方。不仅总体上发展迅速,而且南方和北方地位正在发生改变,这表明基本经济区已经发生转移,而且清楚地说明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5)从表格可以看出,宋朝(960—1279年)时期,长江各省的治水发展迈出了一大步,尤其是江苏、浙江、江西和福建省,有史以来统计数字第一次达到三位数;浙江和福建处于领先地位,前者有302项,后者有402项。湖北的发展也很迅速,从4项增加到了14项。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也第一次有了治水工程,北宋16项,南宋24项。
这些省份治水活动的增加在南宋时期(1127—1279年)特别引人注目,这说明北方游牧部落的侵略,大大促进了长江流域下游和珠江流域的人口定居和发展。还有重要的一点需注意,南宋时期浙江省达到了非同寻常的185项。鉴于南宋定都杭州,增幅如此之大就不言而喻了。
(6)元朝(1271—1368年)、明朝(1368—1644年)和清朝(1644—1911年)有三个特点需要密切关注。一是长江各省及广东省日益重要,延续了唐宋之后的发展势头,把长江流域逐渐变为基本经济区。二是明朝时期湖北、湖南和云南的治水活动有了迅猛增长,分别是143项、51项和110项,而元朝的数字分别是6项、3项和7项。
第三个特点是这三个朝代都特别重视直隶,而大多数北方省份却遭到忽视。这明确说明当权者心怀恐惧,这种恐惧在呈送给皇帝的奏折中屡次表达过,它是因为基本经济区和政治基地相距太远造成的。政治基地有责任把直隶省的海河流域发展成基本经济区,或者用一些官员的话说,打造成“第二个江南”。
(7)有必要分别解释一下表格中四个带星号的数字。清朝时期,河南的治水活动达到了惊人的843项,但是省志记载这些活动的方式存在问题。其中,至少90%是小型的沟或者堤,通常的影响范围最大只有一个村,它们的修建时间是雍正五到七年(1727—1729年)。很小的工程都统计在内,因此得出的数据令人难以置信。很显然,这些数据属于异常情况。
在元明清时期,特别是明清时期,山西省的数字包括了私人工程,所以变大了许多。根据中国本土全部18个省的地方志来看,山西似乎是唯一私人水利工程众多的省份。这可能是山西省在最近五六个世纪中商业高度发展的结果。跟其他省份的数据相比,这一数据也明显是个例外。
表格中只包括15个省,但是对中国本土18个省的地方志都进行过查阅。表格中没有广西和贵州,这是因为这两个省的地方志缺乏所需要的数据,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山东省的治水活动,几乎都是黄河防洪和境内大运河的维护。因此,无法处理这种数据,去跟其他省份的数字进行比较。表格还存在一点不足,即清朝的数据不充分,因为大部分地方志都是在1911年之前的不同时期出版的,因此清朝末期的数字并不全面。好在清朝的情况并不像开始看起来那么糟糕,因为随着清朝日渐衰弱,到了晚期它的公共工程活动也逐渐减少;因此,这15个省的数据便足以说明本专著中心论点的总体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