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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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会见

接受委托后,学校基本上放假了。我忙完自己的研究,放下一切要紧的事,与王律师一起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监狱去会见陈满。会见的目的自然是了解甚至了结我心中仍然对本案存在的疑惑:陈满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是不是一个杀人犯?如果他没有杀人,为什么会供述得如此详细?又为什么会在一审被判处死缓后没有上诉?带着这些问题,我和王律师在春节前夕第一次在美兰监狱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杀人犯”。第一天见面时,因为隔着玻璃,只能通过电话问一些问题,感觉如同隔靴搔痒。我们觉得这不是个办法。如果会见就这样结束,那还不如不见。我们就去找监狱长。监狱长是一个很通情达理的人,见我们说明来意,很爽快地说可以安排在监区内会见,让我们明天再来。

第二天的会见果然好多了。武警将我们领到监区内的办公区,给我和王律师各沏了一杯热茶;经我请求,也给陈满沏了一杯。我详细地把自己心中的疑问向面前这个比我大10岁的陈满一一道出。坦率地说,陈满对有些问题的回答让我很失望。比如对于他口供中的那些细节问题,陈满的回答是:这些事情我都说不清楚,他们把我搞成这个样子,不去查清楚事实,我又怎么能说清楚呢?曾经一度,陈满还显得很激动,认为我不理解他,认为整个社会都辜负了他。在他这样激动的时候,我也没有试图去阻止他或者打断他,因为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些问题看清楚一个真实的陈满。经过反复的发问,我大体上明白:陈满这个人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尽管案发时他也年近三十,但是对这个社会的理解,包括对我们司法制度的运转,可以说知之甚少;因此他只是简单地认为,不管他自己怎么供认的,司法机关都应当把事情查清楚。至于他供述中的那些细节,经过反复征询,陈满终于讲清楚,那都是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之下作出的供述,可以说侦查人员想要什么样的细节就会有什么细节。对于为何没有上诉这个问题,陈满倒是说得很清楚:一审判决之后他没有拿到判决书;他一直等着家里聘请的二审律师去见他并帮助他上诉,但是律师一直没有等到,所以耽误了。

见完陈满,我再一次检视了自己之前对该案已经形成的印象,我基本确定陈满案是个冤案:看相貌,陈满不像个凶手;看他回答问题,陈满不像个特别有社会经验的人;看陈满的性格,不像是一个深藏不露之人。因此,结合案件证据,他不可能是一个在十几分钟的空隙内能从他装修的宁屯大厦跑到被害人钟作宽的住处将其杀害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宁屯大厦并给装修工人、业主端茶倒水的人。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的可能性。

每个人都可以对一切案件形成自己的内心确信,这种内心确信是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理性和常识对案件事实形成的判断。尽管我在事实上认为陈满被冤枉的可能性也许只是百分之八九十,但从法律上看,他却百分之百是冤枉的。如果中国实行陪审团审判,如果我是本案的陪审员,我会认定陈满无罪,因为百分之八九十确信陈满无罪就相当于认为陈满有罪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十甚至更低,因此无法形成陈满有罪的内心确信,从法律上只能宣告其无罪。之所以说陈满有罪的可能性很低,是因为:第一,有罪的证据严重不足;第二,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证言既充分又相互印证;以及第三,陈满虽有供述但显然遭受了刑讯逼供。