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帝王文治武功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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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布衣天子——明高皇帝朱元璋(2)

征召贤士收罗人才的方法很多,征召是朱元璋初期常用的手段。

元顺帝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朱元璋攻下集庆后,就征召了夏煜、孙炎、杨宪等十余人;元顺帝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年),朱元璋打下婺州,又征召儒士范祖干、叶仪、许元等十三人;次年,朱元璋克服处州之后,更征召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到应天,专门建了礼贤馆招待他们。宋濂当上了江南等处儒学提举,章溢、叶琛当营田佥事,刘基留在朱元璋身边参预帷幄谋议,大致上能够人尽其才。但是,最初所征召的这些人都是知名人士,至少是当地的知名人士,而且这种征召并不是经常性的。

不几年,朱元璋就将它制度化了。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朱元璋敕令中书省,要求各地官府选取民间俊秀且年龄在二十五以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征召他们赴中书,与年老者共同使用。十年以后,年老者退休,而年少者已娴熟于政事。如此,则人才不乏,而政务也就有人处理。敕令发布的第二年,即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朱元璋派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人求遗贤于四方。

再过三年,即明王朝建立之年,他又派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下诏寻访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次年,朱元璋又要求征天下儒士、贡举下第、山林隐逸及业农而有志于仕者。

科举考试就在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即明王朝建立的前一年,朱元璋就下令要设文武两科取士,要求各地官府劝谕民间有才能者不要放弃学习,等待开举考试。

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下诏,要在当年八月特设科第,务必要选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朱元璋还说,自己将亲自出面考试,衡量应试者水平高下,分别任命他们担任官职。

考试一共分三级,第一级乡试,分别在直隶和各省布政司所在地举行。直隶取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各取四十名,广东、广西各二十五名。考试得中者称举人。次年,各地举人在应天参加由礼部主持的会试,录取一百二十人。考中的,再参加由朱元璋亲自出题并主持的廷试。因为考试在奉天殿举行,也称殿试。殿试录取一、二、三甲。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二甲十七人、三甲八十人,分别赐进士、同进士出身。考中名单的在午门外张挂黄榜公布,并在中书省赐宴。明代第一次殿试状元为吴伯宪,授礼部员外郎,状元以下的也都分别授官。

按照朱元璋与刘基的设计,明代科举取士,只用四书五经命题,文章体例大略仿照宋代经义,而且是以古人语气来写,要写成对偶句式,称为八股,或者照当时的说法叫做制义。

此时天下初定,朱元璋命令各省连考三年。朱元璋还以各地官员缺少很多为由,要求各地举人都免去会试,直接到应天听候选官。这一阶段中,朱元璋擢拔了不少年少俊异者,如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待遇十分优厚。

这样,明初一段时间里,荐举和科举并行不悖。似乎科举还有逐步取代荐举的倾向。

然而,到了明太祖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朱元璋发现,这时科举考试所取的士人,大多为后生少年,考察他们的文词,好像还可以;等到试用时,能以所学实际应用到处理政事者就很少了,而且情况还相当严重。于是,朱元璋严词批评并决定从当年起暂时停止科举,要求各地官府改为察举贤才。此后十余年中,人才的选拔主要靠两条途径,一是荐举民间人士,一是从现成的吏员中选拔。朱元璋规定,举荐的人才要以德行为本,才能次之;举荐的名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教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被推举出来的,要送往京师。而各省的贡生也是通过太学进行推荐。

当时的大小臣工都可以推举人才,而征召所得者,往往又推举了其他人才。所以不少居住在深山老林、穷乡僻壤的人才,都被征召到应天,由布衣而当上大官的不乏其人。耆儒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等人,都以九十多岁的高龄到达京师,当上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赵民望、吴源等四人特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赵煮等升到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也升到侍郎。其余当上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国子监祭酒的,或者在地方上当布政使的还有许多。吏部上报朱元璋各方荐举应当担任官职的,有时多至3700人,少的也有1900人。当时规定,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都要送到应天,六十以上七十以下的安置在翰林院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分派到六部和各布政司、按察司任职。

这种征召辟举的方法,历史上也曾有过,并非朱元璋的发明。但是朱元璋也有独创,就是不光征召饱学之士,还征召富民。

朱元璋不满孟子重农轻君的思想,但对他“有恒产者有恒心”的说法却很赞同,下令户部征用富民。户部据此进呈了一份一万七千余户富民名单,包括浙江等九个布政司和应天十八府州中所有拥有七顷田以上者。朱元璋分批召见,只要奏对合乎朱元璋心意,马上就可以得到美差。

明初选官不居一格。朱元璋说过:资格这样的东西只为寻常人而设,假使是贤材,怎么能够拘泥常例。于是,会稽的地方一个俗名叫郭传的和尚,受到宋濂的赏识和推荐,后来当上了湖广布政使参政。山西繁峙县一个小小的主簿虞文采,上书揭露山西行省和按察司官吏事多不法,被擢升为大同知府。

不拘一格者还包括元代官吏,在朱元璋看来,这些人有行政经验,可以省去历练的过程。这里面甚至包括罪官。明太祖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朱元璋下诏选取在凤阳屯田的罪官中年四十以上有才者重新录用,对四十以下已经宥免的也给以复用。后来的礼部尚书吕本、四川按察使班用吉、湖广右布政使徐锋,都是罪官重新起复的。

然而,这种办法还是有浮滥的毛病。此时的朱元璋已经开了杀戒,大批官员掉了脑袋,从中央到地方,各衙门缺额很多,急需补充人员。不得已之下,朱元璋还是回到科举一途。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下令恢复科举考试。明太祖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礼部又定《科举成式》,颁行各省,定为永制。此时的科举与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时相比,最大不同在于:第一,取消了乡会试以后复考骑、射、书、算、律五事,只注重经义。而且,所考经典都要根据古疏,“文辞增而实废”,由此开始了科举由实用向空疏的转变。第二,所取的一甲进士为翰林院修撰,二甲也有授翰林院编修、检讨的。进士进入翰林院自此开始。他们与在承敕监等近侍衙门的,都称为庶吉士。其余分配在六部、都察院、理政司、大理寺的仍称为进士,或者称观政进士。之所以称为“观政进士”,是因为朱元璋认为,他们不熟悉政务,应该好好地对待他们,让他们观政于各个衙门,并发给他们相应的俸禄。等这些人熟悉政事之后再提升他们。第三,从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开始,明王朝颁布文字格式,进一步窒固应试者的思想,明朝科举制度的不利由此更加蔓延开来。

中外交流

帝国皇帝与外国人的交往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肌体。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都是这个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相互配合和彼此协调的。外交是内政的继续。明初,国内需要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以利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因而“休养生息”的治国方针延续了将近七十年;对外,明朝同样需要保持一个和平友好的关系,以利于国内的政治改革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国内加快发展经济。如果不解决战乱后人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明朝的江山就不可能得到巩固,就要像元朝一样迅速瓦解。朱元璋之所以成为历史上的杰出政治家,正是由于他在决定政策上,能够顺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人民群众长期从事农、林、牧、副、渔所取得的丰富经验和积累的生产技术知识,加上地大物博的优越条件和充裕的劳动力,使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能够波浪式地前进。在历史上,中国农业生产既有衰退时期,也有兴旺时期。经过元末大乱之后,明初面临着生产衰退的局面,农业人口、农业产量和耕地面积都有所减退。但是,当国家一旦采取安定人心、调整生产关系及一系列养民恤民的政策,顺天时,尽地利,把广大农民引向精耕细作、开辟荒地、疏通水利的生产轨道上去,农业经济就有可能得到恢复和发展。像明朝这样一个大国,要解决乱后人民的吃穿问题,没有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外部世界提供什么物质援助,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更没有必要通过对外军事扩张或武力征服的手段,来达到掠夺别国的财富。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派遣沈秩出使渤泥国时,就对渤泥国王马哈沙谟明白表示:明朝“皇帝富有四海,岂有所求于王·但欲王之称番,一视无外耳”。明朝政府的愿望,是要同邻国建立友好关系,并无物质上的要求。

设立正式外交机构在明朝中央政府机构中,专门设立了掌管出使外国的行人司。这个机构最初设于明太祖国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下设行人一名,官阶九品,左右行人各一名,从九品。不久,又将行人改为司正,左右行人改为左右司副,增设行人345人,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调整各司品秩,升行人司为正七品衙门。明朝的皇帝对行人司的工作十分重视,洪武大帝朱元璋曾专门传谕行人司各官:“凡为使臣,受命而出,四方之所瞻视,不可不谨。孔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尔等当服膺是命言。纵情肆欲,假使命而作威作福,虐害下人,为专朝延之辱矣。自今或捧制书,或奉命出使,或催督庶务,所在官吏淑慝,军民体戚,一一咨询,还日以闻,庶不负尔职也。”(《明太祖实录》卷一三八)

明朝皇帝一开始就自认为周边乃至更远的国家都是自己的藩属国。对于它们,明朝政府是具有统治权力的。而这种统治权的表现则是由朝廷给其国王印绥册诏,授大明历法。藩属定期向明朝纳贡以表其忠心向忱。剩下的就该是明朝政权作为天朝大国所要履行的庇护之责了。

基于这种认识,从朱元璋开始,明代历朝皇帝都对所谓的“藩属国”表现出眷眷柔情。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开列了十五不征夷国。这十五国大部分在东南部,计有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腊、暹逻、占城、苏门答腊、西洋、爪哇、谥亨、白花、三佛齐、浡泥,并将这一方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朱元璋在圣谕中说:“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皇明祖训》“箴戒章”)

这种不许用兵海外的友好举措,无疑对发展中外关系大有好处。不以强凌弱,消除了各国对中国皇帝的恐惧心理。十五不征夷国政治方略的确定,加之不断的遣使宣慰,在海外各国树立起了明朝皇帝宽厚仁和的良好形象。

宣慰四方明王朝建立伊始,便非常重视与周边各国的交往。洪武大帝朱元璋多次派使臣赴西域、波斯、东南亚各国宣慰,在洪武年间,明政府对亚非国家派出的使节大约有57次,讲明明之对外政策,劝其来贡,使被元末动乱隔断的中外交通重新恢复。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给安南的诏书中,就表明洪武新朝“方与远迩相安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次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又派遣使臣赴高丽、日本、安南、占城、爪哇等国,宣告遣使的目的:“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虑诸番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谕,咸使周知。”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又派吕宗俊等赴暹罗,派赵述赴三佛齐,派张敬之往浡泥,派郭征到真腊等国。朝鲜是同中国关系最密切的友好之邦。早在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明廷就赠送该国《六经》、《四书》、《汉书》、《通鉴》等经史图籍,这是文化上的交流,并告其国王要行政令、筑城郭、修武备、重农耕。明太祖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高丽要求派遣留学生入明朝太学读书,朱元璋说:“入学固美事,但涉海远,不欲者勿强。”既表明欢迎的态度,也指出外国人士学习汉族文化,要出于自愿,不能勉强。

洪武初年,朱元璋在给暹罗国王的诏书中,对该国多次派使者来华深为赞赏,称赞国王哆罗禄的内外政策为“内修齐家之道,外造睦邻之方”,必定能使国家“永为多福”。

当时,明朝不仅与邻国友好相处,对邻国之间的矛盾和武装冲突,也希望能以和平方式得到解决。例如中越两国人民,在历史上有悠久的传统友谊。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遣官携带《大统历》及文绮、纱罗等赠送占城。次年,朱元璋又遣使往祀其山川,表示对邻国的尊重。同时,安南也跟明朝互通使节,并约定三年一朝,“且定使者毋过三四人,贡物毋厚。”意思是明朝政府但愿与邻国保持友好关系,在礼节上应当从简。洪明太祖武四年(公元1371年),安南与占城发生战争,占城王要求明朝援助武器,明廷答复说:占城与安南都是明朝的友好邻邦,希望双方和平相处,即日罢兵。明朝不肯援助武器的主要理由是:正当“两国互构,而赐占城,是助尔相攻,甚非安抚之义”。明朝政府出发点是希望双方早日停止战斗。一直到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占城国使者来华时,朱元璋还一再致意,希望占城能真正同安南修好。朱元璋给占城和安南双方的书信中,表明明朝的和平友好态度。朱元璋说:“占城上言,安南出兵,连年侵境。朕未知实否。今为尔两国言之:和睦邻境,乃保国善道。各守其封疆,各安其人民。……若各不安分,构怨交兵,纵其君长身虽无损,害及生民,又何利乎·”

又如,琉球群岛上的琉球国,三王(山北王、山南王、中山王)互相攻伐。朱元璋于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致书三王,劝其罢兵息争。书中说:“迩使者自海中归云,琉球三王互争,于农业少废,人命颇伤。朕闻之不胜怜悯。今因使往复琉球,特谕王体上帝好生,息征战而育下民,可乎·”语气是和平的、说理的,坦率地表明作为友好邻国的诚心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