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離合真邪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經言氣之盛衰,左右傾移,以上調下,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寫於榮輸,余知之矣。此皆榮衛之傾移,虛實之所生,非邪氣從外入於經也。余願聞邪氣之在經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岐伯對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
宿,謂二十八宿。度,謂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經水者,謂海水、涇#9水、渭水、湖水、沔水、汝水、江水、淮水、漯水、河水、漳水、濟水也。以其內合經脈,故名之經水焉。經脈者,謂手足三陰三陽之豚。所以言者,以內外參合,人氣應通,故言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足太陽外合於涇水,內屬膀胱;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足厥陰外合於沔水,內屬於肝;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涌而隴起。
人#10經豚亦應之。
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淳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
循循然,順動貌。言隨順經脈之動息,因循呼吸之往來,但形狀或異耳。循循一為輯輯。輯,救倫切。
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
大,謂大常平之形診。小者,非細小之謂也,以其比大,則謂之小,若無大以比,則自是平常之經氣耳。然邪氣者,因其陰氣則入陰經,因其陽氣則入陽脈,故其行無常處也。
在陰與陽,不可為度,
以隨經脈之流運也。
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逢,謂逢遇。遏,謂遏絕。三部之中,九候之位,卒然逢遇,當按而止之,即而寫之,逕路既絕,則大邪之氣無能為也。所謂寫者,如下文云:
吸則內針,無令氣性,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日寫。
按經之旨,先補真氣,乃寫其邪也。何以言之?下文補法,呼盡內針,靜以久留。此段寫法,吸則內針,又靜以久留。然呼盡則次其吸,吸至則不兼呼,內針之候既同,久留之理復一,則先補之義,昭然可知。《針經》云:寫日迎之,迎之意,叉持而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出針,疾氣得泄。補日隨之,隨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悔#11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則補之叉久留也。所以先補者,真氣不足,針乃寫之,則經不滿,邪氣無所排遣,故先補真氣令足,後乃寫出其邪矣。引,謂引出。去,謂離穴。侯呼而引至其門,呼盡乃離穴戶,則經氣審以平定,邪氣無所拘留,故大邪之氣,隨針而出也。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也。大氣,謂大邪之氣,錯亂陰陽者也。
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捫循,謂手摸。切,謂指按也。捫而循之,欲氣舒緩。切而散之,使經脈宣散。推而按之,排蹙其皮也。彈而怒之,使脈氣膜滿也。抓而下之,置針準也。通而取之,以常法也。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則推而按之者也。謂蹙按穴外之皮,令當應針之處,針已放去,則不破之皮。蓋其所刺之門,門戶不開則神氣內守,故云以閉其神也。《調經論》曰:外引其皮,令當其門戶。又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王引《調經論》文,今詳非本論之文,傍見《甲乙經針道篇》。又日已下,乃當篇之文也。捫,音門。抓,側交切。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
呼盡內針,亦同吸也。言必以氣至而為去針之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也。《針經》曰: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去之勿復針。此之謂也。無問息數以為遲速之約,要當以氣至而針去,不當以針下氣未#12至而針出乃更為也。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諭人事於侯氣也。暮,晚也。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
適,調適也。護,慎守也。言氣已平調,則當慎守,勿令改變,使疾更生也。《針經》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此其義也。所謂慎守,當如下說。新校正云:詳王引《針經》之言,乃《素問寶命全形論》篇文,兼見於《針解論》耳。
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正言也。外門已閉,神氣復存,侯吸引針,大氣不泄,補之為義,斷可知焉。然此大氣,謂大經之氣流行榮衛者。
帝曰:候氣奈何?
謂侯可取之氣也。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
《繆刺論》曰:邪之客於形也,叉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
故云去絡入於經也。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
以周游於十六丈二尺經脈之分,故不常在於所侯之處也。
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衝而寫之。
衝,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然氣在太陽,則太陽獨盛;氣在少陽,則少陽獨盛。夫見獨盛者,便謂邪來,以針寫之,則反傷真氣。故下文曰: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經氣應刻,乃謂為邪,工若寫之,則深誤也,故日其來不可逢。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寫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
不悟其邪,反誅無罪,則真氣泄脫,邪氣復侵,經氣大虛,故病彌蓄積。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已隨經脈之流去,不可復追召使還。
不可挂以髮者,待邪之至時而發針寫矣,
言輕微而有,尚且知之,況若涌波,不知其至也。
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
言不可取而取,失時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血氣已虛。盡字當作虛字之誤也。
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挂以髮,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機者動之微,言貴知其微也。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
視有血者乃取之。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
言邪之新客,未有定居,推針補之,則隨補而前進,若引針致之,則隨引而留止也。若不出盛血而反溫之,則邪氣內勝反增其害,故下文曰: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
盛者寫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則其法也。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臧者,審其病藏以期之。
氣之在陰,則候其氣之在於陰分而刺之;氣之在陽,則侯其氣之在於陽分而刺之,是謂逢時。《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也。積刻不已,氣亦隨在,周而復始。故審其病藏,以期其氣而刺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日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 工不能禁也。
禁,謂禁止也。然候邪之處尚未能知,豈#13復能禁止其邪#14氣耶。
銖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長。
識非精辯,學未該明,且亂大經,為氣賊,動為殘害,安可久乎?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非惟昧三部九候之為弊,若不知四時五行之氣序,亦足以損絕其生靈也。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寫之,其病立已。
再言之者,其法必然。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文卷之十九竟
#1咸:顧本作『喊』。
#2亦:顧本作『一』。
#3定:原脫,據顧本補。
#4之:顧本作『知』。
#5氣:『氣』下原有『血』字,據顧本刪。
#6氣:顧本作『氛』。
#7雲:原作『能』,據顧本改。
#8惟博:原作『推傅』,據顧本改。
#9涇:顧本作『瀆』。
#10人:原作『大』,據顧本改。
#11悔:原作『海』,據顧本改。
#12未:原作『水』,據顧本改。
#13必豈:原作『病』,據顧本改。
#14邪:原作『候』,據顧本改。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