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五太祖以“火德”王的问题
上节言朱元璋在《初即帝位诏》宣称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即是蒙古大汗),入中国为天下主,这个宋运指赵宋之运,而小明王的“宋”根本没有提到,意味其政权并不在继统之内。既然赵宋之运已终结,然则与宋朝息息相关,作为政权的正当性的象征的“火德”是否随而被摒弃?根据史乘,其实不然,当上皇帝的朱元璋仍然崇尚火德, 但意义有所不同。下面先举《明太祖实录》收录的几则官方记载。
(一) 洪武元年八月辛巳(1368年9月25日):“大将军徐达遣使献《平元都捷表》至京。曰:‘五百年而王者兴。典仰圣人之在御,大一统而天下治。……钦惟皇帝陛下,天赋圣神,德全勇智,握赤符而启运,仗黄钺而兴师。’”《实录》卷三四,页616—617. 这篇《平元都捷表》充满谀词,是徐达(1332—1385)及常遇春(1330—1369)等率师攻陷元朝京师大都,迫使元顺帝偕眷仓皇出亡返沙漠所上奏书,其中“握赤符而启运”一句,“赤符”便谀指太祖拥有火德的符瑞而开国王天下。
(二) 洪武二年二月庚辰(1369年3月23日):“故元丞相也速侵通州,时……守兵单寡,通州城中亦不满千人。也速将万馀骑营于白河。守将曹良臣曰:‘吾兵少,不可以战。彼众虽多,然亡国之后,屡挫之兵,可以计破。’乃密遣指挥仵勇等于沿河舟中各树赤帜三,亘十馀里,钲鼓之声相闻。也速望之惊骇,遂引兵遁去。”《实录》卷三九,页791.这里言驻防通州的明朝守将,在面临北元蒙军压境,将微兵寡之际,想出骇敌妙策,在通州沿河舟中各树赤帜三,亘十余里,钲鼓之声相闻,敌人果然中计,以为有援军至而退兵。“赤帜”便是“火德”的展现。
(三) 洪武三年五月辛亥(1370年6月17日):“诏考历代服色所尚。礼部奏言:‘历代异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汉尚赤,唐服饰尚黄,旗帜尚赤,宋亦尚赤。今国家承元之后,取法周汉、唐宋以为治,服色所尚,依赤为宜。’上从之。”《实录》卷五二,页1026.按此次太祖诏谕众臣考定历代所尚服色以订立本朝服色为典制,而礼部奏言因宋尚赤,推定依赤为宜,由此可见所崇尚的是延续宋朝的火德。
(四) 洪武十五年正月辛巳(1382年1月15日):“初,上命儒臣重制九奏侑食乐章,至是……其一奏《炎精开运之曲》,曰:‘炎精开运,笃生圣皇。大明御极,远绍虞唐。’……五奏《振皇纲之曲》,曰:‘周南咏麟,卷阿歌凤凰。赫赫我大明,德尊踰汉唐。’ ”《实录》卷一四一,页2219—2220.按太祖指谕重制九奏侑食乐章,显示对古礼的重视,而臣下所奏“炎精开运,笃生圣皇”,“炎精”为火德,因此明显表示太祖以火德王天下。
又有三数其他官方或代表官方的资料补充说明。
(一) 朱元璋《明太祖集》卷五《与元幼主书》:“今我朝炎运方兴之时,若违天命而来犯,恐自就囚也。”见朱元璋:《明太祖集》(黄山书舍,1991),页79.关于元顺帝死讯的报道,见《实录》卷五三,页1044—1045.爱猷识理达腊及脱古思帖木儿的传记见《明史》卷三二七,页8463—8467.又见Edward L。Dreyer 撰传, DMB, vol。1, pp。15, 17;12931294.《明史》误称脱古思帖木儿为爱猷识理达腊之子。有关顺帝的世系,详高文德、蔡志纯编著:《蒙古世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79),页24、112.按元幼主指元顺帝妥欢帖睦尔的儿子脱古思帖木儿(1342—1388),其兄为顺帝次子爱猷识理达腊(元昭宗,1370—1378在位),兄死后嗣汗位,年号天元,在位凡十年。太祖此书约撰于洪武三年(1970)七月,在获悉元顺帝死于应昌之后,恐其子嗣率蒙古兵骑扰边,因此需要预先警告。这里言炎运方兴,明确指出国朝火德当运,天命所钟,若果来犯将自食其果。
(二) 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礼》卷四八《乐·钟律篇》“火德去羽”条:“周以木德王天下,故《周官》旋宫之乐……未尝及商者,避其所克而已。……宋祫享之乐亦去商,是不知去商者周人之制而已,以周人之制推之,则宋以火德王天下,论避其所克,当去羽音。……今国朝以火德王天下,与宋同避其所克,则亦当去羽。”按阴阳五行之说,五行配五音,土为宫音,金为商音,木为角音,火为徵音,水为羽音。周为木德,金克木,故当避与金德相配的商音。宋为火德,水克火,故当避与水德相配的羽音。明朝亦为火德,故亦当去羽音。又明初“命儒臣重制九奏侑食乐章”,其一为《炎精开运之曲》,谓“炎精开运,笃生圣皇”。徐一夔纂、李时重修:《大明集礼》,《四库》本,卷四八《乐·钟律篇》“火德去羽”条,页40下—41上。这里言明初礼官议乐律,以本朝与宋同以火德王天下,应据《周官》乐制阴阳五行配五音之说,与宋同避其所克,按周为木德,金克木,故当避与水德相配的羽音。《大明集礼》成书于洪武二年,为御制的礼书,此言“国朝以火德王天下”,应是皇帝核许的宪制。
(三) 殷奎《强斋集》卷五《圣节表》:“以火德王天下,交龙开受命之符;生圣人主中原,夹马纪发祥之迹。”此贺圣节表系殷奎(1331—1376)为陕西甘肃卫总兵宋国公冯胜(1330—1395)拟作。殷奎于洪武五年至九年(1372—1376)为咸阳县儒学教谕,因此贺表应撰于这个时期。冯胜为国初名将,后迁魏国公。按太祖对恭贺文字规范甚严,曾多次颁布表笺格式,违者处以重刑,造成不少文字狱案。殷奎:《强斋集》卷五,《四库》本, 页12.殷奎传见卢熊诸:《故文懿殷公行状》,载同前书卷十《附录》,页24上—28下。冯胜传见《明史》卷一二九, 页3795—3796; Chaoying Fang撰传,DMB, vol。1, pp。 453—455.太祖朝文字狱案详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载同作者:《明代人物与传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7),页1—33.此言“以火德王天下”,当系太祖已经制定或颁布的成宪。
此外,永乐时刘辰《国初事迹》又记:“太祖以火德王,色尚赤,将士战袄、战裙、壮帽、旗帜皆用红色。”刘辰:《国初事迹》, 页20下—21上。按刘辰为朱元璋晋升吴国公时(1361)之幕僚,建文(1399—1402)中为镇江知府,永乐初获荐入局二修《明太祖实录》,事在永乐元年至八年间(1403—1410)。《国初事迹》系刘氏草拟太祖开国事迹进呈史局备修《实录》,由于刘辰地位特殊,对国初事迹熟识,故此其言“太祖以火德王”,正与国初礼官所言吻合,应可取信,不以其书后出而疑其编造,可惜三修《实录》并未采用。刘辰事迹见焦纮:《国朝献征录》(台湾学生书局,1965)卷二六,页3上—3下;《明史》卷一五〇,页4166.刘辰参与编纂二修《明太祖实录》的事实详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页194、195、199.关于永乐重修《明太祖实录》的经过又参页32注①。
根据上述引文,无论是“炎运方兴”,“握赤符而启运”,“炎精开运”,或明言“以火德王天下”,出于个人的信仰或政治的需要,朱元璋都明显表示开创天下是得自冥天的“火德”翊助,刻意宣扬作为历史上的定位,配合“大明”国号及“光明之王”之义作为获得天命所钟,成为正当性政权的象征。不过,朱元璋并无遵循前朝规制,宣称在五德终始的循环系统中膺火德之运,其故安在?时人一般认为,“太祖以火德王”不过是朱元璋在反元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个政治策略,其目的是以恢复宋为号召,故宣称继宋之火德,而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无须继续坚持火德之说,于是明朝一代也不再讲求德运,五运说最终丧失其政治功能。这个解释大致正确,但需要补充的是朱元璋个人可以崇信火德,却不能宣布火为明朝的德运,因为在五德终始说里,德运是相生连续的,如宋朝推定为火德作为继承后周的木德, 但朱元璋却无任何继承。他在《初即帝位诏》即言宋运已绝,元朝亦亡,政权是取于群雄之手,隐瞒其曾侍奉小明王韩林儿的宋国,依附龙凤政权以建国立业的事实。这就是为何朱元璋一则宣传以火德王天下,但又不公布以火德为运的德运正序的主要原因。这一来,古代五德终始的循环理论及与政权的配合作为正当性政权的象征,至此便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