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现将本书所用的几个主要概念进行如下的界定:
一 元代
一般研究中国某朝代历史、政治与文化的著作,似乎不存在这样的对时间段进行划分的问题。因为在其他朝代,其起止的时间均比较明确,一般从建立国号开始,到其最后一个皇帝被推翻或杀死结束。如宋朝,公元960年,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而夺得皇位,改国号为“宋”,建都于汴;至1127年,高宗迁都于临安,最终至1279年,最后一个皇帝赵昺溺死于厓山海面,虽有北宋、南宋之分,但研究宋朝,就是在这319年间做文章;跨出这个时间段,就不是宋朝了。而元朝,则要复杂一些。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成为蒙古高原的主人,称“成吉思汗”,将自己所管辖的地域号称“大蒙古国”。直到半个多世纪后的公元1260年,其嫡孙忽必烈即汗位,仿效中原王朝,建元“中统”,四年后又改元至元;又过了十一年,至元八年十一月(1271年),才根据《易经》“大哉乾元”而建国号为“大元”。学界一般认为,元朝由此建立。但之前,作为一个政权,它已经存在了65年。从忽必烈定国号起,过了98年,至1368年闰七月丙寅日(闰七月二十八日,公历9月11日)夜半,元顺帝率其妃子、太子及一些官员,从大都撤出,逃往岭北;四日后的八月庚午日(初二日,公历9月14日),明军入城,元朝形式上灭亡。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政权,它仍在漠北的广大区域中存在了将近百年,其政权之名仍为“元”。故史家一般把从成吉思汗开始建立政权到忽必烈之前的这段时间称为“大蒙古国”时期;一般意义上的“元朝”,是指从忽必烈定国号到元顺帝退出中原重返漠北这一段时间,而把之后的“元”称为“北元”。当然,也有从至元十五年(1279)元灭南宋起才称为“元朝”的情形。如此复杂的情况,使本书不得不在时间上进行界定:上取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之1260年,下止于元顺帝北亡之1368年,亦即元朝正式开始作为一个中原朝代及退出中土的这段时间。主要资料的选取,均以此期间为限。之前之后或有所及,然非主体。
随之而来的是“空间”的问题。元朝结束了自五代以来北、南中国近五百年的分立对峙局面,建立起一个疆域空前辽阔的大一统王朝。“大”是元朝的主要特征,恰如明初所修《元史》言:“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在邻家。”元代后期官拜翰林直学士的诗人周伯琦(1298—1369)曾扈从顺帝夏巡上都,作“上京纪行诗”组诗,其中之《野狐岭》中吟咏道:“休养嘉承平,禹迹迈古先。汉唐所羁縻,今则同中原。大哉舆地图,垂创何其艰。”这种“疆域广大”观念在当时甚至成为一种“常识”。元朝后期出版的百科全书式类书《纂图增修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即言:“际天薄海,莫非王土。开辟以来,提封之广,未有如今日之盛。”
伴随着“疆域之大”的,必然是“声教之广”——在某种意义上,“声教”也可以说就是“教化”。元人亦多有所述。元朝后期编纂《大元大一统志》,许有壬为之序云:“我元四极之远,载籍之所未闻,振古之所未属者,莫不涣其群而混于一。”甚至到了明朝初年,著名的元遗民诗人丁鹤年(色目人)编辑有元一代之诗歌为《皇元风雅》,名儒戴良为其作序言道:“我朝舆地之广,旷古所未有。……盖方是时,祖宗以深仁厚德涵养天下,垂五六十年之久。……至于陈政之大,施教之远,则能优入乎周德之未衰。”元代疆域之大、教化之广以及由此所产生之元人心理,可见一斑。
疆域如此之大,“声教”如此之广,不可避免要跨越多种文化区域;而文化区域之间之差别,也就非常明显。元中期名臣、畏吾人赵世延曾言,自南宋灭亡之后,“四海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何可胜数”。今人亦言:“(元朝)辽阔的疆域内生活着习俗、发展阶段和法律制度不同的民族。在发展阶段上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文化形态上有游牧、半游牧、半农耕、农耕文化。在民族成分上不仅有漠北极地民族,东北地区女真、高丽各民族,还有中亚、西亚信奉伊斯兰教、基督教的各民族,甚至是来自东欧、西欧的欧洲民族。”因此,我们在探讨元代教化问题时,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所发生、发展的“空间”问题。一般认为,虽然至忽必烈时,西域诸汗国仍尊大汗为名义上之共主,但是他们事实上已经拥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经济权力;同时岭北为元朝“祖宗根本之地”,对于大汗非常重要,而受汉文化之影响较小。故本书所言之“元代教化”,仅仅指在汉地进行的儒学教化,而非其他区域的其他情形。当然在个别时间上或有所触及,但亦仅在“触及”层面。
二 “教化”与元代“儒学教化”
在中国传统文献里,“教化”是一个常用的概念。关于此概念,相关讨论已经很多。笔者在此基础上,稍嫌不吝篇幅,略加讨论,以期使本书在此概念的运用上有一个稍微坚实的平台。
所谓“教”,《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上所施,下所效也。”也就是处于上位者对处于下位者施加一定的影响,使之能够在行为上产生变化。《白虎通·三教》云:“教者,何谓也?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民有质朴,不教不成。”实质上同《说文》中“教”的含义相一致,都强调了“教”的行为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单向的政治行为,强调由此而引起的受教者的行动上的改变。所谓“化”,从造字方法上来看,是会意字,为两人相背之形,言其变也。《说文》的解释是:“化,教行也。”也就是说,“化”,是专指人受到教化(“教”)而产生的变化。先秦时期,一般人们用“教”或“化”一个词来指代“教化”,如孔子的“不教而战谓之虐”“教之”;孟子的“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荀子的“神则能化矣”,其注即言“化,谓迁善也”。《学记》开篇即言:“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较早将“教”“化”两个单音词连用在一起组成“教化”这个词的是荀子,《荀子》全书共八次使用此词。较大规模地使用这个双音词是汉代的董仲舒。他在其著名的《天人三策》中,一共十六次用这个词,用得比较集中的地方为“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二百余字,“教化”一词即用八处,集中体现了他的教化思想。自后“教化”这个词比较常见,兹不细举。
从以上对“教化”这个词的词源学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教化”,其实,就是统治阶层的人,运用强制手段以外的如学校教育、宣布文教政策等手段,使被统治者接受他们的政策,从思想上改变自己并在行动上体现出来,从而达到维护统治的目的。这正如黄书光所认可的:在“下”者经过在“上”者的价值施予与导向,致使其内在的人格精神发生变化。这里,黄书光不但指出了所谓“教化”的内容,即这是一种从价值上给予的施予,而且指出了其结果,就是要求被“教化”者从思想上发生改变,进而改变自己的行为。
同时,我们还要考虑西方的“教化”传统理解,才能对这个范畴有一个全面的理解。伽达默尔认为,人类教化的一般本质就是使自身成为一个普遍的精神存在;谁沉湎于个别性,谁就是“未受到教化的”, “教化作为向普遍性的提升,乃是人类的一项使命,它要求为了普遍性而舍弃特殊性”。在此,要求对个人的欲望进行抑制,以及由此摆脱欲望对象对自己的控制,并能够自由驾驭欲望对象;伽达默尔认为,这是一种“极其深刻的精神转变”,是使人完成从自然状态向更高级的理性状态的飞跃,由此,特殊状态的自然人变成了一个具有普遍状态的文化人;同时,伽达默尔还认为,教化的结果并不是在“技术构造”的方式里完成的,而是从“塑形”和“教化”的内在过程之中产生的,因此教化的结果总是处于经常不断的继续和进一步的教化之中。
这样的阐释,与中国自身固有的教化概念实在有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上所施,下所效”的“教”, “化,教行也”,还是产生“极其深刻的精神转变”,都强调了一点,就是教化对于受教化者自身来说,乃是一种精神上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又要在行动中体现出来(“效”与“行”)。只不过中国强调教化的方向性与强制性,是“上”对“下”,且“上”为维护自己统治的稳定,必须“有所施”,而“下”者在这样的“施”的指导下,心灵和行为才会有所改变。
然而,我们还必须看到,无论如何理解,“教化”事实上都是一种思想观念的传播过程:中国传统的教化强调从上到下的传播,而西方传统的教化则是从社会到个人的传播;无论哪种,最后都要达到改变对方精神和行动的目的。职是言之,所谓“教化”,似乎也可以说是一种思想意识形态经过一定途径,传播到另外的对象上并被接受,从而导致其精神和行为上的变化的过程。
我们再回到元朝理学的立场上来看这个特殊时期的“教化”,亦即“元代儒学教化”。中国思想史上的“理学”,一般认为是儒学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新形态,产生并成熟于两宋,明清是其分化与僵化期。然而,其间的元朝,在理学史上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南宋后期,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在世时,理学并没有获得法定的地位,反而被打成“伪学”,遭到禁止。朱子卒后十多年,才被解禁,逐渐获得统治者的认同,在一定区域获得一定的传播。然而在南宋,理学的传播毕竟有限。在时间上,仅仅持续了几十年时间,南宋就灭亡了。在地域上,局限于江淮以南的狭小区域,而在广大北方地区,虽然有零星传布,但受众很少,且受到不少质疑,影响极为有限。在受众上,还仅仅限于士大夫之间,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尚不明显。元朝灭金,灭南宋,建立了大一统的王朝,从而打破了区域限制,使理学不但从南中国流传入北中国,极大地扩展了理学流传的空间,使得理学的传播不仅突破了空间限制,而且突破了受众限制,逐渐从士大夫或知识阶层向普通民众渗透。
综合以上阐述,我们似乎可以对“元代儒学教化”做出如下的界定:元代儒学教化就是理学思想观念经过一定途径的传播,分别被不同阶层的受众接受,从而导致其精神和行为产生变化的过程。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用的“一定途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于理学传播途径的考察,将是本书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