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概预算从入门到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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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应用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工作程序

园林工程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工作程序如图3-2所示。

图3-2 园林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工作程序

(二)应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作程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一般来说,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首先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该工程属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

(2)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简单的复核,如果没有大的错误,即可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有关图纸的差异较大,可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

(3)投标报价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标。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为公平合理。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编制人。按《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其中,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般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2)编制依据。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原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编制内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包括分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且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为保证投标企业正确理解各清单项目的内容,合理报价,应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要求对清单项目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应用

工程量投标报价是投标的核心,它不仅是能否中标的关键,而且也是中标后能否盈利,盈利多少的主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我国为了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由定额模式计价向清单模式计价过渡,用规范的形式规范了清单计价的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和通用性。

(一)应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程序

应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程序如下。

取得招标信息→准备资料报名参加→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通过预审得到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准备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实地考查工程场地,并对招标人进行考查→确定投标策略→核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方案工程量→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询价→计算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工程成本价→报价分析决策,确定最终报价→编制投标文件→投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二)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工程设计文件。

(4)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

(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

(6)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地上情况等有关资料。

(7)招标期间建筑安装材料及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

(8)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力市场价格。

(9)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

(10)招标人制订的工期进度计划。

(三)编制投标报价的方法

投标报价的编制工作是投标人进行投标的实质性工作,由投标人组织的专门机构来完成,主要包括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询价、计算工程单价、标价分析决策及编制投标文件等。

1.审核工程量清单

一般情况,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并按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但投标人在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组价时,必须把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造成的工程增量以价格的形式包括在综合单价内。有经验的投标人在计算施工工程量时就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进行审核,这样可以知道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准确度,为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及结算索赔做好伏笔。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模式计价后,建设工程项目分为三部分进行计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价、措施项目计价及其他项目计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措施项目中的工程量及施工方案工程量招标人不提供,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二次计算。由于清单报价最低者占优势,投标人由于没有考虑周全而造成低价中标,一旦亏损责任自负,招标人不予承担。因此这部分用价格的形式分摊到报价内的量必须要认真计算,要全面仔细地考虑。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投标人确定施工工程量的主要依据。该项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组织机构、项目保证措施、前期准备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总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主要施工机械配置、劳动力配置、主要材料保证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保证工期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的配置、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及工期保证措施等内容,因此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关系到工期,而且与工程成本和报价也有密切关系。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能紧紧抓住工程特点,采用先进科学的施工方法,降低工程成本。既要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安排合理的工期,又要充分有效地利用机械设备和劳动力,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和资金的占用。如果同时能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为招标人节约工程造价,那么会大大提高投标人的低价的合理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还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风险管理规划,以防范风险。

3.建立完善的询价系统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人自由组价,所有与价格有关的环节全部放开,政府不再进行任何干预。用什么方式询价,具体询什么价,这是投标人面临的主要问题。投标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建立价格体系,积累一部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除此之外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进行多方询价。询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市场价、人工当地的行情价、机械设备的租赁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价等。

4.投标报价计算

根据工程量计价规范的要求,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并对综合单价包括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造价人员在计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价。工程计价的方法很多,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模式的工程计价,较多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所谓“综合单价法”就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及措施项目费用的单价综合了完成单位工程量或完成具体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而将规费、税金等费用作为投标总价的一部分,单列在其他表中的一种计价方法。

投标报价,按照企业定额或政府消耗量定额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管理费、利润,并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根据现场因素及工程量清单规定措施项目费以实物量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按费率的方法确定。其他项目费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预算价为依据确定。规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税金按税法的规定执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合计汇总得到初步的投标报价。根据分析、判断、调整得到最终的投标报价。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期,各施工单位应了解《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的各项规定,明确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投标时仔细研究把自身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落实到实际的清单项目报价中。

(2)注意建立企业内部定额,提高自主报价能力。企业定额指根据本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订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通过制订企业定额,施工企业可以清楚地计算出完成项目所需耗费的成本与工期,从而可以在投标报价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报价导致亏损。

(3)在投标报价书中,投标企业应仔细填写每一单项的单价和合价,做到报价时不漏项、不缺项,因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

(4)若需编制技术标及相应报价,应避免技术标报价与商务标报价出现重复,尤其是应注意区分技术标中已经包括的措施项目,投标时应注意区分。

(5)掌握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投标报价的分析与决策

投标决策从投标的全过程分为项目分析决策、投标报价策略及投标报价分析决策。

1.项目分析决策

投标人要决定是否参加某项目工程的投标,首先要考虑当前经营状况和长远经营目标,其次要明确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招标人的投标邀请,承包人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①中标机会要从众多的投标项目中获取;②经常参加投标,可以为企业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③通过参加投标,可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的投标邀请,可能会破坏自身的信誉,从而失去以后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考虑竞争的激烈程度,还要分析投标项目的整体特点,按照工程的类别、施工条件等确定报价策略。

(1)生存型报价策略。如投标报价以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而争取中标时,可以不考虑其他因素。生存危机首先表现在由于经济原因,投标项目减少;其次,政府调整基建投资方向,使某些投标人擅长的工程项目减少,这种危机常常影响到营业范围单一的专业工程投标人;第三,如果投标人经营管理不善,会存在投标邀请越来越少的危机,这时投标人应以生存为重,采取不盈利甚至赔本也要夺标的态度,保证暂时维持生存渡过难关,以待东山再起。

(2)竞争型报价策略。投标报价以竞争为手段,以开拓市场为目标,在精确计算成本的基础上,认真估计各竞争对手的报价目标,用有竞争力的报价达到中标的目的。投标人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采取竞争型报价策略:经营状况不景气,近期接受到的投标邀请较少;竞争对手有威胁性;试图打入新的地区;开拓新的工程施工类型;投标项目风险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附近有本企业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

(3)盈利型报价策略。这种策略是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高盈利为目标。包括下面几种情况:投标人在该地区已经打开局面、施工能力饱和、信誉度高、竞争对手少、具有技术优势并对招标人有较强的名牌效应、投标人目标主要是扩大影响,或者施工条件差、难度高、资金支付条件不好、工程质量等要求苛刻,为联合伙伴陪标的项目等。

3.投标报价分析决策

初步报价提出后,应当对这个报价进行多方面分析。目的是探讨这个报价的合理性、竞争性、盈利及风险的可能性,从而做出最终报价的决策。分析的方法可以从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两方面进行。

(1)静态分析。先假定初步报价是合理的,分析报价的各项组成及其合理性。分析步骤如下:

①分析组价计算书中的汇总数字,并计算其比例指标。

②从宏观方面进行报价结构的合理性分析。例如分析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合计数与总管理费用比例关系,人工费与材料费的比例关系等,据此判断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③分析工期与报价的关系。根据进度计划与报价,计算出月产值、年产值。如果从投标人的实践经验角度判断这一指标过高或者过低,就应当考虑工期的合理性。

④分析单位面积价格和用工量、用料量的合理性。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如果本工程与同类工程有某些不可比因素,可以扣除不可比因素后进行分析比较。还可以收集当地类似工程的资料,排除不可比因素后进行分析比较,并探索本报价的合理性。

⑤对明显不合理的报价构成部分进行微观方面的分析检查。重点是从提高工效、改变施工方案、调整工期、压低供货人和分包人的价格、节约管理费用等方面提出可行措施,并修正初步报价,计算出另一个低报价方案。根据定量分析方法可以测算出基础最优报价。

⑥将原初步报价方案、低报价方案、基础最优报价方案整理成对比分析资料,提交内部的报价决策人或决策小组研讨。

(2)动态分析。通过假定某些因素的变化,测算报价的变化幅度,特别是这些变化对报价的影响。对工程中风险较大的工作内容,采用扩大单价、增加风险费用的方法来减少风险。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包括:管理不善、材料设备交货延误、质量返工、监理工程师的刁难、其他投标人的干扰等等。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但不能索赔,还可能遭到罚款。由于工期延长可能使占用的流动资金及利息增加,管理费相应增大,工资开支也增多,机械设备使用费用增大。这种增加的开支部分只能用减小利润来弥补,因此,通过多次测算可以得知工期拖延多久利润将全部消耗。

(六)投标报价的技巧

投标技巧指在投标报价中采用的投标手段让招标人可以接受,中标后能获得更多的利润的巧妙手法。投标时,投标人既要在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案和较低的投标价格上下工夫,还要采取一些其他手段辅助中标,包括以下几种。

1.不平衡报价法

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达到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获得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即不平衡报价法。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法见表3-30。

表3-30 常见的不平衡报价

2.多方案报价法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有些招标文件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严格时,则要在全面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某条款有一些变动,报价可降低的额度,这样可以降低总造价,吸引招标人。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原招标方案,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招标人,这种新的建议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但要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招标人比较。这样才能增加自己方案中标的可能性。提出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以防招标人将此方案透漏给其他投标人。同时要注意的是,因为投标时间往往很短,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成熟的建议方案,可能引起很多不良后果,所以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

3.突然降价法

突然降价法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要投标截止时,突然降价。

报价虽然是一件保密工作,但对手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来刺探情报,因此用此法可以在报价时迷惑竞争对手。采用这种方法时,注意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况信息与分析判断,做出最后降价决策。采用此法往往降低的是总价,而要把降低的部分分摊到各清单项内,可采用不平衡报价进行,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4.先予后盈法

对于分期建设的大型工程,在第一期工程投标时,可以将部分间接费分摊到第二期工程中去,并减少利润以争取中标。这样在第二期工程投标时,根据第一期工程的经验,临时设施以及第一期创立的信誉,比较容易拿到第二期工程。如第二期工程遥遥无期,则不可以采用此法。

5.开标升级法

在投标报价时,从报价中减掉工程中某些造价高的特殊工作内容,使报价成为低于竞争对手的低价,以此来吸引招标人,从而取得与招标人进一步商谈的机会,在商谈过程中逐步提高价格。当招标人明白过来当初的“低价”实际上是个钓饵时,往往在时间上丧失了与其他投标人谈判的机会。利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在最初的报价中说明某项工作的缺项,否则可能真的以“低价”中标。

6.许诺优惠条件

投标报价附带优惠条件是行之有道的一种手段。招标人评标时,除了重点考虑报价和技术方案外,还要考虑如工期、支付条件等其他条件。因此在投标时提出提前竣工、低息贷款、赠给施工设备、免费转让新技术或某种技术专利、免费技术协作、代为培训人员等,都是吸引招标人、有助中标的辅助手段。

7.争取评标奖励

有时招标文件规定,对某些技术指标的评标,若投标人提供的指标优于规定指标值时,给予适当的评标奖励。因此,投标人应该使招标人比较注重的指标适当地优于规定标准,由此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但要注意技术性能优于招标规定,会导致报价相应上涨,如果投标报价过高,即使获得评标奖励,也难以与报价上涨的部分相抵,这样评标奖励也就失去了意义。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招标活动中的应用

在工程招标活动中,保证招投标工作成功的重要环节是开标、评标与定标,这也是最终确定最合适的承包商的关键,是顺利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的保证。

(一)开标

开标就指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投标通告)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标时,应依次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有无撤标情况以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标志密封。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

评标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1.评标机构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者应更换。

2.评标的特点

评标是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具有保密性和独立性。评标应避免各种干扰,在封闭状态下进行。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或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修正。投标人的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违规行为:

(1)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如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内容,澄清时加以补充;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承诺条件与解释不一致等。

(2)改变或谋求或提议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如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技术规格、主要合同条款等旨在增强竞争力的条款。

(3)采用“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和解释。投标人提交的经济分析报告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参考。

4.评标的原则

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步骤和方法进行,不可采用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或已改变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反对不正当竞争。

(3)价格合理、保证质量与工期。

(4)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5)《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5.评标的一般程序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①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评审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显著差异和保留包括以下情况:对工程的范围、质量以及使用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利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②技术性评审。包括方案可行性评审和关键工序评审:劳务、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评估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的评估等。

③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等。

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资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出现重大偏差的招标文件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细微偏差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详细评审。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6.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一般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1)综合评估法。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中选投标。需要强调的是,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这里的成本,是招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则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此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7.否决所有投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分析所有投标都不符的原因,往往是招标文件的要求过高或不符合实际而造成的。这时,一般需要修改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投标法》再进行重新招标。

(三)中标

经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