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租住的房间里摆着一只瓷狗。它周身是白的,眼睛是蓝的,鼻子淡红,带斑点。它的头痛苦地挺立着,表情友善得有些低能。我本人可不怎么喜欢它。作为一个艺术品,我要说它让我十分不快。朋友们轻率地戏弄它,甚至我的女房东本人也不喜欢它,找了个借口说,把它摆在那儿是因为婶婶送礼盛情难却。
但200年以后,这狗很可能重见天日,折了腿,或者断了尾巴,被当作古董瓷器卖掉,放进玻璃陈设柜里。人们将纷纷驻足观赏。他们会惊叹那鼻尖颜色的深度,猜测断了的那截尾巴是多么漂亮。
这个时代的我们,欣赏不了那只狗的美。我们太熟悉它了。就像日落和日出:我们一点也不为它们的可爱而惊叹,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再普通不过。再普通不过的还有那只瓷狗。2288年的人们会为它议论纷纷。这种狗的制作工艺会失传。我们的后辈会好奇究竟怎么造出这只狗,并对我们的聪明才智大加赞赏。我们会被亲切地称作“兴起于十九世纪,并且制造出那些瓷狗的伟大的老艺术家。”
大女儿在学校学的“刺绣”会被称作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织锦”,几乎算得上无价之宝。现在路边的小酒馆里使用的蓝白马克杯,到了那时,无论是摔破了的还是带着缺口的,都会被搜出来,按重量和黄金等价买卖,富人会用它们做红酒杯;日本来的游客会买下这些逃过破碎之劫的“拉姆斯盖特[7]的礼物,”和“马尔盖特[8]的纪念品,”并把它们作为英国古玩带回江户[9]。
这时哈里斯扔掉了桨,站起身离开他的座位,躺倒在地,把腿伸向空中。蒙特莫伦西嚎了两声,打了几个滚,放在顶上的食品篮跳了起来,东西洒落满地。我很是吃惊,但是没发脾气。我和颜悦色地问道:
“喂喂!这是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为什么——”
不,转念一想,我不能再重复哈里斯的话了。我承认我兴许用了责怪的口吻;但是语言暴力和粗鲁表达是不可原谅的,尤其是对一个像哈里斯一样有着良好教养的人来说。其实我发现是我自己分心了,于是忘了正在做的事情,大家都很容易理解吧,这件事就是掌舵,忘了这事的结果就是我们深深地陷在了拖船道上。一时难辨哪里是我们,哪里是米德塞克斯[10]河岸;不过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分清了,于是各自散开。
哈里斯说他活干得够多了,提出应该由我接手;于是上船后,我又跳出来,拖着船跑过汉普顿宫。那沿河的宫墙可真长啊!每次经过,我只要望它一眼,心情就好得不得了。多么柔和、明亮又亲切的老宫墙啊;这风景多么宜人,地衣缓缓攀上墙头,在那里渐渐生出青苔,害羞的幼藤在这里悄悄窥视着忙碌的河面,肃穆的老常春藤齐聚在墙下!老宫墙每隔十码就换五十种明暗、色彩和色调。如果我可以描画,并且知道怎么上色,我得速写出一幅多么可爱的老宫墙之图呀。我总认为我会爱上汉普顿宫里的生活。那里看起来安宁祥和,而且早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出现之前,在这亲爱的老地方漫步实在很惬意。
但要真让我住在那里,我倒也不太乐意。那里的傍晚简直无聊压抑得可怕,当你的灯在装饰华丽的墙上打出神秘的暗影,当远处的脚步声回响在清冷的石廊,当那声音渐渐迫近,又慢慢消失,所有的一切都恢复成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你自己的心跳。
我们男男女女都是太阳的子民。我们热爱光明,热爱生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股脑地往城市里钻,而乡下却年复一年地荒凉了。阳光下——白天的时候,大自然活泼地围着我们忙碌,我们十分向往深山老林:但当夜幕四合,大地母亲沉沉入睡,我们却醒着的时候,噢!这世界看起来是多么孤独啊,我们怕极了,像孩子在死寂的房子里一样。我们坐着啜泣,渴望见到点着油灯的街道,听到人类的声息,体会生命的悸动。当模糊的树林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时,我们在巨大的沉静中感到如此无助和渺小。那里有很多幽灵,他们的轻叹令我们如此悲伤。让我们在大城市相聚,升起如一百万汽灯般明亮的巨大篝火,尖叫欢歌,并获得勇气吧。
哈里斯问我是否进过汉普顿宫的迷宫。他说他曾进去给别人带过路。他在地图上研究过路线,简单得傻子都懂——都不值两便士的门票。哈里斯说,他觉得地图的发明就是个恶作剧,因为真正的迷宫和地图画的大相径庭,那地图只能让人迷路,哈里斯带去的是他的乡巴佬堂兄。他说:“我们这就进去,这样你就能吹嘘你去过那里了,不过迷宫走起来实在简单。称那地方为迷宫简直荒唐。碰到拐弯你就向右转。我们走上个十分钟就能出来,然后咱们去吃午餐。”
他们进去不久就遇到了一群人,那些人在里面已经待了三刻钟,一个个急不可耐。哈里斯对他们说,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尾随他走;他刚进来,转个身走,很快就能出去。他们说他真是个好人,于是跟在他后面走起来。
他们一路又带上了其他想尽快出去的人,最后迷宫里所有的人都加入了队伍。那些人原本了无希望,包括进出这个迷宫,包括重见家人和朋友,但他们在见到哈里斯和他的组织后,重新鼓起了勇气,加入了队伍,并祝福他。哈里斯说他看那儿约莫有20个人跟着他;有一个女人抱着小孩,整个早上都困在里面,因为怕和哈里斯走散,她坚持要搀着他的胳臂。
哈里斯继续右转着走,但看起来前路漫漫,他堂兄说他觉得那迷宫大得出奇。
“噢,这是欧洲最大的迷宫之一,”哈里斯说。
“是吧,一定是的,”堂兄回答道,“因为我们至少已经走了两英里。”
哈里斯自己也开始感到奇怪,但是他继续硬撑,直到后来他们走过路边一个半便士的面包时,哈里斯的堂兄发誓说他七分钟前就注意到了这个面包。哈里斯说:“噢,根本不可能!”但是抱小孩的女人却说,“完全有可能,”因为那是在遇到哈里斯前,她亲手从小孩那里拿来扔在地上的。她又加了一句,说,她希望从没碰见过哈里斯,觉得他是个骗子。这把哈里斯惹火了,他拉出那张地图,解释自己的理论。
“如果你知道我们身在何处,”组织里有人说,“那地图可以带我们走出去。”
哈里斯并不知道现在所处的位置,他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掉头回到入口,然后再走一遍。再走一遍嘛,大家的热情并不是很高;但是掉头回到入口这部分的建议获得了一致通过,所以他们掉转头,继续跟着哈里斯,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又过了十多分钟,他们发现自己来到了迷宫中心。
起初哈里斯想将计就计;但那群人看起来不好惹,他只好说这是个意外。
不管怎样,他们还得从那里出发。而现在知道了自己的方位,再次参考地图后,事情看起来豁然开朗,他们第三次出发了。
三分钟后他们又绕回中心。
之后,他们再也到不了别的地方了。不管他们怎么转弯,最后都回到中心。最终规律形成,许多人停在那,等着别人转个圈再重逢。哈里斯又拿出地图,但地图再现引起了公愤,他们叫他去用自己的头发把地图卷起来。哈里斯说,那时他不禁觉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自己成了过街老鼠。
最后大家都疯了,歇斯底里,盼着管理员能听到。管理员从外面顺着梯子爬了进来,冲着他们的方位喊。但这会儿他们全都晕头转向不知所以了,于是管理员让他们停在原地,他这就找过去。他们挤成一团,等待着;管理员爬下梯子过来了。
不巧他是个初来乍到的年轻人;他进来后居然找不到他们,于是他兜起圈子,然后他也迷路了。他们不时从树篱的另一边瞥见他的身影,他也能看到他们,等上个五分钟,他就又在同一地点再次出现,问他们刚才去了哪里。
他们只好继续等,熬到老管理员们用完晚餐回来了才被解救出去。
哈里斯说,就他走过的那些路段来说,他觉得那迷宫还不错;我们说好在回去的路上要试图说服乔治,让他也进去一次。
注释
[1]肯宁斯顿(Kyningestun):金斯敦旧称。(译注)
[2]童贞女王(Virgin Queen):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统治英国50年,永生未嫁,宣扬海盗政治,其麾下的大英舰队,雄霸欧洲。(译注)
[3]埃德威王(King Edwy):955年-959年,英国威塞克斯王朝的君主,也作埃德威格王(King Eadwig)。据传他在加冕礼上因与埃尔吉瓦私会,不愿随圣邓斯坦回朝而与其交恶。(译注)
[4]埃尔吉瓦(Elgiva):生卒年不详,埃德威王的配偶。(译注)
[5]奥多(Odo):又作奥达(Oda),卒于958年,10世纪任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译注)
[6]圣邓斯坦(St.Dunstan):909年-988年,格拉斯顿堡修道院院长,伍斯特主教,伦敦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后被追认为圣徒,在埃德威王加冕礼上与埃德威王交恶,于956年遭到流放。(译注)
[7]拉姆斯盖特(Ramsgate):地名,英国港口城市。(译注)
[8]马尔盖特(Margate):地名,英国肯特郡海滨小城。(译注)
[9]江户(Jedo):东京旧称。(译注)
[10]米德塞克斯(Middlesex):英国英格兰原郡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