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人物、史事与传说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4章 四近代学者对“大明”国号的阐释

——和田清、吴晗、杨讷及其他研究这个问题以前东京大学著名学者和田清(1890—1963)为先锋。他在1923年出版的《东洋学报》卷十三第二期首先发表《明の太祖と紅巾の賊》一文,在详叙朱元璋的崛起与韩林儿的白莲教红巾军的关系之后,推论明国号的来历及取义,认为新朝的命名沿承韩氏的宋政权,“大明”之号应该是大宋王朝的转型。他引述《宋史·太祖纪》卷一建隆元年三月壬戌下云:“定国运,以火德王,色尚赤,腊用戌。”接着又引刘辰《国初事迹》记“太祖以火德王,色尚赤,将士战袄、战裙、壮帽、旗帜皆用红色”作为明太祖跟从宋朝开国传统的证据。和田清:《明の太祖と紅巾の賊》,頁278—298.引文见《宋史》卷一, 页6;刘辰:《国初事迹》,页20下—21上。但是和田清后来受到经济史家加藤繁(1880—1946)的影响改变观点,在1931年《史学雜誌》刊佈的《明の国号について》补篇,提出朱元璋可能听从儒生的建议,以儒化的阴阳学观点去定立大明的国号。他引述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天文训》“何谓五星”一则说:“ 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根据此说,朱元璋起兵于南方,从阴阳方位来讲,正是火德炎帝之位,炎帝辅佐“朱明”以统治天下,明朝的国号出此。和田清: 《明の国号について》,《史学杂志》第42编第5号(1931年9月), 页70—75.引文见刘安:《淮南鸿烈解》,《集成》本(长沙商务,1937)卷三,页77.这个论点独树一帜,但未免陷于偏颇臆测,与历史事实不协调,学者多不接受,跟着著名的中国明史学者吴晗便发表阐释明朝国号的《明教与大明帝国》论文。

吴晗首先征引赵翼叙述历朝建立名号的原则,认为朱元璋即帝位后立国号为“大明”无前例可援,官史亦未作解释,事非寻常。因此从元末韩山童率领红巾军起义抗元,韩林儿建立宋国,号小明王的史事探索,指出朱元璋侍奉韩氏政权为红军正统,奉其正朔,至韩林儿死而开国,但登基后隐瞒其起于红军,更讳言曾臣于小明王,故此建立新的名号。“大明”何义,由于官修《元史》及《明太祖实录》隐讳明初事迹,无法可知,只能从记载测度。吴晗因此从韩氏父子的“明王”称号着眼,与历史上的明教连接,谓明王源于明教经典《大小明王出世经》,主张明朝国号出于明教。吴文已见页5注②引;又参《朱元璋传》,页142—143.

这些论点无疑深受法国学者沙畹(Edouard Chavannes,1865—1918)、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王国维(1877—1927)、陈垣(1880—1971)及牟润孙(1908—1989)对摩尼教(Manichaeism)在中国发展的研究所影响。摩尼教为波斯人摩尼(Mani,216—277?)所创,杂糅祅教(Zoroastrianism)、基督教及佛教而成。最高主神为明尊(Father of Light/ Radiance),下有多个明使,摩尼为其一。主要经典为《二宗、三际经》。二宗指明与暗,即善与恶;三际指过去、现在和未来。世界初际明暗对峙,互不侵犯;中际明暗交糅,反复争斗;后际斗争息灭,明暗各归本位。明使在中际奉主召唤出世为明王(Prince of Light/ Radiance),种十二明王宝树,使“教化众生,令脱诸苦”。摩尼随即创设教会、建教堂以管理信徒,成员分教主、传教师、主教、选民、听者五阶级。选民、听者指僧侣与信徒。僧侣需要遵守“三封”和“五令”的戒律始能上天堂。“三封”为口封、手封和胸封,指口、手、思想三戒。“五令”为尊敬圣灵,乐于斋戒,不说谎不杀生不吃肉,遵守洁净安贫的律则,尊敬谦让仁慈。信徒可以结婚及拥有财产,但要遵守“十诫”:不拜偶像,不谎语,不贪,不杀,不淫,不盗,不行邪道巫术,不二见,不惰,每日四时(或七时)祈祷。生活俭朴,纪律极为严格。见沙畹、伯希和著(1911—1913),冯承钧译:《摩尼教流行中国考》(上海商务,1933);王国维:《摩尼教流行中国考》, 《亚洲学术杂志》第11期(1921),页1—12;陈垣:《摩尼教入华考》,《国学季刊》第1卷第2期(1923年4月) ,页203—240;及牟润孙:《宋代之摩尼教》,《辅仁学志》第7卷第1、2期 (1938年12月),页125—146.关于摩尼教的教义,除前注征引论著有关章节,见Samuel N。C。 Lieu, Manichaeism in the Later Roman Empire and Medieval China: A Historical Survey (Manchester, England: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85), chap。1; 林悟殊:《摩尼教及其东渐》(中华,1987)第2篇:《摩尼的二宗三际论及其起源初探》, 页12—34;王见川:《从摩尼教到明教》(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第2章《摩尼与摩尼教》。

史称摩尼教于唐高宗时自回鹘传入中国,具体时间为唐武后延载元年(694),至武宗会昌三年(843)被禁断,改称明教或末尼教。唐末五代明教徒重现,从海道入福建至浙江活动。宋真宗(998—1022在位)时依附道教,典籍被编入《道藏》。徽宗政和四年(1114)一度查禁温州明教斋堂,南宋时明教与佛教及释门秘密会社交流益盛。吴晗推论宋初明教已与佛教之弥勒佛传说及白莲社合流,在元代广泛流传,与渗入弥勒佛的白莲教成为江淮民众蜂起抗元的宗教会社组织,由是演绎韩山童父子创立的宋国与明教的关系为明朝国号作一新解。由于作者当时处于抗战的昆明,图书缺乏,引文皆采自前述旧作,产生不必要的错误。

吴晗首先据《摩尼教残经》、李肇《唐国史补》、《新唐书》及南宋志磐(?—1275)《佛祖统纪》(咸淳五年[1269]成书)等记载,列举明教徒的特征:白衣白冠,斋食,日晚食,屏奶酪,不奉像设,不事鬼神,死则裸葬。又引《宋会要·刑法》及南宋宗鉴《释门正统》(嘉熙元年[1237]成书)谓教徒除摩尼《二宗经》外又诵念佛教经文及绘画佛像。前者列出《讫思经》、《证明经》、《太子下生经》等二十类“道释经藏并无明文该载,皆是妄诞妖怪之言”的经文。后者又出示朝廷查禁之“不根经文”,如《佛佛吐恋师》、《佛说啼泪》、《大小明王出世经》数种(《佛祖统纪》引此)。吴晗以此等“不根经文”为明教经典,不悟其中不少实为释门异端教派的经文(详后)。参林悟殊:《摩尼教及其东渐》,《附录:“摩尼教残石经一”释文》,页217—229;李肇:《唐国史补》(台北:世界书局,1959),页66;欧阳修纂:《新唐书》(中华, 1986)卷二一七下,页6126、6133;徐松编辑:《宋会要辑稿》(中华,1959)《刑法》2:78,页6534; 宗鉴:《释门正统》,《〔大日本〕续藏经》(上海商务,1923)第1辑,第二部,第五册,卷四,页412下—413上; 志盘:《佛祖统纪》,载高楠顺次郎、渡边海旭主编:《大正新修大藏经》(东京:大正一切经刊行所,1924—1932)第2035号,卷三九,页370上。明教被禁始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杜佑(735—812)《通典》引敕称“末摩尼本是邪见,妄称佛教,诳惑黎元,宜严加禁断”。自武宗会昌征讨回鹘屠杀明教徒后,明教便变为秘密结社,攀附佛道以图幸存,教旨暗晦,名称亦改。吴晗据《旧五代史·梁书末帝纪》记贞明六年(920)陈州妖贼毋乙自立“上乘宗”起事,其众“不食荤茹,揉杂淫秽,宵聚昼散”,及《佛祖统纪》称其徒“画魔王踞坐,佛为洗足,云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上乘其上”,认为这是明教与释教大乘、三阶宗派混合的一例。见杜佑:《通典》卷四〇《职官二二》,《十通》本(上海商务,1936),典229下;薛居正等纂修:《旧五代史》卷十《梁书十·末帝纪下》(中华, 1976),页144;志盘:《佛祖统纪》,卷四二,页391上。北宋末至南宋初宋金交战,社会动荡,明教活跃闽浙地区,每与道佛异端秘密会社结合,在地方滋扰生事,官方统称为左道、妖贼、妖教,或举其特点为“吃〔食〕菜事魔”。其时反叛作乱被称为“魔贼”者甚多,著名者为徽宗宣和二年(1120)方腊(?—1121)、吕师囊于睦州、台州起事,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王念经起于信州,绍兴三年(1133)余五婆起事于衢州,及十年(1140)东阳县魔贼起事等。吴晗以此等扰乱者俱为明教徒,又引述方勺(1066—1141后)《泊宅编》记方腊起事“以红巾为饰”,以为系因其教糅杂祆教佛教,祆教之火神色尚红,而佛教净土宗之阿弥陀佛又属红色之故。又谓由于白莲社崇奉阿弥陀佛,认为明教之与白莲社混合或早在北宋时已开其端,并随与出自净土宗之弥勒佛教混合,至元末遂有红巾军之全面爆发反元。见方勺:《泊宅编》(中华,1983)卷五,页28—31;庄绰:《鸡肋编》,《集成》本(上海商务,1936)卷上,页9—10;李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商务,1956)卷三二,页631;卷三四,页667; 卷六三,页1082; 卷六五,页1109; 卷一三八,页2224;卷一六一,页2615.关于方腊起事的研究及有关史料,详Kao Yukung, “A Study of the Fang La Rebellio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24(19621963):1763; idem, “Sources for the Study of the Fang La Rebellion,” ibid, 26(1966):211240.

吴晗摘录高宗时庄绰《鸡肋编》、洪迈(1123—1202)《夷坚志》及陆游(1125—1210)《老学庵笔记》等记载说明明教徒及其在官府禁制下与其他秘密会社结合活动。各作者皆以“吃〔食〕菜事魔”为明教徒的首要标志,如庄绰言“事魔食菜,法禁甚严。……闻其法:断荤酒,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死则裸葬。……其魁谓之魔王,为之佐者谓之魔翁魔母,各诱化人。……亦诵《金刚经》……不事神佛,但拜日月,以为真佛”。见庄绰:《鸡肋编》卷上,页9—10.《宋会要·刑法》记绍兴十一年(1141)敕申明对明教的禁令言:“吃菜事魔,或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者绞,从者配三千里,妇人千里。”《佛祖统纪》引《夷坚志》记明教在闽南活动又言:“吃菜事魔,三山尤炽。为首者紫帽宽衫,妇人黑冠、白服,称为明教会。所事佛衣白,引经中所谓白佛,言世尊,取《金刚经》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以为第五佛。……出家称末魔尼,以自表证。其经名《二宗、三际》……其修持者,正午一食,裸尸以葬。”见《宋会要辑稿》《刑法》2:112, 页6551; 志盘:《佛祖统纪》 卷四八,页431上—431下。吃菜指斋食,魔盖指摩尼,其所描述的诚为明教徒习尚,不过明教徒混杂不少佛门异端宗派结社,故此“吃菜事魔”一词未必尽指活跃其间的明教徒。(见后)事实上,据陆游于孝宗乾道二年(1166)上《条对状》透露,淮南至江西福建一带有数类妖妄邪人,淮南谓之二会子,两浙谓之牟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名号不一,明教尤甚,可见当时处境。见陆游: 《渭南文集》,《丛刊》本,卷五,页7下—9上。宗鉴《释门正统》对南宋时明教与佛教异端宗派共存的情况诋斥至力。《佛祖统纪》于书末《事魔邪党》条描述摩尼、白莲、白云三派下注引《释门正统》言:“此三者皆假名佛教以诳愚俗。今摩尼尚扇于三山,而白云、白莲处处有习之者。大低不事荤酒,故易裕足,而不杀物命,故近于为善。愚民无知,皆乐趋之,故其党不劝而自盛。甚至第宅姬妾,为魔女所诱,入其众中,以修忏念佛为名,而实通奸秽。有识士夫,宜加禁止。”见志磐:《佛祖统纪》,卷五四,页475上。吴晗在未仔细审察史实下随加按语,谓此三派为佛教徒并斥为“事魔邪党”,言其习俗与修行均托于佛教,则三派之混合已久可知,加强其对明教与道佛宗派合流的推论。

吴晗根据《元史·顺帝纪》详述元末弥勒、白莲教徒起事抗元,但由于他对明教在发展中与二教派的合流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以及需要确立大明国号出于韩林儿父子“明王”的称号,他对官史记载韩山童为白莲教徒,宣传“弥勒佛下世”的千禧年宗教口号,及其子林儿被立为皇帝,“号小明王,建国号宋”的史料来源提出独特的解释。首先,《元史》只记载“弥勒佛下世”,未见“明王出世”,而迟至明万历高岱《鸿猷录》及何乔远(1558—1632)《名山藏》始见“弥勒佛下世”与“明王出世”口号连在一起。见高岱:《鸿猷录》,《集成》本(上海商务, 1939)卷七,页12;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崇祯原刊本,1971), 页1上。吴晗由此推想,以为明初官史讳言朱元璋曾臣于小明王,故此隐讳林儿父子倡言“明王出世”。但事实上韩山童倡“明王出世”之说,子林儿继称小明王,则山童生时必以大明王自称,此为韩氏父子本为明教徒,或至少孱入明教成分之确证,而朱元璋承大小明王之后,因亦建国号曰“大明”。此为作者的推理逻辑。不过,《元史》明言韩山童父子为白莲教世家,又何以交代?吴晗前此屡言明教早与弥勒、白莲教合流,故此山童父子为白莲教世家亦可称明王,但作者于此则言《元史》以外,元末明初之私人记载如徐勉《保越录》、权衡《庚申外史》、叶子奇《草木子》及刘辰《国初事迹》记韩氏父子及其徒事迹都称为红军,为红巾,为红寇,为香军,而无一言其为白莲教者。见徐勉之:《保越录》,《集成》本(长沙商务, 1939)卷一,页1;权衡:《庚申外史》,页58—59;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上,页50—51;刘辰:《国初事迹》,页20下—21上。因此,结论是:“《元史》之记,盖明初史官的饰词,欲为明太祖讳,为明之国号讳,盖彰彰明甚矣”,以史官隐讳朱元璋之出于韩氏政权解释记载抵牾之故。

至于朱元璋为何取“大明”为国号?吴晗的推论是朱元璋在得到浙东儒生、豪绅的护持建立王朝后,为笼络宋主红巾军旧部、徐寿辉、陈友谅降将,又为迎合民心,均不能放弃“明王出世”之说。建大明为国号,一以表示其承小明王而起,一以宣示“明王”已出世,使后来者无所借口。此外,吴氏以为“大明”之号,又可从儒家教义(“明”义为光明,礼有祭祀“大明”),或甚至从阴阳五行学说(南方为火,北方属水,朱元璋起于南方,蒙古建都北陲,故此翦灭元朝为以火克水,以明制暗)作解释,满足多方面人士、集团的要求。见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页262;《朱元璋传》,页142—143.吴晗对大明国号的解释虽然推论多于扎实考证,但是颇有新意,有时又能自圆其说,在当时尚在探索阶段的明史研究产生相当震撼,学者甚多接受,视为圭臬,而外国汉学家亦依从其说,以摩尼教的“光明之王”诠释明朝的国号,将“明王”译作Prince of Light/Radiance, “明”国号译为“Light”,“Bright”,或“Radiant”,迄今未改。参John W。 Dardess, “The Transformations of Messianic Revolt,” pp。 539,543; DMB, vol。1, pp。382385; Edward L。 Dreyer, Early Ming China, A Political History, 13551435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chap。 2;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7, pp。 552, 558等。

中外学界对吴晗的论说提出质疑,始于70年代,但最初其焦点不在明朝国号的来源问题,而是摩尼教在宋代传播的情况,及其与当时闽浙地区结社扰乱的邪教的关系。学者最关注的是南宋初浙江方腊叛乱时,记载报道在闽浙各地,称为“吃〔食〕菜事魔,夜聚晓散,传习妖术”的异端宗教结社徒众,究竟与摩尼教有无关系,或者是哪种宗教教派?日本学者竺沙雅章最先以《喫菜事魔について》为题发表文章,试图厘清国人重松俊章先前把庄绰、陆游、王质,以至《释门正统》、《佛祖统纪》所记载的“吃〔食〕菜事魔”不法滋事分子,视为崇拜魔尼神的明教徒。竺沙悉心分析史料,一方面指出自徽宗宣和二年禁制后,明教在南宋闽浙地区的影响力没落,“吃〔食〕菜事魔”者之魔并非魔尼神,而是地方邪教信徒的宗师,“魔”是非难骂人的咒语,教徒本身并不使用如此称号。另一方面,指出孝宗乾道(1165—1173)初年王质(1127—1189)上《论镇盗疏》,说此等信徒“其术有双修、二会、金刚禅,而其书则有《佛吐〔恋〕心师》及《小大明王出世〔经〕》(按《释门正统》及《佛祖统纪》作《大小明王出世经》)”等,实则都是被正统释教视为佛门异端的团体。若以前二释传的记载演绎,将之视为明教徒是大错误。因此,竺沙认为吴晗试图说明白莲教早与明教混合,而朱元璋受韩氏父子宣扬明教的影响,以“大明”为新朝的国号难以成立。詳竺沙雅章:《喫菜事魔について》,載青山博士古稀紀念會主編:《青山博士古稀紀念東洋史論叢》 (東京:省心書房,1974),頁239—262.重松俊章:《唐宋时代の末尼教と魔教問題》,《史淵》第12号(1936),页85—143.王质《论镇盗说疏》载所著《雪山集》,《四库》本,卷三,页6上—12下,引文见页10下—11上。

1980年代初,陈高华接踵,发表《论摩尼教与“吃菜事魔”》一文,详细分析王质《论镇盗疏》与吴晗商榷。作者虽然引述竺沙有关明教在江南流行的情况,但似乎未参考上述“喫菜事魔”专文,因此其论点与前人之说有补充亦有重复。陈高华引述更多史料,证明王质所描述的“食〔吃〕菜事魔”之徒,是官方要取缔的被正统佛门视为异端教派的分子,魔头指宗师,“魔”系“统治者对各种异端宗教的污蔑性的总称”,其教派名称及所诵的经文皆来自释教,与明教并无关系。他指出吴晗曲解史文,既以“吃〔食〕菜事魔”者为明教徒,而其徒诵持《金刚经》,因此认为王质记述的“金刚禅”为明教的别名。此外,又指出吴晗推论白云宗、白莲社与明教“在南宋初期,已开始合流”的谬误,因为根据经史记载,尽管当时各异端宗派都被官方称为“吃菜事魔”,但彼此之间单独发展,并不存在合流的问题,与竺沙及杨讷的论点相同。不过论文并无谈及大明国号来源的问题。参陈高华:《摩尼教与吃菜事魔——从王质“论镇盗疏”说起》,载《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4辑(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页97—106.又参林悟殊:《摩尼教及其东渐》, 第11篇:《吃菜事魔与摩尼教》,页135—144.

此外,吴晗强调的“明王出世”千禧年宗教思想,其实并非始于摩尼教然后传入中土,“明王”一词早见释典,净土宗经典之“光明之王”便指佛陀,已见三国时支谦翻译的《大阿弥陀经》(详后),而稍后敦煌出土的隋唐释典经卷续有类似说法。上世纪70—80年代外国汉学家曾作探究,例如意大利学者Antonino Forte在1976年出版研究唐代的政治宣传及理念的专著,便报道《普贤菩萨说证明经》(隋开皇十四年[560]编成)已提到弥勒佛的“明王出世”口号。在1982年,杨讷文面世前一年,荷兰的许理和(Eric Zürcher,1928—2008)又撰文认为同时代的《首罗比丘经》及《首罗比丘见月光童子经》所说的明王“月光童子”下凡救世,就是“明王出世”之意。以上参Antonio Forte, Political Propaganda and Ideology in China at the End of the Seventh Century (In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 Napoli, 1976),pp。 271280; Eric Zurcher, “‘Prince Moonlight’, Messianism and Eschatology in Early Medieval Chinese Buddhism,” T’oung Pao LXIII(1982):3436; B。 J。 ter Haar, The White Lotus Teachings in Chinese Religious History (Leiden:E。J。 Brill, 1992), pp。115123.这些论证足以说明这种千禧年的思想早在佛教的经典出现,并非摩尼教、明教的肇创,吴晗的论说便进一步受到挑战。

1983年,杨讷根据其历年编纂元末农民战争的史料,在《历史研究》发表专文探讨元代白莲教与农民战争的关系,因而对吴晗倡言宋元时明教已渗入白莲教,以及“明王出世”与“大明”国号有密切关系的论述作出检讨。杨讷对于吴晗认为宋元时明教已渗入白莲教,韩山童是明教徒,其宣传“明王出世”作为抗元的口号源于摩尼教,因此山童以“大明王”自居、子韩林儿称“小明王”,而朱元璋继承大小明王的宋政权,亦以“大明”为国号的推论犯了严重错误,对其论证及方法提出全面驳斥,从而否定其对明朝国号的阐释。杨讷的评论主要从分析史料入手,暴露吴晗引文的疏漏,诠释的失当及错误的判断,但他本人并无引述前人对吴氏类似的批评,因此其论析应该是个人解读的创见。详见页5注②引杨讷《元代白莲教研究》;评论见杨讷:《元代白莲教》。

杨讷首先对吴晗提出“明教之久已合于白莲教”的说法加以辨正,指出他以宗鉴《释门正统》所解说摩尼教、白莲、白云三派的关系(已见前引)作为立论难以成立。按吴晗在引宗鉴原文后说:“由此知三派皆佛教徒并斥为事魔邪党,不事荤酒,不杀物命,修忏念佛,均托于佛教,则三派之混合已久可知。”杨讷认为推论欠缺周密,因为三派有共同点并不等于三派混合,而《释门正统》和《佛祖统纪》对摩尼、白莲、白云三者都分别很清楚。因此不管明教与白莲教如何相似,只要明教仍崇奉摩尼佛,它就不会与崇奉阿弥陀佛的白莲教混合,得不出三教已混合的结论。因此,吴晗认为韩山童父子是明教徒的大前提便出了问题。关于吴晗不接受《元史·顺帝纪》及《张桢传》记载韩山童为白莲教徒,提出元末明初的私人如徐勉、权衡、叶子奇及刘辰《国初事迹》记韩氏父子及其徒事迹都无一提其教派作为理据,并解释说《元史》的记载是“明初史官的饰词,欲为明太祖讳,为明之国号讳,盖彰彰明甚矣”,杨讷认为是强词夺理,在缺乏更多证据的支持下,根本不能自圆其说。事实上,吴晗试图以明教推论明国号的来源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元末明初的著述中仅见韩林儿称“小明王”,其“明王出世”口号《元史》无载,只见于明中叶以后高岱所著《鸿猷录》及何乔远之《名山藏》,两书对此未作解释,但都说韩山童为白莲教徒,可见“明王出世”一语应该与佛教有关。他所以用大量篇幅论述“明教之久已合于白莲教”,目的是把“明王出世”口号与明教衔接起来,从而把明教经典视为“大明”国号的出处。但事实上明教并没有与白莲教混合,因此杨讷认为不能用明教经典来解释白莲教徒宣传的口号,而“大明”国号来自明教的推论便不攻自破。

作为公开批评吴晗这篇文章的第一人,杨讷进一步暴露吴晗史学方法的失误以为学者殷鉴。他说鉴于《明教与大明帝国》几十年来在国内外史学界具有较大影响,有必要说一说贯穿于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问题。他认为吴文提出的课题是要探索《鸿猷录》、《名山藏》所记“明王出世”口号(文章认为“大明”国号由此转来)的出典,但既然高岱、何乔远都同《元史》编撰者一样说韩山童是白莲教徒,正确的途径就应该从白莲教的教义及其历史发展寻找“明王”的来历,然而吴文并不依循史籍提供的线索,而是径由叙述明教的传播入手,这是因为作者先已认定“明王”出自明教的缘故。文章尽管广征博引,但在几个主要点上则是架空的。例如,为了说明“明王出世”口号来自明教,文章把韩山童说成是明教徒,但用以证明他是明教徒的全部证据,却只有“明王出世”口号。又如,文章大力论述明教早已混合于白莲教,显然是以承认韩山童是白莲教徒为前提,但又说记韩山童为白莲教徒乃是史官的“饰辞”。这样,在主要点上文章所提供的论据,正是有待证明的论点,而文章加以否认的东西,却是它展开论述的前提。杨讷说吴晗是一位正直笃实的学者,但说这篇论文是一篇年轻学者急于求成的“急就章”,其研究方法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方法,而是滥用胡适派“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实用主义方法。在这个方法的支配下,作者为了“求证”自己的“假设”而忽视对史料作客观的分析,结果必定走向主观臆断。在1980年代的政治环境下,杨讷对史学权威吴晗如此剧烈彻底地批评,无疑是很个大胆的尝试。杨讷于《元代白莲教研究》页162—163对评论略有修订,删去吴晗受胡适派“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实用主义方法的影响的语句,但维持其原来见解。

最后,杨讷交代韩山童的“明王出世”口号的可能出处。他认为应是来自白莲教徒诵读的主要经典——三国时代支谦翻译的《大阿弥陀经》。“明王”就是阿弥陀佛,他征引的一段经文既言“光明之王”又包括“大明”一词。经文云:“佛言:阿弥陀佛光明,明丽快甚,绝殊无极,胜于日月之明千万亿倍,而为诸佛光明之王,故号无量寿佛,亦号无量光佛……超日月光佛。其光明所照,无央数天下,幽冥之处皆常大明。”再者,他指出南宋白莲教的宗师茅子元曾撰《弥陀节要》,白莲教既言宣扬“弥陀出世”,而阿弥陀佛是“诸佛光明之王”,“弥陀出世”自然就是“明王出世”。白莲教徒韩山童所倡言的“明王出世”因此只能出自他本教的经典,不可能来自他教,这点从宋元白莲教的教义和历史发展来看便不难明白。杨讷以为这段经文应是朱元璋国号“大明”的出典。这是因为元璋年青时曾从释氏,关注佛教,对《大阿弥陀经》一类普通佛教经典和韩林儿“小明王”称号的出典不会无知。他从经文撷取“大明”二字为国号,意味向臣民表示在经历一次人民“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讨张士诚令》)的大动乱后,新王朝的建立是光明世界的来临,从此天下“大明”。就朱元璋个人言之,亦未尝不是对自己出身佛徒的一个纪念,因为从古以来由和尚而掌有天下的仅他一人,如果真有“诸佛光明之王”问世,这个“明王”舍他其谁!杨讷引支谦译《佛说大阿弥陀经》经文系据宋王日休编辑,载《大正新修大藏经》第364号,页327下。朱元璋撰《讨张士诚令》载《皇明诏令》卷一,页1上—3下,引文见页1下。这个论点,从朱元璋的出身、与佛教的渊源及开国事迹来看,相当合情合理而且证据扎实。

1985年,在竺沙雅章、陈高华著作的基础上,研究摩尼教的旅英华裔学者刘南强(Samuel N。C。 Lieu), 在其专著《后罗马帝国及中古中国之摩尼教》一书中所描述元明时期摩尼教在中国的发展,对吴晗的曲解“明王出世”出于明教教义又提出有力的批评。刘君同意上述两位的论证,认为吴晗推论明教在南宋已有显著的发展并融入佛教,主要为高宗时庄绰《鸡肋编》、孝宗时陆游《条对状》、王质《论镇盗疏》,及正统释典如宗鉴《释门正统》及志磐《佛祖统纪》的记载误导,将绍兴初方腊叛乱,在浙江呼应的“食菜事魔”之徒解释为崇奉摩尼佛的明教徒,因而把王质、宗鉴等所载录,列入“不根经文”者十余种之一的《大小明王出世经》(按王质引文作《小大明王出世〔经〕》,吴晗从《释门正统》转引作《大小明王出世经》)作为明教经典,视为“大明”国号的来源。实则,这些都是属于与二会子、金刚禅等一类(见陆游《条对状》),被当时正统释教贬斥的佛门异端团体的经文,与明教无关,而现存摩尼教的经籍亦无一与前书所列者雷同。由此看来,吴晗依赖的以《大小明王出世经》为明教经籍作为“大明”国号的论据,“便随而解体”,为杨讷的论证作出补充。不过刘君并无推测明朝国号的来自及文义。见Samuel N。C。 Lieu, Manichaeism in the Later Roman Empire and Medieval China, pp。260264.

总的来说,在杨讷前后发表的中外论著,已经提供充分证据显示“明王”来自释典的弥勒佛“明王出世”观念,在中古时期产生很大政治作用,并非出于摩尼教的“光明之王”,但并无讨论到明朝国号的来历如何与这些释典发生关系。因此,杨讷的论著是唯一全面驳斥吴晗对明国号的曲解并提出强有力见解的,对学术界无疑产生很大的震撼,但因为大陆的明史学界长期受到政治的困扰和吴晗的学术权威所影响,虽或私下接受其见解,并无根据所论公开否定吴晗之说。甚至有些提出质疑,主要是关于白莲教与明教的关系及韩山童是否为白莲教徒的问题,并未涉及“大明”国号的来源。例如马西沙认为韩山童虽然信仰弥勒佛但不是白莲教徒,将他所隶属的教派定为烧香的“香会”,又说香会是摩尼教与弥勒信仰的混合教派,无疑与吴晗持同一论点。此外,又有持模棱两可的态度。如李尚英以为白莲教在元末的形成过程学者尚存分歧,吴晗认为白莲教是白莲社与明教混合的产物,而杨讷则以为白莲教与明教互不相涉,前者后来因渗入弥勒净土信仰而改观,彼此都有一定道理,若将两种意见糅合在一起似更加全面。杨讷据其所说逐一驳斥,肤浅之论难以立足,亦未再有回应。参杨讷:《元代白莲教研究》,页163—173,引马西沙:《民间宗教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页51—58; 及页181—183引李尚英:《中国历史上的民间宗教》(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页11—12.

杨文面世后比较严肃的商榷来自台湾的王见川。他在1992年出版的《从摩尼教到明教》一书基本上同意杨讷认为韩山童父子系白莲会社的教徒,其“明王出世”口号应该出自白莲会教徒诵读的经典。这部经典杨氏以为是《大阿弥陀经》。不过,王氏认为韩山童隶属的并不是正宗的白莲宗或社,而是元中叶假冒白莲之名推行“弥勒下生”信仰的一种结社。他们诵读的经典是金刚禅等佛教异端团体所诵的《小大明王出世经》。因此,这应该是“明王出世”口号及“大明”国号的来源。见王见川:《从摩尼教到明教》,页334—344.王君持论看似有理,但仅以《元史·顺帝纪》记载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永年县”一语,去推论韩山童为异端白莲团体一分子证据很薄弱,而就算这些异端之徒诵读《小大明王出世经》,亦不足证明这是“明王出世”口号及“大明”国号的出处。这是因为“明王”一词已早见净土宗经典,而《大阿弥陀经》为释门僧侣及信徒所熟习,故无论韩山童的“明王出世”口号何来,朱元璋出身释门,游荡两淮,广泛接触佛教教派,自然熟悉净土宗的主要经典,因此杨讷建议的“明王出世”口号及“大明”国号的来源还是有相当说服力。但是他的论证仍未得到广泛认同发挥影响。中国学者不论,专研白莲教历史的荷兰学者田海(Barend J。ter Haar),虽然承认韩山童为当时已渗入弥勒净土信仰的白莲教徒,与明教无关,排斥吴晗的言论,却推测朱元璋定国号为“大明”源于韩山童“大明王”的名号,借此取代韩氏家族统治的“正当性”。有点不伦不类。近年续出以英文写作的明代史籍,仍然延续吴晗的错误,接受明朝的国号出于明教的说法,有待修订改正。见B。 J。 ter Haar, The White Lotus Teachings in Chinese Religious History, pp。115123; Edward L。 Farmer, Zhu Yuanzhang and Early Ming Legislation:The Recording of Chinese Society following the Era of Mongol Rule( Leiden:E。J。 Brill, 1995), p。32; F。W。 Mote, Imperial China, 9001800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558559; Jiang Yonglin, trans。 and introduced, The Great Ming Code (Da Ming lü) (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05), p。xxx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