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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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金斯敦。——早期英国史的有益评论。——观察橡木雕的教育意义和普遍生活规律。——小斯蒂文斯的悲剧。——有关古董的冥思。——我忘了正在掌舵。——有趣的结果。——汉普顿宫迷宫。——哈里斯做向导。

那是个很美的早晨,约摸在春末夏初之际,草叶由雅致的浅绿转为深绿;年岁像一位美丽的少女,在陌生的震颤中苏醒,逐渐蜕变为一名熟妇。

古雅的金斯敦小街,一路延伸到水边,沐浴着闪耀的阳光,风景如画,闪亮的河水载着驳船前行,木制拖船道的对岸是修剪整齐的别墅群,哈里斯一袭橘红救生衣,唧唧哝哝地摇着桨,远处可以瞥见灰暗古旧的都铎王宫,上述这些构成一幅和煦的图画,如此明亮而沉静,生动又平和。那天早些时候,我感到自己朦朦胧胧进入了冥思。

我思索着金斯敦,或者“肯宁斯顿[1]“,撒克逊”陛下“称王的那些时日,它还叫这个名字。凯撒大帝涉水而来,罗马军团安营扎寨在高地的斜坡上。凯撒,像多年之后的伊丽莎白一样,似乎曾在每个地方驻足:但他比我们的女王贝斯更值得尊敬;他从不在酒馆投宿。

我们的童贞女王[2]十分迷恋酒馆。伦敦方圆十英里内任何景点的酒馆,女王陛下要么曾经拜访过,要么小憩过,或者休息过。现在我不禁好奇,假使哈里斯翻开新的一页,成了一个大圣人,比如说成为首相,那么待他去世之后,人们大概会在他光顾过的酒馆挂起类似这样的牌子:“哈里斯曾于此畅饮苦啤一杯;”“哈里斯于‘88年’夏在此痛饮两杯苏格兰冰酒;”“哈里斯于1886年十二月被驱逐此地。”

不,那就多的数不清了!倒是那些他从没去过的酒馆可能会流芳百世,“只有伦敦南部的酒馆哈里斯未曾踏足!”人群会比肩接踵,赶去看看那里到底怎么了。

可怜懦弱的埃德威王[3]一定十分痛恨肯宁斯顿!加冕礼对他来说过于宏大了。大概塞满糖霜李子的野猪头并不合他的意(我知道那玩意儿不合我意),也许雪梨酒和蜂蜜酒他也喝够了;于是他悄悄溜出那喧闹的狂欢,去和他的挚爱埃尔吉瓦[4]偷赏片刻宁静的月色。

也许,他们曾手牵手地向窗外远眺,观赏那平静的月光泻满河面,而远处嘈杂的大厅里不时漂来模糊的狂欢声,并爆发出阵阵喧闹和骚动声。

后来,野蛮的奥多[5]和圣邓斯坦[6]闯进了这间安静的屋子,用粗鲁的语言呵斥甜美的王后,又将可怜的埃德威拖进了吵吵嚷嚷的醉汉中去。

多年以后,随着战斗之乐的没落,撒克逊王和撒克逊的狂欢也一并被埋葬了,金斯敦的辉煌一度消逝,之后它又因汉普顿宫被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启用为皇宫而再度崛起,皇家驳船被紧紧地系在河边,身着鲜艳斗篷的时髦小伙儿们一个个趾高气扬,他们走下水上台阶喊道:“这是什么渡船哟!该死啊,天哪。”

许多周围的老房子诉说着金斯敦作为皇家行政区的那些岁月,贵族和朝臣们曾居住于此,与他们的国王比邻,通向皇宫大门的那条长长的马路上,整日充满蹄铁愉悦的叮当声、驯马的欢腾声、丝绸和天鹅绒的沙沙声,以及一张张漂亮的面孔。又大又宽敞的房子里装着气派的凸窗、花格窗,巨大的壁炉和三角形的屋顶,无不透露出那个时代的气息——那个紧身衣裤、珍珠镶边胸衣、宣誓复杂难懂的时代。这些房子崛起于“人类最会建造房屋”的时代。那些坚硬的红砖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坚固,而橡木做的楼梯也不会在你轻声走下时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说起橡木楼梯,我想到了金斯敦的一座房子,那里有一架精雕细琢的橡木楼梯。它现在被改建为市场里的一间商店,但一眼看去便知它曾是某位名门望族的宅邸。我有个住在金士敦的朋友,有天他为了买帽子进了那间店,进去后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掏钱买下了帽子。

店主(他认识我朋友)起初很吃惊;但很快平复下来,觉得自己需要做些什么来招揽更多这样的生意,于是主动问我们这位慷慨的客人愿不愿意参观一下古朴雅致的橡木雕。我朋友欣然应允,于是店主带他穿过店铺,踏上房间里的那架楼梯。楼梯的栏杆设计得别具匠心,整面墙都由橡木镶嵌,手艺精湛得堪比皇宫。

登上楼梯,他们进入了客厅,那是个宽敞明亮的房间,装饰着一种蓝底壁纸,令人赏心悦目。不过整个房间并无任何特别之处,我朋友纳闷为什么带他来。店主来到壁纸前,轻拍了一下墙壁。墙壁发出木头的声音。

“是橡木,”他解释道。“上至天花板,全部由橡木雕成,和楼梯上的木雕一模一样。”

“但是,我的老天哪!朋友,”我的朋友惊讶道;“您不是说您用蓝墙纸把这些木雕都给糊上了吧?”

“正是如此,”那人答道:“这工程可没少花钱。当然啦,必须先把壁纸全部做得和木雕相称。现在这房间看起来舒服多了。以前可压抑得要命。”

我不能说错全在他(这无疑让他释去重负)。他觉着,尽量像普通人一样轻松地过日子,而不是变成那种开老古玩店的疯子,他这么想也有些道理。如果就是随便看看,橡木雕确实很美,但对于那些并不十分热爱的人来说,真住在里面就是另一番感受了。就像住教堂一样。

不,这件事的可悲之处在于,他一点也不喜欢橡木雕,却拥有一间全部由橡木雕装的客厅,而那些真正喜欢橡木雕的人,却不得不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拥有。这大概是世间真理。谁人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身在围城的人想出去;围城之外的人又哭着喊着要进来。穷人没钱养他们那八个可爱的孩子,有钱的老夫妇死后却没有子嗣来继承他们的巨额财富。

有的姑娘有恋人。有的姑娘单相思。她们说宁愿他们消失,说烦他们,她们问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去找那个上了年纪又平淡无奇的单身姑娘史密斯小姐或者布朗小姐呢?她们才不需要恋人呢。她们从没打算结婚。这些事情不能细想;想多了让人伤心。

我们学校有个男孩,我们叫他桑福德或者默顿。他的真名叫斯蒂文斯。他是我见过的最用功的小子。我相信他真的很爱学习。他曾因熬夜在床上读希腊文而招致唾骂;法语的不规则动词也不能打击他的学习热情。他反常古怪的行为让他的父母颇为骄傲,学校也如获至宝;他渴望赢得奖励,长大后成为一个聪明的人,他脑残。我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生物,但是我没恶意,我就想告诉你,他好似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

呃,那孩子大约一周生两次病,所以他不能上学。要说生病好手,舍那个桑福德或者默顿其谁。方圆十里之内有什么疾病传播,他准会得上,而且病得厉害。他会在三伏天得气管炎,在圣诞节得枯草热。六个星期不下一滴雨的时段,他却会得风湿;他在十一月份的雾天出个门,回来的时候却中暑了。

有整整一年,他们都得给他吸笑气,可怜的孩子,他们还拔光了他的牙,并给他戴上一副假的,因为他牙疼得太厉害;牙疼之后又转为神经痛和耳痛。他的感冒从没好过,除了一次持续九个星期的猩红热;他还总生冻疮。1871年的霍乱时期,我们的四邻身体倍儿棒。整个教区只有一个人没有幸免,那就是小斯蒂文斯。

他生病时不得不卧床,以鸡肉、奶油东,还有温室栽种的葡萄为食;尽管如此,他仍会躺在床上抽泣,因为他们不让他做拉丁语练习,还把他的德语语法书拿走了。

而我们这些孩子,宁可用十个学期的校园生活来换取一天生病的时光,我们从不奢望家长为我们骄傲一次,却顶多得个落枕。我们在大风天游手好闲,却精神焕发;我们不择食地往肚子里填塞各种东西想生个病,结果只是变肥了,而且还越吃越有胃口。使劲浑身解数还没生病,学校就放假了。假期开始的头一天,我们就患上感冒、百日咳和各种小病,病情一直延续到再次开学。但就算费劲心思希望那病不要好转,我们的身体依然还是会突然康复,而且好的不得了。

这就是生活;束手无策,水深火热。

回到橡木雕的问题上来,我们的先辈一定对艺术和美学有着非凡的眼光。不然怎么所有当代的艺术宝藏都是三四百年前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呢。现在我们视若珍宝的老汤盘、啤酒杯和熄烛器,到底是真的有内在美,还是时代的光环赋予魅力呢。“蓝古董”经常被我们用作墙上装饰,可搁在几个世纪以前,他们就是普通家用的锅碗瓢盆;还有现在我们递予朋友们传看的粉色牧羊人和黄色牧羊犬,装得很懂行的他们一阵唏嘘,可它们不过是十八世纪母亲哄婴儿用的普通壁炉装饰品。

未来也是这样吗?当代的宝藏总是往昔廉价的小玩意儿?我们那些成排画着柳木图案的正餐盘会不会被2000年的人们摆上壁炉架作装饰品,可真那样的话不奇怪吗?镶金边和绘着漂亮金色花(不知道是什么花)的白杯子,被我们的莎拉·金斯不小心打破的那个杯子,会不会被小心翼翼地修补后,安放在墙上的托架里,被女主人精心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