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中国人的精神(5)
诸位想必记得,我曾讲过,孔子的整套学说可以被概括为一个词:君子之道。我认为在欧洲的语汇中与之最接近的是“道德准则”。孔子说君子之道神秘玄妙:“君子之道,广大而精微。”(君子之道费而隐。)但他还说:“愚笨无知的普通男女都能理解,卑贱低微的匹夫匹妇皆可践行。”(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所以,同样了解君子之道真谛的歌德才称之为“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又是在何处,以及如何发现这个秘密的呢?这一点我也曾讲过,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来自对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的真正关系的认识。因而,这个秘密,歌德的“公开的秘密”,孔子的君子之道,最先是被夫妇们发现的。那么,他们又是如何发现这一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呢?
孔子的君子之道,我认为在欧洲的语汇中最接近的表述是“道德准则”,这里特指哲学家与伦理学家提倡的道德准则,而非宗教或宗教导师教诲的道德规范。那么,孔子的君子之道与哲学家、伦理学家的“道德准则”有何区别?要理解二者的差异,我们首先需要找出道德准则与宗教的区别。孔子说:“天(普遍的宇宙秩序)赋予人并要求于人的,即为‘性’;依照天性和天命而行,即为‘道’;将‘道’予以精粹提炼和修整规范,即为‘教’。”(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所以按照孔子的观点,上述二者的区别在于,宗教是一种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
哲学家提出的人类应当恪守的道德法则叫作理性。然而,按照通常的理解,理性是指我们的思考能力,是一套缓慢的思考或推理过程,它能让我们分辨、识别事物外部可定义的性质和特点。因而,理性能让人认清的,仅仅是道德关系中那些可定义的性质和特点,能帮助我们探知的仅限于规矩准则、是非曲直(或曰正义)的外在形态和固化形式。但理性本身,并无助于我们捕捉“正义的命脉或灵魂”,亦即是非曲直(或曰正义)那些难以言喻的、流动变化的绝对的奥义。正因如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伦理学家要求人类遵守的道德法则叫良知,也就是我们的良心。然而,正如希伯来《圣经》中的智者所言:“人心多有计谋。”如果将良知当作准则来恪守,我们被迫听从的,或更倾向于听从的,将不是来自正义灵魂的声音,不是正义那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奥义,而是我们心中的利害算计。
换句话说,宗教要求我们恪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不是人性中的兽欲或肉欲。对于后者,圣保罗称之为属乎肉体的律法,奥古斯特·孔德著名的门徒利特尔先生将其精准地定义为“个体存活与繁衍之法”。而对人类的真正法则,圣保罗称之为属乎圣灵的律法,孔子则将其概括为君子之道。简而言之,宗教要求我们遵守的人类的真正法则,就是基督宣讲的、存在于我们内心的“神之国”。由此看来,正如孔子所说,宗教是一种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规范,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所倡的道德准则有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基督曾说:“诸位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相当于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与宗教相似,孔子的君子之道也是一套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规范,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所倡的道德准则(即哲学家的理性,伦理学家的良知)有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与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要求我们恪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它绝非市井庸俗之辈、粗野污秽之徒的法则,而是爱默生所说的、世上“至纯至洁之心灵”的法则。其实,要明白君子之道,我们必须首先成为君子,并像爱默生一样,具备那种单纯圣洁的心灵,因而孔子说:“人能提升道德标准,而非道德标准能提升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不过,孔子也教导说,只要我们愿意学习、努力习得君子的那种高尚情操或良好修养,同样可以掌握君子之道。孔子所教导的良好修养,即汉语中的“礼”字,它被翻译成各种意思:礼仪、礼俗、礼貌,但真正的内涵是良好的修养。君子的这种高尚情操和良好修养,放在道德行为体系里,就是欧洲人所讲的荣辱感。其实,孔子的君子之道不是别的,正是荣辱感。这种荣辱感、孔子所称的君子之道,不像哲学家或伦理学家的道德准则那样,是一套干瘪僵硬的、关于是非曲直外在结构体系的知识,而是像基督教《圣经》中的公义一样,是一种本能、鲜活、生动的觉悟,它觉悟到了是非曲直或正义那种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了正义的命脉和灵魂,那就是所谓的荣辱。
这样,我们就可以回答此前的问题了:初次认识到婚姻关系本质的夫妇,是如何发现歌德的“公开的秘密”、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因为他们具备高尚的情操,具备君子的良好修养。这在道德体系里被称为荣辱感。这种荣辱感,使他们看到了是非曲直或正义那种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了正义的命脉和灵魂,即所谓的荣辱。那么,是什么激发、促使他们拥有这种高尚的情操、良好的修养的呢?我们可以从茹伯的这句妙语中找到解释:“一个人对他人不可能真正公平,除非他爱邻如己。”因此,是“爱”启发了男人和女人,令他们认识到茹伯所说的真正的公平,捕捉到正义的灵魂——荣辱感,从而使他们发现了歌德所称的“公开的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可以说,君子之道诞生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而掌握了君子之道,人类不仅能够创建社会和文明,还能够创造宗教——找到上帝。现在,诸位应当能理解歌德通过浮士德之口所作的信仰告白了,其开头是:
悬于我们头顶的难道不是茫茫的苍天?
支撑我们脚下的难道不是坚实的大地?
我已阐释过,并不是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在驱使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真正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是君子之道,是我们内心的天国,宗教的教化正是诉诸这一点。因此,君子之道,才是宗教真正的灵魂,而信仰上帝和遵守规范不过是它的躯壳而已。如果说君子之道是宗教的生命、宗教的灵魂,那么“爱”就是宗教的灵感来源。这里的爱,并不仅仅指人类从男女的关系中第一次认识到的那种爱,而是涵盖了所有真正的人类情感,涵盖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以及人类对所有生灵的喜爱、善意、恻隐、同情和怜悯之情。所有这些真正的人类情感,都涵盖在一个汉字——“仁”中。这个仁字,在欧洲语汇中与之最接近的表达,是古老的基督教术语Godliness(虔敬):人性中最具神性的特质。而在现代语言中,与之最接近的是“Humanity(人道)”:对人类的爱,或者一言以蔽之,就是爱。简而言之,宗教的灵魂、宗教的灵感之源,是汉语里的“仁”或者“爱”,怎么称呼它都可以。它最初被人类认识时,是男人和女人的爱。这就是宗教的灵感之源,宗教的最高美德。根本上,宗教也是有赖于此,才使得人们甚至普通大众都遵守那属于宇宙神圣秩序的道德规范。孔子说:“君子之道源于对丈夫和妻子关系的认识,但它扩展到最高层面,则能够统领天地——统领整个宇宙。”(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我们已提到过宗教的启示和灵感,那种真切的情感。但这种启示、灵感不只存在于宗教中——我指的是教会宗教。任何一个人,只要曾经感受到,在趋利避害的动机之外,还有一种动力驱使自己遵守道德规范,他就得到过这种启示或灵感。在人的每一个为责任感、荣辱感所驱动,而非由利己或恐惧的动机所驱动的行为中,都存在这种宗教式的启示或灵感,所以我说,这种宗教式的启示并非只存在于宗教中。但在我看来,宗教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拥有这种圣启和感化之力。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所留下的有关道德规范的教诲,都伴有这种圣启和感化力,从而像马修·阿诺德所说的,“照亮了道德规范,使它更容易被人遵守”。而哲学家或伦理学家的道德规范缺乏这种启示或灵感。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蕴含着启示的、有关道德规范的语言,并不仅仅存在于宗教中。在所有文学巨匠的语言,尤其是诗歌中,都含有这种类似的启示和灵感,例如我刚刚引用的歌德的话就是如此。遗憾的是,文学巨匠的语言难以触及普通大众的灵魂,因为那是知识阶层的语言,很难为普通大众所理解。相反地,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立者,都具备一个共同的优势——他们大部分人都从没受过教育,因而他们说的话都是未受教育者的简单语言,极容易被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因此,宗教的价值——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将内在的圣启和感化力传达给普通大众。要理解这种启示、灵感是如何进入宗教的,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宗教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立者,都具备充沛的,甚至是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这种带有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令他们能深刻地感受到爱,或曰人类的情感。如前所述,这种爱使宗教具有了圣启和感化之力,它是宗教的灵感之源。这种天性中的强烈的爱,或曰人类的情感,使他们觉察到正义那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正义的灵魂——他们称之为“义”。对于正义这种绝对内核的清晰觉察,令他们能看到是非曲直之法则——或曰道德规范——的内在统一性。由于天生带着异常强烈的情感,在无意识之中,他们强大的想象力又把道德规范的这种统一体人格化,化身为一个全能的、超自然的存在——他们称之为“上帝”。他们相信,自己所感受到的那种强烈的爱,都来源于上帝。启示和感化力,正是以这种方式进入了宗教,照亮了宗教的道德规范,从而将大众引领到遵守道德规范这条笔直而狭窄的道路上。然而,宗教的价值不仅于此,还在于它能提供一种组织,这种组织唤醒、点燃、激发人们内心的启示和灵感,从而使他们遵守道德规范。这种组织就是——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