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术史的回顾与述评
在“合作运动与乡村社会变迁”的框架下探索20世纪20—30年代华北农村的合作运动,须清理的相关学术领域就比较宽泛。依据命题的思路,可从以下三个层面具体展开,即宏观层面的近代乡村社会研究、中观层面的近代华北乡村区域研究,以及涉及本书主题范畴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前两个层面的回顾主要是扩大视野,重点放在第三层面。
一 中外近代乡村社会的宏观研究
首先就宏观层面而论,须关照的是近代以来中外乡村社会史的有关研究,以此了解中外近代农村合作运动的大背景。当然,国外乡村社会研究是一个很大的学术领域,无法也没必要穷其所有,因此重点关注与本书相关的部分内容,如19世纪合作运动背景下的英国、法国、德国等国的乡村社会研究,这些大都体现在《英国合作运动史》、《法国合作运动史》及《欧洲各国农业合作》等国外合作运动史研究的著作中。至于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史研究极为丰富,王先明先生的《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一文对此作了最为详尽、精辟的分析和综述,中国台湾地区学者张瑞德、美籍华人学者黄宗智、美国学者杜赞奇等也就晚近部分中外学者有关中国近代农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迁等议题,都作出了各自不同的比较和评述,侯建新还特别就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调查与研究情况有过简要叙述,均堪足参考。
二 中观层面的近代华北乡村区域研究
其次就中观层面而论,主要关注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区域研究,以了解近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动态背景。这方面成果又可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两个时期来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最早有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H. Smith)的《中国人的特性》(Chinese Characteristics)和《中国农村生活》(Village Life in China)两著,虽冠以“中国”字样,实际上只是作者生前对华北地区的山东、河北、天津等地20多年传教生涯中农村生活状况所作的系统观察的述说;其次有1922年华洋义赈总会请美籍传教士、燕京大学教授戴乐仁(J. B. Taylor)和麦龙(C. B. Malone)调查河北、山东、安徽和江浙等省的240个村庄的经济状况,于1924年编成《中国农村经济的研究》(The Study of Chinese Rural Economy)及金陵大学教授约翰·洛辛·卜凯(John Lossing Buck)的《中国农场经济》(Chinese Farm Economy)和《中国土地利用》(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两部巨著,前者系作者从1921—1925年历时5年、对包括河北、河南在内的7省17县2866个村庄作详细抽样调查的最终成果,是当时“历时最久,调查区域最广,调查项目最详,和比较上最富有科学性的农村调查”,也是约翰·洛辛·卜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再有杨懋春的《中国的一个村庄:山东省台头村》,系作者运用社会人类学的方法,对台头村的综合考察。上述考察所得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揭示了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真实背景,与同时期冯和法主编的《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4年4月版)和《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上海黎明书局1935年8月版)以及李景汉的《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5年版)等,都是“内容翔实”的参考资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是国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主要有马若孟著、史建云译《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农业发展(1890—1949)》、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日本学者内山雅生的《二十世纪华北农村社会经济研究》以及美国华裔学者张信的新近力作《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进——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均堪为该研究领域的代表作。“马著”主要通过对华北农业经济的考察来深入展开对华北农村社会的研究,其贡献在于开创了近代中国农村区域研究和综合研究的理论模式;“黄著”以“变迁”为主线,以自然村为重点,揭示了华北农村社会分化的特征,探讨了村庄与国家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杜著”则以“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利的文化网络”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个中心概念,把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结合起来,强调了历史发展的有序性,通过分析“国家政权内卷化”,引入了“寻租”的概念,进一步深化了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研究;“内山”之作则以“村落共同体”为主轴,对农村社会的变动作了考察,详细探讨了以“共同体”为中心的社会变迁过程,把中国革命和“共同体”联系起来加以解释,这是该著的一大创新;“张著”以河南为案例,以社会演变为理论框架,着力探讨了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国家、社会及个人三个层面的互动关系,全面和历史地展示了中国社会自我演变的一种多线性交叉过程,立意颇为新颖。此外,施坚雅的《华北的社会生态与镇压民众的势力:一个区域系统的分析架构》、西德里·甘布尔的《华北村庄:1933年前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及《定县:华北的一个乡村社区》、顾琳《革命中的农村社会:高阳县(1910—1947)》、马若孟的《民国时期的华北村庄:社会经济关系》等,也从不同侧面分别揭示了华北乡村社会的真实场景,极具参考价值。
随着国外区域乡村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近年来国内学者就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研究也不乏力作,主要有丛翰香主编的《近代冀鲁豫乡村》、魏宏运主编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调查与研究》、苑书义等主编《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乔志强等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以及郑起东的新作《转型期华北农村社会》、等。“从著”选择了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就乡与村的社会结构、市镇的勃兴、农业自然资源和粮食生产、手工业与乡村经济、田赋和徭役等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了近代冀鲁豫乡村社会,其研究方法注重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结合,动态研究与静态研究的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合,并努力把握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巨大变迁这条主线,该著在理论上形成了一种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农村经济的理论模式,“这是迄今为止,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中具有相当学术深度的专著”; “魏著”则通过考察,充分展示了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相当完整的变迁形态;“苑书”在时间断限上着重于晚清与民国初年,在地域范围上主要为冀、晋和内蒙古地区,弥补了以往对华北“小区”类型研究的不足,其主要贡献在于揭示了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说明了近代华北发展变革的艰难曲折;“乔书”则从社会史角度,以社会构成、社会运行、社会功能为主干,全面勾勒了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的历程,总结了华北地区近代化的被动性、迟滞性、不平衡性和复合性等历史特征,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研究投下了坚实的基石;“郑著”则从农村社会结构、国家对农村的征派、影响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因素及农户收支和农民的物质生活描述了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情形,提出了不少有别于原有研究的观点和看法,将华北农村区域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此外,王先明、郭卫民主编的《乡村社会文化与权利结构的变迁——“华北乡村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又一次全面展示了有关华北农村社会区域研究的丰硕成果,“成为深入开展乡村史学术研究和交流的一个良好开端”;江沛、王先明主编的《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应该是该领域中的最新努力。
三 近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
近代中外乡村社会史和华北农村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学术清理,只是与本书主题相关的大、小不同学术背景,以加深对近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了解和认知,本书的学术史回顾的真正落脚点应该是有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学术清理,以期对本领域学术动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近代以来至今,学术界对该研究大致呈现出四个不同阶段:第一,20世纪20—30年代农村合作运动兴起和发展时期的热潮期;第二,抗战全面爆发后至80年代初的相对停滞期;第三,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末的复苏期;第四,21世纪以来的高涨期。笔者以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来作清理划分,在叙述上似乎更为简便、合理。故以下就以此为分界点,就有关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一一回顾和清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相关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时人”的相关描述与评析。当时并没有纯粹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多以华洋义赈会在华北的合作事业为其代名词;实际上,随着华洋义赈会在河北开创中国农村合作运动以来,到20世纪30年代就基本进入了各地方及国民政府主导农村合作的局面,华北农村合作运动也成为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事业的一部分。因此,有关华北农村合作研究多与中国性的农村合作研究结合在一起,至抗日战争爆发前夕达到高潮,尤以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为研究重心,涌现了一大批丰硕的研究成果;战后也陆续出版了不少相关专著。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相关研究又可从整体和华北区域两方面分述。
1.相关的整体研究
1924年底,留日学者汤苍园在《东方杂志》20周年纪念号上发表名为《中国之合作运动》的具有理论前沿性的文章,探讨了“合作运动”在中国的各种“可能性”,成为“合作运动”研究之滥觞。此后,各种合作刊物与文献像雨后春笋般迅猛成长,也出现为数不少有关整体合作运动研究的专著(参见表1),都不同程度透露出近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若干信息。
表1 民国时期“合作运动”整体研究成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伍著”(1929)成书最早,实为一“小册子”,主要介绍了国民党在传播合作思想、理论学说以及在早期城市合作运行中的成就和影响,也简介了近代合作运动兴起的历史背景,却对华洋义赈会的农村合作事业仅“一笔带过”; “张著”实际上脱稿于1928年,为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农村信用合作运动的专著,尽管冠名为“中国农村”,但主要内容为1923—1928年华洋义赈会在河北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详细历史,故称得上是近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开山之作;陈果夫(1932)、方显廷(1934)、郑厚博(1936)以及寿勉成、郑厚博(1937)诸著,虽为就整体合作运动研究在不同时期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其中“陈著”系“小册子性的介绍”, “郑著”称得上是第一部系统研究国民政府时期合作运动的专著,“寿、郑合著”主要对抗日战争爆发前国民政府主导的合作运动作了全面的介绍和论述,可视为近代中国合作运动史研究的里程碑),但对华洋义赈会的河北合作实验或早期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均有论及,“美中不足”是对此“点到为止”,少有客观平实的论述;“方著”虽以批评为主,以事实为辅,对中国合作运动的发展现状“叙之较详”,持论似更“公允”; “梁、甘二著”对抗日战争爆发前国民政府时期的合作事业作了详细、全面的报告和检讨,侧重虽有不同,却又相对益彰,对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分析和讨论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其他及抗战后虽有少数相关研究成果,如“章著”系一部完整的近代合作运动史专著、“程著”专论合作社会计、“伍著”(1935)与“史著”(1935)专论合作社法、“史著”(1937)专论农村合作金融等均涉及华北区域合作运动研究。
此外,华洋义赈会刊印之《十年合作大事记》、《安徽合作》刊载《合作大事年表》之国内部分以及林养志编的《抗日战争爆发前合作运动大事记》等,也有部分记叙了关于中国合作运动的史迹,对了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可谓“助益良多”。另有其他一些研究著述,如孔雪雄的《中国今日之农村运动》一书,其中辟有专章叙述“河北之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及“山东之乡村建设”,所论“深刻公允”;华洋义赈会总干事章元善的《合作文存》其前半生合作事业的总结之作《合作与经济建设》、戴乐仁(J. B. Tayler)之《中国农村合作运动》和《丹麦和中国农村》(Denmark and rural China)、农利股主任于树德(字永兹)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农村合作事业之鸟瞰》与《中国合作社之进展》对近代(华洋义赈会)合作运动初期的发展过程有过回忆,均为研究华北农村合作运动难得之参考文献。
2.华北区域农村合作运动研究
从区域来说,中国农村合作运动毕竟首先出现在华洋义赈会指导下的华北(或河北),并因“初见成效”才被各省“渐次推广”。故华北合作在以华洋义赈会及华北地区各研究机关为中心,也形成了一批可观的学术成果。其中,华洋义赈会于1923年改组农利分委办会,设立合作分委办会,专门从事合作研究和服务,定期发行《合作讯》月刊,成为该时期重点面向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始作俑者;1925年该会设立“农利股”, 《合作讯》就成为该股的专刊。
另外资料方面主要有华洋义赈会、定县平教会、山东乡村建设研究以及华北农业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等机关编制的合作刊物,如《农赈月刊》、《合作与农民》、《合作周刊》、《华北合作》、《民间》、《乡村建设》、中国合作学社的专刊《合作月刊》等定期刊物,华洋义赈会另外刊有《合作讲习会汇刊》(年刊)、《赈务报告》(年刊)及《救灾会刊》(双月刊)等;同时天津的《大公报》和《益世报》开辟了“农村经济”和“农村周刊”等专栏,刊载有关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文章,如千家驹所编之《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中华书局1935年版)中,收录不少农村经济和农村合作方面的文章,就多系源自天津《益世报·农村周刊》。
再者,还有华洋义赈会刊行的各种合作丛刊、专刊,如《河北合作——优良社之实况》、《合作讯》百期特刊、《中国农村中之雷发巽式合作社》以及定县农村合作社县联合社编《民国二十四年度报告书》(油印本)等,梁思达与李文伯还分别对1937年前河北省的信用合作和运销合作作了深入研究,叙述周详,均是珍贵的第一手合作史料。有关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较具代表性的论述,还有方显庭的《中国之合作运动》、巫宝三的《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办理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放款之考察》、李文伯的《华洋义赈会与中国合作运动》、李景汉《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合作问题》以及曲直生《河北省八县合作社农民耕田状况之一部分》等等,详见行文注释,恕不赘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研究概况
从总体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界对合作运动研究热情似乎远远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尤其不如30年代中期那么高涨。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就大陆和台湾地区而言,还存在地区差异:在20世纪90年代前,近代中国合作运动史研究的重镇似在台湾地区,尤其是华北农村合作运动;与台湾地区比较,大陆该方面的研究呈现一种“先冷后热”的态势,涉及华北区域的农村合作研究尤为少见,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研究概况可从台湾地区、大陆以及国外三个方面来加以厘清。
1.台湾地区方面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合作事业“庚续发展”,故研究持续良好;在涉及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方面,主要以高纯淑的《华洋义赈会与民初合作运动》(1982年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及陈秀卿《华北农村信用合作运动(1919—1937)》(1986年台北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两篇硕士论文最有代表性。“高文”对华洋义赈会早期(1920—1928)的合作运动作了较为详尽的陈叙,不仅阐释它的来龙去脉,而且找到了不少难得的佐证资料,就笔者所见称得上是今人研究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最初之作,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因缺乏运用华洋义赈会《合作讯》的原始资料,故使该文“略有逊色”。相比而言,“陈文”在前者的基础上更有进步,就抗日战争爆发前(1919—1937)华北农村信用合作运动作系统性研究,不仅对其发展过程作了详细的介绍和清理,特别就国民政府和银行资本进入农村合作事业有独到的论述,涵盖了更为宽广的内容。从总体上看,两文多为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一般叙述性的介绍,尚缺乏深入的阐释和相关性社会变迁的分析。
与华北农村合作事业有关的专著则主要有陈岩松的《中华合作事业发展史》和赖建诚的《近代中国合作经济运动—社会经济史的分析》。“陈著”虽就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合作事业作了全面的描叙和介绍,其立足点实在国民党的合作事业上,着重点在台湾地区的合作事业,对民国时期华北区域尤其是华北(华洋义赈会)的农村合作事业,仅有极少的文字介绍;“赖著”则对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中共苏区以及日据华北、东北和台湾地区等不同政权下的合作经济运动,从结构、特质、绩效三个角度作了系统分析,是今人第一部全面研究近代中国合作运动的专著,故而影响较大;该著设有专章讨论“华北的合作经济事业”(1920—1945),却仅以抗日战争爆发前华洋义赈会的合作社系统为主,也包括日伪政权战时的华北农村合作,但完全忽略了其他乡建团体、南京国民政府及华北各地方政府对战前农村合作运动的主导作用。此外,台湾地区学术界在史料建设方面有一些成绩,如秦孝仪主编的《革命文献——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合作运动)》(简称《革命文献》),应该是近代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或囿于陈见,对华北各省尤其是华洋义赈会农村合作运动的有关材料搜集较少,甚为遗憾;在沈云龙主编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95年版)有关财政经济部分,收录不少相关资料,但相当零散。
2.大陆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陆学术界关于20世纪20—30年代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相关研究长期处于冰封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起步,80年代初有章元善的回忆性文章《华洋义赈会的合作事业》,可谓最早打破了该研究领域尘封已久的坚冰。然直到20世纪90年代,有关近代农村合作运动研究才真正开始复苏;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们对“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关注而日渐升温,该研究领域业已逐步汇集了为数不少的学术力量,展开了较为广泛深入的学术探讨。具体来说,有关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合作主义思潮研究
近代合作主义思潮与各种有代表性合作思想的传播,成为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兴起的历史源头。相关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后尤其是21世纪初在近代经济思想史和社会文化史等领域得到初步尝试,而后有进一步的突破,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揭示了近代农村合作运动的部分外部环境,先后有毛传清、陈意新和赵泉民及其代表作。“毛文”指出,合作主义最初为各种成分的知识分子、革命党人广泛传播,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介绍合作主义的目的在于探索改造中国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并非抵制马克思主义的传播;“陈文”认为,从晚清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西方合作主义思想被中国知识分子进行了创造性的转换,成为取代急进共产主义革命和自由资本主义竞争的一条社会改良道路,而国共两党的农村合作运动都可以从中找到历史渊源;“赵文”系列则从经济思想史和社会文化史边缘交叉的新角度,认为“近代中国的合作经济思潮,意欲促成一场社会化的合作运动,推行西方的合作经济制度,改善平民经济,并由此奠定了政府在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但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文化信仰历史的一个函数,植根于西方“个人主义”土壤当中的合作经济制度,不可能在笃信“集体主义”且个体成员又缺乏自主独立性的中国社会得到很好的生长”。上述分析无疑是有见地的。西方合作制确立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基础上,同时也弥补或满足市场竞争中“弱势群体”的客观需要;因此,或还可从人类进步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客观需要”角度进一步阐述合作制的“中国化”或“本土化”。因为,人类社会演进的客观需要才是所有社会制度形成的基本动力(详见导言下节“相关概念的诠释与辨析”)。
(2)有关华洋义赈会农村信用合作运动(事业)研究
华洋义赈会被称为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动机”。在中国合作运动史上,华洋义赈会与农村合作运动关系至为密切,其合作事业可谓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重镇”,享有特殊的地位。有关华洋义赈会农村合作事业的研究,最初并不为人重视,新近却成为一个学术亮点,不少文章分别从华洋义赈会合作事业的发展历程、历史影响和社会评价等多方面作了细致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可喜的研究成果。相关专著已有薛毅的《章元善与华洋义赈会》及蔡勤禹新著《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论文则主要有刘招成的《华洋义赈会的农村合作运动述论》及《华洋义赈会的农村赈灾思想及其实践》、薛毅《华洋义赈会与民国时期的合作事业》、蔡勤禹等的《华洋义赈会农村合作事业述论》及《二三十年代华洋义赈会的信用合作试验》以及陈意新的新作《农村合作运动与中国现代农业金融的困窘——以华洋义赈会为中心的研究》等,专门就华洋义赈会在民国时期的农村合作事业作了详细讨论;此外,相关研究还有李金铮从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的视角,就民国时期华北农村借贷(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放款)取得了富有成效的研究,王先明等则以解读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的构成与来源为突破口,揭示了乡村社会变迁的另一侧面,所有这些成果都对本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运动研究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农村合作运动,是民国以来中国合作运动之最重要部分,也是本领域研究的热点和焦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国史、尤其是民国乡村社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该领域出现了一大批学人及其研究成果,其中多涉及到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如姜枫的《抗日战争爆发前国民党的农村合作运动》、张士杰的《国民政府推行农村合作运动的原因与理论阐释》、付宏的《论1927—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伍福莲的《试论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等一系列文章,集中阐述了国民党南京政府推行农村合作运动的原因、发展过程及其社会影响等。“姜文”为这一研究领域最早的代表作,认为“国民党的农村合作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抵制中共土地革命的社会经济运动”,而通过合作运动来解决农村经济问题几乎是“无稽之谈”,其失败的命运是必然的。现在看来,把农村合作运动定性为一场“社会经济运动”不乏真知灼见,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将其视为一场抵制中共土地革命的产物,这种结论难免偏颇,有必要重新校正,还原历史真实。
赵泉民、梅德平、魏本权等尝试运用政治学、制度经济学以及历史社会学的有关理论,重新考察了国民党或国民政府农村合作运动政策的确立、农村合作社组织变迁的历史过程以及农村合作运动与小农经济变迁之间存在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将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运动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赵文”指出,国民政府借助乡村合作运动的实施来扩张国家权利,以维护其政权的合法性,实际上只是一种“困境中的无奈选择”; “梅文”则重点分析农村组织变迁的绩效及该制度所存在的主要缺陷;“魏文”以1928—1945年间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村合作运动为考察中心,深入剖析了小农经济在农村合作运动进程中的变迁路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有关国民政府时期农村合作运动研究,多集中于江南一带,对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则少有论及。
有关近代农村合作运动作整体研究固然包含了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多从合作运动发生与发展的原因、过程以及结局等方面作了简单描述,几乎得出了大体一致的结论,主要有张士杰的《中国近代农村合作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范崇山的《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之考察》、卜国群的《中国三十年代的合作运动及乡村改良潮》等。如何定位或评价近代农村合作运动,是一关键问题。最初人们的结论几乎均持否定态度,如张士杰指出,这场“以合作主义的方法为手段,以贯彻三民主义为理想的社会经济运动”,其主要区域在农村,其发展结果“最终走向它的反面”。至21世纪初,学术界在反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农村合作运动之际,重新评价则出现了“基本否定”+“部分肯定”的态度;如任荣认为,“合作运动在一定时期内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社会经济问题”,付宏指出“农村合作运动是农业现代化经济格局形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潘劲的研究则对民国时期包括华洋义赈会、乡村建设运动团体以及国民政府等组织创办的农村合作社作了全面比较与分析,并对各自的成效与不足均有简要评述,这也标志着有关研究更趋于“理性”。
民间社团性质的乡村建设团体如晏阳初在定县组织试验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开办的乡村建设研究院以及杨开道主持的燕京大学清河试验区等,均为推行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有生力量,然而相关的专门研究极少,仅有杨菲蓉著《梁漱溟的合作理论与邹平合作运动》就研究主题作了详尽论说,所惜论域较窄;郑大华著《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朱汉国的《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吴相湘的《晏阳初传》等大多涉及各试(实)验区的合作事业,也只是片断介绍;李伟中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县政建设实验所作的深入研究中,重点论述了县政建设时期(包括河北定县、山东邹平与菏泽)的农村农村合作事业有特别论述;此外,郭铁民等著《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史》、王贵宸著《中国农村合作经济史》等有关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历史的相关研究中,一般均略有涉及。
应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学术界在有关农业合作化的资料整理方面曾做过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史料》(上、下)、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以及薛暮桥和冯和法编写的《〈中国农村〉论文选》以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五)》“财政经济”等,均收录了大量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合作社的各类史料。当然,与当时农村合作研究的空前繁荣相比,上述资料整理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大量史料存于各地档案及各类报刊杂志之中;这表明,欲全面深入开展农村合作运动研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3.国外相关研究
至于1949年10月后国外涉及中国近代合作运动尤其是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成果更为少见,仅有美国学者黎安友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史》以及日本学者川井悟著《华洋义赈会与中国农村》等有关华洋义赈会史研究中简要涉及,就是享誉海内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仅以只言片语提及此事,美国学者易劳逸和艾恺在相关研究中虽有涉及,均只有不足三千字的简略介绍。
通过以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国内外有关合作运动主要成果研究的详细清理,笔者发现,学术界至今仍缺乏对抗日战争爆发前华北农村合作运动一种较为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尤其缺乏就合作运动与乡村社会变迁之间相互关系的深入研究。就此,笔者也曾有过初步尝试,但论域仅限于“商资归农”、“合作医疗”等单一论域;实际上,就笔者现已掌握的史料而论,抗日战争爆发前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独具特色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运行机制不仅产生了有别于同期其他地区的更为明显的社会绩效,而且普遍促进了各地农村合作社组织区域内多种社会制度的历史变迁,曾一度改良了乡村社会的固有风貌。虽然,存在于当时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经济效能,或很难得到一个准确、详尽的测度和把握,尤其对所有民众也未必均衡、一致;但其所产生的社会效能,还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记。这说明,在合作运动史与乡村社会史相互交叉结合的学术领域,尚有广阔空间,这也是确立本选题的学术史基础。因此,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此作进一步的努力;前人的不足,或许正是笔者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