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社会的自然与自然的社会(3)
目的中既包含着主观的尺度,也包含着客观的尺度。在这两个尺度中,主观尺度是核心,客观尺度是前提。“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客观世界,以它为转移,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25]。然而,目的要克服的却是客体的自在的客观性,使客观存在符合人的主观需要。“目的的活动不是指向自己……而且为了通过消灭外部世界的规定的(方面、特征、现象)来获得具有外部现实形式的实在性。”[26]换言之,人在实践活动中并非仅仅接受自然规律,而且要依据自己的目的利用自然规律去改变外部自然的现存状况,使它成为符合人的目的的新的状态,即成为“人类学的自然界”。
可见,目的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这种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表现为实然与应然、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外部自然实际怎样,这是对象的实然性;而主体要求对象应当怎样,这是对象的应然性。实然性表明了外部自然的客观状态,是自然当前的现实存在;应然性则表明了人们对自然的主观要求,是一种未来理想的存在。目的的内在矛盾通过实践的对象性活动得到解决。
实践的目的性把实践活动过程同自然运动过程区别开来。在自然运动过程中,客体和客观状态及其发展直接受因果规律制约,事物的现状主要是被过去的事件所支配,是过去制约现在。实践活动过程却不是一般的“原因——结果”的转化过程,而是“目的——结果”的转化过程,目的作为环节插入客观联系的因果链条之中,作为一种特殊的原因而起作用。
在这种特殊的因果关系中,目的作为原因并不是指向过去的事件,而是指向一种尚未发生的事件。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是纯粹地为过去的事件所制约,而是同时受到未来的事件的制约;未来的事件在现实中还不存在,它是主体选择的结果。这样,实践过程就表现为一种自在自为的物质运动过程。这种过程改变了客体的自然进程,使其成为在主体制约下的物质运动过程。这就是主体活动的客观性与客体运动的客观性的本质区别。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确认因果关系是现实的联系,认为“‘因果关系的运动’=实际上在不同的广度或深度上被捉摸到、被把握住内部联系的物质运动以及历史运动”[27]。可以说,整个自然科学就是依据因果范畴建立起来的,离开因果范畴就没有自然科学。在说明主体的活动过程时,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又强调目的范畴的重要性,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体现着目的性的活动,离开目的就无法说明人的实践活动。这种有目的的活动与客观的因果关系并非如同冰炭,难以相容。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活动能够“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运动,并且我们能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起因果观念”,同时,“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出验证……可以说是对因果性作了双重的验证”[28]。人的活动的因果联系是更高水平的因果联系。
目的是主观的,而它要改造的对象却是客观的,因此,目的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29]。客观对象只能被一种客观力量所改变。手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的客观力量。但是,手段是依据主观目的的要求选定的,只有符合主观目的要求的“物”才能成为手段,实现不同目的必须使用具有不同功能的手段。同时,手段功能的发挥也必须服从于目的,手段依据目的而运动,并始终为目的所制约。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30]
手段是人的身内器官与身外器官的矛盾统一。手段是主体将之置于主体与客体之间,把自己的活动传到客体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这样,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官,他把这种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延长了他的自然的肢体。”[31]动物完全靠自身的身内器官从事活动,身内器官是它们唯一的活动手段。动物力量和能力的大小,是由它的身内器官决定的。与动物不同,人的力量和能力的大小主要不是由身内器官决定,而是由身外器官即手段决定的。
手段是由身外的自然物所构成的,但它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功能却是人的身内器官功能的外化,是人的身外器官。靠身外器官的作用,人首先占有和支配了一部分外部自然力,并把这些自然力变成主体自身的力量去征服其他自然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手段的特点就在于,它是人的身内器官与身外器官的统一。这样,人们就可以突破身内器官功能的局限,使主体的力量具有了无限发展的可能性。
因此,马克思提出,要注意“社会人的生产器官”和“批判的工艺史”问题,并指出:“达尔文注意到自然工艺史,即注意到在动植物的生活中作为生产工具的动植物器官是怎样形成的。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史,即每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的形成史,难道不值得同样注意吗?”只要认真研究作为手段的工具,创建“批判的工艺史”,“工艺学会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32]。
“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表明,在实践活动中,人们主要使用自己制造的工具,而不是使用天然工具。这说明,手段首先是人们过去活动的结果,尔后才是未来活动的前提;手段不是天然的自然物,而是凝聚了、物化了人的过去活动的人工自然物。如果说人的身内器官是一种天然器官,那么,手段作为一种身外器官就是一种人工器官,是“社会人的生产器官”。因此,手段与人的肉体器官的关系,不仅是身外器官与身内器官的关系,而且是人工器官与天然器官的关系。只有具备过去活动结果与未来活动前提两种性质的东西,才具备手段的性质。换言之,手段是人的过去活动和未来活动的矛盾统一。
手段把过去活动与未来活动统一起来,把前人活动与后人活动统一起来了,这就使人的活动具有不同于动物活动的特点。具体地说,前人活动的结果和终点,是后人活动的前提和起点。手段使前人活动与后人活动、过去活动与未来活动建立起内在的历史联系。这样,每一代人在使用手段进行活动时,实质上是把前人活动及其成果作为自己的手段,因而每一代人都突破了本身力量的局限,把历史上创造的人类力量的总和纳入自身之中,以人“类”的资格去从事新的活动。这就使人类社会的发展成为一个不断向上的、滚雪球式的过程,形成了区别于生物进化规律的社会发展规律。
因此,马克思把“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看作是“每一个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认为只要认真研究作为手段、工具的“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史,就能够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和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精神观念的起源,并形象地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33]
在实践的目的中,实践的结果已经以主观观念的形式建立起来了,实践结果就是在外部自然中以客观形式实现了的主观目的。因此,实践的结果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现实统一。在这个过程中,主体自觉地认识、把握和利用客体的规律,使客体达到适应主体需要的性质和状态。这样一来,自然界本身潜存着的丰富的因果联系的可能性,通过“目的→手段→结果”的运动,被有选择地实现出来了。
同自然运动结果相比,实践活动结果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实践的结果具有成败的属性。自然结果仅仅是由原因引起的,自然运动受自然规律支配,它必然严格遵循客观规律,不存在违背客观规律的可能性。所以,在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没有成败问题。实践的结果却始发于目的,而且在整个实践过程中目的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成为支配人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人既可能遵循客观规律,也可能违背客观规律,因而实践结果一旦形成,就马上进入与目的的对比之中。正是这种对比关系构成实践结果所独有的成败属性。因此,实践结果对实践目的具有反馈作用,人们可以以此坚定或修正实践活动的目的,反思整个实践过程。实践结果对主体发生的这些效应,使主体具有了更大的主动性,因而成为主体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
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与自然的物质运动具有不同的特点,是因为人的活动是在理性支配下活动。理性追求着客体的必然性,向人们展现外部自然的各种可能性,以供主体行动时选择;同时又追求着客体的应然性,并促使人们根据应然性在客体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人的实践活动与自然的物质运动区别,并不在于前者自觉地为客观规律所支配,后者盲目地为客观规律所支配,而是在于,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理性向主体展示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可能性及其对各种可能性后果的估计,同时又反映着主体内在需要的多种层次性及其实现的可能性,从而使主体把客体的可能性和主体的可能性结合起来,并创造条件使这种可能转为现实。这个过程蕴含并体现着深刻的辩证法。
四、否定性的辩证法
“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34]在实践活动中,人以否定的方式实现自身与自然界的统一,从而形成实践活动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因此,人类实践活动的否定性的辩证法也就是人类历史运动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在历史中进步是现存事物的否定”[35]。
“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结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36]在规定人的本质时,黑格尔引入了劳动以及生成的观点,认为人是在活动中展现自己的本质的,“人的真正存在就是他的行为”[37]。马克思由此认为,黑格尔“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看做“人在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38]。正是由于对劳动进行了相当深刻的哲学思考,并用劳动来理解否定,黑格尔提出了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劳动是人对自然物进行“赋形”的活动,即对自然物加以改造的活动,它构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否定的中项”。正是借助这个否定的中项,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并在自然物上打上人的烙印,否定了自然物的原生形态;在这个过程中,人使自身的力量得以外化,并占有、获取自然物。“我做成了某个东西,我就实现了外化;这种否定是积极的,外化也就是获取”[39]。劳动的否定性使人本身的力量外化,即对象化,这种对象化所形成的客体又反过来同人发生矛盾,产生异化。
否定不仅表现为外化、异化,而且还要表现为扬弃这种外化、异化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人在自己的劳动产品中直观到自身,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独立性,使外化的对象即客体回到人本身,主体与客体达到统一,主体由此得到自我实现。在黑格尔看来,这就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个否定性是自身的否定关系的单纯之点,是一切活动——生命的和精神的自身运动——最内在的源泉,是辩证法的灵魂,一切真的东西本身都具有它,并且唯有通过它才是真的”[40]。
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只有抽象的思维活动和精神劳动,才具有本原意义上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物质的、感性的劳动只是“精神活动的样式”;真正的人在根本上是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人的关系领域是“现在世界的精神的光天化日”。“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因此,人的本质的一切异化都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因此,对异化的、对象性的本质的任何重新占有,都表现为把这种本质合并于自我意识:掌握了自己本质的人,仅仅是掌握了对象性本质的自我意识。因此,对象之返回到自我就是对象的重新占有。”[41]
可见,黑格尔的否定性辩证法是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以一种“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形式表达了人类实践活动和历史运动的辩证法。“由于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