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贝佐斯的书(3)
贝佐斯认为,雇佣最优秀和最聪明的员工是公司走向成功的保证。数年来,他亲自面试了所有有潜质的应聘者,并询问他们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的成绩。他宣称:“每次招募员工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要一个比一个水平高,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人才储备的标准提高。”这又一次展现了杰夫主义风格。这种风格引起了不少的摩擦。当亚马逊成长壮大时,急需更多的人才,老员工都把自己的朋友介绍来,其中不乏有所成就的人。像在萧氏公司一样,贝佐斯喜欢向应聘者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像“美国有多少座加油站”,以此来测试员工的思维能力。贝佐斯不需要正确答案,只是让员工展示其创新能力,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一位有潜力的应聘者想在工作与家庭之间寻找平衡,那他就大错特错了,贝佐斯肯定会把他拒之门外。
保罗·戴维斯对此持怀疑态度。当时,他在亚马逊年薪6万美元,期权价值不定,医疗保险也不完善,而且医保费用扣除率很高,还有近乎疯狂的工作节奏。戴维斯说:“我们看着他问,公司这样的财务背景如何能吸引人才。公司没有收入,未来预计也不会有太高的收入,我在这里看不到任何吸引力!”
渐渐地,CEO向他的员工展示了真实的自我,感染人的大笑、秃秃的头顶和神经质的举止。他异乎寻常地自信,比想象中还要固执。他近乎偏执地认为,员工都要不知疲倦地卖命,并且经常要大发豪言壮语。他一直雄心勃勃,但却行事谨慎,一些计划有时甚至连卡芬都蒙在鼓里。
当他的计划泄露出去时,这些计划肯定已不是什么宏伟计划。虽然在创业初期,公司的目标主要是经营图书,但据戴维斯回忆,贝佐斯想建立“第二个西尔斯”,即一家在零售业占据主要地位的常青树。爱好独木舟的拉夫乔伊记得,贝佐斯曾告诉他,总会有那么一天,网络上不仅销售关于橡皮艇的图书,还要销售橡皮艇、订阅橡皮艇杂志并预定橡皮艇之旅——跟运动有关的一切东西都能买到。
拉夫乔伊说:“我想他是疯了,当时我们提供了150万种图书,但只有120万种图书可供订购。当时都是从Baker&;Taylor那里订购图书,我们仓库里只有40本书。”
贝佐斯有时还是个让人扫兴的人。有一次,技术人员们开发了一个叫Rwerich的数据库指令,用来跟踪每天的购买量以及公司所有的订单量。他们痴迷于这些不断增长的数字,在疯狂工作的一天中,这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刻。贝佐斯最终命令他们停止这样做,因为这给服务器增加了更多的压力。当亚马逊第一次突破单日5000美元的订单时,拉夫乔伊建议搞个聚会,贝佐斯也没答应。他说:“将来会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我不想这样庆祝。”
1996年初,这家年轻的公司已经扩展到Color Tile大楼之外。在此之前,员工们挤在3间小屋里,每间屋只有4张用门拼成的桌子,地下室里堆满了书。卡芬、戴维斯和贝佐斯一道,想在华盛顿湖附近的工业区寻找一间更宽敞的办公室。戴维斯回忆道,贝佐斯从每栋楼走出来时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些地方都太小。他想找一处能跟上公司扩张趋势的办公场地。
那年的3月,亚马逊终于搬到了一栋较宽敞的办公楼,在几个街区以外是一个比较宽敞的仓库。新办公室紧邻佩科斯,这是一处著名的烧烤区域,每天早上10点钟左右,一阵阵令人垂涎的烤肉香就会飘进仓库。
但有一位老员工没有跟他们走,这就是后来开源软件开创者保罗·戴维斯,他对亚马逊强制执行“一键下单”(1-Click)提出批评,他告诉贝佐斯,他想多陪陪刚出生的女儿。由于他离开亚马逊太早,因此不能认领股票期权,从而错失了不少钱。几个月以后,他正要变卖家产时,不慎割掉了大拇指尖,他特别强调,这是由于失误造成的。贝佐斯和汤姆·舍恩霍夫到医院探望了他。
戴维斯是土生土长的伦敦人,因此不买贝佐斯的帐。他在斜睨这位工作狂时也注意到。贝佐斯当时已经改变了“在三种工作方式中进行选择”的激励语句。过去在贝尔维尤的车库里工作时,贝佐斯曾对卡芬和戴维斯说:“你们可以超时工作、勤奋工作、动脑工作,但在亚马逊,你只需三选二。”现在,这位年轻的CEO(首席执行官)已经改变了措辞:“你可以超时工作、勤奋工作、动脑工作,但在亚马逊,你不能三选二。”
戴维斯的本田思域车的保险杠上贴着“杀死你的电视”几个字,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离开,贝佐斯当时在停车场的地上铺了一块油布,把一台老旧的电脑主机和键盘放在上面。他交给戴维斯一把大锤,然后拍下他砸烂电脑的全过程。后来,戴维斯一直保存着这台电脑的Esc键。
到1996年的第一周,亚马逊月收入已经增长了30%到40%,这样疯狂的增长率使他们的计划赶不上变化。后来,当员工尽量回忆当时的销售数据,发现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数字和他们的记忆有所出入。没人知道谁能应对得了这样的增长速度,只能随着发展的脚步来即时制定计划。
那年春天,在美国出版协会的年会上,兰登书屋(Random House)的董事会主席阿尔伯托·维塔利(Alberto Vitale)接受《华尔街日报》的采访时说,新型的网络书籍销售在整个太平洋西北地区引起轰动。几周后,亚马逊登上了《华尔街日报》头条新闻:“华尔街上的奇才是如何发现网上售书秘诀的?”贝佐斯模糊不清的画像也第一次出现在美国最大的财经报纸上。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亚马逊的每日订单量保持了两倍速度的增长。现在世人都知道了亚马逊网站的存在,规模堪与当初国内最大规模的书店连锁巴诺以及鲍德斯比肩。
随着100万美元资金的注入,公司升级了服务器和软件,更重要的是,它又开始招募员工了。贝佐斯把大量新招募的员工分配到客服部、仓库和卡芬的技术部。他开始建立编辑团队——作者和编辑会为网站设计留言板,为的是吸引回头客。团队的宗旨是使亚马逊成为最权威的网上图书信息源,并用精炼的文学语言来复述这家个性化书店的信誉度。刚晋升主编的苏珊·本森说:“我们正鼓励顾客在计算机上使用信用卡,当时这个想法非常超前。编辑团队不仅要营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还要让顾客欣然接受这一想法:电脑另一端的人也值得信赖。”
那年夏天,公司实行了第一项创举:当其他网站把顾客链接到亚马逊来购书时,允许该网站赚取一笔费用。亚马逊为这些授权网站的推荐行为支付8%的佣金。这种联手项目并非是第一个,但它的确是最卓越的创见,并且协助孵化了一年数十亿美元的产业,这就是联合营销。从一开始,这种模式就使亚马逊把它的触角伸到各个网站,以在竞争来临之前确立自己的地位。
那年春天,由于公司在招聘员工、购置设备和扩大服务器空间上花费巨大,贝佐斯决定发行风险基金。他开始与位于波士顿的泛大西洋资本集团(General Atlantic)谈判,他的合作伙伴给他的公司估值1000万美元。对于一个刚刚步入正轨的公司而言,这个估值非常合理,它那年的销售额为1570万美元,亏损为580万美元。约翰·杜尔在蜚声国际的硅谷风险投资公司凯鹏华盈公司(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Byers)中是一位合伙人,他在得知了亚马逊当时的情况后,立即动身飞往西雅图进行拜访。
杜尔说:“我走进那扇门时,这家伙大笑着,浑身充满活力,健步迈下台阶。在那一刻,我有一种想和杰夫做生意的冲动。”杜尔曾经成功注资过网景公司和直觉公司(Intuit)。贝佐斯把他介绍给麦凯奇和卡芬,并带着他参观了仓库,所有要发的货都整齐地码放在门桌上。当杜尔问到一天的交易量时,贝佐斯正在看电脑,他在UNIX操作系统提示旁发了一个Grep指令,立即搜索出一串数据,展示了其技术的娴熟程度。这令杜尔大开眼界。
接下来的几周里,凯鹏华盈公司与泛大西洋资本集团一直针对投资事宜展开竞争,由此把亚马逊的市值拉升到连贝佐斯都没有想到的高度。贝佐斯之所以把凯鹏华盈列为备选名单,是因其在技术领域的声誉。凯鹏华盈公司投资800万美元,并获得了公司13%的股权,市值约在6000万美元。作为交易条件,凯鹏华盈公司想让公司一位年轻员工加入亚马逊董事会,贝佐斯坚持让杜尔自己加入董事会。杜尔的直接参与,会为任何一家新科技公司赢得大众的信任。
贝佐斯的大脑中突然又产生了灵感。为了获得历史上最低价格的所有权,利用大众对硅谷互联网发展的乐观预期并营造一种特殊的投资环境是非常有益的。杜尔对互联网的乐观预期,以及贝佐斯对市场看涨的信心使两人雄心勃发,并开始酝酿扩张计划。贝佐斯不仅要建网上书店,还要建立第一家长期的互联网公司。杜尔说:“杰夫思路非常宽,但要进入资本世界需要的是能力。”詹姆斯·马库斯(James Marcus)是编辑团队的一位员工,对此也持相同的观点,在2004年的《亚马逊回忆录》(Amazonia)中提到:“凯鹏华盈公司的投资就像一剂兴奋剂,触发了贝佐斯的创业激情,他比以前更加有信心了。”[12]
员工们很快又听到了一个新的名词:“扩张优先”(Get Big Fast)。贝佐斯解释说,这意味着公司越壮大,就越能从批发商英格拉姆、Baker &;Taylor那里拿到低价货物,渠道能力就会越强。公司成长越快,就能进军更多的领域,那么就有资格加入电子行业前沿领域,并参与树立新品牌的角逐。贝佐斯再一次强调了紧迫性:领先的企业现在要保持这种紧迫的状态,只有保持领先地位才能为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当然,这意味着亚马逊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加倍努力。今后就没有任何公休日可言了,包括周末。苏珊·本森说:“没有人说过你不能休周末,也没有人认为你可以休周末。”埃里克·本森补充道:“任何一项工作都有冷冰冰的最终完成期限。”
在仓库里,这个不断壮大且博采众长的团队正在加速处理顾客雪片式的订单。一位亚马逊正式员工对一位临时工说:“来点刺激的。”这位满身珠光宝气、文身染发的员工做出了回应,他每天在佩科斯附近的仓库里没日没夜地工作,不时轮流播放一些音乐,音乐通过一个硕大的音箱播放出来。这些音乐中包括大约300磅体重的男中音歌唱家高唱的俄罗斯咏叹调,声音弥漫在整个仓库里。
克里斯托弗·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是一位23岁的仓库临时工,前臂上刻着带有中国字的刺青,14年来,他在公司的不同岗位轮换工作。他每天凌晨4点半钟起床,然后骑车去上班;6点半钟把英格拉姆公司的送货员放进来;经常工作到深夜,拼命地打包,接发顾客的邮件;下班前,在仓库里喝上几瓶啤酒,然后蹬车回家。他说:“每天支配我大脑的就是……跑。周围是堆成山的纸板箱和包装材料。”
史密斯如此拼命地工作,连着8个月不休息,甚至把他浅蓝色的标致旅行车都忘了。车停在了西雅图国会山附近的公寓旁。可想而知,他的车会遭遇什么命运。他的公寓门外后来堆了一摞信函,有一天,他撕开一封信函一看,里面一连有好几张罚单;还有一张通知单,告知他汽车已经被拖走了;还有几张拖车公司的警告函;最后一张是通知他,车已经以700美元的价格给拍卖了,而他尚有1800美元的汽车贷款没还清。这件事还影响到他的信用级别。但当时他也顾不了这些了。
史密斯说:“一切生活都好像凝固了,你被困在一个类似于琥珀的盒子里。但在那个琥珀里,你需要疯狂地工作,任何人都难以想象。”
埃里克和苏珊每天来亚马逊上班时,会把威尔斯种矮脚狗鲁弗斯也带着。因为两人每天工作时间太长,贝佐斯允许他们把狗带来。在SoDo办公区时还没问题,然而,1996年夏末亚马逊搬到了市中心的一处办公楼,公司不得已把鲁弗斯委托给新的房东。这条狗非常友善,喜欢趴在会议室里,偶尔也会感到肠胃不适,因为员工给它喂食太多了,它成了公司创业初期的吉祥物。有一个迷信的说法,如果它的爪子敲击键盘,就意味着公司会有新的起色。虽然它早已去世,但现在亚马逊在西雅图园区还有一栋办公楼以它的名字命名。似乎贝佐斯有一种怀旧情结,一栋楼命名为菲奥娜(Fiona),这是最初的电子阅读器Kindle的名字;另一栋楼叫奥比多斯(Obidos),这是谢尔·卡芬对公司原来计算机设施的称谓,是根据巴西的一座城市命名的,此处有多条支流汇入亚马逊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