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晚明史1:晚明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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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嘉靖倭患的真相

相对于广东沿海对南洋的贸易而言,浙闽沿海对日本的贸易控制更严,这种矛盾更为突出。一旦浙江市舶司关闭以后,海上贸易的供求失衡就更尖锐地凸显出来。大规模的走私集团兴起,为了对付官方的弹压,他们都配备武装。这种武装走私集团的贸易对象是日本商人,由于种种原因,被蒙上了“倭寇”的色彩。这是“罢市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当时人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出:“罢市舶,则利孔在下,奸商外诱,岛夷内诇,海上无宁日矣。”[80]参与“平倭”的谭纶说得非常深刻:

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锦丝枲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还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在此。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贼也。[81]

谭纶的话揭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一切禁罢”,海禁愈趋严厉,沿海民众“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由海上走私而转化为“盗贼”。这是值得注意的大背景。

关闭市舶司,中止日本与中国的朝贡贸易的结果,断绝了官方贸易,民间走私贸易乘机取而代之。沿海走私贸易商人向日本商人提供他们所需的生丝、丝织品、棉布、陶瓷、铁锅、水银、药材、书籍等中国商品。海禁愈严,价格愈贵,铤而走险者愈多。《筹海图编》记载了当时运往日本的中国商品情况,非常有意思:

《筹海图编》书影

丝,所以为织绢纻之用也。盖彼国自有成式花样,朝会宴享,必自织而后用之。中国绢纻但充里衣而已。若番舶不通,则无丝可织。每百斤值银五六十两,取去者其价十倍。

丝绵,髡首裸裎不能耐寒,冬月非此不暖。常因匮乏,每百斤价银至二百两。

布,用为常服,无绵花故也。

绵绸,染彼国花样,作正衣服之用。

锦绣,优人剧戏用之,衣服不用。

红线,编之以缀盔甲,以束腰腹,以为刀带、书带、画带之用。常因匮乏,每百斤价银七十两。

水银,镀铜器之用,其价十倍中国。常因匮乏,每百斤价银三百两。

针,女工之用,若不通番舶而止通贡道,每一针价银七分。

铁锅,彼国虽自有而不大,大者至为难得,每一锅价银一两。

磁器,择花样而用之。

古文钱,倭不自铸,但用中国古钱而已。每一千文价银四两。若福建私新钱,每千文价银一两二钱。

药材,诸味俱有,惟无川芎,常价一百斤价银六十七两;其次则甘草,每百斤价银二十金以为常。[82]

你看,如此巨大的一个市场,如此高额的利润,对商人的诱惑力之大可想而知,要想禁是禁不住的。面对如此汹涌的潮流,堵塞不如疏导。

全汉昇指出:“日本在战国时期(1467—1573)后,内战结束,人民生活安定,对丝货的消费跟着增加。在另一方面,由于银矿生产丰富,人民购买力提高,从而输入更多的丝货。可是,当日本华丝入口贸易扩展的时候,葡人却不能像过去那样垄断华丝市场,因为利之所在,中、日商人看见葡人那样发财致富,自然要违反明朝政府禁止通商的法令,从事走私贸易了。”又说:“看见葡人经营中、日贸易,大发其财,中国东南沿海商人,早就不顾明朝政府有关中、日通商的禁令,秘密派船输出华丝及其他货物,运往日本及其他国家出售获利。”[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